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 2014

十字聖架節(Exaltation of Cross Feast)


(主題:十字架是救恩的標記,必須「相信」它)

 
讀經一
21:4-9
答唱詠
78:1-2, 34-38
讀經二
2:6-11
福 音
3:13-17

 
A     讀經一:戶21:4-9

1.    21:4以色列子民「曷爾山沿紅海的路起程出發,繞過厄東」,梅瑟已帶領以民渡了紅海而來到西乃半島東北,位於死海西南,拒離巴力斯坦地不遠。可惜,以色列子民沒有欣賞天主對他們所施予的大恩,反而以怨報德,起碼六度反對天主和祂所派遣作以民領袖的梅瑟亞郎21:4說他們「不耐煩impatient」,21:5指出他們「不耐煩」甚麼:「輕淡的食物」,指瑪納(16),「已感厭惡」既然「已感厭惡」了「輕淡的食物」,天主便「賜給」他們很刺激的東西 -「火蛇」(21:6)。「火蛇」的確很刺激,因為被咬的人很可能會喪命,起碼傷口會紅腫和發炎!

2.    受了皮肉之苦和生命危險後,以色列子民曉得害怕了,便在21:7梅瑟說:「我們犯了罪,抱怨了上主和你;請你轉求上主,給我們趕走這些蛇以民悔改後便求恕,彷彿像今天的修和聖事。慈悲的天主俯聽了梅瑟的禱告,便在21:8吩咐他說:「你做一條火蛇,懸在木竿上;凡是被咬的,一瞻仰牠,必得生存。梅瑟便按照天主的話而造了一條「銅蛇」,當「那被蛇咬了的人,一瞻仰銅蛇就保存了生命」(21:9)反省:基督教的朋友喜歡批評天主教各式標記,包括聖牌、聖相、聖人像、十字架等,認為這等於偶像,莫非以民按天主的吩咐而「一瞻仰牠」(銅蛇),也等同拜偶像嗎?

3.    然而,究竟以色列子民為甚麼「一瞻仰」銅蛇而能「保存了生命」呢?「銅蛇」能夠行聖蹟嗎?絕對不能,「銅蛇」只是罪惡的標記,「火蛇」是天主對罪人的懲罰,當人「一瞻仰」自己的罪過時,便促使他去思己過,從而痛改前非,也獲天主的寬恕,這也是今天的心理學家的說法。如果我們把十字架視作「銅蛇」,每當我們「一瞻仰」十字架,便應明認自己是罪人,明認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乃為了我們的救恩。

4.    可惜的是,以民竟把「銅蛇」視作神祇,他們把它帶入了福地,甚至朝拜它,直至六七個世紀後,猶大國的君王希則克雅才將其毀滅為止(列下18:4)。反省:聖牌、聖相、聖人像、十字架等能幫助信友「睹物思人」,它們本身只是一些標記,不是神明,更不能作為偶像。回到讀經一,以民不斷抱怨天主,以致被「火蛇」咬死和咬傷,最終得到天主憐憫而獲救,但是否可以完全免責呢?不是的,因為14:29說:「你們中凡二十歲以上登過記的,凡抱怨過我的,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情況猶如罪人領受了修和聖事後,將來還需受罪罰之苦。

 
B     答唱詠:詠78:1-2, 34-38

1.    78可能是在大節時頌唱的,共72節,講論天主的光榮,可惜人拒絕相信祂。78的結構如下:

 
78
  
(a)
1-8
古知今
(b)
9-16
厄弗辣因抗命背主
(c)
17-31
「瑪納」和「鵪鶉
(d)
32-39
出谷期間以民朝秦暮楚
(e)
40-55
埃及十災和入福地
(f)
56-64
厄弗辣因仍不忠
(g)
65-72
天主選擇熙雍作信仰中心

 
2.    答句是78:7:「你們不要忘記天主的作為」,「天主的作為」指的是祂在21:6打發火蛇+21:8火蛇懸在木竿上」給人「瞻仰」領經的第一段(78:1-2)中,78:2的「譬喻(parable」意指「明智的指示。」以民不斷地抱怨上主和祂所派遣的領袖,78:34-35(領經的第二段)便記載了天主「上主擊殺他們」,幸好以民受到教訓後,便曉得「尋覓上主,他們回心轉意也熱切地尋求天主」「尋覓上主+回心轉意+熱切地尋求天主」彷彿與21:7的話作出共鳴:「我們犯了罪,抱怨了上主和你;請你轉求上主,給我們趕走這些蛇。」

