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14, 2012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乙年)讀經釋義


(主題:基督憐憫人,使人在祂內合而為一)
 

讀經一:
23:1-6
答唱詠:
23:1, 1-6
讀經二:
2:13-18
福 音:
6:30-34
 

A      讀經一:耶23:1-6

1.      事件發生在充軍巴比倫之前不久,大概是公元前590年。23:1的「禍哉」是針對23:2的「牧放我民的牧人」,這等牧者也是以色列的君王,而當時的君王是末代皇帝漆德克雅,意即「上主是我們的正義」,可惜他的所作所為剛剛相反其名,他竟然尋求埃及國的協助,而沒有依賴上主的照顧,間接使猶太人回復成為埃及的奴隸,因此被先知譴責為「你們驅散趕走了我的羊群,不加照顧」,也會被上主「必依照你們的惡行來懲罰你們。

2.      由於牧者沒有履行保護其羊群的責任,23:3說上主會「集合我尚存的羊,引導牠們再回自己的羊棧(以色列」,且使他們「滋生繁殖」,23:4說天主「要興起牧者來牧放牠們」,意謂一個新王朝和新君王,藉此「使牠們(百姓)無恐無懼,再也不會失掉一個。

3.      23:5-6是個預言,當時日一到,「我必給達味興起一支正義的苗芽,叫他執政為王」,「苗芽」的希伯來語是「nezer」,發音像「Nazareth」,暗示了「納匝肋耶穌」,這「苗芽」充滿「明智」和「正義」,祂才堪稱為「上主是我們的正義」,而不是虛有其名的漆德克雅。當上主的正義降臨時,「以色列必居享安寧」。反省:生命旅途上遇到困難時,也許我們要放棄一棵老樹,願意接受上主所賜的「苗芽」,新的思維。
 

B       答唱詠:詠23:1, 1-6

1.      這是一篇大家耳熟能詳的聖詠,23:1的「牧者」一詞,給人的感覺是貧窮渺小的,而且又是不潔的(因為經常無意地走在墳墓上面,而且他們沒有時間到聖殿去朝拜雅威)。不過,這樣的想法十分矛盾,舊約的君王亦稱「牧者」,身份尊貴,為甚麼一到新約,立即被視為身份卑微的呢?

2.      人有了上主作為「牧者」,23:1說便會「一無所缺」,指的不是在物質上,而是在心靈上,聖詠的作者可能面對某些困難,於是便把平安寄託於上主。古時的羊群為「牧者」來說是他們的財富,故把羊群視為寶貴的,23:1要強調的是:我在雅威眼中很寶貴。聖地的羊群不像澳紐的羊,聖地的羊群一定會走在「牧者」後面,這正是23:2-3所描述的:「祂使我臥在青綠的草場,又領我走進幽靜的水旁,還使我的心靈得到舒暢。祂為了自己名號的原由,領我踏上了正義的坦途。

3.      23:1-3是作者向別人講述上主的作為,23:4-5是他直接與天主對話,23:5的「筳席」指向最後晚餐,是逾越之夜,是耶穌建立聖體聖事之夜。「在我的頭上傅油」意味聖洗聖事,有鑒於此,教會習慣在施行聖洗聖事和初領聖體的感恩祭時,會使用23作為答唱詠。

4.      23:6的氣氛改變了,作者的話是向自己說的:「在我一生歲月裏,幸福與慈愛常隨不離;我將住在上主的殿裏,直至悠遠的時日。」他感到自己很幸福,因為能「住在上主的殿裏」,意即新約時代的教會。23包括的範圍很廣,算是屬團體性的。
 

C       讀經二:弗2:13-18

1.      厄弗所書保祿寫給小亞細亞內的眾教會,初期教會其中一個嚴重問題是猶太人排斥外邦人,以致無法彼此共融,情況猶如耶路撒冷聖殿的情況,外邦人被拒於聖殿王廊(Royal Portico以外,並有規定,凡進入聖殿外院的外邦人,可以治死!聖殿王廊成了以色列人和外邦人「中間阻隔的牆壁」,故2:14說已被「拆毀」,這均「藉著基督的血」得以成就。2:132:17用「你們」來象徵外邦人,2:142:18則用「我們」來象徵猶太人,2:16的「仇恨」就是因為「中間阻隔的牆壁

