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7, 2015

馬爾谷福音第二章


1.      2:18-22禁食的爭論)開展了一個新的故事,談的是猶太人禁食的問題。根據教會的訓導,逢聖期五都應守小齋,吃的是蔬菜和魚類較簡單的食物,古時的天主教教友逢星期五,太陽一升起便不進食,直至日落為止。猶太人每年卻只守齋一次,就是贖罪節(Yom Kippur)(即帳棚節前五天),大司祭僅此一天進入至聖所,以畜牲及公山羊作為贖罪祭品的血,撒在結約之櫃上的贖罪蓋及其周圍的地上,目的為求獲得自己、眾司祭及全體百姓罪過的赦免(16:1-34)。禁食的目的是不是要做補贖呢?那不是主要目的,而是要令自己很餓,罪人要給天主看見他們很淒涼,好能得到祂的憐憫和寬恕。2:18說「法利塞人的門徒禁食」,其實不只每年一次,更會逢星期四都禁食;至於「若翰的門徒」的習慣,我們不得而知,只能從2:18略知他們有這習慣,但何時禁食則沒有資料記載。大多數宗教都有禁食的規定,包括伊斯蘭教、印度教和佛教等,他們不吃是要表示生命不是來自他們自己,另一原因與我們基督宗教相同 令自己看來很淒涼,求神的寬恕。

2.      當人質問耶穌禁食的問題時,祂在2:19的回應是:「伴郎豈能在新郎還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禁食?他們與新郎在一起的時候,決不能禁食」這樣的回應十分正常,人應邀出席宴會自然會一起吃喝,食物本來就象徵生命,一起進食乃象徵分享生命。厄里亞也曾禁食嗎?他沒有積極地禁食,但適逢旱災(列上17),人人都被迫禁食,列上17:1記載:「基肋阿得提市貝出身的提市貝厄里亞阿哈布說:「我指著我所服侍的永生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起誓:這幾年如果沒有我的命令,天決不降露或落雨!」」沒有「落雨」農作物便沒有收成,於是人便缺糧了,結果厄里亞奉天主命往漆冬匝爾法特去,得到一名外邦寡婦的照料,那時雅威正懲罰以色列拜偶像。現在耶穌猶太人可以進食了,暗示要修和,懲罰不再了。事實上,厄里亞與假先知們比試而勝利後,他便叫君王放心回家吃飯(列上18:41)。除了要修和外,耶穌2:19的話也與厄里亞的故事相關。厄里亞時代的人由於以務農為業,天氣主宰他們的命運,於是不斷朝拜天氣之神巴耳。但比試之後,雅威證明了自己才是真神,君王回家吃飯都是因為雅威的恩賜,與巴耳無關。現在,耶穌說當「他們與新郎在一起的時候,決不能禁食」,這也表示天主才是真神。吃飯表示與雅威修好,所以梅瑟西乃山領受十誡後,隨即便進食(24:11)。

3.      耶穌2:20說:「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在那一天,他們就要禁食了。厄里亞的故事裏,也有新郎被劫走厄里亞本人便「被劫去」(列下2:11),一輛火馬拉的火車出現,厄里亞便乘著旋風升天去了。僕人厄里叟見師傅離去而痛哭,並把自己的衣服撕成兩半,象徵著禁食。近東的人禁食時,會把灰撒在頭上,表示把自己與泥相比,是謙虛的意思,阿拉伯人也會禁食。厄里叟在故事裏沒有直接地禁食,但有旱災(列下7),當時以色列阿蘭人作戰列下7:16記載說:「人民便出來搶掠了阿蘭人的營盤。於是一「色阿」上等麵粉,只值一「協刻耳,」兩「色阿」大麥,只值一「協刻耳」,正應驗了上主所說的話。以色列搶奪了敵人的糧食,便可充饑。阿蘭拜巴耳,以色列人拜雅威,兩神對戰,邪不能勝正。

