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8, 2012

瑪竇福音26

1.   讀者請再閱讀2626:17-19是逾越晚餐的準備,天國的降臨始於這聖宴,但在聖宴中,耶穌26:21說:「你們中有一個人要出賣我」本來,能與耶穌共進逾越晚宴者是重大的恩寵和光榮,因為可以進入天國,可惜,赴宴者中竟有人要出賣祂,以致與天國無緣。真值得我們每位基督徒反思,每個主日我都預嚐天國的聖宴,但我在思言行為上有否令我不相稱進入天國呢?至於參與逾越晚餐的盛宴,「猶達」也在席上,因為耶穌26:23猶達斯的手「同我(耶穌)一起把手蘸在盤子」,不過,當耶穌建立聖體聖事時,負賣者似乎已外出去交付師傅,所以並沒有進食主的體血。

2.   如果我們把對觀福音作比較,耶穌講了有人會出賣祂的預言後,才建立聖體聖事,但的次序卻相反,所以都似乎要表示負賣耶穌的人沒有領聖體,因此不能進天國,因為耶穌6:53曾說過:「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為猶太人來說,建立聖體聖事是令人震驚的,耶穌6中多次表示:「我是生命的食」,祂既然是人,那麼,吃祂便是吃人肉,喝祂的血就是喝人血,而「」在猶太人心目中象徵生命,既不可觸摸,更談不上「拿去喝。耶穌在逾越晚宴時飲了葡萄酒後,在26:29表示:「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裡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

3.   耶穌26:31所說「今夜你們都要為我的緣故」,意謂樹倒猢猻,但祂在26:32立即補充說:「但是,我復活後,要在你們以先加里肋亞去。」「要在你們以先」表示耶穌會先往「加里肋亞」,門徒們跟着也會來到。為甚麼前往「加里肋亞」那麼重要呢?的確很重要,門徒們「」乃由於面對逆境而信德盡失,「加里肋亞」是耶穌召叫門徒們的地方,是他們信德的開始,回到「加里肋亞」意即回到信德的起點,回到起初的熱忱,也是耶穌給予門徒們重新起步的機會。

4.   每年聖週六,多少新教友在受洗時流露出無限的喜悅,但久而久之逐漸失去了。現實生活上,所謂「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人在事業上的中年危機、家人間的糾紛、生活上的枯燥等等,都令人沮喪,在信仰上會「」,這一刻便要回到起點,回到那年聖週六的許諾,就如婚配時的許諾一樣。信仰猶如婚姻不可以是個玩意,是一生的承諾,情侶們情到濃時而決定締結婚盟,在那一刻,結婚證書並不太重要,但夫婦生活遇到危機時,結婚證書就是一個安全網,能阻止人墮入深淵。同樣,領洗紙也能提醒我們,當年與主締結永恆的盟約,萬一遇上危機時,便應回到起點,回到「加里肋亞」這亦是天主經裡「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一句,「誘惑」指的就是「放棄信仰」,在基督的教會,受了洗而成為信徒的人如果放棄信仰,是極之嚴重的罪過,是沒有永生的。

5.   伯多祿很明白耶穌話語的意思,便在26:33誇下海口:「即便眾人都為你的緣故,我決不會」他和其他門徒再在26:35重申對主的忠誠。古往今來,言而無信者處處都在,而且可算是多數人的通病,危機發生時,人往往都會宣稱誓死效忠,特別是在政治上、事業上和堂區服務上,一旦發現利益受損或受到迫害,立即會「見利忘義」。身為師傅的耶穌,祂是全能的天主,是全知的,明知門徒們言而無信時,祂當時定必心如刀割,因為祂不肖的弟子根本不認識自己,他們雖然離天國不遠,心態仍未成熟!

6.   這是每個堂區的領導人應當反省的,聖職人員和修女們被教友寵壞了、善會的幹事們由於容易接近神父,便喜歡罵人和事事批判,喜歡弄權和對付異己,特別喜歡針對正義的聲音,又永不接受別人的意見,他們的確不認識自己,也忘記了起初的抉擇和使命,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有句名言說:「人人都應先認識自己。」今天的社會注重「填鴨式」,聲稱要「迫使」人變得聰明,蘇格拉底教導學生時的觀念並非要「給與」,而是要「取出」,他要令學生的潛能得以發揮。蘇格拉底所使用的教學方法稱為「接生婆的教育(midwife method of education)」,從母胎中協助嬰兒離開母體。他相信每個學生都是聰明的,只要得到扶助,內裡的潛能便能發揮。

