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30, 2016

常年期第十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履行先知之恩」)

日期:2016年6月5日

讀經一
列上17:17
-24
讀經一說厄里亞是一位大先知,他的職務包括了為人禱告、行聖蹟和譴責君王的不是;
讀經二
迦1:11-19
讀經二也顯示保祿是位先知,他是復活的主耶穌所派遣去作宗徒的,要把天主的福音傳給世人;
福 音
路7:11-17
福音裡,耶穌行了復生的聖蹟,祂是最偉大的先知,因為厄里亞需要「三次伏在孩子身上,呼求上主」(列上17:21),才能復生小孩,但耶穌只發一言:「青年人,我對你說:起來罷」,亡者便「坐起來,並開口說話;」
答唱詠
詠30:2, 2-4, 5-6, 11-13
答唱詠是連串的讚美。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年 5 月。

對觀福音:治好癱子(二之一)


谷2:1-12

過了一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葛法翁,人聽說他在家裏,
就聚來了許多人,以致連門前也不能再容納,他就對他們講道。
那時,有人帶着一個癱子到他這裏來,由四個人抬着;
但因為人眾多,不能送到他面前,就在耶穌所在之處,拆開了房頂;拆穿之後,把床縋下去,癱子在上面躺着。
耶穌一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的罪赦了。」
那時,有幾個經師坐在那裏,心裏忖度說:
「怎麼這人這樣說話呢?他說了褻瀆的話;除了天主一個外,誰能赦罪呢?」
耶穌憑自己的神力,即刻認透了他們私自這樣忖度,遂向他們說:「你們心中為什麼這樣忖度呢?
什麼比較容易呢?是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還是說:起來,拿你的床走?
但為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權柄赦罪──遂對癱子說:
我給你說:起來,拿你的床,回家去罷!」
那人遂起來,立刻拿起床,當着眾人的面走出去了,以致眾人大為驚愕,遂光榮天主說:「我們從未見過這樣的事!」


1.      在「治好癱子」這聖蹟中,多數信徒較熟悉谷2:1-12的記載,谷2:1說「人聽說他(指耶穌)在家裏」,究竟耶穌的家是在那裡的呢?一般人都認為是納匝肋,是祂長大的地方,但谷2:1明明說祂「進了葛法翁」,彷彿「葛法翁」就是耶穌的家!(谷1:29)谷2:4說「因為人眾多」,那四人無法把癱子送入屋裡,便拆掉了個房頂,但沒有說他們如何先上到屋頂。谷2:5說耶穌見到的是「他們的信心」,意謂那四人的「信心」。原來,教會內是不免有人會妨礙教外人尋找耶穌的,但只要有些有「信心」的人的堅持和合力,終能如願以償。耶穌的家等於教會,人怎能把耶穌的家拆掉呢?因此,聖經的詮釋不能純從字面來解釋,有時也必須要按上下文和靈修角度來看!

瑪竇福音9:18

耶穌上船過海,來到自己的城。
看,有人給他送來一個躺在床上的癱子,耶穌一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孩子,你放心!你的罪赦了。」

經師中有幾個人心裏說:「這人說了褻瀆的話。」

耶穌看透他們的心意,說:「你們為什麼心裏思念惡事呢?

什麼比較容易呢?是說:你的罪赦了,或是說:起來行走罷?

為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起你的床,回家去罷!」

「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
群眾見了,就都害怕起來,遂歸光榮於天主,因他賜給了人們這樣大的權柄。



2.      瑪9:1沒有像谷2:1所說耶穌「進了葛法翁」,卻說祂「來到自己的城」,給人的感覺是納匝肋,我們亦可以認為瑪先寫,當時尚不大清楚是那城,谷後來記載這事件時,便澄清了是「葛法翁」。果真如此,這事件上,谷較瑪遲寫和較清楚。谷所記載的這事件中的不少細節是瑪沒有的,包括人數眾多,以致四人無法將癱子帶到耶穌面前,結果要把屋頂拆掉,始能把癱子送下去。一般來說,如果讀者對象是外邦人,地方會很重要(路5:17);但如果寫給遲幾代的人,細節和時間較重要,所以,如果五十年後要憶述香港九七回歸的儀式,細節和時間便很重要。由此可鑑定,谷是寫給遲幾代的讀者,而瑪則是給當代的人,故這故事是谷較晚寫成的。

