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活出大誡命)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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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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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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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91:1-2, 10-11, 12-13,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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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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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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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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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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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讀經一:申26:4-10
1. 梅瑟站在約旦河東岸面對西岸的耶里哥,以民正準備渡河進入福地,梅瑟明白自己不能進去,臨別之際,便教訓以民日後在福地應如何善度愛主的生活,包括讀經一的內容。申命紀重新詮釋了部份出谷紀,故讀經一也有談出的記載,出23:19說:「你田中最上等的初熟之果,應獻到上主你天主的殿中;不可煮山羊羔在其母奶中。」讀者也可參閱出34:26:「你田中最上等的初熟之果,應獻到上主你的天主的殿中。不可煮羊羔在其母奶之中。」本主日的讀經一乃詳述這兩節。
2. 到過聖地朝聖的人士也許會發現,有牛肉食品出售的商店是不會同時售賣奶類食品的,這也是源於出23:19和34:26的規定。猶太人認為,牛乳是用來餵養小牛的,是要滋育生命的;「煮羊羔(kid)在其母奶之中」等於奪去生命,與其原意背道而馳,故是不該做的事。
3. 申26:2-3說把一切收成先「放在筐裏」,然後送往耶路撒冷的聖殿交給司祭,目的是要把初果獻給上主,感謝祂所賜的福地,從中種出大地的產物。申26:3的「我們的祖先」意指亞巴郎,天主許諾賜給他那片土地(創15:7);申26:5的「飄泊的阿蘭人」是指聖祖雅各伯,他帶領其子孫移居埃及(創46)。希伯來人在埃及落地生根,人數激增,以致埃及人恐怕受威脅而迫害希伯來人(申26:6),於是上主透過了出谷而拯救了他們。對於「原是個飄泊的阿蘭人」,申26:9說天主「將這流奶流蜜的土地賜給了我們」,他們便由一個遊牧生涯轉變成定居生活,把大地的產物奉獻給恩主是理所當然的,以表感恩之情。
4. 申26:11很有意義:「然後你與肋未人,和住在你中間的外方人,歡樂享受上主你的天主賜與你和你家庭的一切福分。」這是對盟約的重申,要喜悅地慶祝。作為教友的我們,「新而永久的盟約」乃基督體血,主日彌撒中所誦唸的尼西亞信經也概括了耶穌愛的犧牲以拯救世人。同樣,申26:5-9也道出了上主如何拯救了自己的百姓,我們回憶和紀念地說:「我信 …」,故讀經一彷彿是一篇古代的信經。
5. 讀經一的主題是「逾越」,這也是整個四旬期的主題,我們要「逾越」到天父那裡去,要想起祂與我們所訂立的新約。申26:8-9等於逾越節(出12:42-51),逾越的方法就是「大誡命」:「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申6:4-5)「全心」是人發自內心的意願,「全靈」乃人的整個性命,「全力」是人的財富,我們愛天主應包括全心的意願、整個性命和財力,整個自己。大誡命的實踐可在申26:8-10中清楚地展現,申26:8說天主拯救了以民,這是給人「全靈」;申26:9談「全力」,因為天主恩賜了「流奶流蜜的土地」;申26:10談「全心」,以民應「俯伏朝拜上主你的天主。」
B 答唱詠:詠91:1-2,
10-11, 12-13, 14-15
1. 詠91:1-2是一項呼籲,呼籲信眾要向上主祈求,求祂保護,原因可見於詠91:3-6,信眾正面對詠91:3所說的「縲絏(陷阱)」和「瘟疫」、詠91:5的「黑夜驚人的顫慄」和「亂飛的箭矢」、詠91:6的「癘疾(苦難)」,整體來說就是受到魔鬼勢力的嚴重威脅。天主聽見了人的禱聲,便「以自己的羽毛掩護你」(詠91:4),可惜有些人仍會跌倒,詠91:7說「疫疾卻到不了你身邊」,只有熱心的信友才能走到祂「身邊」。反省:很多不義的執政者出爾反爾、故意製造貧富懸殊、貪贓枉法等不義的事時,不少教友仍主張教會應保持緘默,他們拿「宗教不應干預政治」作籍口,這些人必須反思詠91:7的話。
