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1, 2015

馬爾谷福音第十五至十六章


1.      15:37-41談「斷氣而死」。      耶穌死時,「大地震動,岩石崩裂」(27:51),列上19:11-12也有「暴風大作,裂山碎石」、「風以後有地震」、「地震以後有烈火」、「烈火以後,有輕微細弱的風聲」,天主顯現了。15:37記載:「耶穌大喊一聲,就斷了氣」,希臘原文說祂呼出了最後的「微風」。耶穌離世那刻,站著的百夫長說:「這人真是天主子!」一個真正的見證。厄里亞西乃山時,一個見證人都沒有,但他照天主所吩咐,到了大馬士革替自己的繼承人厄里叟敷油(列上19:16)。十字架下有沒有繼承人呢?只有婦女,宗徒們全都逃去了。

2.      15:42-47談「卸下遺體安葬」。有個阿黎瑪特雅若瑟來求比拉多耶穌的遺體,15:44說「比拉多驚異耶穌已經死了。」這位羅馬特派總督的反應令讀者們莫名其妙比拉多知道猶太人要奪耶穌的性命(15:13)、是他「耶穌鞭打後,交給他們,釘在十字架上。」(15:15)現在耶穌死了,厚顏無恥的總督竟然假裝「驚異」!15:46若瑟用殮布裹好」聖屍,然後「把他安放在巖石中鑿成的墳墓裏厄里亞沒有死亡,故也不會被傅抹或埋葬,但有兩處地方相關:

         (a)     厄里亞西乃山一聽見「輕微細弱的風聲」,列上19:13說他便「外衣蒙住臉出來,站在洞口」,先知蒙著頭是因為怕死(33:20)。現在,耶穌被一塊「殮布裹好」,表示真神來到了。

         (b)     列下2:12記載厄里亞升了天後,厄里叟拾起厄里亞身上掉下來的外衣」,回去站在約但河邊擊打河水。

                   兩則事件都顯示,「外衣」(經袍)是接觸雅威的工具,又是權力的象徵,來自天主的德能。

3.      15:47很重要,「瑪利亞瑪達肋納若瑟的母親瑪利亞,留心觀看安放耶穌的地方」,因為馬爾谷的團體面對一個挑戰,就是有人指控婦女們去錯了墳墓。反省:面對社會對宗教信仰的迫害,公眾圖書館不准擺放宗教書籍,又對維護生命的活動製造很多障礙,我們基督徒應懷著甚麼心態呢?我們會像「阿黎瑪特雅若瑟」要待耶穌死後,才敢出面嗎?或者像十字架下的婦女,自覺人微力弱,「從遠處觀望。」(15:40)雖然如此,三天後,她們也帶了香料「要去傅抹耶穌」(16:1),聖奧斯定解釋「香料」比喻人的善工,每次前往主的墳墓時(彌撒),教友都應帶些「香料」,如果沒有,就要多加反省。婦女們有香料,「阿黎瑪特雅若瑟」卻沒有,他有的是「在巖石中鑿成的墳墓」(15:46)。我究竟屬於那一種人呢?

4.      16的簡介:厄里亞渡過約但河升天之前,列下2:3-8記載,「貝特耳的先知弟子們」共五十人遠望厄里亞厄里叟的行動,當兩先知過了東岸後,五十人在西岸遠望事態的發展,情況彷彿如「婦女從遠處觀望」(15:40),又似15:47所載:「瑪利亞瑪達肋納若瑟的母親瑪利亞,留心觀看安放耶穌的地方」所不同的是厄里亞沒有先死而升天,耶穌的確死了。厄里亞沒有死,故也不會復活;但耶穌死而復活,戰勝了死亡,可見耶穌更偉大。要知道,耶穌不是厄里亞,而是比他更偉大。

5.      16:1-8談「天使報告主已復活」。     復活主日那天,究竟有幾多婦女前往耶穌的墳墓呢?有人說三人,有人說四人。我們勿忘記,二千年前的新約聖經希臘原文是沒有標點符號的,現在有的只是譯者自己加上,16:1的「瑪利亞瑪達肋納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撒羅默」表面看是三人,但如果把「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寫為「雅各伯的母親、瑪利亞」,婦女人數便是四人。譯成中文和英文的聖經均如現有版,婦女人數三人,但意大利語和語版則有四人。由此可見,閱讀聖經殊不簡單,單看表面的文字而立即喜形於色、自得其樂或義憤填胸等的,可能思維被自我扭曲了,故看聖經也應懷點學術的角度。

