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30, 2014

約伯傳(Book of Job):四之三


1.    約伯被三友人辱罵得體無完膚,不停地說他罪有應得,甚至幾乎代天主作判官,令約伯忍無可忍,便在13:4-17作出反擊:「4因為你們都是謊言的捏造者,全是無用的醫生5恨不得你們閉口不言!這樣纔算聰明6請你們聽我的怨訴,留意我口中的辯論7你們想以詭詐來為天主辯護,以謊言來為他說理8難道你們想偏袒天主,有意為他辯護嗎9他揭穿了你們,難道為你們有益?難道你們能欺騙他如人之欺騙人10你們若假意偏袒,他必嚴厲斥責你們11他的尊嚴能不使你們恐怖?他的威嚇能不落在你們身上12你們的古諺都是些腐朽之談,你們的答辯都是些泥製的盾牌13你們且住口,讓我來發言:不要管我有什麼遭遇14我已將我的肉放在我牙齒中,已將我的性命放在我手中15即使他殺我,我仍希望在他面前表白我的行為16這樣對我還有救,因為惡人不敢到他面前17你們要細聽我的話,側耳靜聽我的解釋

2.    本來,朋友遭遇不幸,真需要有人作些安慰,而不是諸多的指責,將人迫至窒息邊緣。遇難的人希望有人能提出些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法,但約伯的朋友卻沒有,終日只在責罵他!這實在是一種很不負責的態度,沒有留意約伯本是「世上沒有一個像那樣十全十美,生性正直,敬畏天主,遠避邪惡的人」(1:8),故責備是有害無益的。約伯反駁三友人之後,更進一步去質問天主,他在10:1-2說:「1我實在厭惡我的生活,我要任意苦訴我的怨情,傾吐我心中的酸苦2我要對天主說:不要定我的罪!請告訴我:你為何與我作對約伯又在19:25-27說:「25我確實知道為我伸冤者還活着,我的辯護人要在地上起立26我的皮膚雖由我身上脫落,但我仍要看見天主27要看見他站在我這一方,我親眼要看見他,並非外人;我的五內因熱望而耗盡」太痛苦了,故要求天主作出回應,但天主根本沒有欠人任何回應的責任

3.    我們在上期說過,約伯三位友人在4-14對他的辱罵只是第一輪的責備,第二輪的指責在15-21共七章,第三輪的責備在是22-27,合起來共二十四章之長,有學者認為三友人對約伯的責備其實涵蓋3-31,共二十九章或全本書卷的約69%。這麼長的內容要給人甚麼訊息的呢?是要指出人性,當有人遇到大逆境或不幸時,多數人的反應是責備,尤其是最親密的家人。遇到不幸的人還以為親友會前來安慰,卻剛剛相反,他們聲色俱厲、過甚其詞、咄咄逼人,口說為了你的好處,行動全不配合,以信仰的角度來看,就是毫無愛心。不過,用現代的角度看,約伯的三位朋友算不算冷淡教友呢?不算,他們似要為天主主持公道,認為約伯犯了罪,便應受罵。

4.    約伯受到狂罵的委屈後,不是閉口無言,他用了31全章來回應,讓我們先看看1:21他的話:「我赤身脫離母胎,也要赤身歸去;上主賜的上主收回,願上主的名受到讚美!」「上主賜的」詳盡地記載於29,「上主收回」也在30內詳述。約伯31為自己表白:

 
31
反   省
(a)
5-8
他不虛偽或欺詐;
(b)
9-12
他沒有沉迷女色、無犯姦淫;
(c)
13-15
他沒有欺凌僕人們;
(d)
16-23
他對貧窮人和有需要的人很關顧;
(e)
24-28
他沒有視財富如偶像;
(f)
29-30
即使對仇人都沒有仇恨;
(g)
31-32
對旅者肯款待;
(h)
33-34
沒有掩飾任何邪惡行為。

 
5.    簡單撮要,約伯31等於說:「若我犯了罪,願我死去;若我無錯,那我便不應受那麼多的痛苦。」其實,這書卷一而再表明約伯十全十美,生性正直,敬畏天主,遠避邪惡的人」先談個題外話,有個希臘詞彙「Theodicy」,是由兩個希臘字組成的,「Theo「天主」、「dike「公義」,故「Theodicy」意謂「天主的公義」,亦即智慧文學所要研究和解釋:天主既是全能和無限仁慈的,為甚麼讓人的人生受到多麼的痛苦呢?

