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9, 2012

瑪竇福音17


1.     讀者請先閱讀1717:1-9談「耶穌顯聖容」,聖蹟中顯示耶穌梅瑟厄里亞為大,他們兩人都沒有顯聖容,故17:5中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從他!」天主既然見證了耶穌是其愛子,所以人人都應該聽從祂的命,三位隨行的門徒見狀,「就俯伏在地,非常害怕。耶穌見門徒們那麼驚恐,17:7說:「耶穌遂前來,撫摩他們」「撫摩他們」意謂「治療」,使門徒們消除驚慌。 

2.     門徒們在17:10耶穌:「為什麼經師說:厄里亞應該先來呢?」這預言記載於3:23-24:「23看,在上主偉大及可怕的日子來臨以前,我必派遣先知厄里亞到你們這裏來;24他將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子,使兒子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臨時,以毀滅律打擊這地。」這預言表示,當厄里亞一到,便會引導人修和,使人與人之間的紛爭轉化為和平。究竟誰造成這些分裂呢?是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故洗者若翰厄里亞的精神勸諭人悔改。 

3.     可惜的是,現實世界裡,當有人主動推動和平時,當權人士的神經便被觸動,於是便進行各種迫害和殺戮,也會口誅筆伐,洗者若翰為了預備默西亞的降臨,付上了性命,不只他,連默西亞也賠上了性命,跟隨祂的人也不易逃出生天,因為10:24曾說:「沒有徒弟勝過師傅的,也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的。耶穌自己的收場如何?祂早在16:21已談論過:「從那時起,耶穌就開始向門徒說明: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三天要復活。」然而,門徒們似乎大惑不解,故顯容後,耶穌再度在17:12重提說:「人子也要受他們的磨難。」「人子」的希伯來說是「ben-Adam」,「ben」即「兒子」,「ben-Adam」意即亞當的兒子,亦即人類,耶穌時常以「人子」自稱。 

4.     17:14-21的標題是「治好附魔的兒童」,說有個人的兒子附了魔,前來尋求耶穌的門徒驅魔,但他們卻「不能治好他。」對門徒們的表現,耶穌感到義憤填胸,祂在17:17說:「哎!無信敗壞的世代,我同你們在一起要到幾時呢?我容忍你們要到幾時呢?」自14開始,耶穌不停地教訓人,叫人認識祂較梅瑟厄里亞都要大,可惜門徒們冥頑不靈,所以耶穌17:20說:「假如你們有像芥子那麼大的信德,你們向這座山說:從這邊移到那邊去!它必會移過去的;為你們沒有不可能的事。 

5.     我們有時會質疑耶穌為甚麼會那樣惱怒,因為由14起直到顯聖容時的高峰,祂逐漸揭示祂是天主,但到17:10時,門徒仍發問:「為什麼經師說:厄里亞應該先來呢?17:14-21的驅魔事件反映出門徒們「無信敗壞的世代」三個門徒有福份目睹天主的光榮,但有義務驅魔,驅魔聖蹟時,耶穌的「光」挑戰了魔鬼的「暗」。值得我們受了洗的基督徒反思:我們受洗和領受堅振時,已得重生之恩,穿上基督,又從代父母手中接受了象徵光明的燭光,我們內心的容貌也都改變了,便應驅除窮年累月的心魔 驕傲、嫉妒、暴戾、色慾、貪婪等。 

6.     我們沒有親眼見過耶穌,如果祂顯現給你,你怎樣知道祂就是耶穌呢?有一句話表達出西方人與東方人愛情觀上的分別:「西方文化是:你愛上某人,便與她結婚;東方文化是:你與某人結婚後,便開始愛她。」有些教友出世後不久便受了洗,在信仰上像盲婚啞嫁,逐漸長大後持續發展信德,彷彿像東方文化;另一方面,有些教友到了成年後才學道理,期間發問了很多一直以來百思不解的疑問,然後才決意受洗加入教會,彷彿像西方自由戀愛的文化。 

7.     很多教友譏笑父母為了「麵粉」而迫使他們領洗,但這些教友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矣,他們自己的子女也「被迫」受洗,為的是另類的「麵粉」,只是改名為「五分」(入讀教會辦的學校,在計分制上,教友另加五分)。問題在於:為了麵粉而領洗加入教會就等於不熱心嗎?有一個神父曾表示:「我們也生長在「麵粉」時代的教友家庭,但我們家中有兩兄弟做了神父,妹妹做了修女。相反,今天幾乎所有教友都是自由抉擇而領洗的,但世界各地均閙着聖召荒!」 

