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6, 2011

創世紀 25 和 27

創世紀 2527
(主題:靈修與現實)


1.     讀者請先閱讀創2527。先看25,當依撒格的妻子黎貝加懷孕時,上主在23節向她說:「你一胎懷了兩個國家,你腹中所生的要分為兩個民族」,長子厄撒烏阿拉伯人之父,而幼子雅各伯猶太人之父,一個婦人得悉自己胎中懷着兩個民族,會感到多麼驚訝和震撼呢!可惜25:22說「雙胎在她腹內互相衝突」,一直到今天。猶太人一直在研究,出自同母的雙胎為甚麼會那樣不同呢?我們可從25:27尋找線索:「兩個孩童漸漸長大,厄撒烏成了個好打獵的人,喜居戶外;雅各伯卻為人恬靜,深居幕內。

2.     厄撒烏的事業是個臘人,性格外向,但雅各伯非常文靜,辣彼們認為厄撒烏雅各伯其實是一個人內裏的兩種性格,是完全相反的本性。厄撒烏猶如一個營商的人,性格多是外向的,事事都會自發,野心勃勃地要創一番事業。他喜歡財富和物質享受,分秒必爭,充滿創意,這類人士是適者生存的人。雅各伯很恬靜,「深居幕內」意謂「研讀聖經」,他象徵熱心的猶太人,重視人的靈修,喜歡大自然,鳥語花香,大江南北,以及曠野裏的禱聲。不過,人怎能每天都只顧靈修呢?就如有些青年人喜歡流連於堂區內,不想回家,經濟環境遇到些困難,即使向天主禱告,天主也不會每月支付其生活費,他門必須出外謀生。

3.     全心只顧謀財的人卻較容易迷失自己,迷失於品牌、美食、名譽中,又因喜歡物質享受而沉迷於紙醉金迷和荒淫無恥中。所以,人人都需要厄撒烏雅各伯,靈修生活不能缺,而腳踏實地去謀生也是需要的。看看27:22雅各伯如何騙取長子名分的祝福:「雅各伯就走近他父親依撒格前;依撒格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伯的聲音,手卻是厄撒烏的手。」」「厄撒烏的手」使我們想起25:25對他的描述:「渾身是毛,如披毛裘」,象徵着外面的世界,多數都是人情薄如紙,人人只努力謀取生存所需的物質。相比之下,「雅各伯的聲音」象徵頌唱讚美詩,只顧靈修生活,終日望着高天,對現實世界置之不理,結果只會餓死。

4.     厄撒烏雅各伯兩兄弟的關係怎樣?看看25:22便知:「雙胎在她腹內互相衝突」的確,人追求靈性生活時,會不停受到「現實」所衝擊,但「靈修」與「現實」均需要。當然,很多教友的信德生活都是先熱後冷的,年少時,全心投入堂區善會的服務裏,長大後離開了教會,且越走越遠,終日只全神貫注於財富和情慾中。一個人擁有一間食館和一間超市,又有兩三所房子,很容易便逐漸忘掉了天主。事業上努力的成果能眾目昭彰,靈性生活上的豐盛卻像霧裡看花,幾乎看不見,然而,人人都需要「雅各伯的聲音厄撒烏的手」。

5.     依撒格喜歡吃「野味」(27:9),便叫長子厄撒烏往田間去打點獵物」(27:3)。那邊廂,母親黎貝加已教唆幼子雅各伯烹煑「兩隻肥美的小山羊」給老父吃。兄弟兩人的目的相同,但做法有異,厄撒烏要全力捕獲獵物來,但雅各伯所要烹調的「小山羊」已擺在眼前,雖然仍付出多少勞力煑熟,但較其長兄容易得多。反省:隱修院內的生活類似「雅各伯」所擔當的角色,修道人也許需務農為生,但田地已擺在眼前,不像外面世界的槍林彈雨。在弱肉強食的世界裏,飢餓的獅子要獵殺羚羊吃,好能保存獅群的性命,但卻靠殺戮來達至。但人不可以只為己益而傷天害理,否則只是一頭野獸!

6.     這樣看來,究竟「靈修」與「現實」那一樣更為重要呢?25:23說:「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年長的」指厄撒烏,「年幼的」指雅各伯,所以厄撒烏要服事雅各伯,可見「靈修」較「現實」更重要。在9:24裏,耶穌也說過:「誰若願意救自己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因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為我的緣故」亦即「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12:50)。

7.     即使如此,只重「靈修」而忽視「現實」也不是教會的教訓,我們不可以只消極地等待來生在天鄉「享受」永生,而是要在今世「生活」我們的「靈修」,就算要為口奔馳,決不能不擇手段來達到目的。例如:2007年全球出現金融海嘯其中一主因,乃各式各樣財技騙術湧現;再者,多少商家為了討好重要的客人,經常主導他們流連於燈紅酒綠場所,屆時,身為基督徒的僱員要勇敢地說「不」。記得「厄撒烏」一名是甚麼意思嗎?意思是「紅色」,以色列的土地是「紅色」的,厄撒烏是「世俗之子」,他雙腳踏在紅色的土地上,但他所站的地方亦是「聖地」,基督徒應如何平衡「厄撒 / 雅各伯」兩方面的本性呢?

