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4, 2015

私人啟示(Private Revelations)四之三


1.      天主教教理67條說:「在過去的世代中,曾有一些所謂「私下」的啟示,其中有些曾被教會當局所承認。然而它們並不屬於信仰的寶庫。它們的任務並非「改善」或「補充」基督決定性的啟示,而是在某個特定的歷史時代中,協助人們更圓滿地去履行基督的啟示。在教會訓導當局的指引下,信友們的信仰意識(即聖神賦予信徒的一種內心對信仰的超性意識,使他們整體、作為天主子民,能在信仰及倫理道德範疇上不致產生錯誤的理解)應能辨認及接納,在這些私下的啟示中,那些是基督或聖人們向教會所作的真正呼籲。基督徒信仰不能接納那些企圖超越或修正基督所完成的啟示的所謂「啟示」Throughout the ages, there have been so-called “private” revelations, some of which have been recognized by the authority of the Church.  They do not belong, however, to the deposit of faith.  It is not their role to improve or complete Christ’s definitive Revelation, but to help live more fully by it in a certain period of history. Guided by the 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 the sensus fidelium knows how to discern and welcome in these revelations whatever constitutes an authentic call of Christ or his saints to the Church.  Christian faith cannot accept “revelations” that claim to surpass or correct the Revelation of which Christ is the fulfillment …)。」

2.      天主教教理66-67條的主題是「不再有其他啟示」,第66條說基督的救贖工程是永遠不會消逝的,而「將永不會消逝」的理據乃基於基督的救贖工程是「新而永久的盟約」,因此,耶穌光榮再來臨之前,是不會有新的啟示的。也許我們會問:露德聖母花地瑪聖母沒有提出新的啟示嗎?完全沒有,只是重申一些已啟示的事。至於信友如何能理解所有的啟示呢?是要依靠基督徒的信德,在教會內千百年來逐漸地理解。教理第67條說:「其中有些曾被教會當局所承認」,須知啟示有兩種 -「公共啟示」和「私人啟示」,「公共啟示」必定是源於「聖經」或「聖傳」,其它所有啟示均屬「私人啟示」,包括上述所說露德聖母花地瑪聖母的顯現。

3.      有人也許會提出:如果聖教會懷疑自稱「神聖慈悲聖母」那女士的聲稱,聖教會也應審核其聲稱,而不應「未審先判」。說得對,聖教會的確沒有「未審先判」,因為聖教會多番相約那女士會晤,都遭她一一拒絕,更不用說由教會「分辨」和「審斷」她聲稱得到的啟示,違反了教會法典823(1) ,這規定會遲點討論。可惜,拒絕會晤商議之餘,那位女士繼續透過互聯網和印製刊物宣傳她錯誤的訊息,而那些訊息大部份都是異端。

4.      有人會說:那女人就算不肯與聖教會接觸,也不表示她的訊息一定是假的。我們可以參閱耶穌17:21-23向宗徒們說的話:「21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22我將你賜給我的光榮賜給了他們,為叫他們合而為一,就如我們原為一體一樣23我在他們內,你在我內,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並且你愛了他們,如愛了我一樣」僅三節裡已四度強調「合而為一」,自稱「神聖慈悲聖母」那女士所發出的訊息不但沒有促進信友對聖教會的忠誠或團結合一,反而引致信友之間的分裂和仇恨,甚至導致裂教;13:34記載耶穌在最後晚餐時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那女士推動的仇恨剛與耶穌的教訓相反!

5.      那女士究竟用甚麼手段來遊說別人信任她呢?靠她自稱能「辨別時代的徵兆」,然而,她所廣傳的「真理書」內含有很多對天主教教義上的謬誤。於是,那女士使用恐嚇手段威迫別人,且使用極消極的訊息迫使別人恐懼和焦慮,卻對別人的信德和愛德絲毫沒有幫助,也沒有推動罪人悔改、愛上主和信賴祂。相反,信友聽了她的訊息之後,一點平安和喜樂都沒有,試想:一個傳教士怎能依靠恐嚇的手段令人接受其訊息呢?那些不幸墮入這類圈套的人也必無喜樂和平安。