3.      瑪9:2說「有人給他送來一個躺在床上的癱子」,沒有像谷2:4所說「把床縋下去」,但瑪9:2續說「耶穌一見他們的信心」(與谷2:5相同),「他們」既是雙數,當然不只指一人,而帶癱子來的人似乎是直接由大門進入的,又沒有受到任何人阻擋,而耶穌當時好像正進食晚餐。瑪9:2說耶穌講完了赦罪的話後(「孩子,你放心!你的罪赦了」),瑪9:3 說「經師中有幾個人」很不滿耶穌所說赦罪的話,但究竟那「幾個人」怎會突然出現的呢?原來谷2:2所說「聚來了許多人」全都是「經師」,他們圍住了耶穌。

4.      試比較一下谷2:7和瑪9:3有何不同,谷2:7發問了兩個問題:「怎麼這人這樣說話呢?」和「誰能赦罪呢?」,瑪沒有發問題,而說了判斷的話:「這人說了褻瀆的話。」兩卷福音這裡為何不同呢?再一次是由於讀者對象不同的問題,瑪竇是寫給居於巴力斯坦地的猶太人,他們深明甚麼的話是褻瀆的話,毋須詳加說明;谷的讀者根本不知褻瀆的言論是甚麼,因此要詳加解釋:「除了天主一個外」,沒有人能赦罪。

5.      瑪的耶穌如何得悉經師們心所想的事呢?瑪9:4說祂「看透他們的心意」,這話較人性化,不像谷2:8那麼神化:「耶穌憑自己的神力」,谷這句話較強調耶穌的天主性。耶穌在瑪9:4的話(「你們為什麼心裏思念惡事呢?」與谷2:8的話(「你們心中為什麼這樣忖度呢?」)又有何不同呢?瑪9:4表明了是「惡事」,所以已是一項判斷,谷2:8只是發出了一個問題,沒有判斷的成份。另一比較,耶穌在谷2:11對癱子說:「我給你說:起來,拿你的床,回家去罷!」與瑪9:6:「起來,拿起你的床,回家去罷!」有何不同?谷多了一句:「我給你說」,指耶穌只向癱子一人說這話;瑪則沒有這句,意謂耶穌的這話是向所有人說要「回家去」。

Tuesday, May 24, 2016

聖體聖血節(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大司祭為大眾奉獻了自己)

日期:2016年5月29日

讀經一
創14:18-20
讀經一說有一位君王和司祭前來祝福亞巴郎,預示後者的後裔將出現一位君王和司祭;
答唱詠
詠110:4bc,
1-4
答唱詠說這位君王是雅威所生的,並立了祂「照默基瑟德品位,永做司祭」;
讀經二
格前11:23-26
讀經二說這位司祭會「為你們而捨的」,我們的回應是「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
福 音
路9:11b-17
路9:17談效果:「眾人吃了,也都飽了。」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年 5 月。


Monday, May 23, 2016

對觀福音:要求坐在耶穌的左右(二之二)


瑪20:20-28

那時,載伯德兒子的母親,同自己的兒子前來,叩拜耶穌,請求他一件事。

20:21
耶穌對她說:「你要什麼?」她回答說:「你叫我的這兩個兒子,在你王國內,一個坐在你的右邊,一個坐在你的左邊。」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你們能飲我將要飲的爵嗎?」他們說:「我們能。」

20:23
耶穌對他們說:「我的爵你們固然要飲;但坐在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我父給誰預備了,就給誰。」

