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9, 2014

民長紀(Judges)13-16


1.    讀者請繼續閱讀13-16瑪諾亞」認清了一切,便要宴請上主的使者,13:15-23說:「15瑪諾亞對上主的使者說:「請容許我欵留你,為你預備一隻小山羊。」16上主的使者對瑪諾亞說:「你雖然欵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假使你要獻一全燔祭,就當獻於上主。」因瑪諾亞當時還不知道他是上主的使者。17瑪諾亞問上主的使者說:「你叫什麼名字?當你的話應的時候,我們好恭敬你。」18上主的使者回答說:「你為什麼問我的名字?它是奧妙的。」19瑪諾亞取了一隻小山羊和素祭,在一塊磐石上獻於行奇事的上主。20火焰從祭壇上向天升起時,上主的使者也在祭壇的火焰中上升了。瑪諾亞和他的妻子看見這事,就俯伏在地上21上主的使者沒有再顯現給瑪諾亞和他的妻子,那時瑪諾亞才知道他是上主的使者。22瑪諾亞對自己的妻子說:「我們必定要死,因為我們看見了天主。」23但他妻子對他說:「如果上主有意叫我們死,必定不會悅納我們的手所獻的全燔祭和素祭,必不會使我們看見這些事,也不會使我們聽到像現在這樣的話

2.    瑪諾亞」宴請上主一事,以前基德紅也做過(6:17-18),目的是要試探對方是否上主,期間一方面烹調食物,又在13:17發問:「你叫什麼名字」其實這只是明知故問,因為天主早在13:11已告訴了他:「我就」,也很可能是「瑪諾亞」慣性不聆聽別人說話!當他確定了真的是天主時,便在13:22說:「我們必定要死,因為我們看見了天主」這樣的反應跟基德紅一模一樣(6:22),這就是民長紀內的男人,好理閒事,但又害怕!基德紅6:23得到了上主保證不會喪命,而「瑪諾亞」則有其妻安撫:「如果上主有意叫我們死,必定不會悅納我們的手所獻的全燔祭和素祭,必不會使我們看見這些事,也不會使我們聽到像現在這樣的話

3.    記得亞巴郎也曾款待上主,試與「瑪諾亞」作點比較:

亞巴郎
瑪諾亞
18
宴客美食
13
宴客美食
7
一頭又嫩又肥的牛犢
15
一隻小山羊
6
拿三斗細麵
 
 

 
4.    瑪諾亞」是一個對神和宗教都很遲鈍的人,一直到13:20:「火焰從祭壇上向天升起時,上主的使者也在祭壇的火燄中上升了」這也反映了以色列的情況,他們經歷過出離埃及四十載的生活、見證了西乃山的盟約、一個民族的誕生,然後進入上主所賜流奶流蜜的福地,卻身在福中不知福,經常都忘掉了上主!以色列的情況很適合我們作警惕,很多年少時曾經很熱心的教友,一旦開始在社會謀生後,很快因各原因而疏忽甚至忘掉了教友的身份,一直到退休後還未曉得悔悟,終日只關心自己的家人,連足以影響他們永生的信仰也置之不理!伯多祿5:29的話很有啟發性:「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只有天主能賜人永生,切勿自己堅持走進地獄!

5.    對於13:20中「上主的使者也在祭壇的火焰中上升」,13:22是「瑪諾亞」的反應:「瑪諾亞對自己的妻子說:「我們必定要死,因為我們看見了天主。」「瑪諾亞」的態度亦反映出當時以色列人的思維、反映出未來三松的思維、一直到今天,人越來越遠離上主,因為人眼光短和淺,科學家和政客們舉目望向宇宙的偉大,讚嘆不已,卻不停地否認創造宇宙的天主,可謂愚不可及!13:24-25說:「24後來那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三松;孩子漸漸長大,上主祝福了他。25瑪哈乃丹,即在祚辣厄市陶耳之間,上主的神開始感動他。三松居住在「祚辣」和「厄市陶耳」兩地,不屬於他所屬的「支派」,因此常感到寂寞,也影響他的性格。

6.    三松Samson」意即「太陽之子」,這名字反映以色列當時遠離上主,遠如太陽,「三松」一名又是外邦人名字,也反映13:1所說「以色列子民又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他們拜偶像,是民族當時的狀態,就如公元二千年的台灣大選時,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很多人民崇拜他,把新生的嬰兒起名陳水扁,數年後當他黯然下台,很多起了名叫陳水扁的小朋友想更改姓名,同樣是反映社會的情緒。民長紀用了四章的篇幅(13-16)來記載三松的故事,與其他民長的故事不同之處,是三松由其未出世已開始探討,包括其雙親;其它的民長一被揀選,已經是成年人了。在生活方式上也有不同,上期已講過,13:4說他「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只能依賴上主來保護。

7.    三松沒有「清酒濃酒」來保護,身體本應很虛弱,但卻適得其反,14:1-4說:「1那時三松下到提默納;在那裏見了一個女子,她是培肋舍特人的女兒。2三松上去稟告他的父母說:「我在提默納見了一個女子,她是培肋舍特人的女兒,願你們現今把她給我娶來為妻!」3他的父母對他說:「難道在你兄弟的女兒中,在我們民族間沒有女子嗎?為什麼你要去從那些未受割損的培肋舍特人中間娶妻呢?」三松向他的父親說:「請給我娶了她!因為我實在喜歡她。」4他的父母原不知道這事是出於上主,使他找機會攻擊培肋舍特,因為那時培肋舍特正統治以色列」「提默納」屬於腓尼基外邦地,三松愛上了一個外邦女子,便想娶她為妻,但這是違反猶太人法律的(7:3),因為猶太人不可娶外邦人為妻。14:3說:「他的父母對他說:「難道在你兄弟的女兒中,在我們民族間沒有女子嗎?為什麼你要去從那些未受割損的培肋舍特人中間娶妻呢?」」可惜三松一如今天的「小王子」和「小公主」堅持得到,他被父母寵壞了,事事都出於直覺和衝動,想做便做,不顧後果!而他的這種自我的性格不只一次,而是不斷重覆地令他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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