8.     耶穌的十二門徒都是長大後才認識信仰的,他們聽了師傅很多的教訓,目睹祂行了很多聖蹟,他們的信德程度怎樣?耶穌在第一次預言自己「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第三天要復活」時,伯多祿立即表示無法接受(16:21-23);17:1-9記載耶穌光榮地顯聖容,之後又在17:22-23第二次預言自己會受苦受難,原來,耶穌的光榮前後都夾雜着受苦,可見「光榮」與「痛苦」是分不開的。 

9.     很多基督教的教派不斷強調喜悅,事事都表示「feel good」,他們對「痛苦」避而不談,恐怕信徒因而離去,故談的都環繞着開心和溫馨、任何逆境都能迎刃而解。這樣的思維,很容易令人忘掉十字架上的犧牲,也忘卻了永生的希望。真正的基督徒是不能沒有十字架的,我們的信仰與十字架息息相關。對於耶穌兩度預言自己的苦難和聖死,門徒們的反應見於17:23:「門徒就非常憂鬱」的確,基督徒的生活經常會遇到「非常憂鬱」的情況,例如:往外公幹時得悉家人病危;女兒與丈夫感情破裂,雙方都拒絕撫養剛三歲的女兒;任職司機的丈夫意外重傷等等。 

10.   17:24-27的標題是「繳納殿稅」,耶穌17:22-23剛談畢自己將受難和復活,那與「繳納殿稅」有何關係?耶穌的聖死與復活是信仰上的問題,「繳納殿稅」是現實生活上的問題。一個新教友在聖週六才受洗加入了教會,當時的確笑逐顏開和引吭高歌,但復活假期過後又回到興味索然的生活上,問題接踵而來 老闆的不體諒、學校因兒子的問題要求見家長、外籍家務助理請辭、薪俸稅快到期繳付等!基督宗教不會使人免除世界的痛苦,而是教人面對困難時,要繼續往前走,要繼續生活。 

11.   耶穌17:25-26表示「地上的君王」本來「是免稅的」,意謂天主是不受人間法律所管轄的,但祂仍找「一塊『斯塔特』。拿去交給他們,當作我和你的殿稅。耶穌如何獲得繳稅的資源呢?就是憑着聖蹟,結果付稅的是「第一條魚」。還記得,在16:1時,法利塞撒杜塞人要求耶穌給他們顯一個來自天上的徵兆」,現在耶穌在此才給人「徵兆」。一塊小小的「斯塔特(shekel」給人甚麼啟示呢?很多人夢想一朝發財,然後度其窮奢極侈生活,小小的「斯塔特」教人要多珍惜和留心小禮物,例如小學時,同學餽贈的書籤、好友致送的家人合照、鄰人從外地買來送給你的藥油等,才是真正的禮物,因為充滿着人間友情。也許,信仰生活上要面對不少痛苦,故更需要真摰的友情,切勿疏忽近人的需要。 

l  下期預告:
1.     復活期第四主日(乙年)讀經釋義(2012-4-22
2.     瑪竇福音182012-4-26

Saturday, April 14, 2012

復活期第三主日(乙年)讀經釋義

(主題:棄暗投明,活在真理與平安中)



讀經一:
3:13-15, 17-19
答唱詠:
4:2, 7, 9
讀經二:
若一2:1-5
福 音:
24:35-48



A     讀經一:宗3:13-15, 17-19

1.    讀經一之前發生了一件事,就是伯多祿治好了胎生的瘸子(3:3-10),3:1說當時是「第九時辰」,即下午三時,是耶穌聖死的時刻,在這救恩的一刻,宗徒便「上聖殿去」祈禱,伯多祿3:6說「把我所有的給你」,他懷着這份信德(「納匝肋耶穌基督的名字」)治好了瘸子,這是伯多祿所行的第一個神蹟。

2.       3:11節說「眾百姓都驚奇地跑到他們那裡」,獲治癒的瘸子也跟隨了宗徒「進入聖殿」(3:8)。雖然眾百姓對伯多祿所行的神蹟歎為觀止,他卻不領情,反而在3:12起指責他們濫殺無辜,「否認了那聖而且義的人」(14節),又讓一個「殺人犯」逍遙法外。天主子的性命不是用來玩弄的,伯多祿3:14就是要警醒信眾,信仰並非玩意,也不能夠利用它。3:16強調,瘸子獲治好乃「因我們信仰他的名」所成就,眾人單憑目睹復活的效果(聖蹟),沒有見到復活的主,所以伯多祿3:15指出他和眾宗徒們就是要作復活主的見證人。由於讀經一沒有包括3:1-10,為免信友大惑不解,於是關乎這事件的3:16也在讀經一所省卻。

