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3, 2013

信德年:若望一書2:12-14


1.    所有基督徒都相信「天主三位一體」的道理,降生成人的是天主聖子,發生在二千年前於白冷。如果三位中的其中一位降生成了人,那麼,我們可否說「三分一」個天主居住在人間,天上只剩下「三分二」個天主呢?很明顯,這想法是錯的,勿忘記天主是全能的,祂不受時間和地域上的限制,因此不能用數學來計算或邏輯來推論。就如簡單的算術計算,一台感恩聖祭裡,假如有一百人領了聖體,我們不可以說每人只領了百分一的耶穌基督。要理問答早便回答了這問題:「天主無所不在,處處都在」由此可見,父子神都不會受時間或地域所限制,天主子降世後,祂仍「處處都在」,包括在天上,只有祂的人性在祂身上居於人間,凡三十三年之久。

2.    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十二齡講道的故事,結尾時,2:52說:「耶穌在智慧和身量上,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漸漸地增長」天主子就其天主性來說,祂是完美的,因而不會和不需要「增長」,祂所「增長」的是祂的人性,例如:與人相處之道,又如面對飢餓和壓力時的方法等。另外,有些人認為耶穌的天主性遠勝過祂的人性,故當祂被釘十字架時,祂肉身上的痛苦被其天主性所克服,故根本不覺得痛苦。這樣說也是異端,因為這樣的主張等於否認祂是百分百的人。對「天主聖三」的道理也許我們會百思不解,的確如此,那是「信德的奧蹟」。

3.    信友祈禱時經常稱耶穌為「」,那麼,聖父和聖神也可被稱為「」嗎?在感恩聖祭時,主祭會這樣唸:「聖父,全能永生的天主,我們時時處處感謝您,實在是理所當然的,並能使人得救。」可見這裡的「」是指「聖父」,藉此可顯示每遍經文都要看其上下文的全部,才能鑒定指天主的那一位,例如在光榮頌裡,我們唸:「天主在天受光榮。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天主、天上的君王、全能的天主聖父」,這裡的「」同樣是指「全能的天主聖父耶穌也被稱為「」,就如光榮頌說:「耶穌基督,獨生子;主、天主、天主的羔羊,聖父之子。

4.    在誦唸信經時,我們會唸:「我信唯一的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祂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既然天主父已被稱為「」,為甚麼說「耶穌基督」是「唯一的」呢?對此,讓我們稍遲一點才討論。感恩聖祭時,主祭經常唸:「因我們的耶穌基督;您的聖子。祂是天主,和您及聖神,永生永王」,這裡的「」故然指「耶穌基督」。聖父和聖子都被稱為「」,那麼,天主聖神也是「」嗎?祂當然也是「」,所以在信經時我們會唸:「我信聖神,祂是及賦予生命者,由聖父聖子所共發。

5.    耶穌從死者中復活而戰勝死亡後,祂在28:18向門徒們說:「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只有天主作為「」才有這麼大的權威把「天上地下的一切權柄都交給了耶穌。「」一詞其實很重要,不能隨意使用,「」表示了絕對的權威(absolute monarchy)。洗者若翰1:32向其門徒們說:「我看見聖神彷彿鴿子從天降下,停在他(耶穌)身上」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時,祂最後的話記載在19:30:「完成了。」就低下頭,交付了靈魂」在希臘語,「靈魂」和「聖神」是同一詞彙,所以,耶穌低下頭,交付了靈魂」,亦即「低下頭,交付了」祂在受洗時所領的「聖神」,這為聖教會十分重要,因為自五旬節起,教會正式成立了,但耶穌已升了天,卻派遣了「聖神」來教訓和指引教會,耶穌」的身份也伸延至「聖神」。

6.   讓我們回到若一2:13裡,「父老們,我給你們寫說am writing」指的是若望一書本身,「父老們」是教會內的領導人們,主要的責任是要維護教會的信仰,「你們已認識了從起初就有的那一位」是指「天主聖三」,若一2:14說:「我給你們寫過(have written」,表示已發生了,跟着說:「你們已認識了從起初就有的那一位」,這話與若一2:13的描述是一模一樣的,目的是要展示我們信仰的道理是不變的「真理」,這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永恆的「真理」,這真理是普世的,亦即「Catholic」之意,其定義是「Always the same, everywhere, for every one」,意謂「為普世上的每個人都是相同的。」

