(主題:偕同聖母讚美和感謝救主)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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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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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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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67:2-3, 5, 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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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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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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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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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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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讀經一:戶6:22-27
1. 天主之母節的讀經是年年相同的。先看上文:本來以民準備離開西乃山,戶5-6卻中斷了行程,引述了一些關於潔禮的案例,假若以民能遵守法律,便會得到祝福。戶5:1-4談「癩病」或觸摸了「死屍」者,便禁止進入或留在「營幕」;戶5:5-10規定因行了不義而應賠償給誰的問題,針對的是受害人沒有近親的情況;戶5:11-31談「解決夫妻疑忌的法令」;戶6:1-21談「關於獻身的規定(納齊爾)。」
2. 讀經一裏,天主在戶6:23告訴梅瑟,如果以民能遵守A1段所述者和其它法律,便能得到「亞郎(梅瑟哥哥)和他的兒子」的司祭祝福,雖然戶6:24-26都用了單數的「你」,但獲得祝福和保護的是整個以色列團體,戶6:25的「上主的慈顏」表示上主與他們同在(厄瑪奴耳)和「仁慈待你」,更有戶6:26所說會賜給的「平安」(物資上和心靈上的全面平安)。這樣的祝福帶來的恩寵十分豐富,戶6:27說:「他們將以色列子民歸我名下(they must call down my name on the Israelites)」,意思是與天主合而為一,得到「我(天主)必祝福他們」。
B 讀經二:迦4:4-7
1. 迦拉達一些假導師教人必須先接受猶太教的規定,遵守梅瑟法律,才可成為基督徒,保祿便寫信提出反駁,表明成為天主的子女乃由於信德而不是憑遵守法律。在迦4:1-3,宗徒先引用例子,說一個「父親預定的期限(巴力斯坦傳統)」的孤兒雖身為承繼人,但財產在他成年之前,「仍屬於監護人和代理人的權下」(迦4:2),期間這孤兒無權發言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保祿表示自己與讀者也如此,未接受基督信仰之前,根本無權發言或行動,那時仍屬奴隸身份。
2. 在保祿看來,耶穌的降臨是一個新「時期」(迦4:4)的開始,尤其是祂透過聖死「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迦4:5),成為新舊時代的分界線。天主子耶穌謙抑自下,「生於女人,生於法律之下。」基督透過十字架上的犧牲建立了新的盟約取替舊約,那新約「在基督耶穌內普及於萬民,並使我們能藉著信德領受所應許的聖神」(迦3:13-14)迦3:16說祂是天主獨特的聖子,成了天主義子們的典範(迦4:5-7)。
3. 在四福音中,只有谷14:36說耶穌堪稱天主為「阿爸!父啊!」當祂把我們罪人「贖出來」,我們便「獲得義子的地位」(迦4:5),天主繼續施恩,祂「派遣了自己兒子的聖神」到我們心內,我們便能喊說:「阿爸!父啊!」「阿爸(Abba)」與「daddy」不同,「阿爸」是個專稱,稱呼者向被稱者肅然起敬,就如德3:8所描述:「敬畏上主的人,必孝敬父母;奉事生他的父母,猶如奉事主人。」「Daddy」一詞則不同,強調的是父子關係的溫馨和密切。看看下文,保祿在迦4:8-9質問讀者們,天主既揀選了他們,他們怎能「再回到那無能無用的蒙學裏去」呢?信友是不可回到未接受信仰前的情況。
4. 讀經二與福音的關係也很獨特,迦4:4說耶穌「生於女人,生於法律之下」,路2:7說瑪利亞「生了她的頭胎男兒」,應驗了聖言降生成人,「生於女人;」路2:21又說:「滿了八天,孩子應受割損」,到路2:42,耶穌「到了十二歲時,他們又照節日的慣例上去了」,路2:51更說:「他就同他們下去,來到納匝肋,屬他們管轄。」這一切均展示耶穌「生於法律之下。」儘管受着人性的局限,天主子透過自我的犧牲,卻把人提升成為「獲得義子的地位」(迦4:5),能向天主喊說:「阿爸!父啊!」
C 福 音:路2:16-21
1. 路2:3說若瑟和瑪利亞根據「一道上諭」而「去本城(白冷)登記」,期間耶穌誕生了,祂「躺在馬槽裏」(路2:12),「馬槽(manger)」是動物進食的地方,祂成了眾人的食糧。較早前在路2:11,牧人們聽見天使傳佈喜訊:「今天在達味城中,為你們誕生了一位救世者,他是主默西亞。」跟着便見到「一大隊天軍,同那天使一起讚頌天主。」
2. 現在,牧人們決意前往白冷看看「所發生的事」,他們在路2:16的回應是「急忙」的,猶如瑪利亞早前「急速」往見表姊依撒伯爾一樣(路1:39),他們果然親眼目睹天使所說的,便立即「傳揚開了」(路2:17)。路2:19的話很重要:「瑪利亞卻把這一切事默存在自己心中,反覆思想。」到路2:51類似的話再出現,就是這話,教導我們誦唸玫瑰經時的應有態度,必須呼喚瑪利亞的名而「反覆思想」各項奧蹟。路2:21談耶穌的割損,且起名叫「耶穌」,意即「雅威施救」,這是聖子降生成人的使命。
D 答唱詠:詠67:2-3, 5, 6, 8
1. 詠67是一篇感恩詩,感謝上主賜與豐富的收成,可能是帳棚節。領經的第一段(詠67:2-3)使人想起「亞郎(梅瑟哥哥)和他的兒子」的司祭給與以民的祝福(戶6:23)。不但如此,詠67所包含的範圍更廣泛,因為領經的第二段(詠67:5)說「萬民都要踴躍歡欣」,他們也獲得祝福。沒有被使用在答唱詠的詠67:4也很美麗:「天主,願萬民都稱頌你,願列邦都讚美你!」每個民族和每個國家都明認上主是普世的主,祂是萬世正義的君王和領袖。領經的第三段(詠67:6和8)是人人對上主的讚美和敬畏,因為詠67:7說:「大地已經為我們生產百果與五穀。」
2. 四篇讀經如何連接起來呢?讀經一說只要猶太人肯遵守梅瑟的法律,「他們將以色列子民歸我名下」,與天主合而為一。讀經二把「歸我名下」的幅度擴大,天主的兒子「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而天主子「生於女人」的滿全便是牧人們目睹「躺在馬槽中的嬰兒」,他們見了便立即「傳揚開了」,答唱詠說萬民皆要讚美祂說:「天主,願萬民都稱頌你,願列邦都讚美你!願天主給我們祝福,願萬民都敬畏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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