3.    天主憐憫了罪人,21:9說「那被蛇咬了的人,一瞻仰銅蛇就保存了生命」,他們才明白「至高者天主是自己的救主。」(78:35)可惜,人的悔悟始終維持不久,78:36-37以色列子民「滿口欺騙、謊言、毫無誠意,不忠於約誓」,故天主在14:29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


C     讀經二:斐2:6-11

1.    2:1-3釋出了「agape」式的「愛」後,2:6-11便拿出最佳榜樣來:「6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把持不捨的,7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8他貶抑自己。。9為此,天主極其舉揚他賜給了他一個名字,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10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11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這篇錦心繡口的聖詠被稱為「Hymn of Kenosis」,在希臘語中,「kenosis=自我空虛」。基督極之謙遜,因為祂雖「具有天主的形體」,卻「取了奴僕的形體」,不但如此,祂更「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以無辜者的血為了罪人而傾流,這就是「kenosis」,是「自己空虛

2.    耶穌基督實在應受頌揚,5:12稱頌祂「堪享權能、富裕、智慧、勇毅、尊威、光榮、和讚」,5:13 說:「天上、地上、地下和海中的萬物都說:「願讚頌、尊威、光榮和權力,歸於坐在寶座上的那位和羔羊,至於無窮之世!」這就是主耶穌的「kenosis」,成了每個基督徒的典範。當祂體現了「kenosis」之後,2:9說:「為此,天主極其舉揚他」,這是第一個平反(reversal),第二個平反是天主「賜給了他一個名字,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名字=「整個人的本質」,祂就是天主子。2:9極其舉揚」的效果見於2:10-11:「10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11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

3.    2:6-11的訊息顯而易見 -「謙虛」,連天主子耶穌基督都謙虛,誰人敢妄自尊大呢?其實道理很簡單,如果你是現今公開試的狀元,你知道五十年前的狀元是誰嗎?如果不知,五十年後也沒有人記得起你。如果你是城中首富,你擁有的財富仍遠遠少於全城的百分一,而你所居住的城市在世界地圖上幾乎看不見。如果你是超級大國總統,五十年後你只是歷史上的一個名字而矣!更莫說一個少女曇花一的美貌、運動員在世界大賽的一項錦標、或科學家的一項發明。只要人像耶穌自己空虛」和「貶抑自己」,天主也必「舉揚」他,聖母讚主曲中也有類似的話:「他伸出了手臂施展大能,驅散那些心高氣傲的人他從高座上推下權勢者,卻舉揚了卑微貧困的人」(1:51-52

4.    保祿寫了2:6-11這首美麗的聖詩,除了為「agape」式的「愛」舉例說明外,還有另一當前的原因,在2:1-5已講述了,就是因為團體分裂了,原因乃由於嫉妒,所以宗徒在2:2勸喻斐城教友「應彼此意見一致同氣相愛,同心合意,思念同樣的事」,2:3更指出如何處理別的問題:「不論做什麼,不從私見,也不求虛榮」這等問題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彷彿存在於所有的堂區內,且多年來一直存在,即使人人都知道有那些問題,卻沒有人認為有義務去處理或解決!一個完全無罪的耶穌,卻為人的罪赦而犧牲了自己的性命,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就是要提醒團體避免分裂,是個人和團體應有的靈修,信友要「同氣相愛」,然後一起讚美上主:「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爵,我要呼籲上主的名號。」(116:13

 
D   福音:3:13-17

1.  3一開始便談了尼苛德摩的故事,3:2中他作了一個陳述,3:43:9中他發了兩個問題。耶穌表明,進天國必須先「重生」,而「重生」只能靠人子「被舉起來」才能達至。

2.   3:16-21是聖史自己的默想,當時救贖工程已完成了。3:13說「那自天降下而仍在天上的人子」彷彿指着2:7所述天主子「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形狀也一見如人」,「使凡信的人,在他內得永生」分別出現在3:15 3:16,彷彿共鳴了21:9那被蛇咬了的人,一瞻仰銅蛇就保存了生命2:8說「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效果見於3:17為叫世界藉着他而獲救。

3.   3:16賜下」一詞在希臘語上意謂「送去死」,是愛人愛到底的結果。「銅蛇」不能帶給人永生,只是罪惡的標記,但「天主沒有派遣子到世界上來審判世界,而是為叫世界藉着他而獲救」(3:17),帶給人永遠的生命,因為78:38說:「他卻慈悲為懷,赦免罪污,沒有消滅他們,且常抑止憤怒;也未曾把自己全部怒火洩露他卻慈悲為懷,赦免罪污,沒有消滅他們,且常抑止憤怒;也未曾把自己全部怒火洩露。」信友在信仰生活上應如何回應呢?要愛主愛人,因為若一4:20說:「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

