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講畢了法律和正確的信德後,保祿便開始談「信德是甚麼?」和「天主如何使人成義?」「成義」≡「天主使我們罪人恢復祂創造人時的無罪狀態」,即歸於正道,由罪過的傷害使人恢復成完整。到羅3:21-26,保祿開始新一頁的辯論,指出「法律」的局限,不能夠使人成義,因為法律只能指出人對或錯,每次制訂多一條法律,人民便多一個機會犯法,故保祿在羅3:21起談「信德」與「正義」,羅3:21-26說:「21但是如今,天主的正義(saving
justice),在法律之外已顯示出來;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22就是天主的正義,因對耶穌基督的信德,亳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23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24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25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他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因為以前他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26為的是在今時顯示自己的正義,叫人知道他是正義的,是使信仰耶穌的人成義的天主。」
2. 從羅3:21可見,法律和先知曾為天主的正義作證,但現在,天主要在法律以外顯示祂的正義,羅3:22說凡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天主便賜他成義;羅3:23強調是「所有的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都需要耶穌的救贖;羅3:24 強調「白白」的恩賜,因為沒有人可依靠自己的努力來贏取救恩,人只能「接受」救恩;羅3:26所說「顯示自己的正義,叫人知道他是正義的」譯得有點不清楚,英語較清楚:「show how he is just」。究竟保祿在羅3:21-26想強調甚麼呢?猶太人認為「唯獨」法律才重要,保祿直指其謬誤,因為真正的核心是耶穌基督而不是法律。「成義」的「行動」由舊約時代發展至新約時代都沒有改變,但焦點不再是法律,而是耶穌基督。所以,羅3:23說「所有的人」都犯了罪,因此,「所有的人」都需要耶穌基督使人「成義」,好能獲得救恩。
3. 那麼,天主如何用行動來落實人的得救呢?羅3:25說天主「立定」了祂的聖子「作贖罪祭的」,意謂「修和」的祭獻。羅3:25和羅3:26分別指出舊約與新約的焦點不同,舊約以「法律」為核心,新約卻以耶穌基督為核心。「法律」只能指出人在那裡和如何犯了罪,卻不能使人復原,就如X光只能披露身體的狀況,卻不能治療患處。聖言降生成人起便開展了新約時代,祂展示了罪人復原的途徑只能靠耶穌基督。羅3:25有點疑團,「以前他(天主)因寬容放過了人的罪」,這話可有兩種詮釋:(a) 天主子尚未降生成人之前,當時天主對人所犯的罪暫且不理;(b) 是「赦罪」的預測。
4. 明白了「成義」的途徑後,我們開始學習理解「信仰耶穌基督如何使人成義」。這裡涉及罪赦的問題,對此,基督新教(Protestants)與天主教(Catholic)在思維上有何不同呢?基督新教強調「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和「唯獨信德(Sola Fide)」,然而,整本聖經裡都從沒有表示過「唯獨信德(Sola Fide)」才會帶來救恩,也沒有說聖經是基督宗教(Christianity)唯一的信仰的來源!這樣,基督新教與天主教在「成義」上的思維有甚麼不同呢?很多基督新教的信徒經常引述羅3:28作為其理據,卻完全沒有理會課文的上文下理,他們完全出於斷章取義。
5. 讓我們小心地閱讀羅3:27-31:「27既是這樣,那裡還有可自誇之處?絕對沒有!因了什麼制度而沒有自誇之處呢?是因法律上的功行嗎?不是的!是因信德的制度,28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29難道天主只是猶太人的天主嗎?不也是外邦人的天主嗎?是的,也是外邦人的天主!30因為天主只有一個,他使受割損的由於信德而成義,也使未受割損的憑信德而成義。31那麼我們就因信德而廢了法律嗎?絕對不是!我們反使法律堅固(placing the Law on its true footing /
value)。」這段聖經談的是「信仰耶穌基督如何能使人成義?」羅3:27 說我們沒有甚麼可以「自誇」,就算有法律或亞巴郎的盟約也不是我們可以「自誇」之處,保祿要指出猶太人不應「自誇」。
6. 羅3:31很重要,因為自羅2一直以來都似乎表示十誡和所有口傳法律已成過去,彷彿耶穌來是為取消一切法律,羅3:31說事實並非如此,祂來不是為取消,而是給與法律真正的價值和地位,因為法律的真正意義可在耶穌身上找到,就是信德。在「成義」的觀念上,天主教和東正教詮釋「成義」為「移除一切罪過」,透過聖洗聖事洗滌人的一切罪過(「除免世眾的天主羔羊」),人便成了潔淨。基督新教則認為:耶穌本身是正義的,祂以自己的正義來「遮蓋」人的罪,所以罪仍在,只是被遮蓋了而矣,於是天主便看不見人的罪了。基督新教相信,人一旦受了洗,便確定可以得救,問題在於受洗後如果犯了罪怎辦呢?他們又不相信有「修和聖事」,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上述「遮蓋」的概念。基督新教的信友也許說:「犯了罪可以直接向天父禱告求恕,何必需要修和聖事呢?」果真如此,又何必需要洗禮呢?每次犯了罪而向天父禱告,便夠了,不是嗎?我們的修和聖事不僅為赦罪,每次辦告解,聖神都會臨現,施恩於我們。因為,如果只尋救罪赦,誦唸上等痛悔經也能達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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