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讀者請先閱讀瑪15。15:10-20談「潔」與「不潔」,以回應法利塞人和經師在15:2的質詢,重點在15:11:「不是入於口的,使人污穢;而是出於口的,纔使人污穢。」「出於口」令人「污穢」者見於15:19:「惡念、凶殺、姦淫、邪淫、盜竊、妄證、毀謗。」值得每個基督徒反省自己的內心有沒有這些「污穢」物,並要盡力拔除。
2. 談到「潔」與「不潔」時,我們不難想起列下4:38-41(「化毒物為食物」)的記載:「38厄里叟又來到基耳加耳,那地方正遭受饑荒;眾先知的弟子坐在他面前,他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在火上放上一個火鍋,給眾先知的弟子煮些菜湯。」39有一個弟子出去到田間採菜,看見一棵野葡萄樹,從上面採了一滿兜野果子回來,切碎放在菜鍋裡,並不知道是什麼東西。40以後,他們把菜湯倒出來給眾人吃。眾人一嘗這菜湯,都喊叫說:「天主的人,鍋裡有致死的毒物啊!」眾人都不能吃。41那時厄里叟說:「拿點麵來!」他把麵撒在鍋裡說:「倒出來給眾人吃罷!」鍋裡就再沒有什麼毒了。」「野果子」可能指「曼陀羅草(mandrake)」,樣似胡瓜,外有很多細毛,毒性很強,一接觸皮膚會令人麻痺。
3. 列下4:39說厄里叟的弟子遵照師傅的吩咐「採了一滿兜野果子」來「煮些菜湯」來充飢,面對這情況,先知便立即「把麵撒在鍋裡」,「菜湯」便「再沒有什麼毒了。」這故事間接與瑪15:11串聯起來:「不是入於口的,使人污穢」,我們只要願意付出多一點(「把麵撒在鍋裡」),便使食物「再沒有什麼毒了。」因為令人「污穢」的是精神上的狀態,即15:19所臚列的各種惡行。瑪14-15亦要回答另一問題:「究竟耶穌是否就是洗者若翰死後投胎的人物」,耶穌多番指出祂比若翰為大,也比厄里亞和厄里叟為大,既然耶穌無可能比祂自己為大,便證明祂根本不是若翰、厄里亞或厄里叟。
4. 至於上面第二段所談列下4:38-41的故事裡,「基耳加耳(Gilgal)」位於耶里哥以北不遠,其實4:38中「眾先知的弟子」也認識厄里亞,他們見證了厄里亞先知的升天(列下2:3),這些人等於一班先知團或傳道員們。列下4:38-41的故事給我們的訊息是,先知雖很能幹,但卻不曉得煮湯,連有劇毒的「野果子」都認不出。的確,堂區的服務裡,有時會見到人與人間明爭暗鬥、惡言中傷、阿諛逢迎等,對團體就是「野果子」。耶穌深明團體裡會有「野果子」,故在路12:1說:「你們要謹防法利塞人的酵母。」所謂「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就如小小「酵母」能使麵團起出重大的變化。
5. 瑪15:21-31的標題是「客納罕婦人的信德」,談一個外邦婦人因着大信德而獲得耶穌的憐憫,把她女兒身上的惡魔驅逐。耶穌始終沒有觸摸附魔的女兒,但卻能治好了她。這事件與列上17所載的故事相關,列上17:3先談厄里亞往「約但河東的革黎特」,後在17:9轉往了「漆冬匝爾法特」,瑪15:21-31的聖蹟也發生在「漆冬」同一地點,其它共同處稍作比較:
事 件 | 列上17 | 瑪15 | |
(a) | 地點在「漆冬」 | 9-10節 | 21節 |
(b) | 獨子 / 獨女 | 12節(子) | 22節(女) |
(c) | 治癒聖蹟 | 17-22節 | 28節 |
厄里亞蒞臨 | 耶穌搖遠治病 |