2. 不義者和為他們納喊的人會受到懲罰,正義的人「親眼要觀臨」(詠91:8),天主會派天使保護他們(詠91:11)。詠91:12說:「不使你的腳在石頭上碰傷。」巴力斯坦地屬沙漠地帶,周圍遍佈亂石,象徵着魔鬼的力量,但天主會保護忠於祂的人,不但保命,詠91:13更說:「經過在獅子和毒蛇身上,你可踐踏在猛獅和毒龍身上。」意謂反客為主,聖徒可以痛擊魔力,把其擊潰。詠91:14-16是天主發言,詠91:14的「承認我的名」指對天主的信賴,祂會保護,也會「應允」需要的人(詠91:15)。
3. 細看答唱詠與大誡命的關係,詠91:2的「我的避難所,我的碉堡」指「全力」,詠91:12指「全靈」:「天使把你托在自己的手掌,不使你的腳在石頭上碰傷。」詠91:14則談「全心」:「他承認我的名,我必保護他。」
C 讀經二:羅10:8-13
1. 先看上文,羅9:31-32說:「31以色列人追求使人成義的法律,卻沒有得到這種法律,32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不憑信仰,只憑著行為追求。他們正碰在那塊絆腳石上。」保祿強調「成義」非憑人力得到,而是要靠羅10:10所說:「心裡相信,可使人成義。」宗徒早在羅3:24曾說:「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
2. 羅9:31說「只憑著行為追求」成義,會使人「碰在那塊絆腳石上。」「絆腳石」乃出於依28:16:「因此吾主上主這樣說:「看,我要在熙雍安放一塊石頭,一塊精選的石頭,一塊寶貴的角石作基礎,信賴的人必不動搖。」」那「在熙雍安放一塊石頭」指十誡,「精選的石頭」指默西亞,祂要保護人免於喪亡。「絆腳石」一詞也與依8:14相關:「他將是以色列兩家的絆腳石和失足的暗礁,是耶路撒冷居民的羅網和陷阱。」依8:11-15與依8:5-10在上下文上是相關的,後者說我們應該依賴上主,因為祂是聖的(依8:13)。如果人否認祂,便不會得到祂的保護,會跌入「網和陷阱」和「折傷」(依8:14-15)。
3. 讓我們回到羅馬書,保祿在羅10:2說其同胞「對天主有熱心,但不合乎真知超見」,因此無法與天主建立正確的關係,羅10:4說「法律的終向是基督,使凡信祂的人獲得正義。」可見重點就是「信德」,憑遵守誡命不能帶來救恩,因為人無法自救。進入讀經二的內容之前,讓我們稍為了解以色列的思維,以色列人只懂看人的外貌來判斷人,每個人由三部份組成:「心和眼」+「口和耳」+「手和腳」,「心和眼」關乎人受情緒所主導的思維,「口和耳」是人的說話,「手和腳」推動有意識的行為,各部份都應和諧共處,並要平衡各部份的需要。
4. 雖然讀經二只包括羅10:8-13,但羅10:1-7也很重要,而重心在於羅10:4:「法律的終向是基督,使凡信祂的人獲得正義。」這話強調「信德」的重要,活出信德要依靠「手和腳」,而信德的意識乃在於「心和眼」+「口和耳」,羅10:10闡釋說:「心和眼」表達「心裡相信」,「口和耳」用來表達「口裡承認」,這樣便「可使人獲得救恩。」保祿更引述了兩則以色列傳統來確定上述的話:依28:16指向「心和眼」而說:「凡相信他的人,不至於蒙羞。」岳3:5則指向「口和耳」而說:「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兩則傳統中間夾雜着一個重要訊息:「其實,並沒有猶太人與希臘人的區別,因為眾人都有同一的主,他對一切呼號他的人都是富有慈惠的。」這段書信藉着表達的風格展示了救恩的普世性。
5. 讀經二也與大誡命相關,羅10:10的「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即「全心」;羅10:13的「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即「全靈」。
D 福 音:路4:1-13
1. 路4:6記載魔鬼視「一切權勢及其榮華」均屬於他,福音似乎把天地視為兩個王國,魔鬼操縱着人世間。不但如此,魔鬼原來也熟悉聖經,善於使用聖經來攻擊別人,真值得我們反思,研讀聖經應該是為了人的靈修和信德上的進步,如果感覺不到有進步,原因何在?
2. 魔鬼的三個誘惑與大誡命相關,魔鬼叫耶穌把「石頭變成餅」來充飢,但耶穌「全心」地愛天主,沒有考慮個人的需要。第二個誘惑叫耶穌「朝拜」魔鬼來換取財富,但祂卻「全力」地愛天主,而不是人間寶富。第三誘惑要求耶穌從聖殿頂上跳下,但祂只會為天主而死,因為祂「全靈」都愛主。最後,耶穌在十字架上現身說法,祂「全心」聽命於天主去拯救世人;至於「全靈」,祂在十字架上為人付出了性命;「全力」也是明顯的,祂一無所有,連經袍也被人瓜分了。
3. 四篇讀經如何串聯起來呢?讀經一中,申26:5-6說希伯來人受到迫害,申26:7-8天主拯救了他們,這是「逾越」。到了福地後,天主恩賜了那片「流奶流蜜的土地」,以民的回應是申26:10:「將這初熟之物放在上主你的天主面前,俯伏朝拜上主你的天主」,這就是「全心全靈全力。」答唱詠的詠91:14-15最重要,詠91:2 談「全力」、詠91:12談「全靈」,而詠91:14的「他承認我的名」指全心。讀經二談「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全心」。福音中,耶穌示範如何活出大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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