6.    回到3131:35-37說:「35惟願天主俯聽我,這是我最後的要求:願全能者答覆我!我的對方所寫的狀詞36我要把它背在我肩上,編成我的冠冕37我將像王侯一樣走向他面前,向他一一陳述我的行為。──約伯的話至此為止」「我的對方所寫的狀詞」的希伯來原文是「Behold my tau」,「tau」是希伯來語最後一個字母,古時的寫法「X」,約伯等於說:「這就是我的「tau」」,意謂「我講完了,現在請上主回應我」,約伯跟着便簽署。至此,讓我們為29-31稍作一撮要:29的標題是「以往的幸福」,30談「現今的處境」和「內心的痛苦」,31談「約伯的純潔」/「仁義」/「無私」/「自信無罪。」這三章合起來就是「約伯的自我反省」。

7.    32:2,有個人物名「厄里Elihu」,約伯傳至此之前從未出現過,是一個新的人物,「厄里」意即「祂就是我的天主」,這名字和其意思十分特別,因為正好回應了約伯的困惑,「約伯Job」一名意謂「我的天主在那裡?」他受了很多的苦,以致質疑他的天主在那裡,答案就是「厄里Elihu」,表明天主沒有離開,因為「祂就在這裡」,可見「約伯Job」和「厄里Elihu」彷彿是個對話,「厄里」的話見於32-37,共六章之長,是促膝談心,談的不是前所未談的事,但內容卻充滿着「情意」和「對上主的信賴。」

Saturday, September 27, 2014

基督普世君王節(甲年)讀經釋義


(主題:愛主愛人,恭迎君王)

 
讀經一
34:11-12, 15-17
答唱詠
23:1-2a, 2b-3, 5-6
讀經二
格前15:20-26, 28
福 音
25:34-46

 
A        讀經一:則34:11-12, 15-17

1.        讀經一是34:11-12, 15-17,中間的34:13-14沒有被採用。厄則克耳巴比倫充軍期間作先知,他譴責充軍前的猶太君王是假牧者,他們應效法達味達味在被傅油作君王前也是牧人。可惜,34:2說那些猶太君王只「牧養自己」,即中飽私囊34:3說他們「卻不牧養羊群」,羊群的命運可想而知,34:6說:「羊在群山峻嶺中迷了路」,到此境地,牠們仍「沒有人去尋,沒有人去找。

2.        於是,雅威忍無可忍下,便在34:12表明:「我要把那些曾在陰雲和黑暗之日四散在各地的羊,從那些地方救回來。」然後在34:15說:「我要親自牧放我的羊,親自使他們臥下。」對於曾顛沛流離、力盡倉傷和流放荒野的迷路羊,34:16說:「受傷的,我(上主)要包紮;病弱的,我要療養」,迷羊彷彿能展翅成器,實在可喜可賀。猶太人這段歷史說他們充軍後能回國,回到天主所恩賜他們的那片聖地,即34:13說的「以色列的群山上,溪水畔。

3.        猶太人的歷史看,末代君王的收場十分淒慘,列下25:7記載巴比倫且在漆德克雅眼前殺了他的兒子,也剜了他的眼,給他帶上鎖鏈,送往巴比倫去。」自此,這位君王本人或其後代從來都沒有復職,可見厄則克耳34:12-16所說上主要「救回 / 牧放 / 包紮 / 療養」並非達味王朝的後人,而是指向神權,會取替達味成為君王,是萬眾期待的默西亞,祂是主耶穌基督34:17與本主日的福音互相配合:「綿羊與山羊之間,施行審判

 
B        答唱詠:詠23:1-2a, 2b-3, 5-6

1.        這篇聖詠多次在主日的答唱詠中使用,與常年期第二十八主日(甲年)相同。這是一篇大家耳熟能詳的聖詠,23:1的「牧者」一詞,給人的感覺是貧窮和渺小的,而且又是不潔的。不過,這樣的想法十分矛盾,舊約的君王亦稱牧者,身份尊貴,為甚麼一到新約,立即被視為是身份低微的呢?

2.        人有了上主作為牧者,23:1說便「一無所缺」,指的不是在物質上,而是在心靈上,聖詠的作者可能面對某些困難,他卻全心信賴上主的保護。古時的羊群為牧者來說是他們的財富,故非常珍惜牠們,23:1要強調的是:「我在雅威眼中很寶貴。」聖地的羊群不像澳紐的羊群,前者一定會走在牧者後面,這正是23:2-3所描述的:「祂使我臥在青綠的草場,又領我走進幽靜的水旁,還使我的心靈得到舒暢。祂為了自己名號的原由,領我踏上了正義的坦途。澳紐的羊群經常跑在牧者或牧羊犬前。

3.        23:1-3是作者向別人講述上主的作為,23:4-5是他直接與天主對話,23:5的「筳席」指最後晚餐,是逾越之夜,是主耶穌建立聖體聖事之夜。「在我的頭上傅油」意味聖洗聖事,有鑒於此,教會習慣在施行聖洗聖事和初領聖體的感恩祭時,會使用23作為答唱詠。

