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ne 5, 2016

常年期第十一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愛與恕)

日期:2016612

讀經一
撒下12:7-
10, 13
讀經一談法律,根據法律,殺人者(達味)死
答唱詠
32:5, 1-2, 5, 7, 11
答唱詠領經的第一段是作者的感恩,因為上主「不歸咎」他的過犯,是祂白白的恩賜
讀經二
2:16, 19-
21
讀經二表示:法律已成過去,信德才重要,救恩不是來自法律,而是藉耶穌基督的聖死帶來的
福 音
7:36-50
本主日的福音談的是「愛」與「恕」的關係,法律雖強調犯罪者應罪有應得,但有「愛」才會「恕」,有「恕」才願意「不問責」,只要求犯罪者改過自新。決意改過」也指向本主日福音中7:37的城中罪婦。耶穌7:50向她說:「你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回去吧!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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