7.    有些人認為,「Catholic」既然指「普世」,那麼,「Roman Catholic Church羅馬天主教會)」應該棄置「Roman」一字,好能消除其地區性的意識。教會沒有棄置「Roman」一字全因為宗徒之長伯多祿羅馬殉教,而公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東方教會各教派也使用「Catholic」一詞,只不過沒有「Roman」一字而矣。基督教的數萬個教派都沒有使用「Catholic」一字,事實上,沒有一個基督教教派是耶穌親自建立的,亦不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只是個別人士在過去五百年來先後自行建立的。不過,聖公會的信徒也稱自己為「Catholics」,但他們教會之長是英國皇帝/皇后,而不是教宗。

8.    若一2:13也說:「青年們,我給你們寫說:你們已得勝了那惡者」,內容與若一2:14幾乎相同:「青年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是強壯的,天主的話存留在你們內,你們也得勝了那惡者。」「青年們neaniskos」指新的信友,他們能「得勝了那惡者」,是藉着洗禮而達至的,因為受洗前,他們宣佈棄絕了魔鬼(「那惡者」)。若一2:14說「青年們」是「強壯的」,因為他們果斷地與魔鬼劃清界線,決意去跟隨基督,他們有「天主的話存留在你們內(God's word remains in you」,可見「天主的話」多麼重要,就在聖經裡,能擊敗魔鬼。「魔鬼」就是「反對天主者」,要避開魔鬼才得救恩,我們必須聽天主命,活出「愛」的大誡命。

下期預告:
l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丙年)讀經釋義(2013-7-28
l  若望一書2013-8-1

Friday, July 19, 2013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結合在主內,應時常祈禱)
 

讀經一
18:20-32
答唱詠
138:1-2, 2-3, 6-7, 7-8
讀經二
2:12-14
福 音
11:1-13
 

A      讀經一:創18:20-32

1.     18:20說「索多瑪哈摩辣」的「罪惡實在深重」因此,天主要懲罰全城的惡人和義人,不過,這樣做對義人並不公道,對嗎?先看上文,18:1-15談天主顯現給亞巴郎和他的妻子,並許諾恩賜他們一個兒子,夫婦兩人其實已年事已高,竟能臨老產子,這當然是上主的恩賜,因為他們善待了旅者(上主日讀經一)。

2.     亞巴郎與三位旅者的故事是一項交易,中東人相信事事皆有限,當人付出了愛,自己剩下來的愛便會減少。亞巴郎18:6-8付出了「三斗細麵」、「一頭牛」和「凝乳和牛奶」,他十分慷慨,天主便豐厚地賞報他,賜他一個兒子。18:12撒辣遂心裡竊笑,認為夫婦二人均風燭殘年,豈能產子?

3.     18:1-15亞巴郎見有三人」,片段裏三度出現的「上主」意即「雅威」,故學者認為「三人」指天主三位。上主在18:20-21說「索多瑪哈摩辣 . 罪惡實在深重」,故「要下去看看」天主既是全知的,為甚麼「要下去看看」,才能確定是真相呢?因為這是古時的文化,當時的人尚未知道上主是全知的。就如古希臘的神明喜歡下凡,誕下子女後便不顧而離開,這是當時的人思維的方式。

4.     18:22說「三人中有二人轉身向索多瑪走去」,餘下的一人究竟是誰呢?祂便是「雅威」,這是我們的靈修,三位一體的天主處處都在。上主行動時,「亞巴郎卻仍立在上主面前」,「立在」指採取被動,讓天主來主動,人才作出回應(祈禱),這就是人神的關係。值得我們反省:每當我們對堂區、僱主或家人不滿時,向天主祈求後,便應讓天主去主動(Let God be God),不應埋怨祂,甚至教祂怎樣做!

5.     18:17看,亞巴郎知道天主走往索多瑪的原因,但沒有意圖制止祂的行動。然後才開始向天主祈求,望主大發慈悲寬免人罪,天主果然俯聽了他。亞巴郎的邏輯見於18:23:「你真要將義人同惡人一起消滅嗎?」結果成功地把條件由「索多瑪城中找出了五十個義人」下降到「在那裏找到十個(義人)」,18:33說:「亞巴郎也回家去了。」這裡遺下了一個不解的迷團:為甚麼亞巴郎沒有鍥而不捨地祈求上主,把所需義人的人數繼續向下修訂呢?