8.     我們在今年四月十七日一期討論過,厄撒烏因娶了兩個赫特女人為妻,令雙親依撒格黎貝加傷心難受。黎貝加不想依撒格的財富流失到土耳其裔的後代,因而教唆幼子雅各伯騙取厄撒烏的長子名分。不過,依撒格未必認同黎貝加的想法,因為25:28說:依撒格厄撒烏,因為他愛吃野味;黎貝加卻愛雅各伯」其實,天主早在25:23已告訴黎貝加:「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從這角度看,黎貝加是因聽從天主的吩咐才安排雅各伯奪取長子名分的。

9.     在人性上,我們也許會質疑黎貝加是否偏坦雅各伯呢?事實上,幾乎所有父母都會偏袒某兒女,只是矢口否認而矣!到27:8黎貝加便開始教唆幼子如何騙取長子名分,有些人認為:當一個女人想做某事時,是沒有人能阻止她的。不過,有問題便應該積極地處理,雖然天主決定了「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但人有權抉擇遵從與否,而黎貝加願意配合上主的計劃。作為基督徒,每星期共168小時,只肯付出一小時去參與主日彌撒很難稱得上「重視」靈修,而且很多時在彌撒期間都心不在焉。如果神父的主日講道離題萬丈,或者整週都太忙而無空準備,以致教友們因此而選擇不參與主日彌撒,神父實在責無旁貸。看看黎貝加的榜樣,她能坐言起行,以言以行配合天主的旨意。

10.   25:31-34厄撒烏把長子名分「賣給雅各伯,究竟「長子的名分」是甚麼的東西呢?是獲得更多遺產的權利嗎?抑或可以作一族之長呢?辣彼們認為這些都完全不可能,因為依撒格一家人身處福地以外,他們尚未擁有巴力斯坦地,所以「長子名分」根本與土地無關,莫說牛羊等財富。所以,長子名分其實是「朝拜天主」的權,從亞巴郎起已朝拜天主,他把這權傳下給依撒格依撒格則繼續傳下去,但厄撒烏覺得是一項精神負擔,所以他在25:32說:「這長子的名分為我還有什麼益處

11.   甚麼促使厄撒烏要賣掉自己的長子名分呢?因為他對「朝拜天主」一點興趣都沒有。25:27厄撒烏是個「好打獵的人」,但到25:29,當他「由田間回來,饑餓疲乏」,意思是甚麼都獵不到,但已筋疲力盡了,而且肚子又很餓,便想找食物吃,於是便在30雅各伯說:「請將這紅紅的東西給我點吃,因為我實在又餓又乏。」「厄東」意謂「紅色」,雖然這裏也說「因此他的名字又叫「厄東」,讀者切勿誤以為「厄撒烏」或「厄東」一名始於這裏,看看25:25:「首先產出的發紅,渾身是毛,如披毛裘,給他起名厄撒烏25:30只是偶然地涉及「紅紅的東西」,便想起他的名字來。

12.   厄撒烏所要求吃的「紅紅的東西」就是25:34的「扁豆羹(lentil stew」,「扁豆」十分便宜,是窮人的食物,烹調時通常會加入甘筍、洋蔥、芹菜作配菜。「扁豆羹」不一定是紅色的,也有綠色的扁豆。「扁豆羹」意謂「生命」,25:29厄撒烏饑餓疲乏」,便要吃「扁豆羹」來保存他的生命。25:33厄撒烏將自己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伯」,整本聖經內沒有一處說雅各伯買了」長子名分,因為只可「」卻「不可買」,只能「贏取」。「長子名分」乃「朝拜天主」的權,厄撒烏卻是個凡夫俗子,只喜歡物質生活,便把長子名分「賣給」了雅各伯,這正好吻合了雅各伯的本性,他喜歡「朝拜天主」,藉長兄願意「賣給」而「贏取」了。

13.   雅各伯所付出的是「扁豆羹」,把「扁豆羹」換取「長子名分」,象徵着「物質生活」換取「靈修生活」。過了約四百年才發生了4:21-23一事:「21上主對梅瑟說:「你回到埃及,要將我交於你行的一切奇蹟,行於法郎面前;但我要使他心硬,不肯放百姓走。22你要對法郎說:上主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長子23我命你,讓我的兒子去崇拜我。你若拒絕放他們走,我必要殺你的長子。雅各伯又名以色列,因為32:29說有一人向雅各伯說:「你的名字以後不再叫雅各伯,應叫以色列」原來,事過四百載才聽見上主第一次稱雅各伯為「我的長子」。

14.   漫長的歲月,為甚麼要事過四百年才稱雅各伯為「長子」呢?46:1-7雅各伯舉家移居埃及,起初生活情況不錯,1:7說:「以色列的子孫生育繁殖,數目增多,極其強盛,佈滿了那地」可惜未幾便被迫害,不可朝拜天主,於是「長子名分」變得沒有意義,移居埃及430年後才離開為奴之家的國家(12:40),天主便在4:22宣佈「以色列是我的長子

15.   「長子權」即「朝拜雅威的權」,令人歡欣鼓舞,信仰的確是天主的恩賜,「朝拜天主」只能「贏取」,需要忠於天主和堅持信德,即使受到很多迫害和痛苦,仍不可放棄。反省:我們人人都像厄撒烏,他是個長子,故長子名分屬於他,但他把這名分「賣給」了雅各伯,他喜歡物質,不喜歡朝拜天主,很多信友長大而進入社會工作後,處身耳濡目染的環境,逐漸離開天主,且越走越遠,「」掉了自己的長子名分!