7.   當人失去了方向,耶穌便在26:36帶領他們來到「革責瑪尼莊園」,「革責瑪尼莊園」象徵「容忍與仁愛」,當人面對自己不喜歡的人時,往往希望他們在自己眼前消失,當耶穌知道所有門徒快將離棄自己時,祂卻帶他們到「革責瑪尼莊園」,對他們不離不棄。很多父母費盡心血教導子女而仍徒勞,也應帶領不肖的子女到「革責瑪尼莊園」,耶穌仍很傷心,所以在26:38說:「我的心靈憂悶得要死。」有些慈母面對反叛的子女而不知所措時,會不其然緊抱子女而大聲痛哭,真能感人和動天,這時候,天主子耶穌基督與人一起「憂悶」,在耶穌極度的痛苦中,天國來了,讓我們也參與其中。

8.   耶穌面對其重要時刻,當祂要逾越到天國時,門徒們仍懵然不知耶穌三度離開他們去祈禱(26:39, 42, 44),又三度回來(26:40, 43, 45)。父母見子女無心向上,似想放棄,卻沒有放棄,但仍無法改變子女們繼續虛度光陰,英文有句諺語叫:「You cannot force blood from stone」,也許,效法耶穌俯首至地祈」(26:39)。就在那黑暗、恐怖和死亡的陰影氣氛下,正好回應了24-26的環境,24-25說「天國臨近了」,26說「到了」,是在人意想不到的惡劣情況下而到了。

9.   氣氛的確很恐佈,26:49耶穌的門徒猶達斯猶太人最親切的敬禮(「口親」)來出賣師傅,真令人很心寒!為了捉拿耶穌26:47說「司祭長和民間的長老派」了「許多帶著刀劍棍棒的群眾。」為甚麼「司祭長和民間的長老」沒有親臨現場捉拿耶穌呢?因為適逢逾越慶節,所有猶太人都在慶祝,也不准工作,領導人們恐怕人民目睹他們違反法律,但背後密謀殺害耶穌,又委派人「帶著刀劍棍棒」去陷害別人,這是法律所容許的嗎?

10. 就在千鈞一髮之際,26:51說「有同耶穌在一起的一個人」以暴易暴,說他「伸手拔出自己的劍,砍了大司祭的僕人一劍,削去了他的一個耳朵」多數教友都記得那拔劍護主的是「伯多祿」,其實只有18:10指名道姓,其餘的福音沒有說明是誰,14:47說「有一個拔出劍」,而22:50說「有一個人砍了大司祭的僕人。」事實上,站在耶穌一方的有十一人,本來,26:51可以這樣寫:「十一人中的其中一個」,但卻選擇說是「一個人」,原因何在呢?因為所有門徒們都跌倒了,都失掉了門徒的身份,他們只能被視作「許多帶著刀劍棍棒的群」中的其中一人!

11. 對於有意以暴易暴的行為,耶穌26:52作出回應:「把你的劍放回原處,因為凡持劍的,必死在劍下」這話正是天國的概念 -「應愛人如己。」(19:18)當人曉得彼此相愛時,地獄也不必存在了。26:53所說的「十二軍」超過七千人,但耶穌要照「經上所載應如此成就」(26:54),「經上所載」乃指出救恩是透過天主子的聖死與復活而得的,「成就」就是天國來臨,但諷刺的是所有門徒都「逃跑了

12. 耶穌被解往大司祭蓋法那裡時,26:57說「經師和長老已聚集在那裡」他們要進行審訊耶穌,逾越節之夜明明是不可工作的,這些陽奉陰違的宗教領袖卻進行謀殺的惡行!26:58說「伯多祿遠遠跟著耶穌」,較早前,他已「逃跑了」,現在又回來,為的是「觀看結局」,即好理閒事而矣!鏡頭立即轉到26:69-74,不久之前,伯多祿26:33曾誇下海口:「即便眾人都為你的緣故,我決不會」,但他竟那麼善忘,這個不認識自己的人需要誰提醒他呢?26:75說是靠「」,伯多祿才恍然大悟,故「他一到了外面,就傷心痛哭起來伯多祿是首任教宗,連教宗也要學習認識自己,耶穌沒有放棄伯多祿,三次否認主的罪過,復活的主在21也給他機會悔悟。