6.      16:1說婦女們「要去傅抹耶穌」,這不是二千年前中東的傳統,因為婦女是永遠不會傅抹男性的屍體的,男傅抹男,女傅抹女,記得屍體是脫去所有衣服的,就算家族中沒有男子,極其量是會由死者的母親來傅抹。在婦女們前往墳墓的時間上,16:2a說是「大清早」,意思是天還很黑,聖地的太陽每年三四月間會在上午五時左右出現,所以婦女們應該帶備著油燈照明,「大清早」應指三四時左右。留心的讀者會見到16:2b說:「那時,太陽剛升起」一句,看來很矛盾,但很重要,我們不可說:出發時天還未明,到了墳墓時,天亮了,這不是原文的意思。

7.      16:3說婦女們擔心「誰給我們從墳墓門口滾開那塊石頭」,抵達墳墓時,石頭已被移開,她們便進入墳墓。16:5說她們立時見到「一個少年人」,切勿揣測,這不是一位天使,而是一個人,希臘原文指的是一位十六七歲的「少年人」。少年人在16:6-7表明,「納匝肋耶穌已經復活了」,又叫婦女們快去告訴「門徒和伯多祿說往加里肋亞」見復活的主。然而,婦女們沒有因耶穌復活了而歡呼「亞肋路亞」,16:8說她們「戰慄和恐懼」,表示她們不相信耶穌復活了,還以為見了鬼。

8.      究竟16:5早在墳墓裏的那「少年人」是誰呢?原來就是14:51-52所載的那人:「那時,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人們也抓住了他;但他撇下麻布,赤著身子逃走了。」一個新領洗的少年人,遇上了信德上的困擾,便放棄了信仰,但耶穌的聖死推動了他去悔改,16:5說他「穿著白衣」(再穿上基督)。反省:這個無名的「少年人」也許是你、也許是我,平凡生活中,信德不易受考驗,但逆境時就很不同,容易跌倒,在聖週六還是黑暗之際,「少年人」悔悟了,重新記起與基督同死同葬。當少年人一恢復了信德,便立即為主耶穌作見證,對象是婦女們和「門徒和伯多祿」,他成了第一位福傳者,就是這位新的教友。

Wednesday, December 16, 2015

馬爾谷福音第十五章


1.      15:20-28談「加爾瓦略山」。馬爾谷福音至此都描繪耶穌厄里亞似的,但這裏卻有一個大分別,耶穌要死,厄里亞沒有先死,而是出現一輛火馬拉的火車,他便乘著旋風升天去了(列下2:11)。耶穌也會升天,9:51說:「耶穌被接升天的日期,就快要來到。耶穌升天之前,要先受很多苦。15:21西滿耶穌的十字架」上山,很像一個祭獻,厄里亞也曾在加爾默耳山作過祭獻,打敗了450個巴耳假先知,證明了雅威才是真天主。現在耶穌加爾瓦略山上,沒有比試,而是作自我的祭獻:「那一個司祭,那一個祭品。」祂的聖死不是要捍衛雅威真天主的名譽,而是要證明自己就是雅威,這是馬爾谷福音所載加爾瓦略山的祭獻。

2.      15:23說有人「拿沒藥調和的酒給他喝」,目的是一種麻醉藥的作用,「耶穌卻沒有接受」,因為祂願意為了人而忍受一切痛苦。15:24說兵士們「把他的衣服分開,拈鬮」,這是古代的傳統,死囚的衣飾屬在場的劊子手。不過,這件經袍被奪去後,耶穌身上便一無所有,真的,一件衣服都沒有,羅馬帝國執行十字架苦刑就是要令死囚被羞辱到極點!身為天主子的耶穌基督,為了愛人類,甘願被人侮辱到盡。

