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1, 2013

斐理伯書(Philippians)


1.    雖然保祿25:11羅馬派往巴力斯坦作總督的斐斯托要求凱撒」,但他後來在羅馬卻被判罪名成立,判處斬首死刑。還記得在以色列時,保祿認為在當地不會得到公平的審訊,所以才要求「凱撒」,結果卻難逃一死,那是否表示他計算錯誤呢?對這點我們必須要了解當時的政局,羅馬帝國當代的幾位皇帝分別是尼祿Nero:公元54-68年)、提圖斯Titus:公元79-81年)、圖密善Domitian:公元95-96年),全都迫害教會,尤其是尼祿皇帝,而宗徒被軟禁在羅馬時正處於尼祿在位期間。由於在巴力斯坦猶太人忍受迫害太辛苦了,便起來反對統治者,經常發生暴動,結果統治者進行了更嚴厲的鎮壓,這種形勢對保祿有影響嗎?

2.    保祿羅馬公民,論公民權益,他受到全面的保護,所以當他要求「凱撒」時,連羅馬以色列的總督都無權否決。但論血緣,他是猶太人,必然會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歧視。且從歷史中學習,二次大戰時,日本是主要侵略國,當他們轟炸美國珍珠港而迫使美國開戰,美國當時如何對待土生土長的美籍日本裔人呢?很自然地,他們被關進集中營內,因為美國政府不會相信日本裔的美籍人士會忠於美國。同樣,如果中日開戰,中國政府會相信在香港出生的日本裔人士嗎?日本政府會相信在東京出生的中國人嗎?如果中梵關係破裂,中國會善待在香港的熱心教友嗎?政治現實就是,即使持有外國護照,也可以一天之內變成無效,單看美國政府如何對付本身是美國人的前中情局雇員斯諾登便知,政府對某人不滿意,那人便變成無國籍了,連替他伸出援手的人士或國家都會受到威脅!

3.    保祿要求「凱撒」時,目的是要保命,而事實上,他並沒有犯過任何法以致於死刑,猶太人不喜歡他,只因認為他的宗教立場不同,更因他而令很多人皈依基督,損害了猶太教的捐款收入而矣,這一切狀況都沒有違反羅馬法律。所以,被判死刑的結局是保祿意料之外的,羅馬政權見巴力斯坦猶太人幾乎失了控,便針對猶太裔的領袖們,包括大司祭,也包括宗教領袖們,指控他們煽動民眾破壞社會安寧,便會殺一百,然後進行嚴厲的武力鎮壓,猶太人史學家若瑟夫記載,在以色列被釘十字架酷刑者數以千計。論科技,人類的確非常先進,甚至能觀看數以億計光年前的宇宙情況,可惜在人性上的發展,一句不悅的說話足以造成深仇大恨;在茶樓爭位處於下風,足以要置人於死地;在公路上被人超前,便窮追要去復仇!這等邪惡行為和意念不會發生在森林的野獸身上,因為野獸只會為了生存才競爭食物,不會奪盡一切食物而造成其它物種滅絕!科技能帶給人永生嗎?不會,所有大國都拚命發明超級武器,為的只是殺傷,為的只是毀滅,是人類的自我毀滅!永生只能來自基督,離開了祂,只會邁向滅亡。

4.    保祿遇上了始料不及的麻煩,結果斷送了性命。也許有人會提出,他為甚麼會害怕死亡呢?他不是應該信賴上主嗎?對這議題,保祿早就交代了,他在1:21說:「因為在我看來,生活原是基督,死亡乃是利益」,更在1:23補充:「我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同在一起:這實在是再好沒有了。」可見宗徒視死如歸,但既然如此,保祿為甚麼還要求「凱撒」來保命呢?他在1:22說了:「如果生活在肉身內,我還能獲得工作的效果」「生活在肉身內=「繼續生存」,「獲得工作的效果=「更多人皈依基督。」保祿的選擇猶如一位年事已高的國寶級教授,為了國家的利益而繼續不辭勞苦工作,好能培育更多人才一樣。