4.   四篇讀經可如何串聯起來呢?讀經一說以色列子民犯了罪而受罰,幸而他們曉得害怕而在21:7梅瑟說:「我們犯了罪,抱怨了上主和你;請你轉求上主,給我們趕走這些蛇」結果獲得天主的拯救。答唱詠說獲恕後的以民明白「至高者天主是自己的救主。」(78:35)可惜,他們的悔悟維持不久,78:36-37以色列子民「滿口欺騙、謊言、毫無誠意,不忠於約誓」,故天主在14:29都要倒斃在這曠野中」當人固執於罪惡中,天主便派遣了自己的獨生子來,祂為了人類的救恩而「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福音說人要得到救恩,必須相信,且要向主耶穌屈膝叩拜」,且要在生活上活出愛來。
 

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甲年)讀經釋義


(主題:教會內彼此相愛,主便與我們同在)

 
讀經一
33:7-9
答唱詠
95:1-2, 6-7, 8-9
讀經二
13:8-10
福 音
18:15-20

 
A     讀經一:33:7-9

1.     厄則克耳耶肋米亞同期被召作先知,厄則克耳於公元前597年被召叫,他當時任職司祭,在這一年他和猶太國的王室同被充軍到巴比倫,記得充軍並非一次過而完成的。共四十八章,結構大概分為兩部份:

 
內  容
(a)
1-32
嚴重譴責耶路撒冷的過犯;
(b)
33-48
談再創造(Re-creation)。

 
2.     讀經一選自第二部份的開始,讓我們看看上文,33:4-5說要警告百姓們:「人民聽見(天主的)號筒的聲音,若不加戒備;刀劍來了,將他除掉,他的血債應歸他自己承當」,意即「一人做事一人當」,這話等於18:4所指:「誰犯罪,誰喪亡。」其實,33有很多地方與18配合。讀經一只有三節,訊息只有一個,33:7說天主立了誰作「以色列家族的警衛」,這人便要履行其使命,勸諭惡人悔改,否則會被天主懲罰,至於那惡人,33:8說「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這話在33:9又再重複,表示不悔改的惡人也會受罰。

3.     一個人即使沒有加入基督的教會,也不可犯了罪而能逃避責任,因為他們應憑良心做人,例如:盜竊,貪污,非禮,謀殺,作假口供、虧空公款等行為,沒有信仰的正常人都知道那些行為是不對的,只有沒有能力辨別是非的人才可免責。

4.     反省:在教會內,多少父母教友費盡心力培育子女成才,眼見他們學業有成而喜形於色。不過,別人一談及我們子女漸趨冷淡的信仰時,好像觸動了我們的神經一樣,除了立即替子女辯護之外,更感到對方是挑釁我們,來意不善,沒有想過對方其實間接履行33:7所述「以色列家族的警衛」而矣,更沒有理會上主在33:8的話:「你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雖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要由你手中追討他的血債。


B     答唱詠:詠95:1-2, 6-7, 8-9

1.     答唱詠沒有採用95:3-595:10-11,而只選擇了95十一節中的六節。先看95:8的兩個地方:「默黎巴」和「瑪撒」,相關的事件乃以色列人逃離埃及後因沒有水飲而抱怨的地方。回到答唱詠,氣氛是十分喜悅的,95:6叫人向上主「伏地朝拜」和「屈膝示愛」。95:8-9提醒人不要心硬,「試探」上主是要強迫祂證明自己是真的神。

2.     沒有被採用的95:10-11談的是懲罰,以色列人四十年都心硬,他們要試探天主,因而被罰無緣進入預許的福地。這也回應了2:4的話:「看,心術不正的,必然消逝;義人必因他們的信賴而生活」,這話談「義人」和「不義人」的收場。其實,把95:10-11加入答唱詠內可能更能配合讀經一的訊息。

3.     95本身先讚主,然後談祂的懲罰,目的是要警醒世人避免行差踏錯,例如包二奶的人也可能始於一時之快,但後果卻是不對稱的。現代的青年人視婚前性行為很正常,他們的父母即使是熱心教友,也只強調子女要做好防預懷孕的措施,沒有指出其本身的謬誤,幸好也有些信德堅強的教友,堅持他們這類的子女必須先正式結婚成為夫婦,這些父母給我們很好的榜樣。