4.      看看2:21:「沒有人將未漂過的布補在舊衣服上的;不然,補上的那塊新布要扯裂了舊的,破綻就更加壞了。」勿以為耶穌說這話為保護新的布,「未漂過的布」一放入水便會稍為收縮,一塊這樣的布「補在舊衣服上」時,一旦收縮便會把陳舊而容易破裂的舊衣服扯破。皮囊是用小羊造的,工匠會把小羊的頭和四肢砌去,然後把缺口收補而成為可儲酒的器皿。同樣的道理,2:22所述的舊皮囊較易扯裂,如果把新酒載於皮囊,酒浸透皮囊而易使皮囊破裂。耶穌所擔心的是舊的而不是新的,舊的指猶太教,但耶穌並非表示猶太教才最理想,否則祂便不需要建立基督宗教了。從上下文看,耶穌談的其實指十誡,是最古老而卻最好的。遲點在10談到離婚問題時,再次強調原有的誡命才最好,天主子降生成人是要彰顯誡命的真精神。反省:我們領洗加入基督的教會時,與主的關係是最親密的;同樣,神職人員晉升時,也是與主的關係最親密的時候,可惜時間會沖淡人心,情況猶如熱戀時與婚後多年的差距。修道人決志獻身教會,但權勢令人利慾薰心,做了校監、獲委任當教區某委員會主席、或代表主教出席某某大會,獻身的心火不知不覺間漸漸熄滅了,這時候需要的是回到起點,回到我們受洗時的熱火。天主教會是個「紀念」的教會,是個「不忘本」的教會,我們要回憶十字架上的祭獻,回憶祂最後晚餐上為我們建立了聖體聖事。

5.      2:23-28的標題是「安息日門徒掐食麥」,十誡中也有提及安息日(20:8),那麼天主為甚麼要求人安息日停止工作呢?祂是否六天創世後感到筋疲力盡而需要休息來恢復體力呢?不過就算是,安息的也應該是天主而不是世人,而且祂是全能的,不會心力交瘁。那麼,天主為何要求人「不可作任何工作」呢?(20:10)原來,天主就是要人避免不停地工作、不停地創作、不停地賺錢,以致人以為一切均操縱在人自己手裡,認為自己就是神,再不需要天主了。事實上,維持生命的不是由於工作,當人睡眠時,人的心肺仍繼續運作,否則早已一命嗚呼。天主要以色列人在安息日停止工作來反省,好能明白自己不是神。今日的世界,不少城市人廿四小時不停工作,炒股票哪、上網哪、說是為了生活,其實純屬貪婪,是魔鬼的圈套。20097月的調查發現,香港人每天生活47小時,一方面溫書,一方面上網,另一方面又打機!不過另一個極端是猶太人的文化,時至今天,不少猶太人在安息日應該做的也不去做,例如在家中患了急症,也認為不應致電緊急救援,這些人的思想把文字極端化,「工作」一詞被無限擴大,以致包括一切行為!

6.      2:23-28(「安息日門徒掐食麥」)與2:18-22(「禁食的爭論」)有何相關呢?「禁食的爭論」重點要人保護原本的法律精神,安息日要停止工作只是方法,不是原有精神,安息日的規定是要人反省和感謝天主,猶太人在安息日患病或受傷而拒絕召喚救援車完全本末倒置,耶穌用了達味的例子來表達生命的重要,2:25說當達味餓了,本來只供司祭吃的供餅也可破例給非司祭們吃,因為生命才最重要,安息日就是要感謝生命之神。至於有些人在安息日仍不忘生意上的事務,那便要看是否真的需要。主日的感恩祭就是要感恩,完全吻合安息日的精神。要感謝的當然不因為那台彌撒的道理很短,46:11說的好:你們要停手!應承認我是天主,是萬民的至尊,是大地的上主。」人停手是為了承認天主,否則人容易忘記自己只是人,很快自我神化:「這間房子是我努力賺錢買的」、「我把一半財產投資在股票上,結果賺了15%,是我應得的,因為是我願意冒風險,我這個成功與天主何關?」這些話是要否認天主,把自己提升為神。

Monday, July 20, 2015

馬爾谷福音第二章


1.      2:1-12耶穌「治好癱子」的聖蹟,耶穌到過很多山區之後,現在回到葛法翁Capernaum),葛法翁是由兩個希伯來字組成 -「Caper」和「Naum」,「Caper」即鄉村、「Naum」即「納鴻」,故葛法翁即「納鴻的鄉村」。今天卻有很多鄉村都名為葛法翁,尤其在加里肋亞境內的村落。2:1所說耶穌的「」當然不是祂在納匝肋的家,而是在翁法翁西滿岳母的家,至今幾乎全已倒塌,除了因為已日久失修外,歷代以來都有不少聖堂建於其上,一建一拆,以致根基盡毀,現在有一座八角型的聖堂在其上。考古學家發現伯多祿家的原裝門檻仍在(即已二千年歷史),門檻當然用來防止雨水流入屋內,這條門檻約六至八吋厚,呈棕黃色,約兩尺半至三尺寬,西滿岳母的屋早已被拆掉了,但門檻仍在,當然有其保留價值,因為曾有很多人擁擠門外要找耶穌3:31說:「耶穌的母親和他的兄弟們來了,站在外邊,派人到他跟前去叫他。」這門檻是為紀念聖母在門外等候在屋內的耶穌