2.     基督把那「阻隔的牆壁」拆毀後,2:13說「從前遠離天主的人(外人),成為親近的了」,2:15說成了「一個新人」,這就是2:16所指「雙方合成一體」,成了耶穌親自建立的教會。教會內充滿着基督所賜的恩寵,就是2:15的「和平」和2:16的「與天主和好

3.      回到厄弗所的情況,為猶太人來說,厄弗所人因為是外邦人,便無份於天主的救恩,但保祿2:13說「藉著基督的血」,猶太人和外人都「雙方合而為一」(2:14),人人可入天國,2:17稱之為「和平的福音」。當耶穌為了人類死在十字架上時,站在十字架下者有猶太人和外邦人,所以2:18說「雙方在一個聖神內,才得以進到父面前」。反省:不少堂區舉辦不同的康樂和籌款等活動,包括堂區大旅行、主保瞻禮聚餐、善會同樂日、甚至小小奧運會等,但如果沒有助人「進到父面前」的元素,可算沒有意義。

4.      讀經一說要除掉一個不負責任的君王,而由「苗芽」來取替,祂就是默西亞,是善牧。答唱詠明認天主是我們的「牧者」,讀經二說團體需要團結,使兩方本來是敵對的人能彼此共融,是羊群的共融,這為基督徒來說是一項大挑戰。
 

D      福  音:谷6:30-34

1.      6:34說:「看見一大夥群眾,就對他們動了憐憫的心,因為他們好像沒有牧人的羊」,這話正好吻合讀經一的情況,漆德克雅只關心個人利益,於是耶穌便來負起「牧者」的責任,但作為牧者的責任是甚麼呢?這要到6:35起才知道,牧者要「增餅」,祂要餵養羊群,即現今我們所領的聖體,這亦是23:5所說:「你為我擺設了筳席;在我的頭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滿溢

2.      善牧主日的主角並非善牧,而是羊群,6:43的「十二筐」餅碎剩了,好能供應給猶太人吃;不過為外邦人來說,亦有8:1-10的二次增餅,8:8中的「七籃子」就是供應給外邦人吃的(見7:1)。耶穌的聖體聖血是供給猶太人和外邦人吃的,彼此吃了便得到共融,即讀經二所述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雙方合而為一

3.      單看本主日的四篇讀經而言,讀經一說要除掉一個不負責任的君王,而由「苗芽」來取替,祂就是默西亞,是善牧。答唱詠明認天主是我們的「牧者」,讀經二說那「苗芽」將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隔膜打破了,成了耶穌親自建立的教會,且施與恩寵,就是「和平」及「與天主和好」聖保祿把這等「豐富的教訓」向各地信友宣講,乃仿傚主耶穌憐憫的心」,這正好串聯了本主日的福音中的6:34:「就對他們動了憐憫的心」,便「開口教訓他們許多事

Wednesday, July 11, 2012

感恩祭(五之五)


1.             我們在感恩祭(五之一)時講過,由於感恩祭的結構是耶穌親自設立的,沒有人有權增減內容和環節。這也有很大的優點,信友無論去到世界各地的聖堂參與感恩祭,即使不懂當地的語言,仍能投入彌撒的每個環節中。感恩經共四式,是教會的禮儀專家研究了過去二千年來各款的感恩經,以及東方和西方的教會史後,才釐定和寫成的,所以是不會改變的。感恩經在結束時,主祭便唸:「藉着基督,偕同基督,在基督內,一切崇敬和榮耀歸於您全能的天主聖父,及與您同體的聖神,世世無窮。」跟着是天主經,誦唸或頌唱天主經後,參禮者都不會答「亞孟」,因為這處禮儀的程序尚未完結。

2.        天主經後是互祝平安,是羅馬禮所規定的,目的是要連繫於天主經中的「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一句,表示生命需要食糧,更需要靈性上的食糧。平安禮是為信友們收歛心神準備去領聖體,平安禮是充滿雍容、典雅和矜持的,是禮儀上的致候,不可像俗世般大派對時的狂歡。有些教友排隊上前領聖體途中遇到相熟的教友時,仍不停地談笑和握手互祝平安,這實在對天主不敬。信眾必須要明白自己即將領受的聖體是天地的大主,祂是宇宙的造物主,沒有別的事比祂更大更重要,多少聖人窮一生的奉獻,去回應祂賜給世人無盡的愛,祂超越時空,因為祂帶給世人永生。