3.    伯多祿責怪眾百姓後,便在3:19呼籲他們「悔改」,他間接地引述了架上七言中的首句:父啊!寬赦他們罷!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23:34)人雖然「不知道他們做的是什麼」,但天主卻藉着人的行為而實踐了祂救世的計劃(3:18)。「悔改」是我們終生都要不停做的事,否則便變成不少基督教朋友的態度,自以為受了洗便永遠成了義,然後便對別人,尤其是天主教的信友口誅筆伐,指出對方為何得不到救恩。天主教強調人要謙虛,受洗後由於仍會犯罪,一如多默仍懷疑主的復活,又如這段聖經所載,眾百姓不久前才釘死了耶穌,現在又好像失了憶一樣,不懂得要「悔改」。

4.    所以,讀經一強調耶穌被釘死是人人責無旁貸的,故人人都要「悔改」,勿以為因耶穌復活了,我們的責任便可以一畢勾宵。人不停地悔改「為的是使安樂的時期由上主面前來到」(3:20),「安樂的時期」即復活,藉着它我們得到安慰。其實,瘸子象徵人的痛苦,象徵犯罪後的結果,他的痊癒象徵得到了安慰。


B     答唱詠:詠4:2, 7, 9

1.    4被稱為「虔誠的晚禱」,每晚太陽西下,大司祭和肋未人便吹起號角和擊鼓,並帶領百姓誦唸4。領經的首段是4:2:「我公義的天主!我一呼求你,你就應允了我,我在困苦中,你曾舒暢了我。求你憐憫我,求你俯聽我禱。」聖詠的作者正處於困境,故求天主助佑。

2.    領經的第二段是4:7:「有許多人說:「誰能使我們幸福亨通?」上主,望你向我們顯你光輝的儀容。4:2說人雖然處於生靈塗炭中,4:7卻帶給我們希望。

3.    讀經一的背景是一個瘸子,一生都貧病交迫,他卻想不到在聖殿外得到希望。伯多祿要指出人犯了罪,仍得到「生命之原」(3:17)的天主所眷顧,4:9說:「在平安中我一躺下即刻入睡,上主,唯有你能使我安居順遂。」作者在4:2說自己有難了,4:7卻說可以放心,因為人仍有希望,4:9說他已獲得了安慰,可以安眠。因此,我們可以以答句回應說:「上主,望你向我們顯你光輝的儀容。


C     讀經二:若一2:1-5

1.    讀經二的對象是「孩子們」,這一詞在若一出現了九次。作者稱信友為「孩子」,那麼,作者本人就是代父。2:1指出寫這書信的動機:「叫你們不犯罪」,這與讀經一的3:19相關,伯多祿叫人悔改若望則表示人即使犯了罪,仍會有耶穌基督作「護慰者」,這正好配合3:17,說眾百姓的所作所為「是出於無知。若望2:2指出人獲恕的由來,就是「他(耶穌)自己就是贖罪祭」,祂不但寬恕了猶太人,也赦了「全世界的罪過」(若一2:2)。

2.    若一2:3似乎轉了話題,談的是「遵守他的命令」(誡命),那如何能與3:1-2連接起來呢?誡命可總歸為「」,愛就是大誡命,但若一2尚未談到愛是甚麼,要到若一4:7才詳談:「可愛的諸位,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天主;凡有愛的,都是生於天主,也認識天主

3.    若一2:4說:「那說「我認識他」,而不遵守他命令的,是撒謊的人,在他內沒有真理」「撒謊的人」即魔鬼,還記得我們在聖週六重宣過誓要棄絕萬惡之源的魔鬼嗎?也要棄絕它的行動和說話,即「撒謊」,在魔鬼內是「沒有真理」的。那麼,「真理」是甚麼呢?若望在此未有解釋,要到4-5章才說明:「真理」就是愛。2:5說:「但是,誰若遵守他的話,天主的愛在他內纔得以圓滿;由此我們也知道,我們是在他內。

4.    若一2:1-5詳細闡述了3:13-19,但對象擴寬了得多,的對象是猶太人,若一的話是向全人類宣講的,只叫人悔改若一詳盡地解釋:赦罪的實現是「他(耶穌)自己就是贖罪祭」但要得到罪赦,2:3說要先守誡命,誡命中有「真理」,有「真理」的人不會說謊。


D     福 音:路24:35-48

1.    厄瑪烏兩徒獲得復活的主顯現後,便回到耶路撒冷把所遇見的事告訴了宗徒和同在一起的人們,24:36說期間耶穌顯現了,37節說眾人的反應是「害怕起來」,以為見了鬼,這話違反了若一的話,若一4:18說「在愛內沒有恐懼」,怪不得耶穌每次顯現都先說:「願你們平安!