2.      反省:2:3-4說有個癱子,由四個人抬著想找耶穌求診,相信癱子是自願而非被迫尋找耶穌的。值得我們反省的是,有些人想尋找耶穌,我們需要伸出援手,找出某某堂區的地點和慕道班時間,告訴需要的人。有些人卻不大願意尋找耶穌,只是被押去找祂的,這種情況多是熱心女教友的未領洗丈夫們,他們因各種各樣的藉口拒絕接受信仰,直至老來才被「押去」學道理和領洗。主內的各位年青弟兄姊妹們,你每主日是被母親「押」你去參與彌撒嗎?或者只是良心迫使你呢?耶穌21:18曾對伯多祿說:「你年少時,自己束上腰,任意往來;但到了老年,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給你束上腰,帶你往你不願去的地方去。」這話可與2相關!治癒癱子的故事都有記載於四卷福音中(2:1-129:1-85:17-265:1-9),我們一向以為癱子是由四人抬到耶穌那裏,其實只有這樣記載,不同的記載手法當然有其用意,例如的記載較者古老得多和較人性化。

3.      2:13-17記載耶穌召選瑪竇為徒,2:13耶穌到了海邊」,指加里肋亞湖而不是地中海,記得希伯來語「湖」與「海」沒有分別,總之凡有水的地方就是「海」或「湖」。2:13一開始便說「耶穌出去」,「」即祂曾出過去,不錯,祂曾在1:16出去召叫門徒,所以說「耶穌出去」是要暗示與召叫門徒相關。作為基督門徒的我們,祂在那裏召叫我們呢?我的「海邊」在那裏呢?「」自古至今都是漆黑一片的地方,給人的感覺是恐佈,人類認識太空多於海底,只要潛下一公里已令人毛骨悚然,象徵死亡的感覺。很多時,我們的心底也是深海,連自己都不敢進入,以致只知生活而不敢面對生命!

4.      默示錄也有談及「」,12:18記載說:「於是就站在海灘上。」「」指魔鬼,想殺死那女人,卻失敗了,到13:1走出另一魔鬼名叫「獸」。「海邊」既有耶穌也有魔鬼,每當我們面對困境和忍受苦痛時,便是沉沒於海中,感到生靈塗炭和孤苦伶仃時,不要忘記主耶穌,求吧!人可以向耶穌祈求,也可以向魔鬼祈求,兩者也許都會助你,但效果會截然不同。魔鬼幫人,要人付出代價來;基督助人,是白白的恩賜,生命中的,困難現在和將來都會有,魔鬼提供的協助效果迅速,也迅速要求付出代價呢!2:14說:「當他前行時,看見阿耳斐的兒子肋未坐在稅關上。肋未Levi)由「Lev+i」組成,「Lev」即「心」,「i」即「我的」,「Levi」即「我的心」。肋未的職業是稅吏,是個「罪人」,何故?有些稅吏是偷錢的,可謂無恥之徒,不過,有些警察也作盜匪、香港也曾有前任法官騙取政府的綜援,但我們不可結論說警察和法官就是罪人。稱稅吏為「罪人」只因他們在工作上會觸摸不潔的羅馬錢幣,羅馬錢幣上是有凱撒的肖像的,羅馬人視他為神,猶太人一觸摸便認為是不潔,不潔者就是「罪人」,他們觸犯了天主第一誡: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5.      耶穌時代的稅制,羅馬帝國會找稅吏去收稅,老百姓九成以上是農民,主要靠耕種和飼養家禽來謀生,付稅的方法不是現金,而是農作物,如大麥、小麥、杏仁、山羊、雞隻、雞蛋等。冬天要繳稅時,農作物尚未收成,百姓無法付稅,只能找有能力的人暫代支付,找誰好呢?就是找稅吏,不少稅吏要賣田賣地代百姓付稅,作為農民者會很開心,因為起碼解決了燃眉之急。    然後問題來了,冬去春來,五穀收成時,稅吏開始向農民算帳:「你欠我兩隻羊、二十斤小麥、一隻牛等」,數月前農民開心的嘴臉立時變了,一切粗言穢語、叩帽子、侮辱的話(「走狗」、「大賊」、「無恥」)都湧現。勿以為這樣的情況純屬猜測,考古學家是在羅馬古代文學中看見的。所以,慕道班中聽見的解釋,說稅吏因偷竊和欺壓老百姓,於是成了罪人,這些講法全無歷史根據。我們當然不可以肯定所有稅吏都是好人,有些也是壞份子,亦有計數算錯,記得當時的人沒有受過教育,也有時因價格改變了而起爭執。