5.    保祿的確年老了,政治觸覺也很敏銳,明白人力有限,無法控制政局發展,萬一自己保命失敗,其他身處羅馬的基督徒便可能墮入險境,那怎辦好呢?這一點我們上一期已談及,是要依靠4:22所說凱撒家中的聖徒imperial household」,包括了皇室成員、法官、百夫長、獄警、參議員、富商等人,即使這等人士並非盡是忠於信仰的,但總有一些有心人起碼肯暗中幫忙其他信友,屆時也需要人的一點智慧來辨識「凱撒家中的聖徒」裡誰願意支援。

6.    也許,利用人事關係來保護被迫害的信友算不算妨礙司法公正呢?那便要看看有否以財物收買保護者,利用人事關係本身不算犯法,文明社會裡,有些被判違了法的人士也會尋求社會知名人士親手簽署求情信,希望能減輕刑期,也算利用人事關係。如果我們參閱11:15-22:5的天堂與地獄的大戰,也曾教訓信徒們,基督徒之間必須要互相幫助抵禦魔域的迫害,當人的法律抵觸了天主的法律時,信友的抉擇便以後者為先,正如伯多祿和宗徒們在5:29表明:「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

7.    任何宗教都知道,天律永遠都應凌駕人律之上,全世界絕大部份政府也都承認這觀念,不論是猶太教或印度教、是佛教或是伊斯蘭教、是天主教或東正教,天律都在人律之上,可惜,大多數基督徒都不明白這概念!其實理由很簡單,法律內的文字無法描述人的全部思想,文字和文法也有其局限,因而出現諸多法律漏洞,被不少法律人士所利用。相比之下,宗教的法律是要挑戰人心的,無人能逃避自己良心的譴責。因為「天主是愛」的法律是永恆的,故耶穌5:18說:「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

8.    20079月,緬甸有二萬僧侶和尼姑上街進行和平示威,要求軍政府以「憐憫」的心善待人民,很快便得到行人支持並加入示威行列,聚集了十萬人,軍隊便下令開槍,結果造成十一人死,包括一名日本記者,事件觸發更多人示威。翌日,當僧侶們步入廟宇進行儀式時,廟宇兩旁皆是軍人,均向廟內通道下跪,僧侶經過通道時,軍人都替僧人洗腳,以示歉意!一個極權但文明的國家,起碼曉得敬畏上主,人民要求「憐憫」正好就是神的意願,僧侶們認為以發展為名而強搶農民土地,是違反天法的,為了伸張正義,能冒生命危險也在所不辭!

9.    基督徒明白這概念嗎?他們曉得維護聖言的尊嚴嗎?天主教徒大多數不看聖經,基督教的教徒又怎樣?讀者們也許曾遇到友人或同事們的戲弄,問:「你是信耶穌的,對嗎?耶穌教人,當別人打你右頰,你不但不應還手,還應把左頰轉給人打。現在,我就要測試你的信仰,我要打你的頰,且看你會否聽耶穌的話,把左頰也轉過來給我打!哈哈哈。」遇到這樣情況,不看聖經的天主教徒和聖經不離手的基督教教友,只能無言以對!

Friday, December 27, 2013

主顯節(甲乙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天主啟示給猶太人和外邦人)
 

讀經一:
60:1-6
答唱詠:
72:1-2, 7-8, 10-11, 12-13
讀經二:
3:2-3a, 5-6
福 音:
2:1-12
 

A      主顯節簡介

1.     主顯節使人想起賢士來朝,但這並非其真正原意,原意不是為了顯示天主給「外邦人」(賢士)。再遲些,基督教的露德會認為這慶節要強調教會的福傳工作,這也不是其原意。

2.     主顯節的四篇讀經是要恢復其原意的焦點,就是「天主要在聖子耶穌身上揭示自己」,其它的故事只是次要的。主顯節本來是來自東方的教會,主要是紀念主耶穌的受洗(即下主日所紀念的),那是天主首次揭示自己,再遲點便是加納婚宴(2:1-12)。
 

B      讀經一:60:1-6

1.     主顯節沒有分甲乙丙年,因此每年的四篇讀經都相同。讀經一中的60:1談的是慶祝,慶祝40所述者的滿全,充軍巴比倫的遺民可以回國,回到耶路撒冷。由於上主的「光明已經來到」,故60:5說遺民應「喜形於色」,又有很多貢品奉上(「海洋的珍寶」和「萬民的財富」),上主的「光明」即祂的救恩,來到了耶京60:1上主的榮耀」亦即厄瑪奴耳

