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9, 2013

出谷紀12:逾越晚餐


1.    讀者請先閱讀12的課文。逾越節的起源乃載於12,是以民離開為奴之家的埃及前的晚宴。之前7-11記載已懲處的九災,並作出了第十災「殺長子」的警告。本來單以殺長子的第十災已足夠令法郎屈服了,為甚麼仍進行前九災呢?仔細閱讀,便會發覺前9個災禍中只有第369災是沒有事前警告的,天主有意給與法郎機會釋放祂的百姓,可惜法郎都沒有掌握,天主再度盼望他聽從,但法郎仍執迷不悟,天災的原意是要人悔悟。11:5的「長子」一詞翻譯上並不正確,原意是「頭胎(first-born」,並不局限於男性,也包括女性。至於年紀方面,並非僅指嬰兒,凡「頭胎(first-born」的,無論是初生的或者風燭殘年的人士,只要是頭胎,便會被殺。以色列會眾希望倖免於難者,必須遵照12:713所示,要「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當上主「打擊埃及國的時候,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毀滅的災禍不落在你們身上。

2.    12:5說準備宰殺的公羊「應是一歲」,意思是不大過一歲,少於一歲也是容許的,因此羊可大可小,長至一歲的羊可餵飽十多人,因此12:4說「應和附近的鄰居按照人數共同預備。」天主在12:3的命令有點特別,羔羊雖在「本月十日」準備好,但不立即宰殺,而是要到12:6所說「本月十四日」才宰殺,期間保存三、四天為了甚麼呢?如果為了方便的話,一準備好便立即宰殺,不是更好嗎?

3.    12:8-11解釋了慶祝逾越節的目的,卻不像我們一般教友誤以為:要歡慶為奴的以色列子民獲得了自由。其實,12:11道明了慶祝的目的:「這是向上主守的逾越節。」可惜中文翻譯譯不出其原意,英文譯為「it is a Passover in Yahweh's honour.」(意謂「為恭敬上主」)。還有,12:12說上主在逾越之夜走遍埃及國除了要殺死「頭胎(first-born」之外,也要「對於埃及的眾神 嚴加懲罰。」逾越之夜就是要殺死埃及的眾神。原來,逾越之夜正進行一場戰役,是兩神之戰,正式是一場聖戰。埃及人所拜的神主要是動物,包括有鷹神、太陽神(Ra)、雨神、鱷魚神等。在埃及的萬神中至高神是他們的創造神,名為庫努姆Khnum,以「羊」為標記,故埃及人視「羊」為庫努姆

4.    埃及人相信庫努姆是創造神,所有人類和牲畜的首生者都是由庫努姆所創造,是由牠給與生命的。因此,當上主在逾越之夜殺死一切的頭胎時,是要表明生死權操縱在雅威手裏,連庫努姆也無法保護他們。埃及人相信庫努姆不但是生命之神,也是尼羅河的神,水是由牠賜給的,生命才可潤育和維持,沒有水,食物鏈也會斷根,生命也會終止。然而,當以民走過紅海時,是雅威把水分開的,水是由雅威支配而不是庫努姆

5.    庫努姆也被視為「光」的保持者,太陽每天由東方升起,白天的時候往西方走去,到黃昏時便在西方的水平線消失。埃及人相信,夜間,太陽神Ra由西方摸黑乘戰車走回東方,好能翌日再度升起,但黑夜行走危機重重,幸而得到庫努姆保護,世界才繼續有光。為甚麼逾越晚餐和逃離埃及都要在夜間進行呢?就是要表明,夜間保護人的也是雅威,並非庫努姆。我們也有過這樣的經驗嗎?當然有,聖週六晚在禮儀裡,主祭開始禮儀時,祝福火焰及點燃蠟蠋正象徵13:21的「夜間在火柱裏光照他們」,然後主祭帶領教友進入聖堂,是我們「出谷」的體驗。

