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以色列子民明明承諾了上主「將這地方上的一切居民消滅」(蘇9:24),卻言而無信,他們去敬拜巴耳邪神,原因何在呢?這與他們的實際生活相關,因為他們主要以務農維生,耕種的人最期望和擔心的是天氣,巴耳神被中東人視為天氣神,能控制雨量和氣溫,農民收割時會豐收或失收全由巴耳支配。以色列人的神是雅威,祂是「萬軍的上主」(這名稱43次出現在依撒意亞先知書),「萬軍」是為了打仗,所以,雅威是一位戰爭的神,以色列子民認為祂無力保障他們的民生,於是便去拜「巴耳」(這名稱在民長紀出現了十次)。不少教友都有類似的觀念,經濟固然十分重要,但當我們把所有時間和精力都放在賺錢上,而且永不知足,事事唯利是圖時,最終便會迷失了人生的方向,失掉朋友、不顧健康、不顧家人、最後能賜人永生的天主也被放棄了。
2. 由民1:27起,以色列子民中沒有領袖,只有不同的支派,但並不團結,只是各自為政,民2:1-5說:「1上主的使者從基耳加耳上到波津說:「我使你們由埃及上來,領你們進入了我向你們祖先所誓許的地方;我曾說過:我永不廢棄我與你們所立的盟約,2你們也不可與這地方的居民結約,且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但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聲音;你們這是作的什麼事?3為此我現在說:我必不把他們從你們面前趕走,他們為你們將是陷阱,他們的神要成為你們的羅網。」4當上主的使者對全以色列子民說這話時,百姓便放聲大哭,5因此給那地方起名叫波津。他們在那裡給上主奉獻了祭獻。」民長時期為期共二百五十年左右,但以民都在不團結的環境下生活,影響深遠。從聖經角度看,不團結造成了混沌,原因在於民2:2所說:「你們也不可與這地方的居民結約,且要拆毀他們的祭壇。但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聲音」,一切困難均源於此。
3. 民2:6-10說若蘇厄去世後,客納罕內很多地方尚未被以民征服,其實他們根本無心這樣做,因而違反了上主的指令(蘇9:24)。民2:11-15說:「11以色列子民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事奉了巴耳諸神。12他們離棄了上主他們祖先的天主,即領他們出離埃及地的天主,而隨從了別的神,叩拜他們四周各民族的神,因此觸怒了上主。13他們背離了上主,而事奉巴耳和阿市托勒特。14於是上主對以色列大發忿怒,把他們交在強盜手中,叫強盜搶掠他們;將他們賣給四周的敵人,使他們不能抵抗他們的敵人;15他們無論去那裡,上主的手總是加害他們,猶如上主所說的,猶如上主向他們所起的誓,使他們受極大的痛苦。」民2:11一句話經常出現:「以色列子民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事奉了巴耳諸神。」這話除了八度出現在民長紀內,甚至在這書結束時,再一次指出這劣境,皆因選擇了拜邪神所致!
4. 除了巴耳邪神外,客納罕地的民族也拜阿舍辣(Asherah)女神,他們認為巴耳能控制天氣,而阿舍辣是位多產女神,同樣為農民十分重要,因為多生一男嬰,便能多一雙手去耕種,就在這種思維之下,以民與外邦人打成一片,且互相通婚。民3:1-6臚列出當時的外邦民族:「1這是上主為考驗那些不曉得客納罕一切戰事的以色列人,所留下的民族,2叫以色列子民的後代,至少那些以前不曉得這些戰事的人,知道和學習作戰。3這些民族就是培肋舍特人的五個酋長,一切客納罕人、漆冬人和住在黎巴嫩山上,即從巴耳赫爾孟山直到哈瑪特關口的希威人(Hittites:原名Hatusi)。4他們留在那裡是為考驗以色列人,看他們是否聽從上主藉梅瑟吩咐他們祖先的那些誡命。5以色列子民就住在客納罕人、赫特人、阿摩黎人、培黎齊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中間,6竟然娶了他們的女子為妻,也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事奉了他們的神。」
5. 以色列人最大的問題再在民3:6中浮現:「竟然娶了他們的女子為妻,也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事奉了他們的神。」反觀我們的教友,不少人根本不清楚自己信甚麼,別人說入廟拜神,於是到外旅遊時,便隨意拜一拜佛;別人看風水,自己亦去看風水,且自圓其說!信德應如婚姻地從一而終,選擇了領洗加入天主教,也應遵守她的法律,遵守天主的誡命:「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6. 民長時代裡,以色列出現了民3:7-11的「敖特尼耳民長(Othniel)」,民3:12-30的「厄胡得民長(Ehud)」和民3:31的「沙默加爾民長(Shamgar)」,民3:31說:「在他以後,有阿納特的兒子沙默加爾,他以趕牛棒擊殺了六百培肋舍特人,拯救了以色列。」這一位民長,聖經僅用了一節來記載他的事蹟,相信只有他自己支派的人才認識他。民3:7-11談「敖特尼耳民長」:「7以色列子民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忘卻了上主他們的天主,而事奉了巴耳諸神和阿舍辣諸女神;8因此上主對以色列大發忿怒,將他們交在厄東王雇商黎沙塔殷手中,以色列子民遂服事了雇商黎沙塔殷八年。9當以色列子民向上主呼籲時,上主給以色列子民興起了一個拯救他們的救星,即加肋布的弟弟刻納次的兒子敖特尼耳。10上主的神降在他身上,他作了以色列的民長,出去作戰;上主把厄東王雇商黎沙塔殷交在他手中,他的能力勝過了雇商黎沙塔殷。11於是四境平安了四十年。」「四十年」象徵一代人的時間。
7. 民3:7-11所載的格式是民長紀常見的模式,這樣的模式共出現過七次:民2:11-18, 3:1-5,
3:6-24、民4-5、民7-8、民10:6-12:7、民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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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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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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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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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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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行了惡行去拜邪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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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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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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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主大怒,把以民交給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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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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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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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求救,上主便派遣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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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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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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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長把敵人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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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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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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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恢復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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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實,民長紀的這模式也反映我們的狀態:我們經常犯罪,激怒了上主,我們便祈求上主息怒,於是便去告解,告解後內心恢復安寧。不久,整個過程再重覆一次,週而復始,合共「七次」,象徵很多。如果天主對以色列子民二百多年不停地犯罪而感到討厭,那麼,我們半生人不停地犯着相同的罪,也很可能令天主很不悅。每個基督徒都必須把價值觀放在天鄉,如果只沉迷於現世的享樂和名利,真的缺乏智慧。我們有福份認識天主和祂的聖言,便應不遺餘力地傳下去,否則只會像民長紀所載以色列子民的收場,他們每況愈下,直到結尾時連妓女也姦殺,並做了很多兇殘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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