16. 厄撒烏雅各伯雖是孿生兄弟,但性格和思維卻有霄壤之別!「長子名分」應與靈性相關,這在逾越節時更加明顯,13:8說席上:「長子」要告訴家人:「在那一天要告訴你們的兒子說:是因為上主在我出埃及時,為我所行的事」,是要把出谷的歷史清晰講述。作為長子,便有責任把基督宗教傳下去,至於弟弟們,則可隨意選擇各自屬意的宗教。當2:23記載聖母獻耶穌於主堂時,2:23說:「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是要強調「長子」這專有名稱,要把信仰傳下去,「長子」一詞並非表示耶穌誕生後,瑪利亞也生了其他子女,為甚麼基督教的一些教派為了叩帽子而扭曲聖經呢?

l        下期預告:16(二之一)(2011-9-2

Friday, August 19, 2011

「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

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
(主題:真 愛)


1.     讀者請先閱讀出3猶太人對自己的聖祖們有何看法呢?在他們心目中那些人物最偉大呢?例如:諾厄亞巴郎若瑟梅瑟達味厄里亞等,誰最偉大呢?聖經裏時常見到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三人的名字同時出現,這三人是否舊約時期最出色的人物呢?他們的成就都比聖祖若瑟梅瑟更大嗎?諾厄的成就也不俗,他建造了方舟、又與天主訂立了舊約中第一個盟約(9:12-13),他的科技也很了得,發明了製酒的方法。梅瑟更偉大,其偉蹟包括帶領希伯來人過紅海、到西乃山領取十誡、用棍杖擊了磐石而流出水來喝,他所做的是前無古人和後無來者的。

2.     3:6時天主稱自己為「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3:15, 4:5, 6:8),沒有以「梅瑟的天主」或「諾厄的天主」來自稱。先談諾厄,他太人性化,生活態度與天主的旨意有些不同,例如:9:20-26說他種植了葡萄和製了酒,但他喝醉了並且裸露身體,十分尷尬,是罪的象徵,諾厄榜上無名,沒有被選中,因為他沒有完全遵從天主的旨意來生活。

3.     我們會問:那麼,「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各自或整體上有甚麼過人之處受到天主的垂青呢?亞巴郎與其侄兒分家,13:6說「那地方(「貝特耳哈依之間」)容不下他們(亞巴郎羅特)住在一起,因為他們的產業太多,無法住在一起」,結果伯侄二人要分家而居(13:8-12)。即使如此,當羅特遇上大難時,亞巴郎立即拯救了他。由此可見,亞巴郎的美德是「愛(love)」,即使是陌生人,他也樂於善待(18:1-8)。亞巴郎除了愛人外,也愛天主,記得當上主叫他「離開你的故鄉」(12:1),去一個尚未知道的地方時,亞巴郎遂照上主的吩咐 離開哈蘭」(12:4),當時他「已七十五歲。」後來,天主又在22:2叫他把「獨生子依撒格 獻為全燔祭」,22:3說「亞巴郎次日清早」立即遵照天主的指令而為。愛主愛人是亞巴郎的美德。

4.     依撒格的美德是甚麼呢?創世紀所載的依撒格是沉默寡言的,他僅出現於21-22, 24-25, 26-28等幾章。十分低調的依撒格象徵「自我克制」或「節制(restraint)」,是他的美德。自從他被父親亞巴郎意圖把他獻作全燔祭後,依撒格變得很恬靜,一切計劃均自行計算和安排。依撒格是個甚為悲觀的人,性格有點矛盾,因為雖然他的名字意即「天主使我笑」(21:6),但他本人卻沒有笑!

5.     雅各伯又象徵甚麼呢?雅各伯騙去了厄撒烏的長子名分,因此造成兩兄弟的關係不和,但終於在33時主動推動修和;雅各伯又曾與天主搏鬥,也與祂修和(32);後來,他的十二個兒子之間發生了很多糾紛和誤會,也是雅各伯領導眾子之間作了修和。所以,雅各伯象徵「和諧(harmony)」。「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象徵着天主的美德:「祂是愛 + 克制 + 和諧。」

6.     亞巴郎象徵「」,父母愛子女,努力賺得金錢,好能供書教學和養育兒女。不過,很多孩子一開始上學,父母便縱容他們免除任何家務,又願意為了子女參加各校外活動而付出大量金錢,例如暑期慣常安排的遊學團,明知用途極少,但為了子女們的「面子」也願意動用超過萬元,寧願全家人節衣縮食;「直升機父母」的出現,太過溺愛而妨礙子女的成長,這時,作家長的便應「克制」,即依撒格的本質,否則會弄巧反拙。

7.     不過,作為父母者而太嚴厲對待兒女,例如:不准拍拖、不准宿營、晚上九時前必須回家等規定,結果子女一能夠自立,便立即遷離家庭,不喜歡回家探望父母,尤其是父親!子女需要愛,但不可溺愛,要作出平衡,即「和諧」。+克制+和諧猶太人信仰的根基,絕非輕而易舉之事。然而,人做不來,「在天主前沒有不能的事」(1:37),反觀社會上很多成功人士,起初都不大成功,包括在公開考試或在人際關係各方面,但一如孟子所曰:「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在信德角度看,乃天主插手去「克制」人。

l        下期預告:25272011-8-26

Thursday, August 11, 2011

創世紀 5 - 9

創世紀 5-9
(主題:信仰上要活出彩虹)


1.     讀者請先閱讀創5-9我們在今年五月八日時探討過這幾章,現在會深入研讀。先看5:1-2:「1 以下是亞當後裔的族譜:當天主造人的時候,是按天主的肖像造的,2 造了一男一女,且在造他們的那一天,祝福了他們,稱他們為「人」。」這話似曾相識,的確,1:27-28已說了類同的話。5談人的壽數,5:5說:「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死了。5:8亞當的三子「舍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歲死了。5:11又說:「厄諾士共活了九百零五歲死了。」這些壽數往往成為我們質疑的問題,太古時代的人怎能那樣長壽呢?莫非他們把「月」當作「年」來計算嗎?不過看下去會發覺有點特別,5:23說:「哈諾客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三百六十五」是一年的日數,有「完整」的意思,5:24說「天主將他提去」,情況像厄里亞差不多,列下2:11說:「厄里亞便乘著旋風升天去了。