6.      面對如此妖言惑眾的假基督,香港教區便發出了指示,說明那自稱「神聖慈悲瑪利亞」女士的訊息不應被視為「超性啟示」,而她所傳的訊息也「不准通傳或討論」,信友必須要相信教會的訓導和指令。如果我們真的熟悉天主教教理和聖經的教訓,便知道那女士的話帶着大量的異端,她的評語和攻擊聖教會的話也是毫無根據的。天主教教理1992年已出版,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盡力閱讀和學習。對於一些聲稱得到耶穌或聖母經常顯現的人士,無論這些人是否熱心教友,只要其訊息與團體的福祉無關,肯定不是真實的。

7.      至於聲稱得到「真啟示、真顯現、預言或聖蹟」的言論,必須受到天主教教廷1996124日發出的規則監管:

         (a)     任何危害信德或倫理道德的書刊,不應傳播和閱讀。因此,教會既已指出那女士的書籍和刊物會造成裂教,作為信徒的我們便不應嘗試鑒定教會的決定正確與否,而是應該接受教會的指令;

         (b)     任何人士著書來聲稱得到「私人啟示(private revelations)」,凡涉及信德或倫理道德的書刊而尚未證實者,教會法典第823(1) 條說教會的牧者「有權」要求那些刊物先由牧者審查(教會法典第823(1):為保持信德的真理和道德的完整,教會牧人有職務也有權利監督,勿使書刊和大眾傳播工具危害信徒的信德和道德;同時有權要求凡由信徒發行涉及信德和道德的書刊,應由牧人審查;對有害於正確的信德(或是對有害於善良風俗的書刊),有權力以譴責;

         (c)     聲稱有「私人啟示」者必須由教區主教審查,甚至是教廷的信理部或主教團審查。可惜那位女士一直拒絕與教會當局會晤或接受審查。

Tuesday, February 24, 2015

私人啟示(Private Revelations)四之二


1.      香港天主教教區在20141116日的公教報通告中又引述了天主教教理95條:「因此,很明顯地,由於天主極明智的安排,聖傳、聖經及教會的訓導當局,彼此相輔相成,缺一不可,且各按自己的方式,在唯一聖神的推動下,共同有效地促進人靈的得救(「It is clear therefore that, in the supremely wise arrangement of God, sacred Tradition, Sacred Scripture and the Magisterium of the Church are so connected and associated that one of them cannot stand without the others.  Working together each in its own way, under the action of the one Holy Spirit, they all contribute effectively to the salvation of souls)。」第95條列出了「聖傳/「聖經」/「教會的訓導」來,「聖經」是天主的話,是至聖的,也極其豐富;「聖傳」也是天主的啟示。

2.     有些人,尤其是基督教的信友經常強調「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他們只接受有記載在聖經內的話,而聲稱「聖傳沒有聖經根據」,但他們這樣說是錯的,聖保祿得後2:15說:「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穩定(stand firm),要堅持你們或由我們的言論,或由我們的書信所學得的傳授keep the TRADITIONS)。」這話的「傳授」就是「聖傳」。事實上,不是天主的所有啟示都記載在聖經內,21:25說:「耶穌所行的還有許多別的事;假使要一一寫出來,我想所要寫的書,連這世界也容不下。」如果復活的主後來才把沒有「一一寫出來」的話啟示給某人,誰有權阻止祂呢?

3.      聖傳」的確很重要,勿忘記初期教會處於被迫害的環境,長達逾二百年,古往今來,凡迫害聖教會的人會竭盡所能消滅教會,除了打壓傳教工作外,更嚴禁印製宣傳刊物,且會燒毀一切宗教書刊和文件。因此,初期教會很多「聖傳」都只能口傳,口傳也是有效的,否則上司吩咐下屬的話便必須以書面方式才有效!至於基督教朋友所強調的「唯獨聖經」,認為只有聖經的記載才能接受。果真如此,全本聖經內都沒有「三位一體」一詞,為甚麼大多數的基督教教派都接受「三位一體」的道理呢?