6.      2:14耶穌一召叫肋未肋未便立即跟隨了耶穌,這樣的回應不很尋常,但西滿兩兄弟和雅各伯兩兄弟的回應也一樣。今天的教會內,你若見到一個小孩很熱心,認為是可作神職人員的材料,一旦向其父母提出這樣的意見,對方很可能向你大發雷霆;你若勸你的友人讓其孩子學道理領洗,對方會說讓他長大後自行決定,美其名為信仰自由!記得耶穌召叫某人時,沒有作出保證他將來必定一帆風順、大展鴻圖。肋未被召叫後十分開心,2:15說他便宴請耶穌,這是東方人的傳統,開心也好、悲傷也好,都會設宴,諸凡弄璋之喜、弄瓦之喜、之子于歸、生日搬遷、魂歸天國等,均會設宴。西方沒有這樣的傳統,這是由於文化的不同。由中東起向東方伸展一直到東南亞各地,天然災禍特別多,中國每年的洪峰,人能吃得飽已非常難得,所以唐人每次碰面便問:「吃了飯否?」西方人士只會說聲「Hi」或「Hello」,因為相對世界各地,歐洲的地理位置地震不算多,有的主要只有土耳其意大利

7.      以色列人非常珍惜食物,尤其對麵包很尊重,如果目睹地上有一些麵包碎屑,便會拾起來,親吻後放在較高位置,因為食物是天主的恩賜。肋未被召感到喜悅,便設宴與人分享他的食物。記得第一台彌撒是在飯廳內舉行的,而非在聖堂,故不要讓飯廳變成爭吵之所。2:15說一起出席宴會的有「稅吏和罪人」,「罪人」可能包括了漂染的工人,當時把布料染成紅色需要蝸牛的血,血是不潔的,染了色後又容易甩掉,可以怎樣防脫色呢?工人使用馬尿,但這也會令工人成為不潔,成了「罪人」,故此「」並非由於缺德造成。16:14記載斐理伯有個「敬畏天主的女人,名叫里狄雅Lydia),是提雅提辣城賣紫紅布的」,她就是從事漂染生意的,也因此成為不潔的,故保祿沒有在會堂給她施洗,而在河邊,那河只有幾呎寬。

8.      鑒於這樣的社會文化之下,很多人難免成為了罪人,有些人為免成為「罪人」,便不把布料漂染,於是衣服往往沒有顏色,味如嚼蠟。另外,牧童們也是不潔的,他們每天都要放羊,沒有時間到會堂聆聽聖經,因此被列為「罪人」。可是,沒有牧童,那裏可以有羊吃呢?那裏可拿羊作祭獻用呢?而且,牧童放羊時,很可能踏在被視為極不潔的墳墓上。我們發覺,二千年前的社會,又習慣譴責別人不潔,但現實上又需要這等「罪人」,社會的人士真是精神分裂的。2:16所說的法利塞人,就是持雙重標準的人。        2:15-16所見,參加宴會的有肋未、稅吏、許多罪人、亦有法利塞人,法利塞人又肯或想加入「罪人」的行列,又批判他人不潔,假仁假義。「有許多人跟隨了他」意即成為耶穌的門徒,所以祂的門徒中包括了肋未、稅吏、「罪人」,但門徒中也有持雙重標準的人,信友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然而,教會也是罪人的團體。為甚麼2:16法利塞人要批評主人家呢?他們本身就是來賓,但對主人家十分不敬,其實他們的矛頭指向耶穌,只不過又膽小如鼠,只敢透過祂的門徒來批評祂。

9.      耶穌的回應中,祂說:「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召罪人。」這正好說明耶穌的使命,記得祂先前所行的聖蹟中,包括驅魔和治病,每次行完聖蹟後都沒有道出祂的使命,現在卻清楚表明,祂來不是為驅魔或治病,祂來為「召罪人」。讀者要明白,二千年前在巴力斯坦地的人,肚痛便說是附了魔、生病又說是附了魔,猶太人認為罪人與魔鬼同在、「義人」才與天主一齊,但耶穌2:17說不,祂來是「召罪人」,要從魔鬼的領域中召回罪人,帶領他們回到父那裏。