2.    最美麗的話是24:41,眾人很開心,但「還是不敢信」,所以耶穌要證明自己不是鬼而問他們取些東西吃,好能令眾人放心。

Wednesday, April 11, 2012

瑪竇福音16

1.     讀者請先閱讀1615:1-20時,法利塞人和經師與耶穌的衝突一觸即發,還有16:1的「撒杜塞」有意加入戰圈,他們要求耶穌給他們顯一個來自天上的徵兆。15:1-20的「潔淨與污穢的真諦」爭議後,耶穌還行了兩個聖蹟,即15:21-28的「治好客納罕婦人的女兒」和15:32-38的「耶穌二次增餅」,但16:1的「法利塞人和撒杜塞」在16:1耶穌作的要求等於:「我們不相信祢的聖蹟,如果祢是天主所祝福的,祢應懇求天主為了祢行個聖蹟給我們看,我們才相信祢。」

2.     為甚麼「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主動提出這項要求呢?因為耶穌15:3-14強烈譴責他們假仁假義,並詮釋怎樣才是「法律的真精神」,於是敵對祂的人便要求祂提出證據來,證明祂有詮釋法律的權威。所以,爭議的焦點改變了,把「潔」與「不潔」的正確意義改變為「誰有權對此作出解釋?」這種情況也經常發生在各堂區裡,神父或修女在慕道班裡教道理,無人敢提出質詢,教友身份的傳道員則不同,慕道者甚至一起合作的傳道員都隨時提出異議,甚至惡意攻擊。一個教友解釋聖經,除非他真的熟讀聖經,否則一被慕道者或別的教友發炮便難於應付:「你的講法是否有聖經根據?耶穌那裡講過這些話?」這是今天香港天主教教友的心態:「覺得自己無資格福傳」+「不相信亦不支持別的教友可以傳教」,但勿忘記,復活的主升天之前不是叫門徒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嗎?

3.     法利塞人和撒杜塞」的無理取鬧,耶穌一口拒絕:「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讀者可能會提議:「耶穌又不是不能,只要祂願意,便能做到,不是嗎?」耶穌表示「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之前,已展示出明確的徵兆來:「天色發紅,必要放晴/天色又紅又黑 必有風雨」,由此可見,鐵證如山而人仍拒絕相信,便是無可救藥(invincibly ignorant)。

4.     耶穌只在16:4承諾「約納先知的徵兆」給與「邪惡淫亂的世代」(意謂「不忠於天主的人」),雖然路加福音也談及「約納的徵兆」(11:29),但兩卷福音的神學意義並不相同,路加福音的談論是為配合其大主題「出谷」,11:31說連「南方的女王」也遠道而來為經驗徵兆。至於瑪竇福音方面,勿忘記「約納先知徵兆」的話題兩度談論,第一次在12:38-45耶穌的回應始終如一:「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12:39)然而,第一次的主題是「聖死與復活」,現在第二次的主題與上文「潔」與「不潔」相關,在猶太文化中,「瘸子、殘廢、瞎子、啞吧」屬於「不潔」,但人無論如何罪大惡極,只要願意悔悟,都能獲得天主的寬恕。「約納先知」前往「不潔」的尼尼微人那裡,尼尼微人願意悔改而獲得了寬恕。耶穌也前往「不潔」的「提洛漆冬」,治好了「客納罕婦人」的女兒,她因而成了「潔」的,乃基於耶穌的「愛」。

5.     16:5-12的標題是「提防法利塞人的酵母」,事緣是16:5忘了帶餅」的問題,原來他們正由西岸渡約但河往東岸,由於東岸是外邦人聚居的地方,猶太人視之為「不潔」,不願意在那裡購買食物,外邦人又未必賣給他們,故需要帶備食物才過河。不過,從事態發展看來,門徒們仍不明白耶穌講論關於「潔」與「不潔」的道理,耶穌15:11說:「不是入於口的,使人污穢;而是出於口的,纔使人污穢。」那麼,就算「忘了帶餅」也無傷大雅,因為即使從外邦地買得食物吃,也只是「入於口的」,不會「使人污穢」,可惜門徒們仍不明白。耶穌16:6的話其實與有否帶餅無關,祂在16:11說:「我不是指著餅向你們說的呢?你們應當防備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的酵母」「酵母」意指他們的「教訓」。

