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紀 25和27
(主題:靈修與現實)
1. 讀者請先閱讀創25和27。先看創25,當依撒格的妻子黎貝加懷孕時,上主在23節向她說:「你一胎懷了兩個國家,你腹中所生的要分為兩個民族」,長子厄撒烏是阿拉伯人之父,而幼子雅各伯是猶太人之父,一個婦人得悉自己胎中懷着兩個民族,會感到多麼驚訝和震撼呢!可惜25:22說「雙胎在她腹內互相衝突」,一直到今天。猶太人一直在研究,出自同母的雙胎為甚麼會那樣不同呢?我們可從25:27尋找線索:「兩個孩童漸漸長大,厄撒烏成了個好打獵的人,喜居戶外;雅各伯卻為人恬靜,深居幕內。」
2. 厄撒烏的事業是個臘人,性格外向,但雅各伯非常文靜,辣彼們認為厄撒烏和雅各伯其實是一個人內裏的兩種性格,是完全相反的本性。厄撒烏猶如一個營商的人,性格多是外向的,事事都會自發,野心勃勃地要創一番事業。他喜歡財富和物質享受,分秒必爭,充滿創意,這類人士是適者生存的人。雅各伯很恬靜,「深居幕內」意謂「研讀聖經」,他象徵熱心的猶太人,重視人的靈修,喜歡大自然,鳥語花香,大江南北,以及曠野裏的禱聲。不過,人怎能每天都只顧靈修呢?就如有些青年人喜歡流連於堂區內,不想回家,經濟環境遇到些困難,即使向天主禱告,天主也不會每月支付其生活費,他門必須出外謀生。
3. 全心只顧謀財的人卻較容易迷失自己,迷失於品牌、美食、名譽中,又因喜歡物質享受而沉迷於紙醉金迷和荒淫無恥中。所以,人人都需要厄撒烏和雅各伯,靈修生活不能缺,而腳踏實地去謀生也是需要的。看看27:22時雅各伯如何騙取長子名分的祝福:「雅各伯就走近他父親依撒格前;依撒格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伯的聲音,手卻是厄撒烏的手。」」「厄撒烏的手」使我們想起25:25對他的描述:「渾身是毛,如披毛裘」,象徵着外面的世界,多數都是人情薄如紙,人人只努力謀取生存所需的物質。相比之下,「雅各伯的聲音」象徵頌唱讚美詩,只顧靈修生活,終日望着高天,對現實世界置之不理,結果只會餓死。
4. 厄撒烏和雅各伯兩兄弟的關係怎樣?看看25:22便知:「雙胎在她腹內互相衝突。」的確,人追求靈性生活時,會不停受到「現實」所衝擊,但「靈修」與「現實」均需要。當然,很多教友的信德生活都是先熱後冷的,年少時,全心投入堂區善會的服務裏,長大後離開了教會,且越走越遠,終日只全神貫注於財富和情慾中。一個人擁有一間食館和一間超市,又有兩三所房子,很容易便逐漸忘掉了天主。事業上努力的成果能眾目昭彰,靈性生活上的豐盛卻像霧裡看花,幾乎看不見,然而,人人都需要「雅各伯的聲音」和「厄撒烏的手」。
5. 依撒格喜歡吃「野味」(27:9),便叫長子厄撒烏「往田間去打點獵物」(27:3)。那邊廂,母親黎貝加已教唆幼子雅各伯烹煑「兩隻肥美的小山羊」給老父吃。兄弟兩人的目的相同,但做法有異,厄撒烏要全力捕獲獵物來,但雅各伯所要烹調的「小山羊」已擺在眼前,雖然仍付出多少勞力煑熟,但較其長兄容易得多。反省:隱修院內的生活類似「雅各伯」所擔當的角色,修道人也許需務農為生,但田地已擺在眼前,不像外面世界的槍林彈雨。在弱肉強食的世界裏,飢餓的獅子要獵殺羚羊吃,好能保存獅群的性命,但卻靠殺戮來達至。但人不可以只為己益而傷天害理,否則只是一頭野獸!