6.     答案要到一千八百年後才得悉,大司祭在11:50說:「叫一個人替百姓死,以免全民族滅亡;這為你們多麼有利。」這位「替百姓死」的人就是耶穌基督,因祂的聖死,眾人的罪得到赦免。因此,我們看讀經一時,應想起救主耶穌,這義人的犧牲,帶給眾人救恩。本來,亞巴郎早已與其姪兒羅特分家,後者現遇上困難,亞巴郎便立即迎救,不但救了其姪兒,也為他所居住的索多瑪向上主祈求。反觀今天的人多麼自私自利,事事全只為私益,且把自己的錯亂合理化。

7.     回到讀經一,全知的天主也預知亞巴郎會不停地哀求把所需的義人人數下降,那麼,兩方的對話是否不必要的呢?不是的,因為人需要五官去感受,要把內心的思維表述出來,雖然6:8說:「你們的父,在你們求祂以前,已知道你們需要什麼。」然而,耶穌沒有叫人不需祈求,祂在15:7說:「你們願意什麼,求罷!必給你們成就。」所以,亞巴郎與天主對話,重點不在於對話內容,而是人神的關係,這可謂四千年前的信友禱文。

8.     有些學者認為索多瑪所犯的罪是同性戀,但從上下文看,主要的罪過是「不歡迎、不款待旅者」,同性戀也彷彿是對陌生人的拒絕。亞巴郎不但沒有拒絕陌生人,且用了他所擁有的物資來熱情款待。這乃聖本篤的精神,本篤會會士與別的修會所不同的是,他們除了要發神貧、貞潔和聽命的聖願外,還要願意留在修院內,好能款待任何來賓,認為來敲門的人就是耶穌基督
 

B      答唱詠:詠138:1-2, 2-3, 6-7, 7-8

1.     138是篇感恩的聖詠,138:1-3是作者的話,138:4-6雅威講話,解釋上主應受讚美的原因,要在138:7-8所述的情況下讚美上主。138:1彷彿是亞巴郎在禱告,他要讚美和感謝說:「上主,我要全心稱謝你,因你俯聽了我的懇祈。138:2的話好像在禮儀進行中:「朝你的聖所伏地致敬。」作者要向萬民「稱謝你的聖名。

2.     答唱詠沒有使用138:4-5138:4-6雅威138:4說「地上萬君」都要來讚美天主,因為祂拯救了世界。讀經一說天主拯救了索多瑪的義人,但答唱詠說祂救的是萬民,因為他們前來讚美祂。138:5說萬民要「歌頌上主」,因為上主的「光耀偉大無比」,因為祂清楚地辨別義人和罪人。不過,138沒有說天主要懲罰罪人,彷彿說連他們也有救恩。138:7-8回到作者的境況,他正「處於困難中」,被惡人們陷害,但天主「用右手救我」,138:8說天主不會放棄祂的「作品」(指「我」)。

3.     138說天主會拯救我,也會拯救世人,不論他們是甚麼的膚色、語言、宗教、是義人或惡人。在讀經一裏,天主曾善待了亞巴郎,我也信賴天主如此待我,即使遇上了困難,我仍對祂懷着信心,因此我感到十分喜悅。
 

C      讀經二:哥2:12-14

1.     先看上文,2:1-5保祿寫信給哥羅森團體和「勞狄克雅」的話,宗徒很擔心他們的信德,因為自從保祿離開後,哥羅森的信友被人唆使和影響。宗徒因此鼓勵了他們要堅持信徳。2:6-8指出怎樣才是正確的信德,2:6說:「接受了基督耶穌為主」,使信德在生活上生根,要避免外來的干擾,特別是2:8所暗示的希臘哲學」,以免被「勾引」,這亦即23:10所說:「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亞

2.     2:9說在耶穌內「住有整個圓滿的天主性」,非常神聖,我們也有福份參與,即藉着聖洗聖事而成為基督聖體內的肢體。教友也有責任把這訊息傳揚出去,讀經一和讀經二的目的相同:「遇上別人(如羅特)有需要時,我們有否善待他們呢?」2:10說:「衪是一切率領者和掌權者的元首」,「率領者和掌權者」指天使,因為哥羅森的信友朝拜天使,視他們如神,這思維帶引我們回到讀經一,那「三人」的確指天主,而不是天使。