6.    請先參閱上面第2段。「本月十日」準備好了羊,但要到「本月十四日」才宰殺,期間約三四天只能把羊綁在外面,以免其排泄物弄污室內。然而,羊會發聲,而且不少住在附近的埃及人會看見,他們看見自己所拜的庫努姆以色列人綁著,必然會暴跳如雷以色列人為甚麼要這樣做呢?12:35-36便解開這個謎:「以色列子民也照梅瑟所吩咐的作了,向埃及人要求金銀之物和衣服。上主使百姓在埃及人眼中蒙恩,給了他們所要求的;他們這樣劫奪了埃及人。」原來希伯來人正進行非法勒索,被劫持的人物是庫努姆,並要求贖金,埃及人亦無法不就範。畢竟,庫努姆埃及人的一切,他們認為沒有了牠,一切也會崩潰。在無計可思之下,以色列人要求甚麼贖金,也唯有順從(即12:35-36)。

7.    以色列人獲得了贖金後,有沒有釋放庫努姆神呢?沒有,反而把庫努姆撕票,手法見於12:9:「肉切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只許吃火烤的。頭、腿和五臟都應吃盡」生吃或煑熟都不可,而是要用「火刑(火烤)」,試想:有人把四面佛奪去、然後勒索、得到贖金後卻把佛像打碎、然後倒進糞坑,後果會如何?12:9甚至說要「頭、腿和五臟都應吃盡」,庫努姆死無葬身之地,唯一追溯的可能就是從進食者的排泄物中去找!那麼,為甚麼又要「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呢(12:7)?以色列人是要公開表明殺了埃及人的至上神。

8.    逾越之夜是和平之夜嗎?完全不是,而是殺氣騰騰和血腥之夜。要準備一隻「一歲」或以下的羊來宰殺是保命需要,如果取隻三四歲的羊,單單「火烤」已需時半天,埃及人很快便會騷動,要殺死以色列人。一歲或以下的羊僅需一兩小時便烤好,而且進食時已「束著腰,腳上穿著鞋,手裏拿著棍杖」(12:11),好能迅速逃跑。究竟以色列人想不想離開埃及呢?看看12:40便知道,他們自古時移居埃及後,至離開時已430年了,當代的以色列人是在埃及土生土長的,一點都不認識自己原有的文化,他們在埃及雖然是奴隸,但生活過得不錯,每個以色列人都有自己的房舍。當他們離開了埃及後在沙漠抱怨時,也說:「巴不得我們在埃及國坐在肉鍋旁,有食物吃飽的時候,死在上主的手中!以色列人想起在埃及時「坐在肉鍋旁」,不是「站著」,表示他們正在享用火鍋。不但如此,他們能享用豐富的美食,11:5記載說:「埃及我們可隨便吃魚,還有胡瓜、西瓜、韭菜、蔥和蒜。」試想,這不是今天不少人追求的中產人士的生活素質嗎?有誰想逃亡去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呢?

9.    雅威強迫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因為殺死了庫努姆,他們成了罪犯,非走不可。然而,沒有出谷,以色列人怎能認識雅威呢?他們會繼續朝拜庫努姆,即使生活平平穩穩,卻永遠沒有永生。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如何慶祝逾越節呢?我們的逾越節是聖週五(聖週四傍晚開始),被殺死的不是庫努姆,而是基督,透過祂的聖死,庫努姆被打敗了。我們每次舉行彌撒時,都會聽見主祭說:「請看,天主的羔羊」,這不是那假神庫努姆,而是真的天主子。

10.  值得反省的是,我們朝拜的是雅威真神嗎?抑或只以庫努姆呢?牠今天的名字是「財富」、「權威」和「名譽」!12:26-27記載說:「將來你們的子孫若問你們這禮有什麼意思,你們應回答說:這是獻於上主的逾越節祭:當上主擊殺埃及人的時候,越過了在埃及以色列子民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都屈膝朝拜。」「獻於上主的逾越節祭」的「」是庫努姆。每次舉行逾越節晚餐時,是一個教育下一代信仰的課程,我們選擇了殺死庫努姆,改信了雅威