4.      究竟天主教教理95條談甚麼呢?第94-95條都屬「在信仰的理解中成長」的主題內,第94條說信友的理解可以增長,談的是「事件」和「說話」兩方面。所謂「在信仰方面的事件」,例子:有些堂區會在新春期間在聖堂內舞獅或祭祖,這些做法全都不正當;同樣,容許「不相信餅酒在感恩祭時被祝聖成為基督真正的體血」的基督教教友領聖體是完全的謬誤。第94條強調聖神的幫助,只要信友用心研讀和默觀聖言,透過對「神學的研究」,聖神便會幫助他們加深對「啟示了的真理」的認識,這是信友透過靈修事件的經驗加以進步。至於主教們,他們藉着宣講而能得到「闡釋真理的神恩」。第94條主要談個人方面的靈修;第95條則指出「聖傳、聖經、教會的訓導」三者缺一不可。

5.      梵二的「教會憲章25」說:「對於羅馬教宗的法定訓導權威,更應該(在信仰及道德範疇上)表示這種意志及理智的敬重服從,即使教宗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權威發言,亦當如此;就是說,(信友們)要依照教宗所導,真誠地附和他的論斷。(This loyal submission of the will and intellect must be given, in a special way, to the authentic teaching (in matters of faith and morals) of the Roman Pontiff, even when he does not speak ex cathedra in such wise, indeed, that his supreme teaching authority be acknowledged with respect, and that one sincerely adhere to decisions made by him.)。」這裡規定「即使教宗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權威發言」,信友仍有義務聽從,問題是教宗為何不「以正式的宗座權威發言」呢?因為教宗會在不同的場合發言,未必是以「至高導師身份」去「宣佈的有關信仰和道德的教義」,例如:教宗在普世青年節時發言、或者逢星期三在伯多祿廣場接見教友時發言、又或者接受記者訪問時,都不是為宣佈一項信條的,不過,教宗的每次公開發言都具有權威性,因此信友也要聽從。事實上,自梵一1869年)頒布了「教宗不能錯」的信條後,教會至今只宣佈了兩項信條。

6.      20141116日的公教報通告又提及教會法典第752條:「凡是教宗或是世界主教團所宣佈的有關信仰和道德的教義,只要是施行真正的訓導權,雖然無意以決定的行為加以宣佈信徒即使不做信仰的隨從,也應該加以理智和意志的崇敬,因此信友應該避免與此道理不合者(While the assent of faith is not required, a religious submission of intellect and will is to be given to any doctrine which either the Supreme Pontiff or the College of Bishops, exercising their authentic magisterium, declare upon a matter of faith or morals, even though they do not intend to proclaim that doctrine by definitive act.  Christ’s faithful are therefore to ensure that they avoid whatever does not accord with that doctrine.)。」鑒於這項規定,天主教的任何信友都不可與自稱「神聖慈悲瑪利亞」的女士接觸或溝通。

7.      教會法典第752條說「雖然無意以決定的行為definitive act加以宣佈」,原因就如上面第5段所述的情況,又如教宗在電台接受訪問時,目的同樣不是為宣布一項信條。至於「信徒即使不做信仰的隨從」,「隨從」即「跟從」,整句意謂:信友即使未能理解教會所定信條或背後目的或理據,他們仍有義務遵從。自梵二後,教會更願意與信友對話,又願聆聽信友的意見。

Tuesday, February 17, 2015

私人啟示(Private Revelations):四之一


1.      不少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友都聲稱得到啟示,指出教會所應走的方向或教會某方面的謬誤,如果有人說昨晚耶穌顯現給他,叫他把一個訊息告訴世人,我們怎能鑒定其真偽呢?尤其聲稱得到耶穌或聖母瑪利亞顯現或報夢的人往往是熱心教友,甚至是聖職人員。事實上,我們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如果某主教聲稱耶穌委任了他作教宗來取替在位教宗,誰知是真是假呢?較為普遍的聲稱往往是一些教友說見了耶穌或得到聖神的啟示,十分感動,喜極而泣,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如何看待呢?

