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24, 2013

申命紀3-4


1.    讀者請先閱讀3-4梅瑟的壽數共120歲(34:7),大致分為三部份,頭四十年在埃及皇宮生活及成長,有一天,他看見一個埃及人欺壓他的一個希伯來同胞,便把前者殺死,因為害怕而逃亡了。過了四十年,當他八十歲的時候(7:7),他遵照天主的吩咐而帶領以色列子民離開埃及,又過了四十年才抵達福地約但河東岸,準備進入。試想想,如果你是梅瑟,天主說你不可進入福地,你會作出怎樣的反應呢?3:23-25記載說:「23那時我(梅瑟)哀求天主說:「24我主,上主!你已開始向你的僕人顯示你的偉大和你有力的手臂,天上地下有那個神能作你所作的工作,行你所行的奇事?25求你讓我過去得見約但河西的肥美土地,那壯麗的山嶺和黎巴嫩。」

2.    梅瑟要求兩件事,就是「過去」和「得見客納罕福地,在河東向西凝望可見到「那壯麗的山嶺和黎巴嫩」,「黎巴嫩」一名來自「Laban」,意即「頂峰披雪」,非常美麗,象徵着聖殿,「黎巴嫩」是個白色的國家,能洗掉一切罪惡。梅瑟本人不得進入福地(20:11-12),同一代的人也不可以(14:29-30),所以能進入福地的是第二代的人,是在沙漠誕生的,因此從未見過昔日在埃及地的物質生活,故不會眷戀當年的生活享受。

3.    如果梅瑟能進入福地,結果是會怎樣的呢?對此,辣彼們有些看法,先看3:18-21:「18那時我梅瑟吩咐你們說:「上主你們的天主,將這地賜給了你們作產業,但你們所有戰士,應武裝起來,走在你們兄弟以色列子民前面,19只有你們的婦孺和牲畜,──我知道你們有很多牲畜──可留在我給你們的城內,20直到上主使你們的兄弟如你們一樣有了安身之處,等他們也佔領了,上主你們的天主賜給他們的約但河西的地方,那時你們各人才可回到我給你們為產業的地方。21同時我也吩咐若蘇厄說:你親眼看見了,上主你們的天主對這兩個國王所做的一切;上主必同樣對待你要過河去攻擊的一切王國。」所以如果能進入福地,梅瑟定必帶領子民去攻打和戰勝當地的各民族,屆時,以民便會視梅瑟如神,他們會敬拜他,於是他成了他們的偶像。

4.    後來,當以色列人進入福地後,並沒有遵照上主的指示把客納罕地的七個民族消滅,反而與外邦人通婚,且敬拜他們的邪神,因而違反了天主的命令(7:323:12-13)。3:25記載梅瑟懇求上主說:「求你讓我過去得見約但河西的肥美土地,那壯麗的山嶺和黎巴嫩梅瑟希望看見自己四十年工程的成就,「得見」那片流奶流蜜之地,「奶」其實是乳酪,是凝固了的奶,象徵着「和平」,天主所賜的聖地必須要和平。

5.    另一看法是3:27:「你上丕斯加山頂去,舉目向東西南北,好好觀看,因為你不能過這約但河梅瑟3:25要求「過去」和「得見客納罕福地,結果天主准許他「舉目向東西南北,好好觀看」(亦即「得見」),但沒有准許梅瑟過去」,如果是你,你滿意嗎?

6.    到了4梅瑟4:1-2對百姓說:「1以色列!現在你要聽我教訓你們的法令和規律,盡力遵行:這樣你們纔能生活,纔能進入佔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2我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增刪,而應全守我向你們所訓示的,上主你們天主的誡命」進入福地後,最重要的是「上主你們天主的誡命」,亦即天主十誡(205),如果以色列子民能真的如此,便有4:6-7的美果:「6你們要謹守遵行,因為這樣,在萬民眼中,纔能顯出你們的智慧和見識;他們一聽到這一切法令說:「這實在是一個有智慧,有見識的大民族!」7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如同上主我們的天主,在我們每次呼求他時,這樣親近我們呢?

