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10:35-4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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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若望走到耶穌跟前,對他說;「師傅!我們願你允許我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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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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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願意我給你們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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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回答說:「賜我們在你的光榮中,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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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你們能飲我飲的爵嗎?或者,你們能受我受的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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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對他說:「我們能。」耶穌就對他們說:「我飲的爵,你們必要飲;我受的洗,你們必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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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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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坐在我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給誰預備了,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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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十個聽了,就開始惱怒雅各伯和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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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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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叫門徒過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在外邦人中,有尊為首領的,主宰他們,有大臣管轄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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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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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們中間,卻不可這樣: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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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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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作眾人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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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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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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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件中,谷10:35說是「雅各伯和若望」前來找耶穌,他們在谷10:37要求「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談了很久後,耶穌在谷10:40回應說:「給誰預備了,就給誰(they
belong to those to whom they have been allotted)。」這話是被動式的,沒有說由誰決定。然後,耶穌的結論在谷10:44:「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作眾人的奴僕。」這句話的重點是「眾人」,意謂所有的人。
瑪20:20-28
那時,載伯德兒子的母親,同自己的兒子前來,叩拜耶穌,請求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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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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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她說:「你要什麼?」她回答說:「你叫我的兩個兒子,在你王國內,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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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他們說:「我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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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對他們說:「我的爵你們固然要飲;但坐在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我父給誰預備了,就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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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十個聽了,就惱怒他們兩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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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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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叫過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首長主宰他們,有大臣管轄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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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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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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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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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若願意在你們中為首,就當作你們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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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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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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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據瑪20:20,前來向耶穌要求批准雅各伯和若望坐在祂左右的是「載伯德兒子的母親」,雖然她帶了兩兒子同去,但作出要求的是她,不像谷10:35所說是「雅各伯和若望」本人。瑪的記載也頗奇怪,雅各伯和若望已是成年人,甚至成了家,為甚麼尚要母親出面呢?而且,按中東文化,一個婦女不會隨便與一個陌生男人交談的,所以谷的記載似乎較真實。
3. 那麼,我們會問:為甚麼瑪20:20說是母親而非兩兒子作出要求呢?那便要看看這事件之前發生了甚麼事,瑪20:17-19是耶穌的第三次預言受難和聖死(谷10:32-34亦然),門徒們都知道師傅說真話,眼見師傅快將離開,彼此便爭奪繼承權。這樣的態度會令人失望,師傅尚在時,徒弟已爭名奪利,讀者會質疑教會的領袖們品格很差!聖史瑪竇也感到不妥,於是便說是「母親」作出要求坐在耶穌左右,不是身為教會領袖的雅各伯和若望。記得自西滿伯多祿在瑪16:16明認耶穌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之後,瑪一直都表示教會的領袖十分好,當然不會於師傅尚在時已爭奪繼承權。
4. 當母親帶了兩兒子找到耶穌後,瑪20:20說他們「叩拜耶穌」,亞拉美語原文是「跪拜」,十分有禮。母親在瑪20:21說:「你叫我的兩個兒子,在你王國內,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重要的話是「你叫」,母親彷彿是說:「我已盡力叫他們坐在祢的左右,但他們不肯,所以,請祢代我「叫」他們吧!」意大利語和法語版的聖經都表示是母親求耶穌「命令」她兩個兒子坐在祂左右。然而,當耶穌在瑪20:22回答時,祂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你們」明明是指兩兒子而不是指其母親,意謂爭權的其實是雅各伯和若望兩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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