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耶穌由「童貞聖母」所生育,為甚麼聖子降生成人只需要一個世上的母親,而不需要一個世上的父親呢?即使只需要一個世上的母親,為甚麼她產後仍要保持童貞呢?被諭為二十世紀多瑪斯的Carwana提供了適當的答案:因為「瑪利亞卒世童貞」信條要指出,「聖子降生」的事件是由上而下的,是天主給人白白的恩賜,是人無法想像到的,是無條件和無常的。這解釋並不表示人間的婚姻生活不好,而是要表示:盡管人間最寶貴的婚姻之愛或家庭之愛都不是預備或賺得「聖言降生成人」的代價或元素,因為「聖言降生成人」是世界上最寶貴和重要的事件,因此,主日感恩聖祭信經唸到「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驅,而成為人」時,信友都會深鞠躬或單膝跪。「不要人間生父」這觀念並不表示聖若瑟不好,而是要指出瑪利亞和若瑟是特殊的婚姻,其實不算是真正的婚姻,只是表面的夫妻關係。聖子降生成人帶給我們的訊息是:這事超越一切婚姻的恩寵。的確,連瑪利亞能成為天主之母也是恩寵,不是她能贏取的,所以聖子降生是由上而下的,是天主賜給世人最大的恩寵,當中瑪利亞成了這恩寵的工具。
2. 聖母第三項信條是「聖母無染原罪」,至論聖經的根據,一般用創3:15的話:「我要把仇恨放在你和女人,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間,她的後裔要踏碎你的頭顱,你要傷害他的腳跟。」也使用路1:28的話:「天使進去向她說:「萬福!充滿恩寵者,上主與妳同在!」【在女人中妳是蒙祝福的。】」這兩則聖經也不算很明顯的根據,因而被稱為「隱合啟示」的基礎。創3:15被稱為「原始福音」,即原祖父母犯罪後,天主所宣佈未來的救恩。創所述「踏碎蛇頭」的女人指新的厄娃,舊的厄娃被撒殫俘虜了,新的厄娃要踏碎蛇頭,所以,新的厄娃不可能有任何一刻鐘不戰勝惡魔,否則變成魔鬼的俘虜,亦因此,她身上不可能有罪。路1:28的「萬福」與匝9:9「熙雍女子,你應盡量喜樂」是同一的字,可見舊約已表達了喜悅。路1:28說「充滿恩寵者」是沒有罪的陰影,間接表示 瑪利亞由始胎一刻已沒有罪惡。早期教父稱瑪利亞為厄娃第二。到四世紀時,聖奧斯定反對拍拉奇異端(說原罪由人模仿亞當而來的,亦即明知故犯的自由行為,即本罪),可見拍拉奇否認人有原罪。奧斯定說原罪是由生育繁衍的,不是由人的自由意志所致。不過,聖奧斯定無法證明瑪利亞沒有原罪,他認為她不可能是基督拯救世人的例外。因此,奧斯定認為聖母也可能有原罪。
3. 我們可以怎樣證明瑪利亞是沒有原罪的呢?中世紀道明會的大神學家多瑪斯堅持沒有人能免於原罪,因為沒有人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方濟會的真福董思高力挽狂瀾,他提出「先贖」的概念來,屬於人類的瑪利亞是有原罪的,但她被天主先救贖,是天主從眾人中提早了拯救她,因此她與一般人不同,她的救恩是「先贖」的,其他人的救恩是「治療性」的。董思高在巴黎大學公開辯論中打敗了各方專家二百多條反論證,建立了「聖母無染原罪」的概念,時為十三世紀。到了十九世紀,全球各地已普遍地慶祝聖母無原罪節,連香港的主教座堂早於1842年也命名為「聖母無原罪總堂」,當時這項信條尚未正式訂立。直至教宗庇護九世在1854年的宗座文件正式頒布成為信條:「至福童貞瑪利亞,在成胎之初,曾因天主的特恩,看耶穌基督的功績份上,完全免除她原罪的一切污染。」
4. 一如其它的瑪利亞信條一樣,「聖母無染原罪」的信條除了與瑪利亞相關外,也與我們無位信友相關,聖母學表明,聖母不是神,她只是人。瑪利亞的四項信條都指出一件事 -「人是誰?」透過了解看得見的人,我們更能了解看不見的天主,「聖母無染原罪」信條要人看看自己本來的面目和原來的處境,天主賜給瑪利亞這特恩,把她放在世上,是要告訴我們:「人啊!你的本來臉目是像瑪利亞,我創造你時就像她,是沒有原罪的。」當我們見到受造的瑪利亞,便知道我們正活於一個不應該的境況中,目睹聖母的皎潔,我們便明白自己本來也是無瑕疵的。我們以自己的自由意志墮入了不潔的境況中,所以會有淚水、疑團、苦惱、嫉妒、威脅等,因為罪的效果是混沌。可見天主所要賜給瑪利亞的特恩,並不只是要她提供一個潔淨的母胎給要誕生的耶穌,祂同時也告訴我們要還原到原本的我,瑪利亞正好是我們的明鏡。
5. 跟着便是頗容易的事,就是如何回復到沒有原罪的情況,是聖洗聖事,侯洗者一受了洗,原罪和所有本罪都赦免了。當然,後來再犯的罪過要透過修和聖事才得赦免。「聖母無染原罪」的信條告訴我們,天主對人的愛是永不收回的,就算人違反了盟約(如亞當和厄娃),天主仍永遠是忠信的,祂不停以不同方式使人回到沒有原罪的狀況。「聖母無染原罪」的信條是屬於所有人類的,因為「人在樂園時本來是沒有原罪的。」值得作為父母者反省:瑪利亞作了我們的明鏡,我們也有責任作為子女們的明鏡,要讓他們自幼接受信仰而受洗,當我們相信受教育為子女很重要,不會讓他們長大很「自行決定」上學與否,同樣,安排子女自幼受洗也是必須的,否則只反映了父母本身的信仰根基不穩或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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