2.      去年(2014年)出現了一位自稱「神聖慈悲瑪利亞」的女士,聲稱得到了些「私人啟示」,並在世界各地包括香港不斷宣傳其訊息,她甚至編印了一本名為「真理書」的刊物,其中一項訊息說卸任教宗本篤十六世是「最後一位真的教宗」,間接地否定現任教宗方濟各和將來教宗的有效性!須知,教宗是「耶穌在世的代表」,又是「普世教會最高的牧者和導師」,否定現任和以後的教宗等於否定他們上述的身份,意味天主教再沒有教宗身份的領袖了!這位女士的謠傳的確很危險,因為很多教友既一知半解,亦不求甚解,加上一些立心不良和習慣惡意攻擊天主教的人士,的確造成很大的傷害,因為一般教友對聖經和教會的訓導都不認識,容易被謠言動搖信德。

3.      眼見險況,香港天主教教區在20141116日的公教報發出了通告,詳細列出教會對「私人啟示」的原則和規定。天主教教理85條說:「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的職務,只委託給教會內活生生的訓導當局,」即是與伯多祿的繼承者-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他們耶穌基督的名義行使這權力(The task of giving an authent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Word of God, whether in its written form or in the form of Tradition, has been entrusted to the living teaching office of the Church alone.  Its authority in this matter is exercised in the name of JC.  This means that the task of interpretation has been entrusted to the bishops in communion with the successor of Peter, the Bishop of Rome)。」

4.      簡而言之,教理85條表明:「只有教會才有權正確地詮釋天主的聖言。」因此,任何人士,包括聖職人員和聖經學者,如果對某段聖經的詮釋與「教會訓導」的詮釋背道而馳,便以「教會訓導」作準。事實上,自稱「神聖慈悲瑪利亞」的女士引述了很多聖經的章節,卻曲解了很多地方,與「教會訓導」的詮釋相反。天主教教理85條所說「他們」乃指「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the bishops in communion with the successor of Peter, the Bishop of Rome)」,整體來說就是「教會」,聖保祿1:23說:「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本人,作為天主子的耶穌基督是不會錯的。也許我們會質疑「教會訓導」的權威,她彷彿操縱着天主聖言!非也,聖教會「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意謂作天主聖言的僕人,她只會傳授「委託給教會」的話,不會超越這範圍,記得耶穌10:16向宗徒們說過:「聽你們的,就是聽」,教會的權威乃來自基督,信友必須要服從聖教會的教訓。

5.      關於啟示便應看梵二的「啟示憲章」,「啟示憲章」的第二章是「論天主啟示的傳授Transmission of Divine Revelation」,相關的內容在第7至第10段。第7段說「啟示與救恩相關」,天主的啟示已透過耶穌基督全部啟示了出來,而所有啟示必須世世代代地傳下去。耶穌吩咐宗徒們把其啟示傳下去,宗徒們要透過宣講、善表和他們所成立的機構去傳,而宣講的內容是「救恩的真理」+「道德的規則」。誠然,宗徒們已在公元一世紀末相繼離世,於是傳下去的使命便交托了給宗徒們的繼承人 主教們。

6.      「啟示憲章」的第8段談「聖傳」,宗徒們所要傳的包括聖經和聖傳,藉此教導信友要善度天主子女的生活,好能增加他們的信德。信友應聽從教會的教義、參與教會的生活和對天主的朝拜。「傳授」也必須要進步,信友可透過「默觀(contemplation)」(例如唸玫瑰經)和「研讀」而進步。「傳授」也可透過信友的「靈修生活」和「主教的宣講」得到進步,因為主教們都有「真理的特恩」。誰是「傳授」的最大受惠者呢?是傳授者本人,他們透過不斷的服務和研讀,便更深入認識聖經和教理。在「傳授」上,教會能透過生活實踐、信德和祈禱更理解聖經的教導。

7.      「啟示憲章」的第9段談「聖傳與聖經的關係」,「聖傳」是主耶穌和天主聖神所付託給宗徒的話,宗徒們把「聖傳」傳下來給每個時代的主教們,主教們便有責任「保存、詮釋和宣講」,因此,「聖傳」與聖經同樣重要。「啟示憲章」的第10段談「聖傳、聖經、訓導權」,聖經和「聖傳」都是天主聖言的寶庫。聖職人員和一般教友的義務是甚麼呢?2:42對這話題指他們要:「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聖職人員和一般教友都有責任「保存、活出、宣認信仰。」「教會訓導」究竟是甚麼呢?就是「對聖經和「聖傳」權威的詮釋。」

