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悔悟、成義、歡宴)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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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5: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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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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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34:2-3, 4-5,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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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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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後5: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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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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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15:1-3,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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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讀經一:蘇5:9, 10-12
1. 以色列子民由梅瑟的承繼人若蘇厄帶領進入了福地,他在蘇5:6向民眾說:「以色列子民在曠野裡漂泊了四十年,直到全民眾,即出離埃及能作戰的男子都去了世,因為他們沒有聽從上主的話,所以上主曾向他們起誓,決不許他們看到上主向他們的祖先起誓,要賜給我們的那流奶流蜜的地方。」「沒有聽從上主的話」指蘇5:7的「割損」,原來以民離開埃及後,四十年之久都沒有進行「割損。」
2. 「割損」為以色列人很重要,天主與亞巴郎訂立盟約,人的一方要表示同意,就是以割損象徵,記得當時的人是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的,無法簽署盟約,而且世世代代都可藉割損而加入人神的盟約內。創17:8時,天主許諾了亞巴郎「客納罕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我要作他們的天主。」現在以民進入了福地,便想起了那許諾,也記得自己應有的割損責任。
3. 蘇5:8說以色列人受「割損」後,便「住在營中,直到痊愈」,等於今天手術後留院療養一樣。蘇5:9說:「今天我由你們身上割去了埃及的羞恥。」「割去」的希伯來語是「galal」,即棄置;「埃及的羞恥」指奴隸的身份。「割去了埃及的羞恥」與「那地方直到今天叫作基耳加耳」勉強地連接起來,只是修詞上的運用,因為「galal」的發音相似「基耳加耳(Gilgal)」。
4. 到了福地,以色列子民慶祝兩個節日,即蘇5:10的「逾越節」和蘇5:11的「無酵餅節」,那天(「十四日」)正是月圓之夜,勿忘記猶太人是用陰曆的。後來的法律規定,男人吃逾越晚宴者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受了割損」和「須吃羔羊」。出谷期間,以民根本並沒有慶祝逾越節,兩項條件都沒有履行,所以進入福地前僅吃過一次逾越晚宴,就是出12所載離開埃及前的那次。
5. 蘇5:12說他們「吃了當地出產的次日,「瑪納」就停止了。」然而,以色列人並非從此以後沒有機會見過瑪納,出16:31-34記載:「31以色列家給這食物取名叫「瑪納」。它像胡荽的種子那樣白,滋味好似蜜餅。32梅瑟說:「上主這樣吩咐說:裝滿一『曷默爾』瑪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為使他們能看到我領你們出離埃及國時,在曠野裡養活你們的食物。」33梅瑟向亞郎說:「拿一個罐子,裝滿一『曷默爾』瑪納,放在上主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34亞郎就照上主吩咐梅瑟的話,將瑪納放在約版前面,保留起來。」那個罐子後來放在聖殿內,直至巴比倫入侵和充軍為止(公元前587年),那罐子便再見不到了。
6. 讀經一的焦點是蘇5:12說吃「客納罕地的出產」,由吃瑪納轉變而吃福地的出產,這與讀經二相關。
B 答唱詠:詠34:2-3, 4-5, 6-7
1. 答唱詠的答句是詠34:9:「請你們體驗,論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讀經一見到上主如何「和藹慈祥」,祂一直供應以民糧食和飲料,直到他們進入福地為止,即使他們四十年之久一直沒有遵守天主的命令受「割損」和慶祝逾越節(出12:14),上主對他們的眷顧並沒有停止。