3.        教友們有時會爭議領聖體應手領或口領,應站着領或跪下領,只應領聖體或也應領聖血。手領或口領皆可,手領聖體始於上世紀七十年代,如果選擇手領聖體,兩手掌應一上一下,上面的手掌應呈孤形,形像寶座去恭迎救主蒞臨。有些教友堅持跪下來領聖體,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要留心會否絆倒後面的教友,最好是當聖堂有領聖體的跪椅設備時才跪下領聖體。至於單領聖體或同時也領聖血會更好呢?這課題在教會不同時代已討論過,教會教訓說,單領聖體或單領聖血都是相同的,同樣領了整個基督,而同時領聖體和聖血也是整個基督。無論甚麼情況,對聖體的高度尊重是必須的,不能以言以行來開玩笑,有神職人員說領聖體的方法「就像啪丸仔」一樣,這樣地形容非常不敬,是對基督的重大的侮辱。

4.        領聖體期間,歌詠團最好只唱一首歌,好讓信眾多點寧靜時間去感謝聖體,歌詠團更不宜借機表演,以免妨礙人神在默想和默觀中相遇,最有效的氣氛就是在靜默中。至於堂區報告,報告者宜簡潔,整體上不應太長,最好在十分鐘內完成,除非必要,主祭也無需把報告重覆。

5.        有些堂區喜歡在農曆大年初一彌撒結束前進行祭祖,基督徒要明白,聖堂是向天主祭獻的,無人有資格與天主在同一祭台前接受祭獻,看看我們的彌撒經文,信友們頌唱「聖聖聖」前,主祭先唸:「聖父,我們藉着祢鍾愛之子、耶穌基督,時時處處感謝祢,實在是理所當然的,並能使人得救。基督是您的聖言,祢藉着祂創造了萬有,並派遣祂救贖了我們,祂因聖神降孕,由童貞女誕生。祂奉行您的旨意,為祢爭取神聖的子民,受難時伸開雙手,以戰勝死亡,顯示復活。為此,我們隨同天使諸位聖人,歌頌祢的光榮,同聲歡呼。」如果我們已亡的祖先升了天,也算包括在「諸位聖人」內,他們正「隨同天使」和信眾向天主歡呼時,竟被安排「在同一祭台前接受祭獻」,信眾這樣做是陷祖先於不義,祖先在天上之靈必然想喝停!

6.        也許,有人會爭議敬祖有何不妥,沒有不妥,只不過不應在感恩祭時進行,現代很多教友都會到墓地向先人致敬,孝順父母也是天主的誡命,有些教友更習慣在農曆年初一去拜山,所以沒有必要在彌撒中令祖先難堪。另外,每台彌撒裡,主祭都會唸:「求祢也垂念我們的弟兄,他們懷着復活的希望而安息;並求您垂念所有去世的人,使他們享見您聖容的光輝。」可見每天都有神父在感恩祭為亡者祈禱,世界上只有天主教這樣做,而由於地球是圓的,所以一天二十四小時間,每一刻都有聖職人員偕同信友為我們的先人祈禱,試問世間上有別的宗教像天主教那樣照顧我們的先人嗎?

7.        唐人的習慣,歲晚感恩祭時會「謝恩」,大年初一會「求恩」,這當然是可以的,因為那與祭祖不同。有些堂區喜歡將祖先牌位放在聖堂內,這是絕對錯誤的,除極褻瀆外,更是附魔的,必須盡快移走。有些聖堂安放「中華列祖」名牌,也是完全錯誤的;有些堂區把先人的壁報板放在祭台旁,這也是陷祖先於不義,是不該這樣做的。

8.        有些教友認為彌撒時燃點的白蠟燭,也可使用佛家的「香」來代替,認為只是「入鄉隨俗」和「禮儀本地化」的體現。這說法是完全錯誤的,拜神的香與彌撒的蠟燭在意義上完全不同,「香」在佛教來說乃為「供養諸佛,發慈悲心,一心念誦,可消滅一切罪孽」,天主教的信仰是:現世的物質不可能轉往來世,「供養諸佛」的「香」被視作食物,這與我們的教義背道而馳。