6. 由上可啟示出,凡研讀主日讀經時,不可單看舊約或新約,因為「新約」與「舊約」是互相呼應的,「客納罕婦人的信德」的聖蹟帶給讀者同一的訊息 -「耶穌比厄里亞為大」,祂又不是任何亡者的投胎。耶穌在瑪15斥責法利塞人和經師對法律的詮釋本末倒置,尢其是他們把天主十誡擴大成613條條例,強迫普羅百姓遵守,以致百姓精疲力竭而仍未能掌握。事實上,耶穌才是雅威,由祂親自詮釋法律,必然正確和言必有中。瑪14證明「耶穌較厄里亞為大」,瑪15乃證明「祂較梅瑟為大」,這身份在「耶穌顯聖容」時也能目睹,梅瑟和厄里亞均在耶穌的左右,真命天子站在中間。瑪15:1-9談的是梅瑟所領受的十誡,但這些誡命均來自天主,耶穌就是天主。
7. 瑪15:10-20也談耶穌詮釋法律,「洗手」本來只是衛生的問題,耶穌不是反對人重視衛生,而是要人理解「潔禮」的真精神。當法利塞人和經師扭曲了法律的精神時,他們就是「瞎子」,當「瞎子領瞎子」時,「兩人必要掉在坑裡。」」堂區裡,誰是「瞎子」呢?多是一知半解的信友,很多都是傳道員或主日學導師,對聖經稍有了解,便挑戰神父的道理,又喜歡把聖經教授逐個評頭品足,譏笑那個教授的不是!這類人士在聖經中也有談及,初期教會內有一批諾斯替派教徒(Gnostic),強調救恩需靠知識,這全是異端,因為我們的救恩百分百來自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沒有任何人憑己力、背景或知識能贏取救恩。若望在若一2:19說:「他們是出於我們中的,但不是屬於我們的」,意謂「身在教會,但心從不屬於教會」,他們就是「假基督」。
8. 談法律的精神,教會規定每年應守大小齋期,如果說教會限制我們吃牛肉和豬肉,便選擇吃鮑參翅肚代之,這不是法律的精神;教會說六十歲或以上的教友毋須守大齋,但沒有禁止他們守大齋,為了克己,繼續守大齋也是法律的精神。瑪15:21-28談「客納罕婦人的信德」,「漆冬」雖屬外邦人的地域,但耶穌想表明:地域的不同不會令人不潔,因為「出於口的,纔使人污穢。」就如申30:15-20所載,30:17說:「如果你心中叛離,不願聽從,被人引去敬拜事奉其他的神」,「心中」才最重要,「善」或「惡」均源於人「心中」。
9. 瑪15:29-31記載耶穌「來到加里肋亞海岸,上了山」,15:30說祂治好「瘸子、殘廢、瞎子、啞吧」等病人,「瞎子」因看不見而無法閱讀聖經,因而成了不潔;「啞吧」無法高聲讚美天主,也失掉了猶太人的身份(「猶太人」即「讚美天主的人」);傷殘人士也是不潔的,因為每次在會堂學習了聖經便要去活出來,但傷殘人士大部份都做不到,結果也成了不潔。這等邊緣人現在獲得大喜訊,因為都獲天主子治癒了,他們都與群眾一起「頌揚以色列的天主」,恢復了自己「猶太人」的身份。
10. 對於活在今天的傷殘人士,作為基督徒的我們可以如何協助他們呢?對「瞎子」,我們可以朗讀聖經;「聾子」,可以鼓勵他們看聖經。這等的協助不是要判斷別人,而是伸出援手,就如傳道員上門教道理,又如送聖體員外送聖體到病弱教友家中一樣,各公立醫院也多設有牧靈部,各人員都樂於參與救靈的服務,信仰生活本來就是主動和積極的,因為雅2:26說:「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11. 瑪15:32-39是「耶穌二次增餅」,猶太人文化要求人要餵養饑餓的人,人必須要主動地提供協助,所以耶穌在15:32說:「我不願遣散他們空著肚子回去,怕他們在路上暈倒。」亦即叫人曉得「雪中送炭」,間接表示對待別人可以超越法律的要求。
l 下期預告:
1. 復活期第二主日(乙年)讀經釋義(2012-4-8 )
2. 瑪竇福音16(201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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