7.    4:6的「萬民」指外邦人,連外邦人都會讚美以民有「智慧和見識」,又讚美他們「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記得天主在3:18曾許諾「將這地賜給了你們作產業」,即使當地已住着各民族,但「上主你們的天主要替你們作戰」打敗各民族。3:29記載了一個地方「貝特培敖爾Beth-Peor」「Peor」意即「巴耳」,「Beth-Peor」即「巴耳之家」,是摩阿布境內近約但河的小村,梅瑟後來葬於此地。梅瑟4:2提醒以色列百姓要全守「上主你們天主的誡命」,就是要他們做個真正的猶太人,包括割損禮,全中東只有以民有這樣的做法。以民也要避免吃不潔之物,如果他們遵守了天主的誡命,4:1指出其幸福:「這樣你們纔能生活,纔能進入佔領,上主你們祖先的天主賜給你們的地方」原來,天主給人恩賜福地和生命不是無條件的,因為誡命與土地是相關的。

8.    對於上主的吩咐,梅瑟4:2強調「你們不可增刪」的確,不少信教人士和懷着政治目的的人喜歡「增刪」天主的聖言,藉此而扭曲聖經的話,所以天主又在聖經最後一卷書(默示錄)重申這嚴肅規定,22:18-19說:「18我向一切聽本書預言的人警告說:誰若在這些預言上加添什麼,天主必要把載於本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19誰若從這書上的預言刪除什麼,天主必要從本書所載的生命樹和聖城中,刪除他的名分。」早在耶穌時代的法利塞人已自作了一些規例強迫人民遵守,人的這種壞心腸一直流存到今天。

9.    4:3-4有一名稱「巴耳培敖爾Baal of Peor」,位於乃波山以北,25:1-3記載在那裡發生了一件事:「1以色列人住在史廷的時候,民眾開始與摩阿布女子行淫2這些女子請民眾參與她們神祗的祭祀;民眾吃了供物,且朝拜了她們的神祗3這樣以色列人就歸依了巴耳培敖爾,上主因此對以色列大發忿怒。以民在這地犯了三個大錯:

(a)             以民與「摩阿布女子行淫」,「行淫」包括了與她們通婚;

(b)            他們也「參與她們神祗的祭祀(巴耳」,表示明認生命來自巴耳邪神;

(c)             他們亦吃了拜祭巴耳邪神的「供物」,是法律所嚴禁的,又「朝拜了她們的神祗」,原文的意思是叩頭至地!

10.  天主對於以民的邪惡行為非常憤怒,25:9說天主吩咐梅瑟安排嚴懲,結果殺死了二萬四千人。這次刻骨銘心的教訓,4:3梅瑟以色列子民進入福地之前引述該慘痛經驗,以示警戒,又在4:5強調在福地裡必須要「依照遵」上主的「法令和規律。」「地」能用作耕種,產物能維持生命,故「福地」象徵「生命」,任何人士欲享用福地的產物,必須明認雅威就是天主。這是雅威宗教的信念,土地是屬於上主的,住在上面的人只是住客,人對土地沒有擁有權。這與別的宗教不同,它們雖然也承認地屬於他們的神,但由於他們也視君王為神,君王因而也有地的擁有權,百姓分成不同等級,蟻民距離天子很遠,沒有發言權,只能服侍君王。

11.  上面第7段已談過,4:6的「萬民」都會讚美以民有「智慧和見識」,又讚美他們「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法律本來是要保護人民的,就如交通燈乃為保護過馬路人士的安全,禁止攜帶鎗械是防止別人傷害你。也許我們會問:當時又不只以色列有法律,其他民族也很文明,尤其是埃及巴比倫希臘,為甚麼其它民族會讚美「謹守遵行」法律的以民有「智慧和見識」呢?原因很簡單,一般法律能保護人的性命,但天主的誡命能帶領人進入永生,是其它的民族望塵莫及的。

12.  至於外邦人又讚美他們「有那個大民族的神這樣接近他們」,因為雅威與別的神明不同,神話故事經常說,外邦的神創造了人之後,便立即回到天上,不會關顧他們。例如:信巴耳邪神的人說他一造了人便回到天鄉,間中便會利用雲雨或閃電來玩弄世人,目的是要世人向它們祈求(列上18:27)。雅威則不同,祂是厄瑪奴耳,因為祂與人同在,四十年出谷的生涯裡仍常在百姓左右,因而受到外邦人的多麼的欣賞和羡慕。

下期預告:
l  復活期第六主日(丙年)讀經釋義(2013-4-28
l  梅瑟五書系列(2013-5-2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