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7, 2016

羅馬書(Romans)


1.      保祿講畢3有關「成義」的道理後,仍感到未夠清楚,便舉例說明,用亞巴郎作例子,使讀者更明白。4:1-8 :「1那麼,我們對於按照血統作我們祖宗的亞巴郎,可以說什麼呢?2如果亞巴郎是由於行為,成為義人,他就可以自誇了;但不是在天主前(in God’s sight),3因為經上說:『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4給工作的人工資,不算是恩惠,而是還債;5但為那沒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復義之主的,這人的信德為他便算是正義,這纔是恩惠。6正如達味也稱那沒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是有福的一樣:7『罪惡蒙赦免,過犯得遮掩的人,是有福的;8上主不歸咎於他的人,是有福的。引述亞巴郎作例子能反映出保祿的讀者是甚麼人只有猶太人認識亞巴郎是誰,故聖宗徒在4的讀者對象必然是猶太人。我們在1:2已說過:大多數羅馬猶太,是皈依了基督猶太人。

2.      4裡,保祿要向猶太裔的基督徒解釋信德如何由「法律轉移到耶穌基督」,透過滿全。讀者很容易簡單地從4:1-8的字面來理解認為人有信德便夠了,天主不需人的合作,單靠祂,人便能成義,因為人根本無法靠自己的行為來贏取救恩。這樣的思維最大的問題是無理會上下文」,詮釋聖經不可單憑現代的思維來理解,必須要注意當時猶太人的文化和思想,這是聖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和卸任教宗本篤十六世所強調的。行為不等於今天人所指的上班濟貧探監等事功,為猶太人來說,法律指他們的割損安息日時的限制進食時的規定等4:1-8所談的「行為」就是指「割損」,這一切都只是表面的做法,卻不理會法律的真締,就如每年聖週五要守大小齋時,如果選擇到鯉魚門吃海鮮,也滿全了不吃陸上的動物的要求,但卻疏忽了法律的精神。

3.      保祿反對人靠行為「成義」,主要是反對人只看法律表面,他跟着在4:9-12討論「割損重要不重要」,單看標題已一二割損只是因信德而獲得成義的標誌」:9那麼,這種福分是僅加於受割損的人呢?還是也加於未受割損的人呢?我們說過:「亞巴郎的信德為他算為正義。」10那麼,由什麼時候算起呢?是在他受割損以後呢?還是在他未受割損的時候呢?不是在他受割損以後,而是在他未受割損的時候。11他後來領受了割損的標記,只是作為他未受割損時,因信德獲得正義的印證。如此,亞巴郎作了一切未受割損而相信的人的父親,使他們也同樣因信德而算為正義;12同時也作受割損者的父親,就是那些不僅受割損,而且也追隨我們的祖宗亞巴郎,在未受割損時所走的信德之路的人。

4.      保祿4:9-12番話十分精彩,談亞巴郎是「成義」先「割損」先,15:6 :「亞巴郎相信了上主,上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天主15:5許諾了他會有很多後裔,多如天上的星辰,天主叫他望天數數,他相信了天主,於是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而當時亞巴郎約八十五歲,到後來,17:24:「亞巴郎割損時,已九十九」,可見祂」後到受「割損」已相隔約十四年之久。由此可見,割損並不是的先決條件。既然亞巴郎了才割損」,那麼,為甚麼還要割損呢?4:11回應說:割損因信德獲得正義的印證as a sign and a guarantee that the faith」,可見割損只是確認了較早前的信德,而不是獲得救恩的標記」。因此,保祿表明:沒有受過割損的外邦人也有機會得救,他們的權益與受了割損的猶太人相同。保祿也表明,外邦人有意成為基督徒,是不需先成為猶太人(請參閱十一月九日的文章)因為耶穌不但是猶太人的默西亞,祂是普世人類的默西亞,聖言降生成人是為拯救全體世人。

5.      到了新約時代,天主與亞巴郎的關係更密切,2:23:「亞巴郎相信了天主,因而這事為他便算是正義,』得被稱為『天主的朋友(friend of God)』耶穌也稱自己的門徒為朋友,祂在15:15門徒們說:「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他主人所做的事。我稱你們為朋友,因為凡由我父聽來的一切,我都顯示給你們了其實,早在舊約已有類似的稱呼,41:8:「但是你,我的僕人以色列,我所揀選的雅各伯,我的好友亞巴郎的苗裔。

6.      4:13-17保祿說不但是「割損」的問題,也關乎十誡和口傳法律:13因為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使他作世界的承繼者,並不是藉著法律,而是藉著因信德而獲得的正義,14因為假使屬於法律的人纔是承繼者,那麼信德便是空虛的,恩許就失了效力,15因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16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都本著恩寵,使恩許為亞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堅定不移,不僅為那屬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為那有亞巴郎信德的後裔,因為他是我們眾人的父親,17正如經上所載:『我已立你為萬民之父;』亞巴郎是在他所信的天主面前,就是在叫死者復活,叫那不存在的成為存在的那位面前,作我們眾人的父親。保祿想表明,法律只監管猶太人,而外邦人可以不予理會。4:13-17信德為了甚麼?如果猶太認為靠「遵行法律」便有救恩,那麼,有沒有信德也不重要,只要遵守法律便能有救恩,這等於自救,這不是聖經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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