2. 詠34:2-3是作者對自己說的話,詠34:4-5解釋讚美上主的原因:「我尋求了上主,祂聽了我的祈求:由我受的一切驚惶中,將我救出。」詠34:6談效果,有了上主,甚麼都無需畏懼。詠34:7的「卑微人」似乎是指我們,但從讀經一看,也可能指入了福地的以色列人,仍繼續享受天主所賜的「當地出產」(蘇5:12)。反省:信仰生活猶如一個出谷歷程,期間會經歷大小風雨,包括經濟上、家庭上、健康上、人際上的都有,我們可以跪在聖體櫃前向主禱告:「請你們體驗,論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
C 讀經二:格後5:17-21
1. 格後5:1有兩個名稱是要比較今生和來世的:「地上帳棚式的寓所」和「天上的寓所」,看出兩個世界的不同。格後5:14-15的話很奇怪:「既然一個人替眾人死了,那麼眾人就都死了。」A替B死,B應無需死,如果A和B都要死,那麼「替眾人死了」有何意義呢?這節不應這樣理解,正確的詮釋是「團體中的代表」,一個運動員在奧運會上贏得了獎牌,全國家都感到光榮;樂團的指揮表演完畢時向觀眾鞠躬,等於全體演出者鞠躬。保祿使用這話的象徵猶如哥1:18的話:「祂又是身體──教會的頭。」格後5:15說耶穌替眾人死了,目的是要人停止「地上寓所」的生活模式,而要度「天上寓所」的模式,透過洗禮而開展新生活,即格後5:17的「新受造物。」
2. 在聖經的世界裡,人犯罪等於令被得罪的人受辱,而在地中海的文化,有仇是必報的,認為藉此而恢復「榮譽」,但保祿的教訓則反對這種思維,他在格後5:17說:「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宗徒憑甚麼說出這樣權威的話呢?不是憑他自己,而是格後5:18所表示:「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任何人犯罪其實就是得罪了天主,所以論報復,肋26:25說:「我必令刀劍臨於你們,為報復違背盟約的罪;如果你們退入城市,我必使瘟疫來害你們,叫你們落在仇人手內。」然而到了新約,羅8:3說天主「他派遣了自己的兒子,帶著罪惡肉身的形狀,當作贖罪祭,在這肉身上定了罪惡的罪案。」意謂「天主派遣聖子恢復(罪)人與神的關係。」
3. 人獲得罪赦乃出於天主的愛,格後5:18說天主「曾藉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格後5:19亦說:「天主在基督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再從地中海的文化看,主子施恩予受惠者往往是會透過中介人的,同樣,天主也透過基督將恩寵賜給罪人,而中介人也包括格後5:18所說:「並將這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宗徒們)」,作為罪人的我們應作出甚麼回應呢?保祿在格後5:20作出懇求說:「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
4. 本主日談「吃飯」,讀經二沒有直接談吃飯,卻在格後5:21談「成為天主的正義」的效果,人得到救恩後,便能參與天上羔羊的婚宴,人藉着「在基督內」成為「新受造物」,與天主「和好」而得寬恕。
D 福 音:路15:1-3, 11-32
1. 路15:12說小兒要求父親分家產,他可根據猶太人的法律分得三分之一(申21:17),因為產業可「多分給他(長子)一份」,不過,兒子當父親尚在時已要求分家產,十分不孝。路15:13說小兒離去後,便度着「荒淫度日」的生活,這不一定等於長兄在路15:30的指控:「這兒子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只有外邦人才會飼養豬隻的,所以路15:15清楚顯示小兒去了不潔的外邦地方生活。路15:16說他竟想「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表示不潔到極點。小兒的悔悟是當他山窮水盡時,才在路15:17「反躬自問」。真值得我們深思,人必須珍惜與家人的關係,不要待失去了才後悔,同樣,我們也不應只在窘迫時才想起天主,要學習歡樂時曉得讚美祂和感謝祂。
2. 路15:22很重要:「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把「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是要恢復小兒的猶太人身份(全心),因為「袍子」的希臘原文指「經袍」,猶太人的經袍等於基督徒的十字架;「把戒指戴在他手上」能使小兒得到「全力」,戴着「戒指」猶如今天的信用咭;「給他腳上穿上鞋」指「全靈」,「腳」承托着身體。小兒本來只想成為父親僕人中的一個(路15:19),但慈父卻要他恢復兒子的身份。
3. 長子見狀而大發雷霆,很多人都說他心胸很窄,不過這樣批評之前,請先想一想,根據猶太傳統,路15:23說準備「吃喝歡宴」而屠宰的「那隻肥牛犢」本來是留給長子成親時才宰的,而且,小兒回來後,將來父親百年歸老時,也有機會再度分去部份家產。由此可見長子為何在路15:26不願與父親對話,寧願「叫一個僕人過來」查詢究竟。讀者必須明白,在每個比喻裏,是不必把主人(「父親」)比作天主的,因為這從來都不是教會釋經的傳統,我們唯一批評長子的是他沒有珍惜自己作為長子的身份,他只把自己比作僕人,在路15:29說:「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歡宴。」這等於說一個妻子每天做畢家務後都要求支付薪金一樣!小兒身體離開了父親,長子則精神上離開了!
4. 福音多處與其它讀經相連,小兒在路15:18計劃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這是懇求寬恕,讀經一也要求天主寬恕,寬恕以民沒有履行受「割損」和慶祝逾越節。讀經二也強調要與天主「藉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格後5:18)」格後5:21節說當我們「成為天主的正義」,便能參與天主的盛宴,福音裏父親也以全心全靈全力愛小兒,準備盛宴來歡迎他。父親在路15:23說:「我們應吃喝歡宴」,可與讀經一的逾越節和讀經二的天宴連接起來。這樣,我們便要讚美天主:「請你們體驗,論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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