3.     2:12強調信友藉着聖洗與基督同死同葬,因此現在也與祂「一同復活了」,懷着這身份的我們,便應度相稱的生活。讀經二談「割損」,但2:13說我們的身體「死了」(死於舊我),藉着洗禮,「天主卻使」我們「基督一同生活」,是與主的新關係,這份關係的維持需要人向神禱告,亦即本主日福音的內容。每次彌撒時領了主的體血,我們成了潔約之櫃,彌撒後,主仍在我內,我也應度一些相稱的生活。2:13要指出,藉着天主「赦免了我們的一切過犯」後,我們的新生命便誕生了,整個索多瑪惡貫滿盈,天主仍願意赦罪,只要人肯悔改。

4.     根據梅瑟法律,人犯了罪便應受罰,能把罪赦的方法是2:14:「塗抹了那相反我們,告發我們對誡命負債的債卷。」這樣會否放縱了人,令他們隨意犯罪呢?在這點上,讀經二沒有加以解釋,只在之後詳述「愛」的需要,在真愛內,罪惡便無處容身。

5.     讀經二說領洗後,我們的舊我不再了,每天起床都應感謝主,祂賜給我新的一天。受了洗的人會像亞巴郎地為別人祈禱,且會善用主在我內(領聖體後)。款待別人應如款待上主,一如亞巴郎般善待了陌生人,讀經二指出,任何受了洗的人都參與了復活的主的生活,我們成了珍貴的。
 

D      福  音:路11:1-13

1.     福音談主耶穌教門徒們誦唸天主經,內容是11:2-411:5-12全談「求人」,即祈禱,焦點在11:13:「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有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就如在街上忽然聽見救護車警報器的響聲時,立即要為病人祈禱,不論他是義人或罪人。

2.     四篇讀經如何連接起來呢?讀經一顯示亞巴郎本來就是個祈禱的人,福音也強調祈禱的重要,讀經二解釋為何要祈求,且要為一切人祈禱,因為耶穌的聖死均為全人類。

Tuesday, July 16, 2013

信德年:若望一書2:9-14


1.    若望團體的第一個罪在若一1:8說了:「我們沒有罪過」,第二個罪在若一2:9:「誰說自己在光中,而惱恨自己的弟兄,他至今仍是在黑暗中」「自己的弟兄」指教友彼此間,互相仇恨對方,因此說他們「至今仍是在黑暗中」,仇恨的確會蒙蔽人的良知。面對這嚴重問題,若一2:10-11便提出解決方案來:「10凡愛自己弟兄的,就是存留在光中,對於他就沒有任何絆腳石;11但是惱恨自己弟兄的,就是在黑暗中,且在黑暗中行走,不知道自己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

2.    在此略談「三位一體」的道理,在慕道班裡,不少傳道員習慣解釋「天主三位」的關係猶如「等邊三角形」、「水的三種形態」或「蠟燭的三種特徵」:說像「等邊三角形」者要指出,天主三位均完全一樣和無分彼此的,說像「水的三種形態」意謂固體的雪、液體的水和氣體的蒸氣,說像「蠟燭的三種特徵」指同一支蠟燭有火、熱和光。可惜,對「天主三位一體」的道理持這三種概念者全都錯的,甚至可說是異端,鑒於這端道理相當深奧,甚至可說古往今來無人能完全明白,遲點我們在下面第10段盡力探討。

3.    初期教會裡,若望的團體對一些教義誤解了,也因而度着錯誤的信仰生活,面對這些困難,作者在若一1:8-2:2勸諭信友遠離罪惡,又在若一2:3-11鼓勵人要遵守天主的誡命,特別在「愛」內與天主結合。讓我們先看若一2:12-17若一2:12-14這樣說:「12孩子們,我給你們寫說因他的名字,你們的罪已獲得赦免13父老們,我給你們寫說:你們已認識了從起初就有的那一位。青年們,我給你們寫說:你們已得勝了那惡者。14孩子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已認識了父父老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已認識了從起初就有的那一位。青年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是強壯的,天主的話存留在你們內,你們也得勝了那惡者。

4.    稍為看看,不難發現若一2:14似乎重複了若一2:12-13,試比較如下:

 
2:
若一2
若一2:14
(a)
12
孩子們,我給你們寫說因他的名字,你們的罪已獲得赦免
14孩子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已認識了父
(b)
13
父老們,我給你們寫說:你們已認識了從起初就有的那一位。
14父老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已認識了從起初就有的那一位。
(c)
13
青年們,我給你們寫說:你們已得勝了那惡者。
14青年們,我給你們寫過:你們是強壯的,天主的話存留在你們內,你們也得勝了那惡者。