2.     全聖經裏所記載最長壽的人見於5:27:「默突舍拉Methuselah)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死了。」試比較一下烏龜的壽數,科學家在馬達加斯加群島發現一隻全球最長壽的烏龜,生於1777年而卒於1965年,共188歲,這壽數遠遠不及「默突舍拉」。究竟創世紀談人的壽數九百多歲為了甚麼?先看看諾厄的三個兒子「、和耶斐特」,「」的後裔中,11:10-11自己活了六百歲,他的兒子「阿帕革沙得」活了438歲,到11:18-19時,「培肋格」的壽數只有239歲,22-23節說「色魯格」僅活了230歲,24-25節更說:「納曷爾」的壽數只有148歲,148歲已超越今天任何人的壽數,但相比亞當時代,已無與倫比,壽數短了很多。

3.     為甚麼人的壽數突然間會急劇下降呢?因為「洪水」發生了,洪水滅世前的人很長壽,當時人神關係很好,而且直接,人的責任是聽從天主的吩咐,例如1:28時,天主叫人「生育繁殖」和「治理大地」,人便照辦;天主在2:17叫人不可吃「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人便應聽命。勿以為這只是原祖父母在樂園時的情況,即使他們被逐離伊甸園3:20-24),天主仍直接地向人說話,好像父母對子女說話和照顧一樣,一切都安排好了。

4.   究竟天主為何會降洪水滅世呢?6:5這樣說:「上主見人在地上的罪惡重大,人心天天所思念的無非是邪惡」,情況猶如小孩子不肯上學、不肯做功課、又經常說謊、甚至在超市內盜竊,結果母親採取嚴厲的懲罰,小孩哭了,彷彿造成洪水。洪水滅世後,人神的關係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小孩開始思考:「當母親向我發出指令時,我應照做或是無需理會呢?」於是人開始推理和作出抉擇了。

5.     辣彼們認為:洪水之前,人神關係猶如母子,母親把最好的東西都給了孩子,孩子只要聽命便得到最好的。但到了青年階段,孩子很想有自主權,堅持拍拖也不會影響學業,父親即使嚴重地反對,但嫲嫲卻主張容忍!以色列在成長中發生了各種糾紛,暴力和結黨、搶掠和沉淪、甚至拜邪神,直至洪水來到。反省:我的靈修生活,亦即我和天主的關係,可以透過祈禱、領聖體、九日敬禮、修和聖事等而成長。洪水之後,人神關係變得「間接」,天主不再直接向人說話,而是透過代表,即先知們。洪水之前,人神關係很好,快樂不知時日過,就如小孩子參加暑期的遊學團到美國西岸,不知不覺下,轉眼間已過了幾個星期,快樂的日子裏,時間彷彿停下來。

6.     洪水以後,天主只透過先知和君王向人說話,人會質疑天主那些代表的話,又感覺到生活上的諸多壓力,很多方面需要作出抉擇和承擔,就如要謀生 / 供樓 / 供養子女往外讀大學 / 儲蓄作防老等等,轉眼間已過了數十載,白髮 / 皺紋 / 疲態 / 無奈,都只有嘆息!辣彼認為:問題不在於九百多歲或只有百餘歲的壽數,而是「幸福不知時日過」,但當老闆強迫你做畢全部賬目始能下班,你會發覺時間稍縱即逝,而賬目好像做不完似的。洪水後,時間極快,忙碌數小時感覺只像片刻,因為人要作抉擇。

7.     有些人不同意上述的詮釋,大學入學試的那年,時間很像停頓了一樣,度日如年,這理解是另一種想法,2010823日的菲律賓挾持港人人質事件後,在香港進行的死因聆訊中,僥倖生還的團友表示:「槍手殺人的片刻時間,好像是時間停頓了似的。」同樣,2003香港發生了SARS事件,時間好像停止了,因為無人知道災難何時甚至會否過去。辣彼們認為:現代的人對時間非常珍惜,因為我們在很多事上都需要作出抉擇,勞心勞力,好像燃燒着我們的生命,尤其當我們抉擇錯誤時。人到中年時,回望過去,彷彿只是昨天,其實已是半生。

8.     洪水迅雷不及掩耳,轉眼便過去了,9:12-17說:「12 天主說 :「這是我在我與你們以及同你們在一起的一切生物之間,立約的永遠標記:13 把虹霓放在雲間,作我與大地之間立約的標記。14 幾時我興雲遮蓋大地,雲中要出現虹霓,15 那時我便想起我與你們以及各種屬血肉的生物之間所立的盟約:這樣水就不會再成為洪水,毀滅一切血肉的生物。16 幾時虹霓在雲間出現,我一看見,就想起在天主與地上各種屬血肉的生物之間所立的永遠盟約。」17 天主對諾厄說:「這就是我在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生物之間,所立的盟約的標記。」」這是舊約裏四個盟約的第一個。

9.     9:13說「把虹霓放在雲間」,這似乎是「虹霓(rainbow」的起源,但這說法很奇怪,莫非由亞當起至洪水滅世之前,是沒有「虹霓」的嗎?虹霓的形成是由於陽光照射在雨點所發出的彩虹,白光照射在水點變成七彩,陽光即使照在水池的噴泉,也會放出彩虹。7:11-12說:「11 諾厄六百歲那一年,二月十七日那天,所有深淵的泉水都冒出,天上的水閘都開放了;12 大雨在地上下了四十天四十夜。」洪水一來,之前簡單的生活方式便徹底的改變了,因為洪水之前,人只要聽從天主的話,便能活得很開心,但人一開始想自行抉擇,就如厄娃想吃知善惡樹的果子,問題便出現了;同樣,加音一有自己的看法,便殺死了弟弟。天主於是要大清洗,降下洪水。