Wednesday, February 11, 2015

匝加利亞(Zechariah)


1.      14:16-21說:「16凡曾來進攻耶路撒冷的民族中尚存的人民,必將年年上來朝拜君王萬軍的上主,舉行帳棚節17但是,凡地上各民族中,有不上耶路撒冷來朝拜君王,萬軍上主的,為他們就沒有雨露18如果埃及民族不上來參加,那麼上主打擊那不上來舉行帳棚節的民族的災禍,必要落在他們身上19這是埃及和凡不上來舉行帳棚節的民族所要遭受的懲罰20在那一天,馬鈴上也要刻著「祝聖與上主」;上主殿裏的鍋,也將像祭壇前的灑血盆那樣神聖;21而且在耶路撒冷猶大所有的鍋,都是祝聖與萬軍的上主的;凡願獻祭的人,必用這些鍋來煮祭肉到那一天,在萬軍上主的殿裏,必再沒有一個商人」「帳棚節Tabernacles」約於每年九月至十月之間慶祝,匝加利亞預言「凡地上各民族中」都會前往「耶路撒冷」去朝拜「萬軍上主」,顯示本來與以色列為敵的外邦人也皈依了雅威,就如教會初期聖保祿的皈依真道一樣。

2.      信仰的確能在靈修上征服人,以色列人的外敵在軍力上很強大,卻終於被征服,真值得現代的強國,尤其是美國反省。看看今天的西方國家,不斷批評教會落後於世界,批評教會反對墮胎、同性婚姻、安樂死等做法,不少國家甚至立法批准上述的行為,教會有否反擊呢?完全沒有,但卻擇了善而固執,只要看看14:16便知,本來是攻擊者的外邦人竟然前來「耶路撒冷」朝拜「萬軍上主」,而且是「年年」都來。從歷史上看,初期教會被當權者羅馬帝國嚴厲迫害,結果不少羅馬軍人皈依而成為基督徒,後來連羅馬君王君士坦丁一世都皈依了。今天攻擊天主教會最嚴厲的相信是共產黨、伊斯蘭教和基督教,我們應如何應付呢?若一5:4說:「凡是由天主所生的,必得勝世界;得勝世界的勝利武器,就是我們的信德6:14-17亦說:「14所以要站穩!用真理,束起你們的腰,穿上正義15和平的福音作準備走路的,穿在腳上16此外,還要拿起信德盾牌,使你們能以此撲滅惡者的一切火箭17並戴上救恩,拿着聖神作利劍,即天主的」「盾牌利劍」只是些隱喻,好能引導人默想較深入的意思,真正重要的是「真理正義和平的福音信德救恩天主的話

3.      14:16說人們會「年年上來朝拜君王」,但明明已放棄了總督,卻「上來朝拜君王」,原因何在呢?因為這裡的「君王」其實是指「萬軍的上主」,這情況彷彿回到了近一千年前的民長時代,當時以色列沒有君王,因為他們不需要君王,上主就是他們的君王。14:17說:「但是,凡地上各民族中,有不上耶路撒冷來朝拜君王,萬軍上主的,為他們就沒有雨露」試想,「沒有雨露」為一個農業社會影響多麼重大?「地上各民族」不但指外邦人,用現代的說法,也包括了那些在天主教內受了洗而沒有參與主日感恩聖祭的人。「沒有雨露」在靈修上指「缺乏聖言」,記得整章14都是從靈修角度看的。

4.      14:18-19說:「18如果埃及民族不上來參加,那麼上主打擊那不上來舉行帳棚節的民族的災禍,必要落在他們身上:19這是埃及和凡不上來舉行帳棚節的民族所要遭受的懲罰。」「帳棚節」是秋收時分,包括葡萄和無花果,收割必須要迅速,因為雨季開始了,遲了收割令果子容易腐爛,故需建「帳棚」來儲存收成物,以致收割工人要在「帳棚」外睡覺,為猶太人來說,「帳棚節」是一年最重要的節日。特別的是:作為以色列最大的敵人「埃及民族」在「帳棚節」都來朝拜雅威,是不可思議的。

