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4, 2013

斐理伯書(Philippians):斐4:14-23


1.    保祿年事已高,他很欣賞斐理伯團體的信友,並在4:15-20解釋其原因:「15你們斐理伯人也知道:當我在傳福音之初,離開馬其頓時,沒有一個教會在支收的事項上供應過我,惟獨只有你們;16就連我在得撒洛尼時,你們不只一次,而且兩次曾給我送來我的急需。17我並不是貪求餽贈,我所貪求的,是歸入你們賬內的豐厚的利息。18如今我已收到了一切,已富足了;我由厄帕洛狄托收到了你們所送來的芬芳的馨香,天主所悅納中意的祭品,我已滿夠了。19我的天主必要以自己的財富,在基督耶穌內,豐富滿足你們的一切需要。20願光榮歸於天主,我們的父,至於世世。阿們。

2.    這段聖經的上文是4:11我說這話,並不是由於貧乏,因為我已學會了,在所處的環境中常常知足」,「並不是由於貧乏=「我不是怪責你們在經濟上照顧我不足。」到4:12:「我也知道受窮,也知道享受;在各樣事上和各種境遇中,或飽飫、或饑餓、或富裕、或貧乏,我都得了祕訣。=「量入為出。」然後,4:15-20全部都是談「錢」,但為甚麼保祿似乎需要那麼多的錢呢?記得宗徒本來靠「製造帳幕為業」(18:3),現在身處羅馬被軟禁,行動和自由受限制而無法工作謀生,加上因患病而需要醫療經費,故實在很困難。

3.    4:18有「芬芳的馨香」一詞,指的是「厄帕洛狄托」帶給保祿的,「芬芳的馨香」意即「錢」也,是「厄帕洛狄托」從斐理伯籌募得來的。然而同一問題:保祿為甚麼需要那麼多的錢呢?主要用來「賄賂」官兵!雖然在法理上,被軟禁的他不能出外,但外面的人可以探訪他,但實際上卻要動用些金錢去「疏通」獄警等官吏,外面的人才可見到宗徒,而這方面所花費的金額遠超保祿治病的費用。也許我們會猶豫,「賄賂」是非法行為,教會人士不是應避免嗎?對此,我們應反思:拒絕就範制度上的黑暗,保祿便無法接觸外界,這樣,既無人可以照顧正患病的保祿,又不能得到宗徒的神修指導,也無法進行福傳。

4.    既然「疏通」一些權貴需要金錢,為甚麼4:18不直接稱之為「金錢」而稱為「芬芳的馨香」呢?因為當弟茂德和「厄帕洛狄托」按保祿的吩咐把斐理伯書帶離軟禁地往斐城時,很可能先被獄警們檢查,甚至包括書信的內容,直接稱「作疏通用的金錢」會招來麻煩,造成不打自招和證據確的反效果!所以,最適宜使用代名詞而稱之為「芬芳的馨香」,用斜體書寫的原文是「a pleasing smell」。這樣的做法為年青時的保祿是絕對反對的,現在卻不同,人老了便曉得斷定事情的優次,明白「實際需要」較「原則」更重要,為了福傳,保祿利用法律上的一些漏洞。宗徒在4:20說:「願光榮歸於天主,我們的父,至於世世。阿們。」意謂一切行為均為了光榮天主,人為了承行祂的旨意,必要時可跨越人造成的障礙。

5.    如果要違反人的法律去承行天主的旨意,天主會發怒嗎?保祿深信天主是偉大和慈悲的,祂能在人的邪惡中仍能彰顯出祂的美善來。的確,斐理伯書的主要主題是「天主是偉大的。」快將離世的保祿很想提醒其信仰上的子女天主如何偉大,祂將大獲全勝。

6.    4:21-23斐理伯書的結尾:「21你們要在基督耶穌內問候各位聖徒;同我在一起的弟兄都問候你們。22眾位聖徒,特別是凱撒家中的聖徒,都問候你們。23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寵與你們的心神同在。阿們。」「凱撒家中的聖徒imperial household」意指羅馬的法官和議員,也包括百夫長、獄警等人,保祿在被軟禁期間,有不少羅馬官員是他認識的,他很懂得政治和官場環境,故沒有說出任何人士的姓名來,只整體上稱他們為「凱撒家中的聖徒」本網誌在十一月五日的文章已談過,羅馬當局設了「御營」的精銳部隊在保祿住所外看守,視保祿為非等閒之輩,現在可更清楚了,原來他也認識不少當地的官商,或更正確地說,他傳揚的天主聖言能滲透人心,包括上流社會人士。

7.    保祿不是想浪費精神和時間去與社會名流和官場聯絡,而是有實質上的需要,勿忘記當時的羅馬皇帝是尼祿Nero),公元54-68年在位,期間嚴重地迫害了教會,保祿深明朝廷有人便「好做事」,萬一有基督徒被捕和被迫害時,更需要些權威人士伸出援手,如果保祿不幸離世,尚有不少不幸的教友需要支援。

8.    回想一下保祿究竟為了甚麼而來到羅馬的呢?事緣他遭大司祭所仇恨,只因他無畏無懼地傳揚主耶穌的福音,間接地嚴重損害了大司祭的利益,因為不少猶太人皈依了基督宗教,也因此減少大司祭獲得的信友捐款,仇恨似海的大司祭,誓要置保祿於死地,於是便安排奸計要暗殺宗徒,事件記載於23:12-22猶太人要求羅馬派駐巴力斯坦的千夫長暫時把保祿交給他們,好能解往公議會協助調查,然後在途中把他暗殺。宗徒吉人自有天相,23:16記載:「保祿姊妹的兒子,聽到了這種詭計,就來到營裏,報告給保祿」宗徒便安排了外甥去見百夫長和千夫長告密。

9.    千夫長得悉暗殺奸計後,便作出了大規模調動,23:23-24說:「千夫長遂叫來了兩個百夫長說:「預備二百士兵,七十騎兵,二百長槍手,今夜第三時辰,往凱撒勒雅去,24並備妥牲口,叫保祿騎上,把他平安護送到斐理斯 (Felix) 總督那裏。」」官兵人數之多實在驚人,共470人護送保祿以色列西北的「凱撒勒雅」,而且行動之急彷如狂風掃落葉。試想,一個被軟禁的人竟能令當局立即調動大量兵力在「今夜第三時辰」(即晚上九時正)解送,原因只因他是羅馬公民。

10.  到了凱撒勒雅」後,未幾,保祿25:11羅馬派往巴力斯坦作總督的斐斯托Porcius Festus)提出要求:「我向凱撒」這是所有羅馬公民的特權,如果認為審訊可能不公平,便有權要求被解往羅馬受審。保祿明白,如果繼續留在耶路撒冷,遲早都會被人害死,因為連耶穌也遭到厄運收場,保祿便必須作出自我保護。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許需要為了信仰而犧牲性命,但保祿本人是否怕死才要求「凱撒」呢?且看他在格後5:6-9的話:「6不論怎樣,我們時常放心大膽,因為我們知道,我們幾時住在這肉身內(生存),就是與主遠離──7因為我們現今只是憑信德往來,並非憑目睹──8我們放心大膽,是為更情願出離肉身(死亡),與主同住9為此我們或住在(生存)或出離肉身(死亡),常專心以討主的喜悅為光榮」置生死於道外的思維其實也見於斐理伯書內,讀者請參閱1:20-25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