9.        另一時常出現的情況,有些堂區一到神父講道時,便有些青年教友帶領正參與彌撒的少年們轉到某房間或課室聽道或參加些活動,結果那些少年除無法繼續參與彌撒外,對信仰更變得一無所知,很快便會失去信仰。一個家庭裡,吃飯時應是一家人同桌進行的,彌撒也一樣,沒有分為成人彌撒、青年彌撒、兒童彌撒、婦女彌撒等各款,因為教會裡只有一款彌撒,是耶穌親自設立的。很多教友很熱心,是因為自幼跟着父母一起參與彌撒,潛移默化的培育,使他們每天都與天主更接近。

10.     最後,也要談談彌撒經書,彌撒經書不是兒童的玩物,很多成年教友把經書給小童作玩具,這是對經書的不敬。參與彌撒時,最好帶着兒童坐在聖堂前方,給他們看見祭台和主祭的行動,這是信仰的培育。作為家長的,應引導子女把焦點放在感恩聖祭上,還記得有位年青母親,她的兩歲女兒每次見到主祭舉起彌撒經書準備誦讀福音時,便模仿神父把自己的經書舉起,不過數年,仍是兒童年齡的小女兒已開始加入善會服務了,她見證了良好和適當信仰培育的重要。

下期預告:
·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乙年)讀經釋義(2012-7-15
·       回應誓反教的攻擊和誤解(2012-7-19
 

Saturday, July 7, 2012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乙年)讀經釋義


(主題:獲賜義子名份的我們,便應傳揚福音)
 

讀經一:
7:12-15
答唱詠:
85:8, 9-14
讀經二:
1:3-14
福 音:
6:7-13
 

A      讀經一:亞7:12-15

1.      從上下文看,5說當時的人只顧政治和經濟繁榮,忘卻了天主。先知雖提醒百姓們生命來自上主,但沒有人理會他的話。由於富裕的人毫無正義,天主決意要進行懲罰,7:1-3說天主本以蝗蟲懲罰人,7:4-6說又本以火來懲罰人,但由於有先知的哀求,天主寬免了罪人。到7:7-9時,天主決定要懲罰拜偶像的人,要把他們充軍到巴比倫去。

2.      亞毛斯先知雖然不斷為人民向天主祈求,但7:10說「貝特耳司祭阿瑪責雅派人」向君王要求制止先知的言論,7:12更迫使先知回鄉,7:13說:「貝特耳不可講預言,因為這裏是君王的殿宇。」這等於政治迫害宗教。

3.      亞毛斯先知在7:14-15所回應的意思是:「我本來只是一個平凡的人,只因上主召叫了我作先知,我才去履行我的使命。」
 

B       讀經二:弗1:3-14

1.      古中東的文化裡,家族觀念非常重要,甚至能主宰人的榮辱和前景,一個人選擇離開家人去另闖天下,既危險亦鮮有,就如15:13所載蕩子回頭的故事。鑒於這文化觀念,保祿1:5提出「義子的名分」的概念真令人目瞪口呆,感到出人意表的,因為古代近東地帶根本沒有「義子」的習俗,保祿1:5提出這樣的思維簡直就是一種突破。

2.      1-3宣佈上主的救恩計劃,是一個之前隱密的計劃,祂要建立一個默西亞的民族,把猶太人和外邦人聯合於耶穌基督內,一切隔膜於是便會瓦解。1:3說願天主父「受讚美」,原因是祂「基督內已揀選了我們」(1:4),這事正好吻合了讀經一的話:「上主對我說:你去向我的百姓以色列講預言吧!」(7:15)獲「揀選了我們」便要作出回應,亦即1:4所指要「成為聖潔無瑕疵的」,幸獲天主的「揀選」乃莫大的光榮和深遠的福祉。1:5-7中四個詞彙都指向一件聖事:(a) 1:5的「義子」、(b) 1:6的「在自己的愛子內」、(c) 1:7的「救贖」和 (d) 的「罪過的赦免」,合起來是指「聖洗聖事」,1:13說在基督內受了洗的人就是「受了恩許聖神的印證。」這一切均出於天主的旨意,1:9稱之為「奧秘」,1:10說這均「依照他的措施。

