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17, 2015

私人啟示(Private Revelations):四之一


1.      不少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友都聲稱得到啟示,指出教會所應走的方向或教會某方面的謬誤,如果有人說昨晚耶穌顯現給他,叫他把一個訊息告訴世人,我們怎能鑒定其真偽呢?尤其聲稱得到耶穌或聖母瑪利亞顯現或報夢的人往往是熱心教友,甚至是聖職人員。事實上,我們不能掉以輕心,因為如果某主教聲稱耶穌委任了他作教宗來取替在位教宗,誰知是真是假呢?較為普遍的聲稱往往是一些教友說見了耶穌或得到聖神的啟示,十分感動,喜極而泣,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應如何看待呢?

2.      去年(2014年)出現了一位自稱「神聖慈悲瑪利亞」的女士,聲稱得到了些「私人啟示」,並在世界各地包括香港不斷宣傳其訊息,她甚至編印了一本名為「真理書」的刊物,其中一項訊息說卸任教宗本篤十六世是「最後一位真的教宗」,間接地否定現任教宗方濟各和將來教宗的有效性!須知,教宗是「耶穌在世的代表」,又是「普世教會最高的牧者和導師」,否定現任和以後的教宗等於否定他們上述的身份,意味天主教再沒有教宗身份的領袖了!這位女士的謠傳的確很危險,因為很多教友既一知半解,亦不求甚解,加上一些立心不良和習慣惡意攻擊天主教的人士,的確造成很大的傷害,因為一般教友對聖經和教會的訓導都不認識,容易被謠言動搖信德。

3.      眼見險況,香港天主教教區在20141116日的公教報發出了通告,詳細列出教會對「私人啟示」的原則和規定。天主教教理85條說:「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的職務,只委託給教會內活生生的訓導當局,」即是與伯多祿的繼承者-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他們耶穌基督的名義行使這權力(The task of giving an authentic interpretation of the Word of God, whether in its written form or in the form of Tradition, has been entrusted to the living teaching office of the Church alone.  Its authority in this matter is exercised in the name of JC.  This means that the task of interpretation has been entrusted to the bishops in communion with the successor of Peter, the Bishop of Rome)。」

4.      簡而言之,教理85條表明:「只有教會才有權正確地詮釋天主的聖言。」因此,任何人士,包括聖職人員和聖經學者,如果對某段聖經的詮釋與「教會訓導」的詮釋背道而馳,便以「教會訓導」作準。事實上,自稱「神聖慈悲瑪利亞」的女士引述了很多聖經的章節,卻曲解了很多地方,與「教會訓導」的詮釋相反。天主教教理85條所說「他們」乃指「羅馬教宗共融的主教們the bishops in communion with the successor of Peter, the Bishop of Rome)」,整體來說就是「教會」,聖保祿1:23說:「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就是基督本人,作為天主子的耶穌基督是不會錯的。也許我們會質疑「教會訓導」的權威,她彷彿操縱着天主聖言!非也,聖教會「正確地解釋書寫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意謂作天主聖言的僕人,她只會傳授「委託給教會」的話,不會超越這範圍,記得耶穌10:16向宗徒們說過:「聽你們的,就是聽」,教會的權威乃來自基督,信友必須要服從聖教會的教訓。

5.      關於啟示便應看梵二的「啟示憲章」,「啟示憲章」的第二章是「論天主啟示的傳授Transmission of Divine Revelation」,相關的內容在第7至第10段。第7段說「啟示與救恩相關」,天主的啟示已透過耶穌基督全部啟示了出來,而所有啟示必須世世代代地傳下去。耶穌吩咐宗徒們把其啟示傳下去,宗徒們要透過宣講、善表和他們所成立的機構去傳,而宣講的內容是「救恩的真理」+「道德的規則」。誠然,宗徒們已在公元一世紀末相繼離世,於是傳下去的使命便交托了給宗徒們的繼承人 主教們。

6.      「啟示憲章」的第8段談「聖傳」,宗徒們所要傳的包括聖經和聖傳,藉此教導信友要善度天主子女的生活,好能增加他們的信德。信友應聽從教會的教義、參與教會的生活和對天主的朝拜。「傳授」也必須要進步,信友可透過「默觀(contemplation)」(例如唸玫瑰經)和「研讀」而進步。「傳授」也可透過信友的「靈修生活」和「主教的宣講」得到進步,因為主教們都有「真理的特恩」。誰是「傳授」的最大受惠者呢?是傳授者本人,他們透過不斷的服務和研讀,便更深入認識聖經和教理。在「傳授」上,教會能透過生活實踐、信德和祈禱更理解聖經的教導。

7.      「啟示憲章」的第9段談「聖傳與聖經的關係」,「聖傳」是主耶穌和天主聖神所付託給宗徒的話,宗徒們把「聖傳」傳下來給每個時代的主教們,主教們便有責任「保存、詮釋和宣講」,因此,「聖傳」與聖經同樣重要。「啟示憲章」的第10段談「聖傳、聖經、訓導權」,聖經和「聖傳」都是天主聖言的寶庫。聖職人員和一般教友的義務是甚麼呢?2:42對這話題指他們要:「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聖職人員和一般教友都有責任「保存、活出、宣認信仰。」「教會訓導」究竟是甚麼呢?就是「對聖經和「聖傳」權威的詮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