11.  人信了雅威後,可否回頭信奉庫努姆呢?當然不可,有了基督徒的逾越晚餐,回到舊約的禮儀是完全錯誤的,是聖經所嚴禁的,堅持參與舊約逾越晚餐的人後果嚴重,伯後2:20-22這樣說:「如果他們因認識主和救世者耶穌基督,而擺脫世俗的污穢以後,再為這些事所纏繞而打敗,他們末後的處境,就必比以前的更為惡劣,因為不認識正義之道,比認識後而又背棄那傳授給他們的聖誡命,為他們倒好得多。在他們身上正應驗了這句恰當的俗語:「狗嘔吐的,牠又回來再吃;」又「母豬洗淨了,又到污泥裏打滾。」

12.  有些抱殘守缺的人,包括一些神職人員在內,堅持要進行猶太人的逾越節晚餐,甚至稱之為「主的晚餐」,不但侮辱了猶太裔人士的禮儀,也是違反聖經的教訓,當基督在最後晚餐建立了「新而永久的盟約」之後,舊約的盟約已成了過去,我們吃的是基督的體血,誰人敢說基督的體血有所不足,必須吃猶太人逾越晚餐的「庫努姆」和無酵餅甚或腸仔雞翼來補充呢?所以,堅持進行猶太人的逾越晚餐是異端,將會受到天主嚴厲的懲罰。

13.  也許,有人會覺得這話太言重,認為只不過嘗試體驗一下當年的逾越晚餐。體驗是可以的,有興趣者可以參與猶太人自己舉辦的逾越晚餐,他們是歡迎非猶太裔人士參加的。一個信奉了天主教的人,想起以前拜神的時代,總不可在自己聖堂內舉行佛教或道教儀式;反之,如果一個天主教徒改信了別教,而在他們的廟宇內自行舉行彌撒和舉揚「聖體」,相信你也會感到被人冒犯,對嗎?

下期預告:
l  常年期第五主日(丙年)讀經釋義(2013-2-3
l  梅瑟五書系列(2013-2-7

Saturday, January 26, 2013

常年期第四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困苦中仍堅持愛主愛人)
 

讀經一:
1:4-5, 17-19
答唱詠:
71:1-2, 3-4, 5-6, 15, 17
讀經二:
格前12:31-13:13
福 音:
4:21-30
 

A      讀經一:1:4-5, 17-19

1.     1:4-5的話是很多人熟悉和喜歡的,不少修道人甚至選用這兩節作為晉鐸時在紀念聖相上的金句,保祿宗徒也曾說過類似的話(1:15),可見天主並不一定待人懂事後才召選人,祂的召叫早已在祂的永遠計劃裡。不過讀者切勿誤會,天主沒有限制人自由選擇自己的事業,事業只是「個人」的問題,是內在的,祂對人的召叫卻主要是為了「團體」的需要,是向外的。

2.     1:17立即指出天主召叫耶肋米亞去負起的使命,就是要向以色列人民傳報訊息,而且不是他們喜歡聽的話,盡管如此,天主叫先知無需害怕,1:18說祂會使他成為「堅城、銅牆、鐵壁」般堅強,能夠面對「君王和首領,司祭和當地的人民」們的攻擊。在香港,履行先知職務時,必然會受到各方面的口誅筆伐,來自官商、異見人士甚至教友的攻擊;不過,伯多祿和宗徒教導我們:「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5:29耶肋米亞就是懷着這樣的堅持,只要是天主命,祂自會照料(22:14),1:19指出先知得到了上主的保證:「他們要攻擊你,卻不能得勝你,因為有我與你同在(即厄瑪奴耳)。

3.     反省:不少父母不會向年幼子女說他們不喜歡聽的話,以免「傷害子女們的弱小心靈」,父母不敢勸導子女勤奮點、不敢叫他們盡教友本份參與主日彌撒、不敢指出他們走錯的方向,於是,父母受洗而領受了的先知職務便沒有履行。1:6-16沒有被採用在讀經一內,1:6耶肋米亞對天主召叫的反應,他諸多推辭,但天主在1:8指出:「你不要害怕他們,因為有我與你同在,保護你。」也許,1:6-8的話今天是向我們說的。

