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13, 2017

常年期第二主日(甲年)讀經釋義


(主題:為主耶穌作證)

日期:2017115

讀經一
49:3, 5-6
讀經一是一項召叫,答唱詠的答句回應說:「我的天主,看,我已來到!我樂意奉行祢的旨意」作者更坐而起行:「在盛大的集會中我宣揚了你(天主)的正義
答唱詠
40:2+4,
7-8, 8-9, 10
答唱詠的訊息是,天主願意作者「」而「實行」,不要人沉迷於物質上,於是作者便履行了天主的旨意,在聖殿作見證
讀經二
格前1:1-3
讀經二說團體分裂了,保祿宗徒便提醒大家,受了洗的基督徒應人人相同,無分彼此
福 音
1:29-34
福音很豐富,由第一至第七天均為作見證,到了第七天,真命天子出場了。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4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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