Tuesday, July 14, 2015

馬爾谷福音第一章


1.      1:30-31說:「30那時,西滿的岳母正躺着發燒;有人就向耶穌提起她來31耶穌上前去,握往她的手,扶起她來,熱症遂即離開了她;她就伺候他們」這事件的記載聽來很平凡,其實不然,中東文化不會容許陌生的男人進入婦女的房間,更不會「握住」異性的手,可見耶穌為了愛人,不顧別人的閒言。西滿的岳母獲治癒後,十分開心,1:31說她立即起來「伺候」他們。「伺候」的希臘語即「執事」,幾卷福音都表示第一位執事是位女性,即西滿的岳母,作為老人家的她,仍能活出彩虹。本來,西滿的岳母見女婿帶了些朋友來訪,自己病倒在床上而未能起來招待他們,會感到很慚愧,故一被治癒,便起來「伺候」他們。因此,耶穌不但治好了一個人的身體,也治癒了她的心。

2.      勿誤以為婦女無權無勢而被壓抑,一家之主即使是男性,但男人主外,女人卻主內,小孩子成年禮(十三歲)之前由婦女教養,較有耐性的婦女會把祖傳和家族的歷史告訴小孩們。除教養小孩外,婚姻問題和殯葬事宜也是婦女們主持的,女兒與誰結婚是要母親決定的,聘禮多寡也是由母親決定,男人無權過問。至於喪事的安排和哀悼,也是由婦女們負責的。由此可見,西滿的岳母多麼希望能起來「伺候」來賓的呢!厄里亞先知有沒有治好一個婦女的病呢?論病症是沒有的,但對婦女的心卻有,列上17:17-24記載厄里亞復活了一個寡婦的兒子,因此治癒了她傷透的心。記得中東的婦女靠男性而生活,當寡婦的獨子死了,她的心必然破碎了。這裏的故事重述了7:11-17納因寡婦」的事件。

3.      初期教會為甚麼需要女執事呢?要知道,初期教會並沒有禁止女性作執事,一直到公元三世紀為止,她們主要的責任是協助主教施行洗禮。女候洗者接受洗禮時,是要穿上一件白衣的,受洗浸入水中時,白衣變得透明,起來時會十分尷尬,故需要用一塊布簾把施洗的主教與領洗的婦女隔開,主教在布簾一邊把手伸進另一邊,由女執事領主教的手到候洗者頭上施行洗禮。

4.      1:32-34說到了傍晚,很多患病和附魔的人來向耶穌求診,都獲祂仁慈地治癒,最特別的是耶穌不許魔鬼說話,因為魔鬼認識他」有些人說耶穌不想別人知道祂是默西亞,怕時辰未到而先被殺。究竟「因為魔鬼認識他」本身有甚麼問題呢?過去的180年來,很多學者都稱這句話表示「默西亞的秘密(messianic secret)」,不過,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公開的事件,那怎還稱得為秘密呢?現代的學者有了新的看法:名字代表着一個人,稱呼一個人的名字等於他整個人,包括其優點、缺點、才華等。人的名字很重要,當耶穌西滿稱為伯多祿、當天主把聖祖雅各伯改稱以色列,是要給予他們新的身份,是天主所派遣的。當耶穌不准魔鬼說話時,是要禁止它意圖控制祂。香港銅鑼灣鵝頸橋的神婆打小人時,會說:「呀某某,我打你這個小人 」,就是認為自己有權控制那被詛咒的人。耶穌有權驅魔,但魔鬼無權控制耶穌

5.      再看一次1:14-34的內容,可見耶穌每天的生活範圍,1:21-28記述祂往會堂、1:29-31說去探朋友、1:32-34是治療的聖蹟,用現代的說法就是往聖堂、與家人的關係及社會服務。透過這些片段,耶穌教訓所有的基督徒應如何生活,要去聖堂、關心家人和社會公義。然而,這三類生活範圍並非對等的,人神關係一定較家人重要,天主必然是首要的,然後是家庭,社會服務排行第三,社會服務包括環保、反對墮胎、同情同性戀者等。

