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愛與恕)
日期:2016年6月12日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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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下12:7-
1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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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一談法律,根據法律,殺人者(達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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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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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32:5, 1-2, 5, 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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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領經的第一段是作者的感恩,因為上主「不歸咎」他的過犯,是祂白白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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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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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2:16, 19-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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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表示:法律已成過去,信德才重要,救恩不是來自法律,而是藉耶穌基督的聖死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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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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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7: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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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日的福音談的是「愛」與「恕」的關係,法律雖強調犯罪者應罪有應得,但有「愛」才會「恕」,有「恕」才願意「不問責」,只要求犯罪者改過自新。「決意改過」也指向本主日福音中路7:37的城中罪婦。耶穌在路7:50向她說:「你的信德救了妳,平安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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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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