10.   自從洪水起,人開始思考、作出抉擇、亦要承擔。「雨點」究竟指甚麼?辣彼們說指「」,「陽光」象徵「天主」,當天主的白光照射在人時,人便能放出彩虹,祂的光就是「恩寵」,人要把天主的恩寵化作美麗的彩虹,透過天主的光將救恩帶給世界。白光原來不只是白色的,而是七種美麗的顏色,天主是愛,我們如何把祂的「光」照耀出彩虹呢?參加禮儀、研讀聖經、做事盡責、努力讀書、謙遜和忍耐等方式都可以,我們有責任把天主的「白光」轉化成為「彩虹」,照耀在別人身上。

11.   9:16說:「時虹霓在雲間出現,我一看見,就想起在天主與地上各種屬血肉的生物之間所立的永遠盟約。」「虹霓」原來為了使天主「想起」,「想起」人神的盟約,15節說「水就不會再成為洪水,毀滅一切血肉的生物。」如果彩虹的七色象徵着七個慕道者,是每一個基督徒福傳的指標,邀請未有信仰的人加入慕道班、參與彌撒、研讀聖經或參加靈修講座,把天主透過你而放出的彩虹,照耀大地。

12.   6:14-22時,天主叫諾厄建造方舟,到7時,天主叫他和七位家人進入方舟,動物方面,7:2說:「由一切潔淨牲畜中,各取公母七對;由那些不潔淨的牲畜中,各取公母一對。」洪水一到,方舟內的人感到很安全,方舟外卻驚濤駭浪陰風怒號,滿目瘡痍。人在靈修生活上亦然,總會經歷風雨,外面的世界龍吟虎嘯,處處死亡陷阱、利益爭奪和仇恨,但你的內心卻很安靜及和平,只要你聽從天主的聖言,即使外面的世界腥風血雨,你內心的方舟仍很安寧。

13.   這也是人生經歷的幾許風雨,我們才曉得作出正確的抉擇,生命縱使只是數十寒暑,卻充滿着意義,你成了一滴雨點,在陽光的照耀下成了彩虹,但之前要經歷生命中的風和雨,暴風雨來時,便要把方舟的門關上,安然地留在舟內,受天主的保護。我們可能會反駁:「基督徒不是應該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義感嗎?」我們應稍安無燥,因為巨浪雖急,但很多時會稍縱即逝,反而急流去後,你可能成了一滴水珠,在陽光下會照出彩虹,「七」種完美的色彩。人的成長,往往需要洪水的磨練,但在危難時曉得關上門。

14.   諾厄生於亞巴郎之前,有些人認為他象徵「救主」,對嗎?非也,諾厄不是象徵「救主」,而只是「保存者(preserver)」,他聽天主命,把一切好的東西保存起來。我們從諾厄身上學到一件容易疏忽的事,我們經常說應如何助人和助堂區,諾厄則提醒人要照顧自己,適當時才站出來,不應事事都強出頭,即使有時會感到失敗或不知所措,人人仍有其價值。

15.   諾厄作為「保存者」,時期一到,便放出「一隻烏鴉」(8:7),但「烏鴉飛去又飛回。諾厄於是「放出了一隻鴿子」,但鴿子「找不著落腳的地方」而飛回,到8:10諾厄又放出一隻鴿子」,回來時,鴿子「嘴裏啣著一根綠的橄欖樹枝」,最後一隻鴿子在8:12放出,牠沒有飛回。辣彼詮釋說:當你付出時,如果沒有退回,便是好消息,就如一個外嫁了人的女兒,突然間拿着行李回娘家,是好消息嗎?很多人以為「不變」才理想,但上主藉着方舟的經歷顯示並非如此,凡是向外的事,不歸才是好消息。我們的生活也如此,曉得為外面的人設想,能「用心」待人,曉得不要求回報,便知道自己的行動是正確的,到那時,你便可打開自己內心裏方舟的門,享受那份喜悅、安寧與和平。

16.   試想一想,當諾厄離開方舟那一剎那,腳下的盡是泥濘,一塊新的土地,彷彿是新的創造,樹又沒有、花也沒有,看不見任何房子,一切要從頭開始,所以,天主在9:1諾厄滋生繁殖,充滿大地」這句似曾相識的話是天主向亞當說過的(1:28),天主為亞當造了一個完美的世界,是個樂園,所以1:31說:「天主看了他造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然而,天主沒有同樣對待諾厄,他要面對現實的世界,而一切均由零開始,祂沒有為諾厄造了個「女人」(2:22),也沒有給他一個樂園來居住。

17.   然而,諾厄的食物款式增多了,天主在9:3說:「凡有生命的動物,都可作你們的食物;我將這一切賜給你們,有如以前賜給你們蔬菜一樣。諾厄不是要創造一個新的世界,而是要重建它,人不應只吃而不工作,天主要人承擔一些責任。辣彼認為這是我們的終向,要有承擔,諾厄要在泥濘上前進,一個新的開始,透過成熟的生命,照耀出彩虹來,在家人的支持下,那怕周圍只是泥濘。

18.   看看9:20-26:「20 諾厄原是農夫,遂開始種植葡萄園。 21一天他喝酒喝醉了,就在自己的帳幕內脫去了衣服22 客納罕的父親看見了父親赤身露體, 遂去告訴外面的兩個兄弟。23 耶斐特二人於是拿了件外衣,搭在肩上,倒退著走進去,蓋上父親的裸體。他們的臉背著,沒有看見父親的裸體24諾厄醒了後,知道了小兒對他作的事,25 就說:「客納罕是可咒罵的,給兄弟當最下賤的奴隸。」26 又說:「上主,的天主,應受讚美,客納罕應作他的奴隸。諾厄成了科學家,他發明了製酒技術,且舉杯飲過痛快,但酒能醉人。