13. 回到室內的情況,公議會正在陷害忠良:「司祭長和全公議會尋找相反耶穌的假證據,要把他處死17:6的規定:「根據兩個或三個見證的口供,即可將這該死的人處以死刑;根據一個見證的口供,卻不可處以死刑」,故26:60說陷害者安排了「許多假見證出庭。」可見知法而犯法的人多麼恐佈,即使如此,最後的兩個假見證的供詞毫無智慧,他們指控耶穌曾經說過:我能拆毀天主的聖殿,在三天內我能把它重建起來。」公議會明知在羅馬人看來,這樣的罪狀也不足以置耶穌於死地,就如他們在18:31回答比拉多的話時所說:「我們是不許處死任何人的」當然,在猶太人看來,聖殿是天主的居所,「拆毀天主的聖殿」罪大惡極。

14. 回到公議會夜審耶穌的現場,大司祭見耶穌沒有回應假見證的指控,便在26:63直接問祂說:「我因生活的天主,起誓命你告訴我們:你是不是默西亞天主之子耶穌回答:「從此你們將要看見人子坐在大能者的右邊,乘著天上的雲彩降來」的確,天國的來臨始於聖苦難,也是祂的光榮,因為祂在13:31-32說:「31現在人子受到了光榮,天主也在人子身上受到了光榮。32天主既然在人子身上得到了光榮,天主也要在自己內使人子得到光榮,並且立時就要光榮他。」這是基督宗教的諷刺,指向痛苦的價值,人在苦痛、受辱或悲憤時,卻是重要的時刻,那些意圖傷害你的人卻傷害了自己,因為26:64瑪竇福音所載耶穌首次公開宣佈自己是「天主之子」,陷害祂的人還以為可奪去祂的性命,但祂的聖死卻改變了世界,憑的就是「愛」。相比今天的Y世代,野心很大、過度自信、永不認錯、目空一切、欠缺愛心,他們傳揚的是仇恨,還以為能征服世界!

下期預告
l  若翰洗者誕辰節日讀經釋義(2012-6-17
l  感恩祭(2012-6-21

瑪竇福音26

1.     讀者請先閱讀2626有頗多主題,包括「伯達尼晚宴/猶達斯通敵賣主/最後晚餐」等,這些片段與25有何關係呢?24-25表示天國臨近了,26說「到了」,但「天國到了」是如何落實的呢?就是耶穌的聖死。首先,耶穌26:2說了一個預言:「逾越節,人子要被解送,被釘在十字架上。」這樣的境況看似很矛盾,天國快來,沒有「帶給」世界甚麼,反而是要「奪去」,「奪去」耶穌的性命,不過,藉着祂的聖死,「死亡」被毀滅了,「死亡」乃魔鬼的勢力,因此,耶穌的聖死是要戰勝魔鬼的勢力。

2.     看看26:3,「司祭長和民間長老」狼狽為奸,試圖阻礙天國的降臨,但只是徒勞,天國會更快臨現。26:6-13的標題是「伯達尼晚宴」,但故事起初沒有說他們進行晚宴。26:6西滿是個「癩病人」,根據13:46的規定,癩病人在「患癩病的時日內,常是不潔的。他既是不潔的,就應獨居;他的住處應在營外。」所以,相信西滿已病癒了,當耶穌西滿家裡時,26:7說「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貴重的香液來到耶穌跟前,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故事中從沒有說這個「女」是個妓女或罪婦,馬爾谷14:3-9)也沒有這樣說。

3.     在中東的文化裡,「貴重的香液」倒入清水,加上玫瑰花,會十分清香。那「女人」把香水「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原來耶穌正在「坐席」,可能起初時,耶穌站着與西滿傾談,到26:7時,祂才坐下,因為女人是把香水倒在「耶穌的頭上」,如果耶穌當時是站着的話,給人的錯覺那女人的個子一定很高。26:8說門徒們見狀而大表不滿,認為太「浪費」,應把「貴重的香液」的金額用作「施捨給窮人」,但耶穌並不同意,祂的理據見於26:11:「你們常有窮人同你們在一起,至於我,你們卻不常有」那「女人」有這同感,但門徒們卻沒有。

4.     如果我們明認萬物一切、錦繡山河、穹蒼大地均來自天主的創造,再看看26:8門徒們的批評:「為什麼這樣浪費?」有些遊客到過梵蒂岡或歐洲各地朝聖後,會作出這樣的批評:「為甚麼天主教會那麼富裕呢?竟然用了大量的金錢來建築和裝飾教堂,為甚麼不用那些金錢來賑濟窮人呢?」主耶穌也許會回應說:「一切都是我所創造的,拿些資源來恭敬我,有何不可?」26:11彷彿表示同一意思:「你們常有窮人同你們在一起,至於我,你們卻不常有」的確,自古至令,各地方和民族,窮人總是佔人口最多的,包括富裕的國家如美國中國,每所聖堂內都擺設了結約之櫃,主基督在那裡等待信友,只可惜,多數人都忘記了祂!