C     讀經二:羅13:8-10

1.     本主日的讀經二是13:8-10,標題「法律的滿全是愛德」與本主日的主題完全吻合。先談何謂「」,西方的思維認為「愛情是強烈的喜歡」:包括親和 (affiliation) 和依賴需求欲幫助對方的傾向排他性與獨佔性。然而,近東的文化則視「」指對親人的關心、認識鄰居和關懷群組各成員。先看上文,13:1-7教人「應服從官長」,服從他們甚麼呢?13:7說:「凡人應得的,你們要付清;該給誰完糧,就完糧;該給誰納稅,就納稅;該敬畏的,就敬畏;該尊敬的,就尊敬。」簡單述之,即「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這正是聖經中「正義」的定義。

2.     基督徒逃稅,是犯了天主十誡中的第四誡,因為「稅局的,就應歸還稅局。」對待別的基督徒,應彼此相愛,13:34記載耶穌最後晚餐的話:「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這命令為福傳都很重要,因為13:35表示:「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基督徒之間「彼此相愛」不是一項責任,而是一份關係。

3.     13:9的話與19:18相連:「『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戀』,以及其他任何誡命,都包含在這句話裏:就是『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世界末期其實由聖言降生開始了,直至基督光榮再來為止,期間耶穌賜給我們時間去好好地生活,活出「愛主愛人」的美德來。

4.     看看下文,13:11說「我們的救恩,現今比我們當初信的時候更臨近了。保祿13:12描述為「黑夜深了,白日已近。」那麼,我們的行為應如何去作出來配合呢?應「脫去黑暗的行為,佩戴光明的武器,意即「棄惡從善」。甚麼才是「光明的武器」呢?得前5:8這樣解釋:「穿上信德和愛德作甲,戴上得救的望德作盔。」也說是「白日之子」的態度和行動,13:13強調「行動要端莊。

5.     讀經二強調「彼此相愛」是基督徒應有的行為,特別是在教會團體內。讀經一說天主選擇了每一個受了洗的人作其先知,去勸諭別人避免犯罪,故此,我們也要助別人一臂,好能離棄惡行。答唱詠便回應讀經一的要求,答句說:「你們今天該聽從他的聲音,不要再那樣心硬。」讀經二強調愛的滿全是「愛主愛人」(6:4-519:18),福音要指出愛的高峰乃在於十字架上的犧牲,耶穌寬赦了人的罪,人也要寬恕得罪了自己的人,這就是讀經二所強調要「愛」,這樣,18:20說主便「在他們中間」(厄瑪奴耳)。 


 
D     福  音:18:15-20

1.     先看上文,18:12-14是「亡羊喻」,訊息:信德要求人要有「憐憫」和「寬恕」之心,不但如此,更要付諸行動,要出去尋找迷失的羊。要展示憐憫之心,18:15-18便說要規勸得罪了自己的弟兄,人彼此間的不和應互相謀求解決的方法。讀經一時,天主在33:7 叫先知去「警告」惡人,18:15便付諸行動:「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規勸他。」這裏談的是修和,目的是18:15所說要「賺得了你的兄弟」,藉着對方的悔悟,得到失而復得的朋友。即使對方很固執,先知仍應鍥而不捨,18:16說「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

2.     假使對方仍執迷不悟,18:17說要待他如「外邦人或稅吏」,不過,耶穌仍願意寬赦他們的過犯,祂在十字架上的第一句話是:「父啊,寬赦他們吧!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23:34),「寬恕」乃「愛的誡命」焦點所在。猶達斯負賣祂,比拉多沒有履行正義,伯多祿否認了祂,耶穌都一一寬赦了他們。只有愛和寬恕的教會,才能存在了二千年而仍迄立不倒,即使曾經歷過黑暗的日子。

3.     18:1816:19相關,18:18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縳;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 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話耶穌16:19時是給伯多祿說的,現在這裏的「你們」是指所有的門徒,所有宗徒們都可以赦罪,因此,主教和神父也有權赦罪。18:20 說:「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這與「兄弟規勸之道」相關(18:15-20),要「同心合意」地為那「兄弟」祈求天主的幫助,祂便「必要給他們成就」(18:19)。

4.   常年期的1824主日(甲年)的主題是「天國在人間:教會」, 2533主日則是「天國的邀請」,甲年最後一主日(即34主日)的主題是「默西亞的滿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