6.      1:35的「清晨,天還很黑」片語似曾相識,我們在那裏聽過呢?是復活日的話,16:2記載:「一週的第一天,大清早」,談的似是復活,1:35-39不同的是來尋找耶穌的人不是婦女們,而是西滿等男人,婦女們找不到耶穌,但這群男人卻找到。西滿說:「眾人都找你呢!」這句話是跨越時空的,今天全世界的基督徒人數逾二十億,仍有不少人繼續尋找耶穌1:35耶穌到荒野的地方在那裏祈禱。」作為天主子的耶穌為甚麼要祈禱呢?首先,教會名為「加千陶Chalcedon)」的第四屆大公會議(公元451年)確定了基督的一位兩性,「耶穌是真天主,亦是真人」。作為真人的耶穌會向天父禱告,即使身為天主第二位的祂,也會與天主父交談,亦即祈禱。西滿1:37告訴耶穌很多人想找祂,目的只是求診和驅魔,尋求的是表面和健康上的利益,是人性的需要,不是靈性上的需要。耶穌1:39的回應是「遂到加里肋亞各地」,離開了是漁村的葛法翁加里肋亞各地的人是從事農作的,遲點到4時,當耶穌講論比喻時,所使用的資料均以耕作作背景,事實上,四卷福音的比喻中,只有一個與海相關,其它的都是與農業相關,由此可見,耶穌時代的人主要是以務農為生的。

7.      1:39耶穌到「加里肋亞各地」的「會堂裏宣講」,表示祂已是個辣彼,除了宣講,亦會「驅逐魔鬼」,祂驅魔之餘也經常治病。1-14中,每次耶穌治病時,好像只有耶穌一人在場,門徒們不會跟祂一起,馬爾谷福音裏,門徒們都嚴格遵守梅瑟法律,他們都認為癩病人不潔,會傳染他們,故永不接近癩病人。耶穌卻很不同,1:41說祂「伸手撫摸他(癩病人)」,猶太人會覺得這會令人不潔的,但祂那樣做是因為「耶穌動了憐憫的心」,祂很愛世人,宗徒們必須學習祂憐憫人。厄里亞也曾治好一個癩病人納阿曼列下5,其實不是厄里亞,而是他的僕人和繼承人厄里叟納阿曼敘利亞省的將軍,先知叫納阿曼浸入約但河七次之多,病人便得痊癒;耶穌不同,祂只摸了摸癩病人,他便得治癒(1:41)。這樣比較很重要,因為遲點在8:27-30,人們認為耶穌就是厄里亞,但事實祂比厄里亞大,神力無邊。

8.      1:44很刺激:「去叫司祭檢驗你,並為你的潔淨,奉獻梅瑟所規定的。」司祭居於耶路撒冷聖殿,癩病人獲治療的地方是加里肋亞,由北至南步行需時七天之久,可謂千里迢迢,即使找到了司祭,後者亦難以確定來訪的陌生人曾是癩病人。很多學者認為耶穌這樣說,是要表示司祭不再重要,因為默西亞已來了。司祭本來是人神的橋樑,現在耶穌已臨,人們可以與祂直接接觸,於是司祭的功能不再。舊約時代的司祭只有兩項功能 宰殺動物作祭獻和治療病人,耶穌來臨後,由祂去治療病人。學者認為這是耶穌首次與司祭們的衝突,還有,5記載耶穌到聖殿旁邊的「羊池」去醫療病人,他們並不需要別的司祭了。耶穌1:44叫獲治好的癩病人不可告訴人,但他一出去便極力宣揚,為甚麼他不聽恩人的話呢?有學者認為耶穌的命令其實想癩病人傳開,一種所謂「逆向心理方法reverse psychology)」,這樣的提議亦不無可能。1:45說「人們卻從各處到他跟前來」,羅馬帝國是不准殖民地群眾集會的,凡超過十人集會便算非法,會有法律後果,可見政治氣氛濃厚。據猶太史學家若瑟夫記載,以色列境內每年會有兩三次反羅馬的事件,多數由北方的加里肋亞發起,因為北方的人較有財力。鑒於這樣的政治形勢,耶穌也不能進城,只好留在荒野。

Tuesday, July 7, 2015

馬爾谷福音第一章


1.      1:16-20敘述耶穌召叫首批門徒共四人,他們因而要離開家人去跟隨耶穌。在古以色列社會裏,事業是世襲和互相合作的,伯多祿安德肋兩兄弟同是漁夫,若望雅各伯與父親也經營捕漁業,很多時也加入家族的其他成員,故一旦離開了某行業,想重操故業無望,尤其是若望雅各伯,他們僱用傭工,耶穌時代的捕漁業是富有人家做的,只有有錢人家才有漁吃。記得耶穌被捕而押往大司祭那裡時,18:15說:「西滿伯多祿同另一個門徒跟著耶穌;那門徒是大司祭所認識的,便同耶穌一起進入了大司祭的庭院。」那位「大司祭所認識的」門徒很可能是習慣運送鮮魚到大司祭的那人,因而是大司祭所認識的。由此可見,一被召叫而「立刻」跟隨是殊不簡單的,一定經歷過家長甚至族中長老的同意才行。

