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14, 2011

創世紀 34

創世紀 34
(主題:教育兒女之道)


1.     讀者請先閱讀創34厄撒烏雅各伯兄弟久別而在厄冬相逢後,33:18-20雅各伯便舉家移居耶路撒冷以北64-1/2公里的舍根城,包括十一兒子和一女兒,女兒名狄納Dinah),是肋阿生了六個兒子後才生的(30:21)。34:1-5記載狄納不幸被舍根強姦了,這事究竟為甚麼會發生的呢?34:1說:「肋阿雅各伯生的女兒狄納要去看看當地的女人」「要去看看當地的女人」的做法很不尋常,時至今天,猶太婦女出外仍會以紗蒙臉,也往往跟在家人後面,根本不會要求「去看看當地的女人」這樣主動的行為會令家中的男人極不滿,甚至會因而被打死!

2.     狄納的性格很外向,結果被人強姦了,在中東的男人看來,她是自取其辱的,認為她太前衛的。中東人的這種思想,你同意嗎?但辣彼們並不同意,因為性格「外向」並非「過錯」或「缺點」,反而是優點。上期談過,32:23記載雅各伯策劃如何與厄撒烏見面時,沒有提及狄納,辣彼們說他故意把狄納藏在「木箱」內,一方面是中東的文化以免女士被人看見,但雅各伯為了另一目的,他不想厄撒烏見到她而一見鍾情,然後以改善兄弟關係作藉口,要求把她嫁給他,雅各伯就是不想女兒下嫁厄撒烏

3.     辣彼們認為雅各伯的思維錯了,他以為女兒狄納性格像伯父厄撒烏地外向,便把她鎖起來,不准她外出,這本來就是雅各伯的本性,他喜歡操控別人。辣彼續解釋:「性格外向」不等同會「行差踏錯」,就如發生男孩子非禮女孩子時,絕不可指控女方長得太美麗所致。父母把女兒「禁固」在家裏,一旦她接觸到外面世界,容易一百八十度轉變,一如溫文儒雅和勤奮好學的女兒突然間與男友離家出走,導致到這境地的背景原因可說殊不簡單。

4.     狄納不是一個頑皮的女孩,34:1說他出外為的是「要去看看當地的女人」,意指想結交多些朋友,不是反叛的行為。雅各伯恐怕女兒會被社會喧染,會學壞,便採取了高壓家規,以防萬一。然而,越打壓便越反抗,結果便出了事。值得為人父母者反思:「對子女越高壓,結果可能越高危」,多數女青年參加課外活動時都曉得自我保護,重要的是人數不少的正當「團體」,例如二三十人或以上。狄納被姦不是因為其性格「外向」,部份原因乃被父親「過度打壓」。

5.     另一詮釋在上面第2段已談論過,雅各伯害怕長兄厄撒烏愛上了狄納,事實上,這是有可能的,但雅各伯應該讓狄納自然發展,如果厄撒烏狄納發生了感情,為甚麼要阻止他們呢?讀者會立即反駁:伯父與姪女兒結婚,不是犯了亂倫嗎?讀者勿忘記,幾千年前的中東人是近親結婚的,例如:亞巴郎的妻子撒辣亞巴郎同父異母的妹妹(20:12),雅各伯的兩個妻子肋阿辣黑耳是他的表妹等等。其實,時至今天,中東的人仍習慣近親結婚。

6.     狄納一如其母親肋阿的情況(請參閱上期第89段),她能吸掉厄撒烏的大量能量,這倒是好事。雅各伯娶了肋阿,現在又把狄納鎖起,其實她們兩人都身懷絕技,能「把冰山擘開」。雅各伯的本性有問題嗎?他冷靜、好操控、深謀遠慮毅然決然,他的不少本性都是優點。現在的主要問題是:人生旅途怎能保證絕對安全呢?事實上,無人能完全控制生命,即使做足超級安全措施,也不能保證沒有意外,所以,適量的風險程度是可以承擔的。

7.     34:2說:「舍根看見她(狄納),就抓住她,強姦了她,玷辱了她。」事後,舍根家族積極地表達願意承擔責任,其父哈摩爾34:634:8-10帶兒子前來找雅各伯說親,甚至不計較對方要求「多少聘金和禮品。」然而,狄納的兄弟們有何反應呢?就是「有仇不報非君子」,於是便「就用欺詐的話」欺騙對方,假裝「劃一」的需要,在34:15要求對方:「你們都應和我們一樣,使你們中所有的男子都受割損。哈摩爾父子誤信了雅各伯兒子們的要求,便向自己城裏的人提議接受割損的安排,34:25記載雅各伯的二子西默盎和三子肋未便乘人之危:「第三天,他們(哈摩爾的人)正疼痛難忍時,雅各伯的兩個兒子,狄納的哥哥西默盎肋未,各自拿了一把刀,不慌不忙進了城,殺了所有的男子。

8.     32-34談兩兄弟的不同,他們象徵着兩個創造,一方是自由奔放和強而有力,另一方是溫文儒雅而暗地裏計慮深遠,即使是一個人內心的兩種性格,仍會造成不少的衝突,記得厄撒烏32:7帶「同他來的尚有四百人」,即使沒有惡意,但雅各伯仍然步步為營,這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嗎?「自由奔放」和「外向」的性格也不一定有問題,就如大學生參加學生運動和義務服務,作為父母者也不宜立即批評為浪費光陰。雅各伯甚至得到厄撒烏之天使的祝福(32:27),所以,勉強打壓與自己不同性格者可能變成弄巧成拙,以致最想避免的事卻發生了。我們在社會裏、家庭內、堂區、同學圈子,兩款本性是存在的,就讓他們共同存在,它們可以互補不足,即使不能,不同仍可以存異,只要作些平衡,問題便能迎刃而解。

9.     反觀我們教會的習慣,彌撒時不停聽見「請起立」/「請坐下」/「請跪下」,梵二後四十多年了,千禧年時,教廷已指示教友在彌撒時應停止這些提示,以免干擾禮儀的進行,但因為很多堂區仍沒有理會,教廷在2006年再作出同樣指示,至今的香港各堂區仍依然故我,彷彿停止了「請起立」/「請坐下」等提示,彌撒便變成無效!試問你叫人「請起立」時,傷殘而坐在輪椅上的教友會感到多麼難堪呢?或者,有些人認為跪下更表熱心,我們又何必要勉強別的教友要「起立」呢?教會一向容許多樣性,就如菲律賓裔教友喜歡在彌撒時跳禮儀舞,這又有何問題呢?

l        下期預告:35:1-320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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