4.     1:11-12很重要:「11上主的話傳給我說:「耶肋米亞,你看見什麼?」我回答說:「我看見一棵杏樹枝。」12上主對我說:「你看的對,因為我要警醒,看我的話怎樣實現。」」「杏樹枝」和「警醒」兩詞很有關係,兩者的希伯來語音很接近,「杏樹枝」是「shaqed」而「警醒」是「shoqed」。在聖地裏,春天未臨前的兩週左右,處處還很寒冷時,杏樹便開花了,白色加上粉紅色,十分美麗和突出,唐人有諺語「一葉知秋」,杏樹開花的特徵可說是「一杏知春」,「shaqed」英語即「watchful tree」,冬末已可「watch(「警醒」)」到春天,1:11有「watchful tree杏樹枝)」、也有「I am watching我要警醒

5.     1:13-14也有意義:「13上主的話二次傳給我說:「你看見什麼?」我回答說:「我看見一個沸騰的鍋,它的口由北面傾倒過來。」14上主對我說:「災禍將由北方燒起,一直燒到這地上的一切居民。」這兩節再一次見到詞鋒的精彩,1:13的「沸騰的鍋boiling pot」,1:14的「燒到這地boiling over」。杏樹枝」和「沸騰的鍋」都是猶太人的日常用語,天主的訊息往往是天道人語,作為先知者要對祂的訊息作出敏銳的反應。1:6-16多麼相關和富於意義,加入在讀經一內也許更好。

6.     常年期第二主日的主題叫人「新的一年,應樂於分享」,第三主日叫人「分享天主的聖言」,本主日則教人如何善度新的一年,就是要去履行先知的職務,即使是對方不喜歡聆聽的話。
 

B      答唱詠:71:1-2, 3-4, 5-6, 15, 17

1.     71:1-5很像一個受苦的人向上主哀求,求祂保護,語調和內容彷彿是讀經一中耶肋米亞1:18-19的話:「君王和首領,司祭和當地的人民。他們要攻擊你。71也可稱為「老人家」的聖詠,71:9說:「在我年老時,求你不要拋棄我,在我氣力衰弱時,不要遠離我。71:18也說:「天主,即我髮白年老,求你也不要離棄我,直至我將你的威力宣示給這一代,將你的奇能傳述給下一代。」天主的確是「髮白年老」的人最可靠的依賴。

2.     反省:人老了,易受人輕視的主因可能是沒有新的收入,筆者眼見老人家們早上七時許站在地鐵站出口處,伸手「乞」一份乘客們看畢了的免費報紙,然後以舊報紙來出售獲得些許生活費,每噸舊報紙可售得74港元,到上午八時左右,地鐵的員工便制止他們繼續「行乞」,甚至威脅會提出檢控,這就是香港的寫照,這裡貧富懸殊每況愈下,天主對所有麻木不仁的官商是不會坐視不理的。

3.     答唱詠與讀經一最清晰的關係是71:6:「我自從在母胎中,就仰賴了你,尚在母懷中,你就是我的託庇。」可說與1:5的話相同,天主早已召選了我們,我們即使在別人眼中是失敗者,祂卻不認同。71:15強調先知應堅持自己的職務:「口要傳述」天主的寬仁」,「日日不斷宣揚」祂的救恩」,「傳述」和「宣揚」意即要言行一致。
 

C      讀經二:格前12:31-13:13

1.     上主日的讀經二談團體內人人的神恩不同,卻應服務同一的團體,本主日的格前13:1-3說「」重於任何的神恩,格前13:4-7非常美麗,共提出了七個「應做的(DOs)」和八個「勿做的(DON’Ts)」,人即使未能全部遵守,但起碼盡己所能。讀經一中的耶肋米亞先知活得很苦,他因履行先知職務而受到「君王和首領,司祭和當地的人民。他們要攻擊你」,但他沒有放棄其使命,就是基於愛,他因愛主愛人而受苦。