2.     在聖經中時常見到光明」(60:1)和「黑暗」(60:2)兩詞,這是中東沙漠環境經常出現的景象,黎明一刻漆黑一團,突然間天際會變得很光亮60:2說很多人活在「黑暗」中,指的是外邦人,但以色列卻能活在「光明」中,60:2b重申了60:1b所說天主的「榮耀要彰顯在你(以色列)的身上」,外邦人見了感到十分羡慕,便立即前來朝拜上主。

3.     能從巴比倫回國的並不是全部被充軍的猶太人,只有熱心的遺民才可,那些變了質而拜偶像的人根本不算遺民。至於回國的猶太人中,有些是散居於地中海一帶的,亦即60:4所描述:「你的眾子要從遠方而來」,他們要「聚集」到耶路撒冷於同一團體內。60:5是指向未來的,四度說「」就是談將來,回來的遺民要「喜形於色(grow radiant」,意謂要向來到耶京外邦人福傳。

4.     60:6說「成群結隊的駱駝(獨峰的)」很多,多得「遮蔽」了耶路撒冷的街道,牠們背着「黃金和乳香」而來,這話立即與福音連接起來。「黃金」當然不是婚嫁或喜慶事贈送的金飾,請參閱下面E3段。外邦人獻上這麼名貴的禮品,為的是要「宣揚上主的榮耀」。耶路撒冷本已被巴比倫盡毀(公元前587年),現在,60:10卻說外邦人要修建你的城垣。

5.     讀經一的訊息是要預示聖言的降生,遺民從巴比倫充軍回國乃象徵新生命的誕生,是天主救恩的偉大工程,祂透過聖子而顯示了自己,耶穌就是60:2所說「黑暗籠罩著大地」中的「榮耀」。讀經一另一重點談賢士,他們象徵對天主自我顯示的回應,他們來為參與60:3描述末世的朝聖,前往熙雍
 

C      答唱詠:詠72:1-2, 7-8, 10-11, 12-13

1.     古代羅馬人視君王如神,就如中國稱皇帝為天子一樣。至於以色列,也視王為天主子(2:7),地位僅次於神,君王和王子均獲天主所賜的「公正」(72:172:3),因此有責任照顧其百姓。

2.     整篇72是為了君王而向天主祈禱的,特別祈求天主保佑他,使他能夠保護貧苦大眾和受欺壓的百姓,並拯救他們。72:5-6沒有被使用在答唱詠內,這兩節祈求上主賜給君王長壽,即72:5所說:「與日月共存,世世代代無窮盡」領經的第二段(72:7-8)求天主賜與繁榮和安定。領經的第三段(72:10-11)談各國前來向達味王朝進貢,這只是聖詠作者的良好意願,希望在其英明領導之下,猶大國會成為大國。

3.     讀經一說耶路撒冷成為萬民的光明,因此人人都前來朝聖,答唱詠說世間上每個民族都要朝拜上主。讀經二說外邦人也有份於成為基督許諾的「共同承繼人」身份,福音便是外邦人的回應,賢士尋找新生的「猶太人君王」(2:2),他們前來朝拜祂。
 

D      讀經二:弗3:2-3a, 5-6

1.     厄弗所書的作者洞悉到透過基督,天主的旨意是外邦人在教會內的身份能與以色列人平起平坐,3:6說:「外邦人藉著福音在基督耶穌內與猶太人同為承繼人,同為一身,同為恩許的分享人」讀經二中最重要的地方是3:3所說的「藉著(耶穌基督的)啟」不過,究竟這項「」是否如3:5所說「給他的聖宗徒和先holy apostles and prophets」呢?從1:121:162:2所載,關於「外邦人人藉著福音在基督耶穌內與猶太人同為承繼人,同為一身,同為恩許的分享人」中的「」,保祿堅持只有他本人獲得啟示,3:5卻說是「給他的聖宗徒和先」的,因此,有些人認為厄弗所書並非保祿所寫。

2.     二千年前保祿堅持外邦人也像猶太人獲得天主的救恩,時至今天,以色列人仍堅持外邦人沒有救恩,所以,現在身處以色列的非猶太裔人士若不幸遇上意外或搶劫,警察是不會伸出援手的。極端的猶太人見外邦人經過,會視他們如狗,甚至會用火燃燒他們的影子,因為猶太人視外邦人為不潔。由此可見,當年保祿是多麼的勇敢。3:3說天主透過「在上邊已大略寫過的奧祕」向保祿啟示了,亦即透過9:1-22所載掃祿迫害基督徒的大行動時,主耶穌顯示給他的一段事跡。