3.      勿以為保祿厄弗所的工作一帆風順,其實剛好相反,19:24記載當地因保祿的緣故而發生了暴動,保祿反對厄弗所人拜阿爾特米偶像,這主張傷害了製造這偶像來發財的商人之既得利益。不但如此,保祿福傳完畢離開厄弗所後,很多假先知來到擾亂信眾的心,說耶穌未必是雅威、因為祂也需要天使的幫助,故也應朝拜天使等邪說。
 

C       福  音:6:7-13

1.      上主日耶穌在本鄉被拒,現在祂要派遣門徒往外傳教,他們要去「制伏邪魔」,6:12說他們「宣講,使人悔改」,6:13說他們也「給許多病人傅油,治好了他們」,可見門徒們所做的事,正是耶穌所做的,耶穌也命令他們不可依賴自己的物質或財富(6:8-9),而要信賴上主的照顧,結果如何?6:12-13顯其成果,一如耶穌所吩咐他們要履行的使命。

2.      讀經二說天主早已揀選了我們去叫人悔改,並成為基督徒。基督徒的使命雖困難,但藉著祂的扶助,85:11所述「仁愛、忠信、正義、和平」的效果得以保證,福音就是把福傳計劃落實,門徒們要出去做耶穌所做的職務。
 

D      答唱詠:詠85:8, 9-14

1.      這聖詠在將臨期二主日(乙年)中曾使用過,沒有人確知85寫於甚麼時代,有說是充軍前,有說是充軍的末期。讀經一說上主要進行懲罰,因為先知受到罪人的迫害。85:11-12有不少末世神學的特徵:「仁愛、忠信、正義、和平」,均表示救恩的來臨。85:14的「正義在上主前面行走,救恩必隨上主的腳步」是雅威蒞臨的預報。

2.      本主日四篇讀經如何難串聯起來呢?讀經一是一份召叫,召叫人作先知去代天主說話。天主「揀選了我們」,我們除了對祂表達無言的感恩之外,也要接受洗禮,好能獲得義子的名分福音便是落實耶穌的派遣,門徒們(即新約時代的基督徒)要去驅魔、治病和宣講,效果卓越,接受福音的人也要作出回應,他們要祈禱說:「上主,求祢大發慈悲,賜給我們救恩。」上主便賜給他們「仁愛、忠信、正義、和平。

Tuesday, July 3, 2012

感恩祭(五之四)



1.         主日彌撒講道時,有些堂區會安排主祭以外的人士講道,例如傳道員、聖經老師等人士,這是絕對禁止的,因為彌撒時的講道是禮儀的一部份,規定必須由有公務司祭職的人士負責,意謂主禮的主教、神父或執事。這是根據天主教法典767(1)條所定的:「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部份,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The most important form of preaching is the homily, which is part of the liturgy, and is reserved to a priest or deacon.」,所以是一個「身份」的問題,一如父職不能由母職來代替一樣。任何彌撒都不可以任何藉口,由一位非公務司祭的人士來講道,例如認為主祭的道理講得不好、或他的語言能力不足、或他年紀太大、或已獲得他授權代替等。如果在彌撒講道時由一位非公務司祭職的教友用「分享」來代替講道,也是絕對禁止的,因為沒有人可以把「講道」改稱為「分享」或「見證」,而名正言順地違反上述教會法典的規定。

2.        天主教法典766條所定的:「平信徒,如在某些情況下有此需要,或對特別情況有益,也可在教堂或聖堂講道,但應遵守主教團和767(1)的規定(The laity may be allowed to preach in a church or oratory if in certain circumstances it is necessary, or in particular cases it would be advantageous,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Episcopal Conference and without prejudice to Can 767(1))。」究竟何謂「有此需要」呢?例如:主祭患病而說話困難,至於何謂「對特別情況有益」呢?例如:一些醫療或勞工權益問題,如果論及墮胎或安樂死,由醫療人員講解會較適合。一個堂區缺乏神父講道,其實可以向教區求助,由教區另作安排。

3.        有些教友認為講道期間由教友「分享」也是合適的,須知,彌撒時的講道不是一個「分享」,而是「指引」,要指導信眾未來一週如何活出本主日的主題。講道包括「解釋這主日的四篇讀經」+「指導信眾如何實踐讀經的教訓」兩方面,只有主教、神父或執事才可主持,非執事職的修士也沒有資格在彌撒中講道。有些堂區在特定節日時找一些教友「證道」,例如聖家節時談夫婦相處之道,由婚姻輔導專家主講。彌撒中即使有「證道」,也不能取替正常的講道,「證道」不是禮儀的一部份,但講道卻是。還有,「證道」必須與該主日的主題相同。有些堂區在彌撒完結前加入「教友知多少」的環節,向信眾簡述一些信仰上的課題,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但時間不可太長。