19.   事件顯示諾厄做人多麼積極,為消極的人看來,踏出方舟見到的乃一片泥海,令人心煩意亂和不知所措,但諾厄的心目中,自己腳下的盡是肥沃的土地,於是便開始種植葡萄。諾厄的積極人生觀給他帶來成就(葡萄,酒),但他「喝酒喝醉了」(9:21),便醜態百出,竟「脫去了衣服」,其中一個名叫的兒子目睹父親的情況,但其餘兩兄弟(耶斐特)在9:23拿了件外衣,搭在肩上,倒退著走進去,蓋上父親的裸體。他們的臉背著,沒有看見父親的裸體。

20.   猶太人認為「裸體」是犯罪,但酒醒後的諾厄9:25責備說:客納罕的兒子)是可咒罵的,給兄弟當最下賤的奴隸。」辣彼們認為:這是一個道德的問題,別人在你心目中的謬誤往往反映出你內心的缺點,見到諾厄裸露,像一面鏡地反映出自身如何荒淫無恥耶穌7:3也說過:「為什麼你只看見你兄弟眼中的木屑,而對自己眼中的大樑竟不理會呢?的內心滿是仇恨和罪惡,諾厄像他的投影機地放射出來。

21.   耶斐特的反應不同,9:23說:「耶斐特二人於是拿了件外衣,搭在肩上,倒退著走進去,蓋上父親的裸體。他們的臉背著,沒有看見父親的裸體。諾厄的這兩個兒子獲悉父親的裸露,便有意拿件「外衣」來掩護父親的身體,但他們「倒退著走進去」,就是不想見到父親裸露的醜態,表示這兩兄弟不想看見別人的缺點,不願意判斷別人,反而用行動來遮掩別人的羞辱。有些人很想知道別人的不幸,例如患重病、失業、投資失利、家庭問題等,然後假裝關心,也許這就是的心理。

22.   辣彼認為耶斐特的表現是洪水後人應有的態度,洪水之前,亞當厄娃無需顧全別人的需要,但洪水之後,人可以選擇披露或掩飾人家的缺點。正面或負面的做人態度,可以喝醉和羞恥,也可以選擇不譴責和不聆聽是非。怎樣才算成熟的表現呢?願意付出而不要求取回,人生觀應積極和樂觀,這時,天國已臨現人間了。我們是洪水之後的人,必須能實踐到天主對我們的期望。

l        下期預告:「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2011-8-19

Friday, August 5, 2011

肋未紀 1 - 7

肋未紀 1-7
(主題:奉獻自己)


1.     讀者請先閱讀肋未紀1-7聖殿第二次被毀發生在公元70年,之前,祭獻牛犢或羔羊時,祭壇上血流如注,令人望而生畏。現在,源於猶太教的基督宗教也有祭獻,但與前不同,7:27耶穌無須像那些大司祭一樣,每日要先為自己的罪,後為人民的罪,祭獻犧牲;因為衪奉獻了自己,只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這事」,基督加爾瓦略山上的祭獻,只有一次,我們現在的彌撒是無血的祭獻,是源於二千年前「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

2.     辣彼們不停地思考,為甚麼天主需要那麼多的血呢?他們卻找不到答案,但認為即使如此,1-7有關祭獻的規定仍需遵守。我們在424日探討3時說過:只要命令是來自天主的,人便應絕對地聽從。這樣的思維為西方人來看,簡直是無法接受,其實歸根究底乃在於「信任與否」的問題,丈夫叫妻子在銀行文件上簽署,妻子沒有詳細地閱讀整份文件,已簽了名,這是甚麼原因呢?因為對丈夫絕對地信任。猶太人也如是,天主要求他們祭獻牛和羊,他們便不問理由而照做。

3.     看看1:1-2:「1上主叫了梅瑟來,由會幕中訓示他說:2「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你們中若有人願意由家畜中給上主奉獻祭品應以牛羊作你們的祭品」這兩節的翻譯完全譯不出其原意來,故要看看英語版的翻譯:「1Yahweh summoned Moses and, speaking to him from the Tent of Meeting, said, 2 'Speak to the Israelites; say to them, "When any of you brings an offering of you to Yahweh, he can offer an animal either from the herd or from the flock」,何謂「an offering of you」?意思並非指「你的奉獻(your offering)」,而是指「你作為祭獻」,「你」成了祭品,所以2節應譯為:「你們中若有人願意把自己獻作祭品,便應

4.     那麼,牛或羊的祭獻是扮演甚麼角色呢?牠們不是主要的祭品,只像古時君王下葬時的陪葬物而矣,這原是基督宗教「祭獻神學」的要素。每年四旬期時,我們習慣說要捐些錢施捨窮人、減少一些娛樂或美食,但這些只等於祭獻牛羊,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奉獻自己」。看看9:3的話:「一頭公牛犢和一隻一歲的公羔羊來,都應是無瑕的,作為全燔祭。」(12:6, 14:10, 23:12, 18, 19)為何猶太人那麼重視祭獻牛和羊呢?因為連他們也誤把焦點放在牛和羊上,但最重要的還是1:2的「an offering of you」,這是一開始已作了明確的指令,祭獻的焦點是「」,不是牛或羊。

5.     1的標題是「全燔祭禮儀」,1:3-9談焚燒牛,全燔祭(holocaust)是希臘語詞彙,「holo」即「全部」,「caust」即「燒」,「holocaust」即「全部燒毀」,燒到成灰燼,祭獻者不得取回任何祭品,因為全都給上主祭獻了。外教人拜神時,喜歡祭雞隻及生果,都不會把其「全部燒毀」,祭獻完畢,便成為大家的美食來享用。猶太人則重視「全燔」,例如祭獻麵粉時,為了把其「全燔」,會先加上橄欖油,好能祭獻時把麵粉完全燒毀;同樣,祭牛或羊時,先把動物殺死和劏開,把血滴乾後,然後完全燒掉;祭獻酒時,會把酒倒在地上,目的是不可取回。