3.     讀經二沒有使用3:3b:「我在上邊已大略寫過」片語,因為教友不知上面寫過甚麼「奧祕」,其實是指1:8b-10:「8天主豐厚地把這恩寵傾注在我們身上,賜與我們各種智慧和明達,9為使我們知道,祂旨意的奧祕,是全照祂在愛子內所定的計畫;10就是依照祂的措施,當時期一滿,就使天上和地上的萬有,總歸於基督元首。」意思是:猶太人和外人均屬耶穌的救恩計劃之內,這計劃會在所定的時期滿全。

4.     保祿3:4說:「你們照著讀了(1:8-10),便能明白我對基督的奧祕所有的了解。」這話是對信友的一項挑戰,因為他們有責任相信這項真理。3:5內「以前的世代」指舊約時代,舊約時代也有談論救恩的普世性,讀者可參閱40-55約納先知書等。到了新約時代,聖神藉着「宗徒和先知」把福音也傳揚給外邦人

5.     反省:「宗徒」意即「派遣」,教友領堅振時被派遣,在受洗時已接受了先知的職務,當我們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我們可如何交代自己的職務呢?3:6用了三個詞彙來表述外邦人猶太人同獲天主的眷顧:「同為承繼人:co-heirs/「同為一身:co-members/「同為恩許的分享人:co-partners」,身為外邦人的我們能夠獲賜這身份乃「藉著福音

6.     看看下文,3:8保祿自稱為「聖徒中最小的」,因為自知迫害過教會,他卻得到天主重大的恩寵,成了外邦人的宗徒。他的功能見於3:8b,就是把基督的極「豐富福音」傳揚給外邦人,使人明白「從創世以來」,外邦人的得救是在天主的計劃之內的。

7.     讀經二與本主日的福音串聯的地方是:2:1的「賢士」正是3:6說的「外邦人」,2:11說賢士們「俯伏朝」了耶穌保祿11:24裡把「野橄欖樹上被砍下來」比作「外邦人」,卻「被接在好橄欖樹上。」這樣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只能透過「藉著(耶穌基督的)啟」才能令人信服。現代反對基督宗教的人最經常提出的質疑是:「看看教會黑暗時代的歷史後,你還願意繼續作基督徒嗎?」對這樣的責難,為願意聆聽的人來說,上述的解釋定必可打動責難者的心。
 

E      福  音:瑪2:1-12

1.     「三王來朝」的故事僅記於瑪竇福音內,沒有任何古代文件有這記載,也有學者認為這是源於巴郎的故事(22-24),天主把原本意圖咀咒以色列的行動變成對他們的祝福。無論如何,賢士來朝的故事重點在於「外邦人也是天主救恩計劃所包含的。」

2.     值得思索的是2:6,「猶大白冷」指向達味,他來自猶大支派,猶太人相信默西亞來自達味家族。都顯示耶穌大黑落德在位末期誕生,傳統說他晚年很害怕有人謀朝篡其位,故2:3說他「就驚慌起來」,於是在2:7暗暗把賢士叫來」,這行為十分丟臉,因為中東人(包括賢士們)會視之為有邪惡事而不可告人,故此2:12說他們「由另一條路返回自己的地方去了。

3.     福音與讀經一(60:6)均有「黃金和乳香」一詞,「黃金」並非名貴金飾,而是中東的一種乳香,乾沙在強風下擊中長於沙漠中的「黃金」植物樹幹,流出的樹液很快便乾涸而硬化,成為「黃金」,其顏色是黃色的,但當被燃燒時會呈金色,因而命名「黃金」。「黃金」雖屬乳香類,但價錢十分昂貴。另外,聖經從來沒有說賢士有三人,一份禮物可以由多位友人聯合贈送,一個人也可以贈送多份禮物。四篇讀經都給我們內心的反思:當我們每次來到上主的聖殿時,我們有甚麼「黃金、乳香和歿藥」送給雅威呢?是我的心靈嗎?是我的時間和耐性嗎?是我的財富嗎?抑或我的整個自己呢?然後,別人在我身上見到基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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