4.        講道的規定的確很嚴格,必須由主祭的神父或共祭的執事負責,如果教友席上有司鐸參與該彌撒,到講道時,那位司鐸也無權講道。然而,讀者請勿誤以為教友無資格講解聖經或教理,其實在彌撒以外是准許的,天主教法典216條這樣說:「基督信徒,既分享教會的使命,有權利自動自發,依照個人的身分和條件,去發展或支持使徒工作;但任何工作計劃,非經教會主管當局的同意,不得擅用教會名義。(Since they share the Church’s mission, all Christ’s faithful have the right to promote and support apostolic action, by their own initiative, undertaken according to their state and condition.  No initiative, however, can lay claim to the title “catholic”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competent ecclesiastical authority)」,218條亦說:「從事研究聖學的人,享有合理的自由去探究,並將其所擅長者謹慎發表己見,但對教會之訓導須保持應有的順從。(Those who are engaged in fields of sacred study have a just freedom to research matters in which they are expert and to express themselves prudently concerning them, with due allegiance to the 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由上可見,非聖職人員也可以講道,例如:在聖經聚會時、避靜時,他們甚至可任善會的神師。

5.        平日彌撒會否較鬆懈呢?彌撒只有一種,沒分主日和平日彌撒,亦沒有兒童彌撒、青年彌撒、長者彌撒等的類別,任何彌撒中的講道都應由主祭的神父或共祭的執事主持,至於平日彌撒,講道不是必須的,即使有講道,主祭要體諒參與的教友的需要,長者教友多因健康狀況而不能在聖堂逗留太久,但他們很重視彌撒禮成時神父的降福,講道太長時,長者會覺得很辛苦;另外,在職人士急於上班,有時講道太長會令他們等不及領聖體而要離去。所以,平日彌撒即使有講道,也最好簡潔,時間僅三分鐘便夠了。就算主日彌撒的講道,也宜在十五分鐘內講畢,太長會弄巧反拙,更難令信眾掌握其主題。有些神父喜歡在彌撒開始時先講道五分鐘,正式講道時約二十分鐘,天主經之前再講五分鐘,禮成降福前又講五分鐘,這樣的做法也是不必的。

6.        聖 歌  彌撒時應唱甚麼歌呢?首先要明白,沒有詠唱任何聖歌的彌撒都是有效的,即使有歌詠也要適量,主日彌撒一般會唱五首聖歌 求主垂憐、光榮頌、信經、歡呼歌(聖聖聖)、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很多聖詠團忘記了自己的功能是要「帶領」信眾投入神聖的空間,反而專注於「表演」,尤其自覺天生擁有「鶺聲燕語」的成員,結果妨礙了彌撒中的很多環節,信眾以至主祭都要「被迫」欣賞歌曲,浪費大家的時間。

7.        準備祭獻   主祭說:「各位兄弟姊妹,請你們祈禱,望全能的天主聖父,收納我和你們共同奉獻的聖祭」「我和你們共同奉獻的聖祭」指的只是一個祭獻,就是主耶穌加爾瓦略山上一次而永遠的祭獻。信眾對主祭上述的祈禱作出回應:「望上主從您的手中,收納這個聖祭。」在英語的翻譯上,1973年主祭的祈禱文是:「Pray brothers and sisters, that our sacrifice may be acceptable to God, the almighty Father」,2010年修訂為:「Pray brothers and sisters, that my sacrifice and yours may be acceptable to God, the almighty Father」,把「our sacrifice」修訂為「my sacrifice and yours」能否展示為「共同奉獻」的一個祭獻呢?事實上,主祭所要祭獻的「餅酒」聯合了全體信眾而成為一個祭獻。另外,我們不要把焦點放在主祭祈禱的「邀請」上,而應放在祈禱的「恩寵」上。