3.      反省:香港的警察對待疑犯的手段不相上下,每當拘捕了疑犯到警署時,因為需要搜身,便會要求疑犯脫去所有衣服。未幾,又會再要求疑犯脫去一切衣服,說要搜身,如是者在幾小時間進行五、六次,特別是針對女性疑犯,實行要侮辱到盡。另外,凡是疑犯要求小解時,便會有警務人員在旁監視,廁內不准關上門。受害人向警察科投訴,往往的結果是「無法證實」,這是當然的,警察調查警察,怎會有真相呢?畢竟,香港是個人權不太重視的地方,經濟雖繁榮,人性質素卻低劣。厄里亞在祈求天主把火降下前,三次把水倒在燃燒牛犢的木柴上(列上18:34)。現在在加爾瓦略山上,亦有三人流血(15:27),為猶太人來說,「」是最珍貴的水,現在用血來祭獻,藉此證明了耶穌就是雅威

4.      15:29-36談「懸在十字架上」。15:29-32中見到群眾、司祭長和經師們都恥笑耶穌,尤其是滿手鮮血的司祭長和經師們,既不明白「三天重建」指的是耶穌的身體,更借譏笑來掩飾自己惡行的醜陋,可算喪心病狂,究竟他們笑甚麼呢?因為人的彌天大罪15:33說:「到了第六時辰,遍地昏黑,直到第九時辰。耶穌15:34阿拉美語唸了22:2阿拉美語即希伯來語加入亞述語的混合體,在首次充軍時起出現(公元前721年)。22一開始的經文已非常悽然,是上主僕人受苦時的哀禱,特別到22:17-19:「17惡犬成群地圍困著我,歹徒成夥地環繞著我;他們穿透了我的手腳,18我竟能數清我的骨骼;他們卻冷眼觀望著我,19他們瓜分了我的衣服,為我的長衣,他們拈鬮。梵蒂岡的禮儀委員會便選用了這三節作為基督受難主日的答唱詠,好表達主的苦難多麼痛苦。

5.      又看看22:9-10:「9他既信賴上主,上主就應救他;上主既喜愛他,祂就該拯救他。10是你使我由母腹中出生,使我在母懷裏享受安寧。」聖詠的作者似乎在說:「雖然你沒有助我,我卻明認生命來自你,是你把我放進我母親的腹中的。」這兩節顯示祈禱者心中明認天主是造物主。慘是慘,卻並非萬念俱灰22:23-24說:「23我要向我的弟兄,宣揚你的聖名,在盛大的集會中,向你讚美歌頌:「你們敬畏上主的人,請讚美上主!」」氣氛由哀悼變成了讚頌,由悽慘變為希望。上主的僕人雖然無辜和痛苦地流盡寶血,但祂卻接受了,且是甘願的接受了,為帶給世人救恩。當耶穌在十字架上誦唸:「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沒有人想到會有一個快樂的結局,事實上,三天之後,主復活了。

6.      現在的猶太人喜歡譏笑基督徒朝拜一條屍體,認為這行為十分愚蠢,生神仙不拜,卻去拜屍體。然而,猶太人忘記了耶穌死後三天真的復活了,聖保祿也在格前15:17說:「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仰便是假的。」反省:基督徒必須明白,我們的救恩完完全全發生在聖週五,既非最後晚餐亦非復活當日。有些人喜歡指控天主教的基督徒仍堅持在十字架上掛上耶穌的聖屍,認為祂既復活了,十字架上便不應有屍首。這等批評只顯示一事:批評者根本不明白救恩來自十字架的祭獻,十字架就是要我們「紀念」救恩的來源,要信友明白我們「怎樣」得救,故把聖屍移離十字架等於否定十字架帶來的救恩。有些聖職人員解釋說,天主教強調十字架上的愛,有些人強調主的復活,因此不同的人士有不同的做法。可惜,這樣的解釋也不對。只要我們想想,進入聖殿朝拜神時,立即目睹神給信眾救恩的標記,那做法那有不正確之處呢?勿忘記基督宗教是個「紀念」的宗教,不是「忘本」的宗教。