2.      反省:我被基督召叫而領洗成為基督徒後,這些年來我為教會服務了甚麼呢?或者,我為自己的信仰做了些甚麼呢?不少女教友會說:「我不敢迫我丈夫學道理和領洗,否則他會反對我去聖堂,我每次參加聖堂的講座都只說約了朋友聊天,不敢讓他知道。」筆者請問這些「苦心人」,去朝拜天主等同暗中休會嗎?耶穌不是在10:32-33說過:「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但誰若在人前否認我,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否認他」嗎?所以,能加入聖母軍、輔祭會、送聖體員、聖經研討會、善別小組、讀經組等的教友是有福的。1:16說「西滿西滿的兄弟安德肋在海裏」,「」一詞意即「棄置」,像垃圾一樣,讀者會感到奇怪,他們為何有那麼多的魚網棄置呢?馬爾谷於是加上一句來解釋,說「他們原是漁夫」,現在放棄捕漁了。這種情況也見於厄里亞列上19:19-21記載厄里叟也放棄自己的一切,跟隨了厄里亞。其實我們也有很多東西要棄置:貪婪、自私、虛偽、自滿、嫉妒等。

3.      1:21-28記載耶穌葛法翁講道驅魔,葛法翁位於加里肋亞湖西,在耶穌時代是一個漁港,十分繁盛,人口約千五,小孩只有二三十人。記得耶穌時代人的死亡率非常高,能活到六歲的孩子僅得七成人,多死於白喉或天花,到十餘歲已有六成人死了,到二十餘歲已死了七成半,能活到老年的人僅得一成,人患的主要疾病是蛀牙、生蟲、沙眼和白內障。記得當時的壽數約三十至四十五歲。所以,耶穌死時已算甚老,絕非英年早逝!耶穌時代的婦女不會出外工作,她們主要的責任是在家中的,就是產子和煮食,煮食會用了她們半天的時間。

4.      葛法翁的土地滿是石頭,不宜耕種,所以居民以捕漁維生。但是,捕漁業並非隨意而沒有限制的,否則不出數年,加里肋亞湖的漁獲便會絕跡。因此,羅馬帝國是使用發漁牌的制度的,每年只能有數戶人家做漁夫,而且只有猶太人才可作漁夫。加里肋亞湖分東西兩邊,湖東地帶屬斐理伯管轄,屬於十城區,居民是外邦人和拜偶像的,而且養豬;湖西屬安提帕管轄,居民主要是猶太人。由於漁夫甚富有,考古學家發現葛法翁會堂的牆壁用了很多錢幣來堆砌。1:22耶穌在會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威似的」,這是當時的文化,任何經師教訓人時,不敢立即表達自己的想法和分析,他們會先引述某位著名經師的話,才加上自己的觀點。耶穌除了已經有門徒外,教訓一開始便直接表述了自己的說法,所以群眾覺得耶穌的教訓很「有權威

5.      1:22剛說完耶穌的教訓很「有權威」後,1:23-28便舉出一個實例來證明祂真的有權威,這是祂所行的第一個神蹟。至此,讀者可能會爭議,2:11不是說水變酒「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嗎?且慢,那只是若望傳統的說法,卻有別的說法,我們學習聖經的人必須要知道,聖經不是一本科學書或歷史書,而是一本靈修和神學的書,要知道歷史事實,最好的是閱讀每天的報刊,不是聖經。也許我們會感到,耶穌能夠驅魔,已可證明祂是天主子。作為天主子的耶穌當然有能力驅魔,但能夠驅魔者亦不一定是天主子,在耶穌的時代也有別的人士能驅魔,其中一辣彼名叫Hanina Ben Dosa,是一位聖人,經常行聖蹟,今天在耶路撒冷仍可找到他的墳墓。這辣彼經常驅魔,曾有些人質疑他是否真的驅了魔,因為他們說又見不到魔鬼離開附魔的人,於是有一次Ben Dosa在驅魔之前,叫人把一碗水放在大門前,當魔鬼被他驅走離開那房舍時,把門前的那碗水推倒了,在場的人均目睹此事。這等事件都有記錄下來,可見天主可以利用人去行聖蹟,正如厄里亞厄里叟行聖蹟一樣,我們必須承認,天主是全能的,祂所願意的沒有一事做不來。