8.        誦唸頌謝詞時,主祭說:「請眾感謝主、我們的天主。」信眾回應:「這是理所當然的」在英語翻譯上,1973年的版本「It is right to give him thanks and praise」改為2010年版的「It is right and just.」,「right」即「做事要正確」+「記得要謝主」,「just」指「天主的正義使人成聖」,試想想:中文譯本一句「這是理所當然的」能表達「right and just」嗎?事實上,天主賜給世人的救恩遠超過人所能感謝,只有耶穌才是「right and just」,信眾只能繫在祂身上,依賴祂的苦難與聖死所帶來的恩寵才可。

9.        聖聖聖   誦唸或詠唱歡呼歌時,會說:「聖、聖、聖、上主、萬有的主」,「聖、聖、聖」源於6:3:「聖!聖!聖!萬軍的上主!他的光榮充滿大地!1973年的英語版是:「Holy, holy, holy Lord, God of power and might …」,2010年版是:「Holy, Holy, Holy Lord God of hosts …」,唸或唱「聖、聖、聖」是為表示舉揚聖體的準備完成了,我們要把旅途中教會的信眾聯合於天上的天使和諸聖們,去預嚐天上的聖禮儀,聖體成了我們天上的盛宴。為明認這神聖時刻,中文版把「聖、聖、聖」獨立於跟着的祈禱上,好能致以至高的朝拜,但英語的舊版和新版均將第三個「holy」連繫在跟着的「Lord」上,故未能反映出其原意來:「Sanctus, Sanctus, Sanctus, Dominus Deus Sabaoth」。不過,中文版也要留意,「Dominus Deus Sabaoth」是「萬軍的上主」,「萬有的主」似乎難盡其意。

10.     彌撒時,當主祭遵照耶穌在最後晚餐吩咐門徒說:「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格前11:24),祂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便活現在我們眼前,是「重現」而不是馬丁路德說的「重演」。組成紀念主的晚餐是「歡呼」+「求聖神降臨(epiclesis)」+代禱+「讚美詩(doxology)」,祈禱的對象是天主聖父,把最後晚餐的歷史事件向祂重述,告訴祂我們沒有忘記。「代禱」由「祈求」+「回憶主的聖死、復活和升天」組成,透過聖禮儀作出回應,稱為「紀念(anamnesis)」。

11.      從歷史中看耶穌,祂的確是「麵包」,聖嬰誕生在白冷Bethlehem),意謂「麵包之家」,祂臥在馬槽(manger),「manger」即「」,1:3說:「認識自己的主人,也認識自己主人的槽」,「」和「」彷彿在馬槽裡聖嬰的左右,是要「」那生命之糧。舉揚聖體時,主祭唸:「祂在受難的前夕,把麵餅拿在祂神聖而可敬的手中,舉目向天,仰望您──祂的全能天主聖父,感謝讚頌您,把麵餅分開」,「把麵餅分開」一事發生在聖週五,「鞭苔」/「茨冠」/「釘死」把耶穌撕裂了,「麵餅分開」才能「遞給門徒」們「」(26:27),基督徒每次目睹十字架上的聖屍,便會想起耶穌13:34說:「我愛了你們」,十字架就是救恩的標記。

12.     耶穌也吩咐門徒們如何作出愛的回應:「也該照樣彼此相愛」(13:34),我們要「燃燒自己,照亮他人」,「照亮他人」是要引導他人跟隨基督,代價是要「燃燒自己」,猶如一支燃點着的蠟燭,所發出的光能「照亮他人」,蠟燭卻逐漸耗盡,最後晚餐的訊息就是「分開+「分享」+「愛」。團體各信眾所領受的聖體乃來自同一的基督,大家吃了而成了Communion(共融)。

13.     主祭唸:「你們大家拿去喝,這一就是我的血,你們要這樣作,來紀念我。2010年英語的修訂版把「cup」改為「chalice」,強調的是它只可作禮儀上的用途。不過,當主祭唸「信德的奧蹟」,教友會回應說:「基督,我們每次吃這餅,飲這,就是傳報您的聖死,期待您光榮地來臨。」奇怪的是,2010年的英語修訂版沒有同樣地把「cup」改為「chalice」,仍繼續唸「drink this cup.」這樣的堅持亦非別無道理,因為很多批評指向教友把禮儀轉變成為社交上的功能,令人容易忘掉了天主的奧蹟。「chalice」一詞正好提醒信眾彌撒是向天主的朝拜,好能回應耶穌逾越的奧蹟,信眾彷彿回到晚餐廳那裡、親臨加爾瓦略山的祭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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