7.      對於上述一些人的指控,我們可反思,每年最重要的聖週,這些批評者如何度過?他們如何慶祝主的復活呢?參加了豪華的旅行團嗎?吃其豐富的復活大餐嗎?受苦的僕人與耶穌榮進聖城的故事有關,四福音中都見祂坐在驢駒上,只有21:5說除了母驢外,還有一隻小驢駒,傳統說這隻小驢駒就是尼苛德摩19:39用來運載那一百斤「沒藥及沉香調和的香料」來傅抹聖屍的,他真的「全力」愛了天主。這傳統來自埃塞俄比亞教會和東正教的。

8.      22:26-32非常樂觀,不只是少數的人讚美天主,而是普世的人,且是跨越時代的(22:31-32)。記得厄里亞失意時向天主求死(列上19:4),天主卻沒有置他於不顧,所以當耶穌向天主祈禱說:「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天主也不會置聖子於不顧。22給我們的啟示,生活上遇上了逆境,切勿失望,因為天主會助佑。

Monday, December 7, 2015

馬爾谷福音第十四章和十五章


I        14:53-65談「耶穌在大司祭前被判死罪」。耶穌被捕時已深夜三四點,14:53說「司祭長、長老和經師」竟不在自己家裏休息,反而聚集在大司祭那裏,很明顯是有預謀的,而且亦是非法的,因為猶太人的傳統不容許在黑暗時裁決任何人。14:61很關鍵,耶穌的身份可以決定祂會否被處死,如果耶穌承認自己是默西亞,祂不至於被判死刑。然而,「應受讚頌者的兒子」的身份就非同小可,這稱號即「天主子」,大司祭認為這是「褻瀆的話」(14:64)。1:1一開始便說:「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至此才有人第一次稱耶穌為「你是默西亞,那應受讚頌者的兒子」者,就是大司祭,他雖然懷著壞的心腸,仍有聖神的啟示,說出了真理來,只不過大司祭說的是個問題,不是聲明。

2.      耶穌14:62回答:「我是」,祂既是「你是默西亞」和「應受讚頌者的兒子」。在這方面,先知厄里亞厄里叟是無法相比的,他們所行的聖蹟均來自天主的德能,但耶穌自己就是天主,「我是」的希伯來語即「雅威」(3:14)。       14:64說:「眾人都判定他該死。」三更半夜作出裁決是非法的,14:65說有些人「向他吐唾沫,蒙起他的臉來,用拳頭打他」,這都全是非法的。「太陽」顯現天主的公義,這一詞在訓道篇出現過33次,公議會裁決了耶穌犯了「褻瀆」之罪,這樣對待耶穌是一項宗教的罪。

3.      14:66-72記載伯多祿三次背主」。公議會夜間非法審訊耶穌,翌早便移師到羅馬總督比拉多處(15:1),中間插入了伯多祿背主一事,這片段顯示伯多祿並不認識自己,自以為是,信口開河,結果他需要一隻動物來提醒他,而不是他自己的良心或朋友。反省:人性的局限,親眼目睹師父被人打到遍體鱗傷和頭破血流,嚇得心驚肉跳,掛在口裏的做人原則便煙消雲散了。我們每人心中都有一個「伯多祿」,有很多事都想做,但往往高估了自己的能力,或無情地強加於人。這位第一任教宗的伯多祿,未任教宗之前,先要認識自己,且要由最基本開始去認識自己的人格。大司祭所住的大宅位於聖殿旁邊,伯多祿即使身處天主居所旁,仍會否認雅威,仍會跌倒。這事件教訓我們不要怪責伯多祿,而是要包容別人。

4.      是誰去質疑伯多祿的身份呢?是一個「使女」而不是大司祭,幾小時前,伯多祿似義無反顧地要與主同死,當耶穌單獨面對審訊時,伯多祿連一個使女都可以把他擊倒了,只有耶穌那無限的愛才能使一個大男人痛哭起來!所以,與其把標題寫成「伯多祿三次背主」,應該改為「伯多祿的悔悟」,這悔悟被置於兩個審判中間,即猶太人的審判和外邦人的審判。