6. 這樣看來,究竟「靈修」與「現實」那一樣更為重要呢?25:23說:「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年長的」指厄撒烏,「年幼的」指雅各伯,所以厄撒烏「要服事」雅各伯,可見「靈修」較「現實」更重要。在路9:24裏,耶穌也說過:「誰若願意救自己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因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為我的緣故」亦即「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瑪12:50)。
7. 即使如此,只重「靈修」而忽視「現實」也不是教會的教訓,我們不可以只消極地等待來生在天鄉「享受」永生,而是要在今世「生活」我們的「靈修」,就算要為口奔馳,決不能不擇手段來達到目的。例如:2007年全球出現金融海嘯其中一主因,乃各式各樣財技騙術湧現;再者,多少商家為了討好重要的客人,經常主導他們流連於燈紅酒綠場所,屆時,身為基督徒的僱員要勇敢地說「不」。記得「厄撒烏」一名是甚麼意思嗎?意思是「紅色」,以色列的土地是「紅色」的,厄撒烏是「世俗之子」,他雙腳踏在紅色的土地上,但他所站的地方亦是「聖地」,基督徒應如何平衡「厄撒烏 / 雅各伯」兩方面的本性呢?
8. 我們在今年四月十七日一期討論過,厄撒烏因娶了兩個赫特女人為妻,令雙親依撒格和黎貝加傷心難受。黎貝加不想依撒格的財富流失到土耳其裔的後代,因而教唆幼子雅各伯騙取厄撒烏的長子名分。不過,依撒格未必認同黎貝加的想法,因為創25:28說:「依撒格愛厄撒烏,因為他愛吃野味;黎貝加卻愛雅各伯。」其實,天主早在25:23已告訴黎貝加:「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從這角度看,黎貝加是因聽從天主的吩咐才安排雅各伯奪取長子名分的。
9. 在人性上,我們也許會質疑黎貝加是否偏坦雅各伯呢?事實上,幾乎所有父母都會偏袒某兒女,只是矢口否認而矣!到27:8,黎貝加便開始教唆幼子如何騙取長子名分,有些人認為:當一個女人想做某事時,是沒有人能阻止她的。不過,有問題便應該積極地處理,雖然天主決定了「年長的要服事年幼的」,但人有權抉擇遵從與否,而黎貝加願意配合上主的計劃。作為基督徒,每星期共168小時,只肯付出一小時去參與主日彌撒很難稱得上「重視」靈修,而且很多時在彌撒期間都心不在焉。如果神父的主日講道離題萬丈,或者整週都太忙而無空準備,以致教友們因此而選擇不參與主日彌撒,神父實在責無旁貸。看看黎貝加的榜樣,她能坐言起行,以言以行配合天主的旨意。
10. 25:31-34談厄撒烏把長子名分「賣給」雅各伯,究竟「長子的名分」是甚麼的東西呢?是獲得更多遺產的權利嗎?抑或可以作一族之長呢?辣彼們認為這些都完全不可能,因為依撒格一家人身處福地以外,他們尚未擁有巴力斯坦地,所以「長子名分」根本與土地無關,莫說牛羊等財富。所以,長子名分其實是「朝拜天主」的權,從亞巴郎起已朝拜天主,他把這權傳下給依撒格,依撒格則繼續傳下去,但厄撒烏覺得是一項精神負擔,所以他在25:32說:「這長子的名分為我還有什麼益處?」