6.     1:4說:「先按手在全燔祭牲的頭上」,「按手(lay his hand on」的描述都很溫文爾雅,但一點都譯不出其原意來。原意是要盡力把牲畜的頭壓在地上,因為牠正用力掙扎,會把利角撞向人,環境險象環生,祭壇上的幾十位司祭處於高度危險中,尤其是牛犢,不把牠的頭先「壓在地上」,是無法控制牠的,可見,祭獻時是多麼暴力的!1:5續說:「在上主面前宰了那牛」,屠刀由動物下方向上用力切割,鮮血便灑出,6節說「奉獻者剝去祭牲的皮,將犧牲切成塊」,原文說司祭會把動物切成四塊。

7.     1:8說會把「頭和脂肪head & fat」拿去燒,到1:9司祭會「將內臟和小腿洗淨」才拿去燒。這樣地安排似乎與起初1:2的焦點有所抵觸,說作祭獻的應該是「」,而不是牛或羊,不過辣彼們認為其實人也是牛和羊,所以1:2說「應以牛羊作你們的祭品」也沒有錯,這話何解呢?「」象徵龐大的動物,指的是霸道的人,例如:乘坐公共汽車時必定要爭得座位者,有病到政府急症室求診時強迫醫務人員立即處理他者,只喜歡說話而永不聆聽別人者,覺得人人都很愚蠢者。「」象徵小的動物,指的是膽小如鼠,事事只跟着別人做,永遠不肯承擔起帶領任何活動或運動者,也從不表達意見者。

8.     如果我們以為「」象徵「驕傲」而「」象徵「謙遜」,這只是一半正確,因為其實兩者均象徵「驕傲」,兩者都要學習謙遜。「」象徵驕傲,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牠心中只有自己,試看看5:39為例:「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批評這樣做十分愚蠢,「」則表示沒有意見!「」的問題是不求甚解,這也是問題。人對天主的態度應該是「信」,而非「邏輯」或「算了吧」。就如梵二起主張禮儀本地化,但很多教友堅持拉丁彌撒更好,或者堅持年長的神父一定較年輕者好!

9.     看回1:8,為何要把「頭和脂肪head & fat」拿去燒呢?「脂肪」象徵「富裕」,人人都有,「脂肪」可以指金錢、時間、智慧、喜樂,萬一有些人的「脂肪」只是愚昧、浪費、固執、仇恨等,便必須要反思和悔悟。如果我們有很多時間可作思考,這是我們的福氣,便應把「思考」獻給上主。1:9說司祭把「內臟和小腿洗淨」,然後燒給上主,在聖經裏,「內臟entrails」意指人的情緒。「」是人負責推理的器宮,「脂肪」指富裕的東西、「內臟」指情緒,均應全獻給上主。

10.   1:9把「內臟」和「小腿」雙題並論,原因何在?一個少女獨自夜深才回家,發覺後面有人跟着,十分恐慌,便快速而跑;又例如:一個婦女在擠迫的地鐵車廂內突然發現後面有人非禮她,切齒痛恨下,便費盡力用肘部撞擊侵襲者。「內臟」象徵人的情緒,情緒由四肢作出反應(逃跑、還擊),即1:9所說的「小腿」。「」即思考的部份,「脂肪」指富裕,把「頭和脂肪」都獻給上主,即豐富的思考呈獻上主。「內臟」即人的情緒,「小腿」乃因着情緒所作出的反應,也都呈獻給上主。為甚麼1:9說把「內臟和小腿」要「洗淨」呢?人的情緒有好有壞,例如嫉妒、仇恨、懶散等壞情緒,便要「洗淨」。

11.   頭和脂肪」及「內臟和小腿」也象徵兩種奉獻的層面,例如人的「思考」,即「頭和脂肪」,很多人沉迷於上網,浪費大量時間,每年四旬期時可減少上網,作為克己;「情緒」層面上,即「內臟和小腿」,一想起某很久沒見面的朋友,便考慮致電慰問。我們的奉獻很多時是麻木的,例如每年四旬期由堂區取了捐獻盒,每每到聖週五便帶返堂區捐出,感覺很麻木,只像交功課,既沒有思考為何捐錢(理性),也沒有理會為了那些人而捐獻(感性)。當自己有需要而祈求天主時,若得不到所需,便容易埋怨祂沒有念起求恩者的捐獻!

12.   1:91:13都說全燔祭是「作為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英語是「a smell pleasing to Yahweh」,究竟天主是否很喜歡嗅到焚燒動物時的味道呢?進行全燔祭時,即使身處一公里外的人士仍很清楚嗅到,味道實在很濃烈和臭氣沖天,就如在火葬場所嗅到的味道。那麼,為甚麼說能「中悅上主」呢?「中悅上主」的不是味道,而是祭獻者的行為,祭獻者對上主的心意。

13.   4談「贖罪祭」,任何人犯了罪,便要贖罪,因而需要獻上一個祭品,「贖罪」的英語名稱很有意義,「Atone(贖罪)」一詞由「at + one」組成,意思是「修和」,是要與天主修和。多數人認為「祭獻」是一種犧牲和奉獻,是一件辛苦的事,給人負面的感覺。然而,「祭獻」的希伯來語是「korban」,動詞是「kareb」,意思是「走近」,「祭獻」的原來目的是使人「走近天主」。人要「走近天主」,便要獻上全燔祭,把一切祭品燒盡,一點都不能取回。