5.      15:1-15耶穌比拉多」。耶穌被解送到比拉多處受審,讀者如果數一數比拉多發問了耶穌多少個問題,是兩個。之前在14,大司祭分別在14:6014:61也問了祂兩個問題,猶太人的觀念,數目「三」才是完美,「二」或「四」都不完美,兩個問題表示一個不妥當的審訊。早一夜,即不久之前,大司祭給耶穌的罪名是「褻瀆」(14:64),突然間,比拉多在不久後竟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君王嗎?」究竟誰給比拉多耶穌聲稱自己是猶太人的君王呢?誰有權直接與比拉多對話呢?原來是彌天大謊的大司祭,他出爾反爾,把一個宗教的罪名改為一個政治的罪名,誓要不殺死耶穌不罷休!為大司祭來說,耶穌不但沖擊他的權威,也傷害他的財富(例如:在聖殿驅逐商人),故耶穌為他來說是深仇大恨厄里亞也曾有這經歷,娶了外邦公主作皇后的阿哈布,縱容其惡妻依則貝耳陷害先知,造成厄里亞一段極痛苦的經歷。依則貝耳下了追殺令,列上19:8厄里亞唯有「走了四十天四十夜,一直到了天主的山曷勒布耶穌也有上山,祂在加爾瓦略山為大眾獻出了祂的性命,完成了祂救贖人類的使命。厄里亞雖上了山,但因為任務尚未完成,雅威便吩咐他下山去給耶胡敷油成為以色列的敵人阿蘭的王,又要給厄里叟敷油,之後才可去死。

6.      一個法官見到庭內庭外的群眾叫囂和要迫使他判被告有罪,而立即就範者,這怎算司法獨立和公正呢?倒不如進行民意調查來決定疑犯罪名成立與否,對嗎?自以為權在我手的比拉多一見群情激憤,便手足無措,任由壞心腸者背後操控審訊結果,這與今天的極權國家何異?法治乃文明的基石,若法治因對象而異,試問國民對政府還有信心嗎? 

7.      15:16-19記載頭戴茨冠受人戲弄」。茨冠上的尖茨長約一英吋,把茨冠用力壓在頭顱上帶來的劇痛,可想而知。另外,15:19說用「一根蘆葦」,切勿以為它僅兩三呎長,而是十至二十呎,粗如人的手臂,用來敲打人的身體時,會造成骨折,甚至喪命。試想,頭顱壓上了茨冠的耶穌,還被具殺傷力的「蘆葦」敲打,真令人心膽俱裂。在動物界中,各動物只為了生存才去殺戮,只有人,這個萬物之靈,只為了與生存無關的藉口,才會冷血地做出這喪心病狂的行為!受了這樣苦刑的耶穌,頭顱可能已裂開了,滿身傷痕的祂還要背著自己的刑具上山受釘,一再跌倒已無可避免,祂的傷勢嚴重程度,即使沒有被釘十字架,也會很快死去,反觀耶穌在刑場上兩旁同釘的賊人,耶穌死後,他們仍未死。學者認為,耶穌所背的十字架其實不是十字形的刑具,而只是橫樑,垂直的木柱是固定在刑場的,這結論也很合理,以色列南部位於沙漠地帶,樹木稀少,木材非常昂貴,不能浪費。

8.      馬爾谷福音也有說有位西滿被迫替耶穌背十字架,而路加這樣說(23:26),因為羅馬兵士怕耶穌在途中死去,影響他們完成任務,才找人幫耶穌背十字架。今天的朝聖人士們踏上耶穌這苦路的足跡時,有人哭泣、有人跪下、有人吻地、有人赤足而行、也有人模仿耶穌背著十字架上山。反省:每年四旬期拜苦路時,我會反思自己像羅馬兵士一樣,把茨冠力壓在耶穌的頭顱上,用蘆葦打祂。抑或,我與祂同死同葬,我的痛苦有其救贖的意義。1:1說:「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至此,「」之「」何在呢?氣氛似乎正相反,十分悲慘,連身為天主子的耶穌也需要一位西滿助祂和陪伴祂走到「哥耳哥達地方」(15:22),為要把天主的羔羊宰殺,好能除免世罪。此刻,所有的門徒都逃跑了,留下孤獨的耶穌面對救贖世人的重要時刻,試問「福音」何在?原來,「福音的開始」就在十字架上,「福音」意即「基督,我們傳報祢的聖死,我們歌頌祢的復活,我們期待祢光榮地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