6.      究竟厄里亞有沒有驅過魔呢?據聖經所載,純粹把一魔鬼驅走他沒有做過,但假如我們視邪惡的依則貝耳皇后和她所支持的巴耳邪神為魔鬼,那麼,厄里亞也算驅過魔。畢竟,幾千年前的人,真魔假魔都分不開,旱災或水災都視作魔鬼所為。值得反省的是,今天的人也非常迷信,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在20022006年用了18萬港元公帑「睇風水」、經商的人幾乎人人信風水,可謂十分無知。1:23說驅魔事件發生在會堂裏,我們很容易批評猶太人的祈禱所內都有魔鬼,因此定論為天主所丟棄的。其實,整個故事都只是為了證明1:22所說耶穌的教訓很「有權威」,不可用作批判別人,反而應把會堂視為能容納不同的人進入,就如我們見到新移民在我們的聖堂內閒談、或有一些「同志」祈禱、或見菲傭參與彌撒,我們勿忘記,他們也是天主的子女,誰有權蔑視他們?

7.      1:24有「納匝肋耶穌」一詞,初期教會未稱耶穌基督,又不稱信友為基督徒(到11:26才這樣稱呼),只稱他們屬「納匝肋派」。1:24記載魔鬼說:「你(耶穌)竟來毀滅我們!我知道你是誰,你是天主的聖者」即「天主子」,1:11有天、現這裏有魔鬼,均明認耶穌是「天主子」,冥頑不靈的人雖親眼目睹耶穌驅逐了魔鬼,卻只曉得「大為驚愕」(1:27),對於人的態度十分悲觀,本來,正常的反應應該是「我信」或「我不信」,「驚愕」本身毫無意義,人只生活在自己狹窄思想裏!他們又把消息「傳遍了加里肋亞附近各處」,人的方向猶豫不決,只能感覺聖蹟的新奇,沒有思考其含意。

8.      1:29-34談「治好伯多祿的岳母」,1:29所載「西滿安德肋的家」位於葛法翁會堂大門對面,步行約兩分鐘,面積很大,有幾個房間,中間是個天井,大門入口的地方主要是天冷時飼養家畜的。婦女的睡房是在後面的,而且沒有窗子(請參閱15:8-10)。古時以色列的房子一般會住有兩三代人,起碼人數十二三,較富裕者會有更多人,因為僱用傭人時也要提供住處,很富裕的人更有保安的工人,需要較大的房子。一個猶太裔的婦女一生都是依附男性的,當丈夫去世後,便會跟隨兒子而居,如果兒子早死,也絕不會跟隨已婚的女兒而居,即使跟著其他的叔伯也不會跟隨女兒。那麼,為甚麼西滿的岳母會與他同住呢?首先,我們知道西滿和其長兄安德肋貝特賽達人,位於加里肋亞湖東北(即今天的哥蘭高地),屬黑落德斐理伯王所管轄的省份,現在西滿的家卻在位於湖西的葛法翁。住在湖東的西滿安德肋是漁夫,謀生地點就是那湖,由於湖東和湖西屬不同管轄省份,於是要把湖分成東西兩面領域,中間是分界線,任何人士越過中線便要付稅,在東面工作的西滿安德肋一越過中線往湖西,便要付稅。

9.      勿誤以為西滿安德肋避免越過中線便解決了問題,漁獲非常昂貴,但鮮魚又易變壞,為免漁獲變壞而損失,多數會醃製成為鹹魚,易於保存,醃魚的地方就在湖西,那地方有一個塔叫瑪格達拉Magdala),醃製工序只需數小時便完成,如果西滿安德肋為了醃魚而一往一返,便要付稅兩次,全不化算。為免受到這些經濟問題的損害,最佳的方法是由貝特賽達移民往瑪格達拉,方法源流至今 通婚。原來「西滿的家」原屬其岳母所有,西滿只是入贅。那麼,為甚麼安德肋又會住在一起呢?當時的法律尚未容許未移民的兄弟遷往瑪格達拉同住,所以是西滿安德肋兩兄弟分別娶了兩位姊妹為妻的,他們有同一的岳母。在瑪格達拉也住了另一個大家認識的聖經人物 瑪利亞瑪達肋納,她是一個妓女,記得那裏有很多漁夫,要等待醃魚的幾個小時,漁夫比較富裕,也有經濟能力召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