5.      帳棚節Sukkot」一連慶祝八天,最後一天是「法律的喜悅Simchat Torah」,紀念天主頒布十誡,因此,猶太人在「Simchat Torah」整天都在研讀聖經;為天主教來說「Simchat Torah」是我們的聖經節,是在每年將臨期的第一主日,可惜很少教友甚或聖職人員重視這重要節日,莫說要整天研讀聖經!14:20很重要:「在那一天,馬鈴上也要刻著「祝聖與上主」;上主殿裏的鍋,也將像祭壇前的灑血盆那樣神聖;」「祝聖與上主」片語是刻在大司祭的金冠上的,十分神聖,無人可以觸摸,現在「祝聖與上主」竟然刻在「馬鈴bells on the horses」上,「馬鈴」能發嚮,方便牧人在山上尋找馬兒,但「馬鈴」長期沾溼着馬兒的唾液,既污穢亦生,卻「刻著「祝聖與上主」,令「馬鈴」變成很神聖,在大司祭眼中會很不開心,但天主在14:20帶出一訊息 任何東西都可以是聖的,也可以用來獻給上主,也因此,聖女大德蘭每天都「祝聖」自己的衣服。

6.      最後一節是14:21:「而且在耶路撒冷猶大所有的鍋,都是祝聖與萬軍的上主的;凡願獻祭的人,必用這些鍋來煮祭肉到那一天,在萬軍上主的殿裏,必再沒有一個商人」這話是針對司祭們說的,因為他們都沉迷於物質,匝加利亞欲指出:「耶路撒冷猶大所有的鍋」都可以用作祭獻,這樣的轉變是預示耶穌在最後晚餐時祝聖餅酒成為祂的體血時,並沒有使用金製的杯來舉揚聖體和聖血。耶穌舉揚聖體聖血時是在飯廳舉行的,而不是在聖殿內,所用的物品都是飯廳一般物資,卻成了神聖的。14:21究竟要說甚麼呢?是要表示任何物質或環境都可以利用來朝拜上主,那麼,人更容易接近上主。匝加利亞放棄了大司祭和總督,把「成聖」應用在民生上,於是人人都可「成聖」。14:21一直發展到今天,在彌撒時,信友都可以擔當聖言宣讀、帶領信友禱文、奉獻餅酒等,乃源於的。「到那一天,在萬軍的上主的殿裏,必再沒有一個商人」,這話似曾相識,當耶穌騎着驢駒進入聖城時,且把聖殿「把眾人連羊帶牛,從殿院都趕出去,傾倒了換錢者的銀錢,推翻了他們的桌」(2:15),在2:16也引述了這話。

7.      14:21c所說「在萬軍上主的殿裏,必再沒有一個商人」,當然不是要禁止在聖堂範圍內售賣聖物和公教報,那句話只是要顯示默西亞來臨的徵兆而矣。以色列一向規定所有祭品都不可不潔,包括購買祭品的銀幣在內,因為銀幣上有統治者君王的肖像,而那些君王均視己為神,猶太人認為一接觸銀幣便令自己成了不潔。所以,要在聖殿祭獻,必須先購買牛羊,但這做法到此為止,14:20-21表明祭獻已「平民化」了,因而聖殿範圍內也毋須有「商人」,任何人士有意祭獻時,所有「鍋來煮祭肉」都是聖的,售賣祭物不再受「商人」和大司祭所操縱。當大司祭失去了經營祭品的專利權後,便惱羞成怒,立即找機會置耶穌於死地!這裡,匝加利亞要指出:當默西亞來臨時,人人都會平等。

8.      匝加利亞指出的改變,對今天的我們也有影響,我們若想祭獻,也毋須前往耶路撒冷的聖殿(事實上聖殿自公元70年被毀後已不再存在),否則貧窮的人無法前往聖殿朝聖,便不能作祭獻了。故此,只要在家中廚房內有「鍋來煮祭肉」便能作祭獻了。當然,香港和不少地方的聖堂全日都是開放的,有意到聖堂祈禱或朝拜聖體都很方便,讓我們珍惜這樣的信仰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