5.    所談的三種人:「孩子們children」、「父老們fathers」、「青年們young people」,彷彿是指人生的三個階段:年幼、長大和婚後成為「父老」,可見作者這裡的話是向團體內的所有人說的。「孩子們」不是指若望本人所生的子女,而是他在信仰內生的子女,包括今天所指的代子和代女,各樣的年齡者都有。看看若一2:1213使用的動詞「寫說am writing」(現正進行中),但若一2:14卻用「寫過have written」,意思是早於若一之前也曾寫過書信了,但至今無人找到。不過,肯定的是,若望宗徒一直有透過書信來聯絡和指導這個信仰團體的,稱為「牧函(encyclicals)」,即今天的「教宗通諭」,「encyclicals」也是今天所指的「circular letters」,教宗所發的通諭是會傳送到世界各地教區的,延續了若望的做法。

6.    若一2:12說「孩子們」的「罪已獲得赦免」,乃「因他的名字through His name」,犯罪主要是由於講是講非和不停的抱怨。到若一2:14時,人的「罪已獲得赦免」是由於「你們已認識了父」每次辦修和聖事時,同時代表天主和代表人的神父會這樣唸赦罪經:「天上的慈父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使世界與祂和好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願祂藉著教會的服務,寬恕你,賜給你平安。現在我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赦免你的罪過。」赦罪經的主角是「天上的慈父」,聖父派遣聖子來贖世,故說「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使世界與祂和好。」聖父也派遣了聖神來赦罪,亦即經文中說:「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願祂藉著教會的服務,寬恕你,賜給你平安」原來,修和聖事裡,都有天主三位一體的恩寵。

7.    教友們經常說耶穌藉着祂的聖死而赦免了我們的罪,果真如此,為甚麼又說是天主派遣了聖神來赦罪呢?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並非把每個人終身的罪都赦免了,否則人便可以糊裡糊塗地隨便犯罪,基督流盡鮮血乃「使世人的罪惡能獲得赦免的可能」,不過,赦罪是由天主聖神執行的。且看看宗徒信經的結構:「我信聖神,我信有聖而公教會,諸聖相通公,我信罪之赦,我信肉身之復活,我信常生。阿孟。」可見「聖而公教會 罪之赦 肉身之復活」均列於「我信聖神」之後,是從屬於聖神之內的。

8.    若一2:14說:「你們已認識了父」,每當我們誦唸天主經說:「我們的天父,願祢的名受顯揚」,由於聖子降生成人,參與了人類的歷史,所以一般信友認識聖子耶穌多過聖父和聖神,不過,耶穌10:22說:「我父將一切都交給我,除了父,沒有一個認識子是誰;除了子及子所願啟示的人外,也沒有一個認識父是誰的。」祂也在14:7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必然認識我父;現在你們已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

9.    也許我們認為聖父聖子和聖神是合而為一的,但不應太快下這樣的結論,因為外教的人便誤以為釘在十字架上為人犧牲的是全部「天主三位」,這話其實是異端,因為只有天主子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天主三位」的確成「一體」,但各自也是獨立的,記得耶穌在山園祈禱時,22:42這樣記載祂向父的祈禱:「父啊!你如果願意,請給我免去這杯罷!但不要隨我的意願,惟照你的意願成就罷!」「我的意願」指耶穌的意願,「你的意願」卻指聖父的意願,兩者的意願是不同的。

10.  也許,有人認為聖子只顯示了聖父的人性一面,這樣說也是異端,事實上,只有聖子降生成人,聖父或聖神都沒有降生成人。天主教會的第四屆大公會議(即公元451年的「加千陶Chalcedon」大公會議)通過一項信條:「基督的一位兩性」,基督既是百分百天主,亦是百分百人,我們不可以說天主三位一體均在耶穌基督身上顯露了,因為耶穌乃天主子,是天主三位中的第二位,不能說三位同時在天主第二位身上,如果我們如上面第2段所說:「解釋「天主三位」猶如「等邊三角形」、「水的三種形態」或「蠟燭的三種特徵」」,等於說天主聖父聖子和聖神均全在天主第二位身上,那麼,天主子為何會向天主父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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