20:24
那十個聽了,就惱怒他們兩兄弟。

20:25
耶穌叫過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首長主宰他們,有大臣管轄他們。

20:26
在你們中卻不可這樣;誰若願意在你們中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

20:27
誰若願意在你們中為首,就當作你們的奴僕。

20:28
就如人子來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



1.      上期談了,從耶穌在瑪20:22的回答:「你們不知道你們所求的是什麼」,便識破了爭權的其實是雅各伯和若望兩兄弟,因此可以肯定谷所載的情況(谷10:35-45)較可信。記得耶穌在谷10:39曾說:「我受的洗,你們必要受」,但瑪並沒有這話的記載,可能由於耶穌早已受了洗(瑪3:13-17),瑪覺得無需再提及;至於耶穌在谷所說「我受的洗」,也不應視為祂的苦難聖死,因為把聖週五的苦難日視為「耶穌受洗節」從來都不是教會的傳統,我們的洗禮真的與基督同死同葬,但基督自己是無須受洗的,因為祂根本沒有罪。既然沒有人明白谷10:39所載耶穌說「我受的洗」,瑪便索性不寫下來,路更隻字不提。

2.      因為谷10:40只說:「坐在我右邊或左邊,不是我可以給的,而是給誰預備了,就給誰」,沒有表明是誰作出決定,瑪10:23便澄清:「我父給誰預備了,就給誰」,是由「我父」決定誰「坐在右邊或左邊。」至論服務的對象,瑪與谷不同,谷10:44說門徒們欲作領袖便要「作眾人的奴僕」,意謂所有的人;瑪20:27卻說只需「作你們的奴僕」,「你們」指十二門徒,兩者比較,瑪的領袖們工作容易得多了,因為自瑪16起,宗徒是被視為高高在上的!梵二之前,教宗的冠冕是三層的,象徵天堂、世上和煉獄,乃由於耶穌在瑪16:18的話:「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然而,自梵二起,教宗自稱為「眾僕之僕」!

路22:24-27

22:24
在他們中又起了爭論:他們中數着誰最大。
22:25
耶穌給他們說:「外邦人有君王宰制他們,那有權管治他們的,稱為恩主;
22:26
但你們卻不要這樣:你們中最大的,要成為最小的;為首領的,要成為服事人的。
22:27
是誰大呢?是坐席的,還是服事人的?不是坐席的嗎?可是我在你們中間卻像是服事人的。


3.      路加所載的內容最短,沒有記載瑪和谷的人物名字,又沒有說門徒們爭奪坐在耶穌的右邊或左邊,也沒有「飲我將要飲的爵」這一句,為甚麼遺缺了那麼多的資料呢?一定是由於不需要,為主要居於羅馬的讀者來說,門徒們的希伯來語名字與福傳無關。路又沒有談爭奪坐在耶穌的右邊和左邊的,因為羅馬的讀者根本不明白左右兩邊有何重要性,他們不懂相關的猶太歷史,猶太史學家若瑟夫記載,約納堂身在達味的右邊,而阿貝乃爾(Abner)則在其左邊。約納堂雖是撒烏耳王的兒子,但眼見父親不斷迫害達味,因而很同情後者,經常暗中幫助達味;至於阿貝乃爾,本來是撒烏耳王朝中的大將,撒烏耳死後便投奔達味。路的讀者不會明白猶太人這些複雜的歷史和背景,就如今天西方國家不停要求中國讓西藏獨立,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西藏七百多年前已屬中國版圖之內,如果全世界各國要把土地歸還七百年前所屬的民族,相信大部份的西方國家都會瓦解!至論耶穌「將要飲的爵」,「爵」等於「受苦」,以致激發了天主的義怒或審判,羅馬讀者也無法理解。

4.      讀者會發覺,瑪和谷所載的事情都指向未來(坐在右或左、飲耶穌的爵、洗祂所受的洗等),但路卻談此時此刻,談當前的領袖們。瑪20:25和谷10:42都「有大臣管轄他們(those ruling)」,而路22:25的「那有權管治他們的(those seeming to rule)」,瑪和谷的話是很直接的,但路卻很間接,乃因顧及當前殖民地的政治環境。路22:25有「恩主(benefactor)」一詞,瑪和谷都沒有,「恩主」彷彿像君王的身份,有義務照顧老百姓的生計。然而,路卻不像瑪和谷有「奴僕」一詞,並不是羅馬沒有奴隸制度,但奴隸獲得的待遇也不算差,除了日間工作沒有工資外,下班後卻有自己的自由生活,包括農作和畜牧,不少奴隸也有自己的房舍,他們的生活環境遠勝瑪和谷所說的「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