11. 甚麼促使厄撒烏要賣掉自己的長子名分呢?因為他對「朝拜天主」一點興趣都沒有。25:27說厄撒烏是個「好打獵的人」,但到25:29,當他「由田間回來,饑餓疲乏」,意思是甚麼都獵不到,但已筋疲力盡了,而且肚子又很餓,便想找食物吃,於是便在30節對雅各伯說:「請將這紅紅的東西給我點吃,因為我實在又餓又乏。」「厄東」意謂「紅色」,雖然這裏也說「因此他的名字又叫「厄東」」,讀者切勿誤以為「厄撒烏」或「厄東」一名始於這裏,看看25:25:「首先產出的發紅,渾身是毛,如披毛裘,給他起名厄撒烏。」25:30只是偶然地涉及「紅紅的東西」,便想起他的名字來。
12. 厄撒烏所要求吃的「紅紅的東西」就是25:34的「扁豆羹(lentil stew)」,「扁豆」十分便宜,是窮人的食物,烹調時通常會加入甘筍、洋蔥、芹菜作配菜。「扁豆羹」不一定是紅色的,也有綠色的扁豆。「扁豆羹」意謂「生命」,25:29說厄撒烏「饑餓疲乏」,便要吃「扁豆羹」來保存他的生命。25:33說厄撒烏「將自己長子的名分賣給了雅各伯」,整本聖經內沒有一處說雅各伯「買了」長子名分,因為只可「賣」卻「不可買」,只能「贏取」。「長子名分」乃「朝拜天主」的權,厄撒烏卻是個凡夫俗子,只喜歡物質生活,便把長子名分「賣給」了雅各伯,這正好吻合了雅各伯的本性,他喜歡「朝拜天主」,藉長兄願意「賣給」而「贏取」了。
13. 雅各伯所付出的是「扁豆羹」,把「扁豆羹」換取「長子名分」,象徵着「物質生活」換取「靈修生活」。過了約四百年才發生了出4:21-23一事:「21上主對梅瑟說:「你回到埃及,要將我交於你行的一切奇蹟,行於法郎面前;但我要使他心硬,不肯放百姓走。22你要對法郎說:上主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長子。23我命你,讓我的兒子去崇拜我。你若拒絕放他們走,我必要殺你的長子。」」雅各伯又名以色列,因為創32:29說有一人向雅各伯說:「你的名字以後不再叫雅各伯,應叫以色列。」原來,事過四百載才聽見上主第一次稱雅各伯為「我的長子」。
14. 漫長的歲月,為甚麼要事過四百年才稱雅各伯為「長子」呢?創46:1-7說雅各伯舉家移居埃及,起初生活情況不錯,出1:7說:「以色列的子孫生育繁殖,數目增多,極其強盛,佈滿了那地。」可惜未幾便被迫害,不可朝拜天主,於是「長子名分」變得沒有意義,移居埃及430年後才離開為奴之家的國家(出12:40),天主便在出4:22宣佈「以色列是我的長子。」
15. 「長子權」即「朝拜雅威的權」,令人歡欣鼓舞,信仰的確是天主的恩賜,「朝拜天主」只能「贏取」,需要忠於天主和堅持信德,即使受到很多迫害和痛苦,仍不可放棄。反省:我們人人都像厄撒烏,他是個長子,故長子名分屬於他,但他把這名分「賣給」了雅各伯,他喜歡物質,不喜歡朝拜天主,很多信友長大而進入社會工作後,處身耳濡目染的環境,逐漸離開天主,且越走越遠,「賣」掉了自己的長子名分!
16. 厄撒烏和雅各伯雖是孿生兄弟,但性格和思維卻有霄壤之別!「長子名分」應與靈性相關,這在逾越節時更加明顯,出13:8說席上:「長子」要告訴家人:「在那一天要告訴你們的兒子說:是因為上主在我出埃及時,為我所行的事」,是要把出谷的歷史清晰講述。作為長子,便有責任把基督宗教傳下去,至於弟弟們,則可隨意選擇各自屬意的宗教。當路2:23記載聖母獻耶穌於主堂時,2:23說:「凡開胎首生的男性,應祝聖於上主」,是要強調「長子」這專有名稱,要把信仰傳下去,「長子」一詞並非表示耶穌誕生後,瑪利亞也生了其他子女,為甚麼基督教的一些教派為了叩帽子而扭曲聖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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