5.     教父聖奧斯定的詮釋認為「香液」象徵「人的德行」,26:1-13是向瑪竇的團體說的,猶太人和外邦人都領同一的聖體,故每人都應拿出自己的德行來,才算做得對。那「女人」把香水「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表示她明白耶穌快將離世,因為那樣名貴的香水也只會用作傅抹屍體,只有耶穌那麼高貴才堪受這「貴重的香液」,祂的死亡是聖死,為救贖世人,「貴重的香液」是一項先知的徵兆。至於這事件在瑪竇福音的訊息是甚麼?是為表示耶穌正大光明和義薄雲天。

6.     那女人的行為能流芳百世耶穌說:「將來在全世界,這福音無論傳到那裡,必要述說她所作的事,來紀念她」(14:9)奇怪的是,「將來在全世界」都「來紀念她」的那女人竟然沒有留下芳名,無人知道她的年齡、來自那鄉等任何生平,可怎樣「紀念她」呢?就是要展示她如何謙虛,因此,任何人士包括我們每人,只要願意把「貴重的香液」倒在「耶穌的頭上」,就堪當得到「全世界」所「紀念」所以,最重要的訊息是:要「紀念」的是某人的善行,而不是那人是誰。

7.     另一問題很值得探討:26:8說門徒們認為那女人太「浪費」,應把「貴重的香液」用作「施捨給窮人」,耶穌卻在26:10說:「她在我身上原是作了一件善事」由此可見,在耶穌的價值觀裡,「善事」較「施捨給窮人」更重要,那麼,耶穌所指的「善事」又是甚麼呢?在猶太文化裡,首要的「善事」是埋葬屍體耶穌已在26:12表明:「她把這香液倒在我身上,原是為安葬我而作的。

8.     然而,我們仍會問為甚麼「善事」較「施捨給窮人」更重要呢?我們可以參閱6:1-18所定的優次(聖灰瞻禮採用的福音),6:1提出要「行你們的仁義」,6:2說要「施捨」,6:5說要「祈禱」,最後6:16說要「禁食」,「行你們的仁義」就是「善事」(埋葬屍體),它的優次先於「施捨」可惜,門徒們弄錯了優次,正確的優次是:「仁義施捨祈禱禁食」。至於我們有否弄錯了優次呢?不是弄錯,而是根本不知道「行你們的仁義」是四旬期首要的善行!不過,我們怎能「埋葬屍體」呢?莫非要先去殺人,然後把他「埋葬」嗎?不是指身體,而是在靈性上,我們每天都要死於自己的罪惡,死於「過度物質化」,死於「說不停的是非」,一切罪過都在聖週六的洗禮中洗掉,當我們與基督同死同葬後,我們會穿上「白衣」,成為新我。

9.     26的結構裡,26:1-5談「公議會的陰謀」,26:6-13是「伯達尼晚宴」,26:14-16是「猶達斯通敵賣主」,前後兩片段的主題都相同,都是「狐群狗黨」,三個片段形成聖經的一種結構「inclusion」,那麼,戲肉就在其中央 -「伯達尼晚宴」,只有那女人曉得「仁義」,只有她明白「救恩」的重要。或者,我們會說:「也許,猶達斯未必知道耶穌快死,因而沒有關注到祂的殮葬,對嗎?」不是的,勿忘記耶穌已三度預言了自己的苦難和聖死(16:21-2317:22-2320:17-19)。雖然還要過一星期,耶穌才會受難和死在十字架上,但受十字架酷刑的死囚,不會有正常的葬禮,故那女人「安葬我(耶穌)而作」了。

10.   耶穌的焦點不在於那女人所做的是對或錯,祂關心的是26:10的「你們為什麼叫這個女人難受?」那女人「全心、全靈、全力」地愛主,把她的一切財富用來買了「貴重的香液」為「安葬耶穌,可見她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在場的人物中,有主人家西滿耶穌的門徒們和可能受人輕視的女人,自此至瑪竇福音的完結,紛紛出現的都是一些小人物,也許「全世界」都會「紀念」他們,而不是全部十二位門徒。因為,門徒關注的只是「錢」,猶達斯甚至為了「錢」而出賣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