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聖事的聖經根據
1. 天主教的慕道課程包括四大主題:天主教的信仰、七件聖事、十誡(道德觀)和祈禱。教友一般都知道七件聖事是聖洗、堅振、聖體、修和、病人傅油、聖秩、婚配。慕道班特別重視講解聖洗聖事,其它聖事較少探討,更鮮有指出有否聖經的根據。誓反教一般認為只有聖洗和聖體聖事(他們稱之為「聖餐」)有聖經根據,指控其餘各聖事「只是天主教自創的」。
2. 讓我們先看一些聖經所載聖洗聖事的施行,聖神降臨後,宗徒們便勇敢地公開宣講主耶穌的福音,果然立竿見影,宗2:38說很多人悔改皈依,宗徒們便「以耶穌基督的名字受洗」,宗2:41說:「在那一天約增添了三千人。」另一方面,對於子女的洗禮,今天有些教友都有個謬論:「我不想強迫子女受洗,以免他們長大後覺得「被迫」做教友,不去主日彌撒便覺罪惡感,所以讓他們長大後才自行決定。」宗16:15記載聖保祿給敬畏天主的里狄雅「一家領了洗。」到宗16:33又給獄警和「他的親人也都領了洗。」之前在宗10:48,聖伯多祿「以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科爾乃略一家人)付洗。」
3. 保祿在宗16:15及16:33和伯多祿在宗10:48的施洗是給全家人的,自然也包括嬰孩和兒童。幾乎所有父母愛子女之心均無微不至,他們給子女的一切安排都是他們相信為子女最好的,且始於子女誕生便開始,包括盡己所能安排最好的幼兒教育、精英班、遊學團、空手道班、小兒科醫生、牙齒保健等,父母根本不會先徵詢幼兒子女同意與否才作安排。那麼,為甚麼在信仰上卻「讓他們長大後才自行決定」受洗與否呢?如果受了洗而能較易入讀某天主教學校,父母會否先諮詢子女同意才受洗呢?天主教歷來認為,幼兒們受洗與否並不反映他們本身的信德,而是父母的信德,因此,嬰孩或兒童受洗時,不會像成人們同時也會領堅振,由兒童長大後才領,「堅振」即「Confirmation」,由他們「確定」領洗時的信仰。
4. 誓反教有幾多件聖事呢?多數教派相信有兩件 -「聖洗」和「聖餐」,也有些教派相信只有「聖洗」。相信「聖餐」的教會也未必每個主日都可以吃,有些只會每月一次,甚至每年一次。與天主教頗接近的聖公會,感恩祭時祈禱的經文很多都相同,但只使用一式感恩經,而天主教卻有四式。聖公會強調自己是「改革的」,但不屬「誓反」;是「公教徒(Catholic)」,但不是「羅馬公教徒(Roman Catholic)」。不過,聖公會各教會的禮儀並非一致的。
5. 讓我們探討一下「有效的洗禮」,凡在天主教會以外領受了有效的洗禮,他日即使皈依天主教時,也不必再受洗,只需進行加入教會的禮儀,因為教會認為洗禮只應領受一次。可惜的是,有些誓反教並不認同,甚至將已在天主教受了洗而正病重的父母視為沒有信仰。試談一個個案:有一位誓反教的中年男教友,一意孤行地強迫快將離世而無力反抗但已在天主教內受了洗的父親由牧師給他再施洗,父親身故後又不通知他所屬的堂區,而自行進行了誓反教的安葬儀式作結。一位親身目睹整宗事件的基督教朋友對這「強暴行為」表示非常難過,且認為是大逆不道,已亡親人更死不瞑目!
6. 教友必須明白,天主教的七件聖事每件都有全面和豐富的聖經根據,只要我們稍加注意便能識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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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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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 經 根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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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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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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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後5:17、迦6:15、若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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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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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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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3:5-8、希6:2、宗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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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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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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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22:19、格前11:24、瑪26:26、谷14:22、詠116: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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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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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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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後5:18, 20、若一1:8、詠51:19、路22:61、默2:5, 16、路15:11-24、瑪16:19, 18:18,
2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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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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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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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5:14-16、羅8:17、哥1:24、出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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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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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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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5:6, 7:11、詠110:4、出19:6、默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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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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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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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19:7, 9、格前7:39、創2: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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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七件聖事分成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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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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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 經 根 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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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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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門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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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洗、堅振、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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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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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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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和、病人傅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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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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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融服務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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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秩、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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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不吃聖體便沒有生命
1. 「聖餐並不是叫信徒真的吃耶穌的肉和喝祂的血,否則便等於叫人吃人肉,多麼恐佈啊!所以耶穌在最後晚餐的吩咐只是「象徵」,不是真實地吃耶穌。」這番話是多數誓反教教派的思維,可惜是百分之百的謬誤,聖經上在舊約裡,創14:18(「撒冷王默基瑟德也帶了餅酒來,他是至高者天主的司祭」)和出12:43-51的逾越節夜宴已預言了聖體聖事,到耶穌基督的最後晚餐時正式建立聖體聖事,對觀福音分別記載於瑪26:26-29、谷14:22-25、路22:14-20,每個記載都說耶穌清楚地說:「這是我的身體(This is my body)。」(瑪26:26、谷14:22、路22:19)祂清楚說了「這是」,不能扭曲為「這象徵」!
2. 耶穌在若6裡詳盡地講論聖體聖事,祂在若6:35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I am the bread of life)」、在6:41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在6:48又說:「我是生命的食糧」、又再6:51說:「我是從天上降下的生活的食糧」和「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可見由若6:35-51十七節中已五度表明「我是」,那些仍然堅持只是「象徵」者就是拒天主聖言於千里之外,既無必要且非常不智。
3. 耶穌在若6:51說:「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那麼,不吃祂的肉後果如何?祂在若6:53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不相信耶穌所說「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就是我的肉」的人要面對「沒有生命」的收場。當時的確有些人不相信,所以他們在若6:60說:「這話生硬,誰能聽得下去呢?」更以行動來表態,若6:66說:「從此,他旳門徒中有許多人退去了,不再同他往來。」這些拒絕耶穌話語的人很明白祂說的不是「象徵」。面對支持者拂袖而去,耶穌沒有立即澄清:「不要誤會啊!我所要賜給的食糧,只「象徵」我的肉」,反而在若6:67向全體宗徒說:「難道你們也願走嗎?」
4. 由若6的詳細記載可見,耶穌寧願失掉所有支持者和門徒,也不肯收回其「真理」之言,是沒有商榷餘地的,若6:55說:「因為我的肉,是真實的食品;我的血,是真實的飲料。」就如電影裡的情侶,女主角的真實丈夫不會誤以為妻子移情別戀而大發雷霆,因為深明電影內只是「飾演」而非「真實」。耶穌則不同,祂在若6:51-58的八節中六度(6:51, 53, 54, 56,
57, 58)聲明「吃我的肉」的必要。連離開天主教會而開始誓反教的馬丁路德都相信耶穌真的臨現在聖體內。
5. 耶穌是100% 天主,也是100% 人,「吃我的肉」的確是叫人去吃人肉(cannibalism),所以耶穌多番表明自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6:41, 42, 50, 51,
58),不是世間上的人肉;不但如此,為了消除人類的恐慌,祂「拿起餅來」祝謝成為自己的身體給人進食,而沒有把任何動物的肉拿來祝福,以免人聯想起人的屍體而毛骨悚然,祂照顧了人的永生,也明白人的軟弱。
下期預告:
l 常年期第十九主日讀經釋義(2012-8-5)
l 回應誓反教的攻擊和誤解(20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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