2.     常年期第二主日(丙年)的讀經二開始談神恩,而本主日的讀經二要談最完美和重要的神恩 -「愛(agape」。格前13:4 談需要勇氣的「含忍(patient」必須是為了他人而忍,「慈祥」要出於真誠。至於「嫉妒」,便要從中東文化的角度來理解,中東人習慣用「惡目(evil-eye)」來對付別人,目的是要陷害對方,令對方處於可憐境況;同樣基於文化,中東人習慣貶低別人來抬舉自己,所以「誇張」和「」的背後必然令一些人受苦。就是「榮」與「辱」的糾纏,所謂零和遊戲(zero-sum game),一方的得著必令另一方損失,除非人有勇氣既往不forgive and forget),雙方的仇恨只會有增無減。又不是希望天主加害於自己的仇人,例如敵對的國家或民族遇上大天災,不要鼓掌叫好,亦即格前13:6所說的「不以不義為樂」,因為人的喜悅應源於天主的「真理。

3.     我們要特別留意格前13:4-7的「向他」性,即事事為他人設想,格前13:1-3談了眾多的神恩 -「語言 先知 財產全施捨」,但如果不是為了他人而為的,這些神恩只會變得付之流水!格前13:8-13列出了各種對立面 13:8的「永存不朽」與「終必 」對立,13:9-10的「圓滿」與「局部」對立,13:11的「成人」與「孩子」對立,13:12的「現在」與「那時」對立,13:13的「信、望、愛這三樣」與「最大的是愛」對立。

4.     那麼,為保祿來說,「愛(agape」應該是怎樣的呢?是生活,是實質的行為而不單是人的情緒,其動力乃源於人的內心或天主的恩寵,因為是天主先愛了我們,所以人也應彼此相愛。格前13:13所談的「信、望、愛」也很具意義,「」是「無論怎樣,仍會忠於」,「」指「毫無質疑,完全信賴」,「」是「完全的承諾」和「堅定從屬於團體」,「信、望、愛這三樣」並非人內心的博愛,而是「為了鄰人而做的」,不論對方的態度如何,要明白這樣無私的愛,可嘗試以「耶穌」一名取代格前13:4-7內「」一詞:「4耶穌是含忍的,耶穌是慈祥的,耶穌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5不作無禮的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6耶穌不以不義為樂,卻與真理同樂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5.     耶肋米亞作出了愛的回應,他明知困難重重而仍願意做先知,聖女小德蘭也有過這樣的經驗,當她做初學師時,曾斥責過一位初學生。之後回到自己的房間時,她反思自己是否過份嚴厲,卻感到不是,因為如果不那樣,那位小修女遲早會被修會放棄。
 

D      福  音:4:21-30

1.     本主日的福音延續上主日的福音,耶穌在家鄉的會堂誦讀依撒意亞先知書後,4:22說「眾人都稱讚他」,但祂在4:23-27卻責罵聽眾,到4:28-30時,一些聽眾竟有意殺死耶穌。為甚麼「稱讚」會演變成「責罵」和「謀殺」呢?原來4:22是聖史路加自己加插的,耶穌4:23-27責罵聽眾乃由於4:21,本來聽眾對祂的話感到「驚奇」,卻迅速變成質疑祂的背景,被責罵的人因惱羞成怒,才想殺死耶穌

2.     四篇讀經如何串聯起來呢?耶穌耶肋米亞向人講道,但聽道的人不喜歡講道者,一如舊約時厄里亞厄里叟的遭遇。福音也與讀經二相連,耶穌責罵人,也是出於愛,祂後來甘願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更是出於愛(agape,因為連那些想殺死祂的人,也是祂拯救的對象。耶穌4:23-27的話是希望猶太人們悔改,很像耶肋米亞,因此,後來當耶穌問門徒們人說祂是誰時,門徒們答說:「也有人說是耶肋米亞」(16:14

3.     讀經一說做先知會很苦,但為了愛也要做,亦即讀經二的教訓,因為保祿從自己受盡各方的迫害和痛苦的煎熬後,悟出更要全心地愛主愛人,福音中的耶穌正是愛(agape的模範,即使受到同胞們的敵視,祂仍愛他們到底,鼓勵同胞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