14.   4談「贖罪祭」,而不是「全燔祭」,故所祭獻的祭品無需完全燒給天主,4:3-12說:「3如果是一位受傅的司祭犯了罪,連累了人民,他為這罪,應獻給上主一頭無瑕的公牛犢,作贖罪祭。4將牛牽到會幕門口,到上主前,先按手在牛頭上,在上主前宰了。5然後受傅的司祭取些牛血,帶進會幕,6將手指浸在牲血裏,在上主面前向聖所帳幔灑血七次;7再將一些牲血,塗在會幕內上主面前的香壇四角上;其餘的牛血,都應倒在會幕門口全燔祭壇腳旁。8以後取出作贖罪祭的公牛犢所有的脂肪:即遮蓋內臟的脂肪,貼在內臟上所有的脂肪,9左右兩腎和兩腎上靠腰部的脂肪,以及同兩腎一起取出的肝葉,10全照從和平祭犧牲的公牛內所取出的一樣;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全燔祭壇上焚燒。11至於公牛犢的皮,所有的肉、頭、腿、內臟和糞,12即整個公牛犢,應運到營外倒壇灰的清潔地方,放在木柴上用火焚燒:即在倒壇灰的地方將牠焚燒。

15.   4:3很重要,因為「如果是一位受傅的司祭犯了罪」,會「連累了人民」,所以要進行複雜的贖罪規定。這些情況真值得堂區各領袖反省,權力的確令人昏庸,加上左右有很多阿諛奉承的教友助紂為虐,聖召也漸漸流失!大司祭的贖罪,最強調的是「」,單看4:3-12一段中,已五度提及,「」象徵「熱情」或「熱衷」,充滿着動力,可以令人專注,例如:好吃甜品、打麻雀、科研、聖經研討等。人犯錯也經常由於熱情於某事物,小孩太喜歡吃雪糕,便到超市盜取;成年人太好色,一有機會必不放過;又或者,很不喜歡寫字樓某同事,經過他時,假裝無意轉身而用巴掌打他,這等都是罪。

16.   「熱情」於某活動不一定是罪,有些人喜歡垂釣,願意零晨三時起床,然後駕車到超過一百公里以外的地方,為的是釣得一條大魚,事後可以不停回味起碼數月,德蘭修女最「熱衷」於照顧垂危的病人。「熱情」也可能造成困難,即「善」被「惡」利用,例如:捐給隱君子作為生活費反而資助他們吸食毒品,或者雇用強姦釋囚結果侵犯了女同事。

17.   回到3,全章唯一的標題是「和平祭祭儀」,10-11節說:「10左右兩腎和兩腎上靠腰部的脂肪,以及同兩腎一起取出的肝葉。11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有如食物,作為獻與上主的火祭。」也看看16-17節:「16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有如食物,作為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17一切脂肪應歸於上主凡是脂肪和血,你們都不可吃:這為你們世世代代,在你們任何所居之地,是一條永久的法令」。」對於17節說「一切脂肪應歸於上主」,這一句為現代人來說完全不成問題,因為現代的人講求健康,會盡量減少吃「脂肪」,尤其是反式脂肪。可見凡學習聖經,必須了解聖經時代的社會環境和當時文化,聖經本身不是自鳴的書籍,有些講者慣性說:「這段聖經無需解釋,因為已很清楚了」,但這樣的說法似乎簡化了學習聖經的難度。

18.   3:17也說:「凡是脂肪和血,你們都不可吃」,那麼,人可以吃甚麼部份呢?「和平祭」不同於「全燔祭」,前者不會把祭品燒盡,人可以吃的部份是「肉」,象徵富裕和熱情的「脂肪和血」均獻給上主。「肉」象徵人的身體,因為吃了動物的肉,會變成我們身體的一部份。看看9:3的話:「凡有生命的動物,都可作你們的食物;我將這一切賜給你們,有如以前賜給你們蔬菜一樣。」自此,人雖然可以吃動物的肉,但9:4續說:「凡有生命,帶血的肉,你們不可吃」,所以時至今天,猶太人吃肉之前,會把肉塊滴去所有血,起碼需時數小時,煑食時會把肉完全煑熟,不可要求五成或六成熟。

19.   吃了動物的肉,會變成我們身體的一部份,可以演化成為活力,變成我們的工作,這就是「祭獻」的神學,包括了「贖罪(atonement)」,彼此和平共處,人付出了祭品,會得到贖罪和修和。同樣,教友努力推動主日學,會得到別的教友的尊敬;努力探訪獨居老人或患病教友,可以贏得別人的信任和友誼;努力作傳道員,可贏取人的靈魂。這正是「korban(祭獻)」,能使人走近上主。教會逢星期五守小齋的規定並沒有取消,守小齋也可使人更接近天主。

20.   我們明白了需要奉獻的是「自己」,動物的祭獻只是次要的,只不過「奉獻自己」的行動往往不會立竿見影,所以,我們又怎能確定效果呢?試引例子討論,一個很晚才下班的婦女從巴士站步行五分鐘返家期間,後面聽見一個男人輕笑「哈哈哈」,婦女便加快速度,但再聽見後面「哈哈哈」的笑聲,她更加恐懼而再加速,再一次更大聲的「哈哈哈」聲,那婦女便決心反擊,於是急速轉身臉向後面的男人,原來他正持手提電話與友人說笑!這故事要指出,「祭獻」的原因猶如教會的教條,很多教友都不大明白,例如1854年天主教會所定的「聖母無染原罪」信條,既然人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聖母也是人,但卻沒有原罪,那麼,她是否不需要基督的救恩呢?不明白也好,教友仍有責任相信。

21.   不明白並不等於某信條沒有理由,就如遊客身處外國時,也要遵守他們所不認識當地的法律。我們不明白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我們見不到背景和理據的全部,例如「聖母無染原罪」的信條是非常複雜的,聽了真福董思高對這信條的解釋的人,大部份仍不明白!我們的起點是「信德」,而不是「理智」,人靠「口」說話,但需要「心」來聆聽,就是要絕對相信天主。

l        下期預告:5-9(包括原祖父母很長壽的原因)(201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