6.     16:13-20的標題是「伯多祿為教會的磐石」,事件發生在巴力斯坦地東北的斐理伯凱撒勒雅,這故事與14-15相關,14耶穌厄里亞為大,15亦說耶穌梅瑟為大,16:13-20概括了14-1516:14說有人認為耶穌就是厄里亞,但14已表明了耶穌厄里亞為大,故無可能同時又是厄里亞。也有人在16:14說祂是「先知中的一位」,在聖經裡,最大的先知是梅瑟18:15, 34:10-12)。即使如此,15卻表明耶穌梅瑟更大,於是西滿伯多祿16:16得到了基督在天之父」的啟示而明認耶穌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16:17的「肉和血」意謂「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教訓」,是無法啟示人明認耶穌乃「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基督在天之父」的啟示是要為子作證,所以,傳道員在慕道班教導兒童們有關聖體聖事和堅振聖事的道理時,啟示並非來自傳道員,而是基督在天之父

7.    16:18-19的話是獨一無二的:「18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19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兩節所談論的權是耶穌親自明確地授予西滿伯多祿的,是教宗權力的來源,是宗徒之長首席權之源。耶穌給「西滿」起名為「伯多祿(磐石)」,這是一份使命,一份終身的使命,就如每一任教宗履新時都會改一個新名字,如若望保祿二世或當今教宗本篤十六世。那麼,西滿伯多祿的使命是甚麼呢?就是要建立基督的教會,這份使命不是伯多祿自選的,而是基督指派他的。自此以後,所有教宗的使命都要建設基督的教會,因為他們均繼承伯多祿的首席權,都獲授「天國的鑰匙

8.     耶穌16:19說:「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話不但指修和聖事的赦罪權,亦表示教宗有權決定教會的政策,例如:聖職人員可否結婚?如果教宗作出任何決定,耶穌也承諾天上也會認同。至於聖職人員結婚的問題,我們切勿斷言沒有聖職人員結了婚,2009澳洲的聖公會信友連同很多已婚的牧師皈依羅馬天主教會,得到了現任教宗的批准,牧師也成了神父。究竟教會應否堅持只有獨身男性才可當聖職人員呢?這課題已討論了多時,獨身男士作為聖職人員有利有弊,教會對這議題持平,也不可否定將來會修例。

9.     基督教的信友,尤其是來自福音派和基要派的人士,很喜歡指控天主教的教宗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他們這樣誣蔑基督親自建立和「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只因為他們沒有閱讀16:18-19的話,或故意避開而矣!伯多祿宣認了耶穌的身份後,耶穌便在16:24表示:「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耶穌這樣的回應是伯多祿意想不到的,因為為猶太人來說,善人在世時必獲得天賜鴻福,絕不會像耶穌16:21所述:「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對於伯多祿的不認同,耶穌沒有軟化其態度,反而在16:23說:「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可憐的宗徒之長,轉眼間由「磐石」變身成為「絆腳石」可見耶穌不但超越猶太人的地域去潔淨外邦人,也幫助猶太同胞明白真理。

10.   耶穌16:24要求門徒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這要求一直持續至今,很多勞工受到資方剝削和欺壓,單看香港的雇主,多少私人機構只有上班時間而沒有下班的時間,亦沒有支付加班時員工應得的工資,大多數員工敢怒不敢言;又或者,有心的退休人士有意到堂區做義務服務,有些善會人士會質疑這些有心人的動機,這樣地忍耐均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當然,即使不是信友者也會遇到這等不義,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便應活出正義來,這亦是二次增餅的訊息(15:32-39),耶穌要求信友不可被動,祂在15:32說:「我不願遣散他們空著肚子回去,怕他們在路上暈倒。」的確,基督徒有責任減少社會的不義。

11.   14-16教訓我們要「愛人如己」,且要積極和主動,16:24表示任何跟隨基督的人都會受苦,但仍要關懷別人的需要。相比之下,法利塞人和經師自以為法律本身較釐訂法律者雅威更大,耶穌既是天主,便有權詮釋法律的真義,也有權修改法律。

l  下期預告:
1.     復活期第三主日(乙年)讀經釋義(2012-4-15
2.     瑪竇福音17201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