4.        23:6的氣氛改變了,作者的話是向自己說的:「在我一生歲月裏,幸福與慈愛常隨不離;我將住在上主的殿裏,直至悠遠的時日。」他感到自己很幸福,因為能「住在上主的殿裏」,意即加入新約時代的教會。23包括的範圍很廣,可算是屬團體性的。教會特別喜歡這篇聖詠,因為它涵蓋了整個信友生活,天主不但是我們的牧者,且願意多方面地與人相遇,包括了整個信仰團體。我們的牧者是耶穌基督,我們透過洗禮、堅振和聖體聖事,團體得到共融,上主不但是「」的牧者,也是「我們」的牧者,是「團體」的牧者。

5.        34:11說上主說「要親自照顧我的羊。23的作者便立即代表羊群向上主表示全心信賴:「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上主又在34:11說:「我要親自牧放我的羊,親自使他們臥下。」這許諾在23:2落實了:「祂使我臥在青綠的草場」,聖詠的作者在23:5明認這是最大的恩寵:「你為我擺設了筵席;在我的頭上傅油」,彷彿指聖體聖事、聖洗和堅振聖事,合起來便是入門聖事。於是23:6是羊群的承諾:「我將住在上主的殿裏,直至悠遠的時日。
 

C        讀經二:格前15:20-26, 28

1.       讀經二沒有採用格前15:27,在整段聖經中,最重要是格前15:24:「再後才是結局;那時,基督將消滅一切率領者、一切掌權者和大能者,把自己的王權交於天主父」祂在這仗勝利後,格前15:25說「因為基督必須為王」,這話正好配合本主日的主題:「基督君王節」,但祂的王權「直到把一切仇敵屈服在衪腳下」為止,因為之前在格前15:24已說了,祂要「把自己的王權交於天主父」有些人引述20:4的話說,祂只會統御一千年。不過,引述默示錄來詮釋讀經二頗有問題,一來,所談的同一事件其實無需由格前先後解釋,二來,也造成兩卷聖經需要加以理順。

2.       無論如何,格前15:20說:主的統御始於「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直到格前15:23-24所說待基督再來時」為止,亦即旅途中的教會使命完成時,期間,格前15:25說會「把一切仇敵屈服在衪腳下」,意謂戰爭,因為要努力打敗魔鬼。到那時候,格前15:24基督會「把自己的王權交於天主父」,到格前15:28時更說:「子自己也要屈伏於」父,意指在教會時代,天主透過耶穌而工作,到耶穌的救贖工程完成後,天主與宇宙的關係便會直接,人便能結合於天主內。

 
D        福  音:25:34-46

1.        福音談「愛主和愛人」,在22:34-40時討論過,任何人士在天主最後的審判時,都要面對這個標準,基督宗教是一個向外的團體,必須要在生活上把愛活出來,就如2:24說:「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不能像經師和法利塞人們只說不做。25:31說:「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這曾發生過,就是二千年前的聖言降生成人,是在白冷發生的,那刻,2:14說:「天主受享光榮於高天,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1:3a表示過:「認識自己的主人,也認識自己主人的槽」,「」象徵以色列子民,「」象徵外邦人,2:1便立即見到身為外邦人的賢士前來朝拜救主。

2.        在讀經一裏,34:17說:「看,我要在羊與羊,綿羊與山羊之間,施行審判」福音中的25:32-33說人子要「32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33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審判施行時,審判的準則是要看人有否履行愛的大誡命:「35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裡;你們來探望了我」(25:35-36)「給了我吃的 給了我喝的 收留了我 給了我穿的」是「全力」地愛近人;「患病」的人身體不適,「看顧了我」是為使病者恢復,是「全靈」地愛;「在監裡」失去了自由,「來探望了我」是出於「全心」去愛近人。

3.        大誡命記載於6:4-5:「4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5你當全心、全靈、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人無法看見天主,但若一4:20說:「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於是,我們便應愛自己的近人,25:40立即表示:「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4.        四篇讀經可如何串聯起來呢?讀經一時,上主尋找和照顧羊群,象徵天主向人的召叫,34:17彷彿是慕道班的焦點,指出基督再來時,便會施行最後的審判,並會賞善罰惡。答唱詠是人對上主的宣信:「上主是我的牧者,我實在一無所缺」然後便接受「為我擺設了筵席;在我的頭上傅油,使我的杯爵滿溢。」「筵席」指聖體,「在我的頭上傅油」指聖洗和堅振聖事,當人宣認了自己信仰,便能接受入門聖事。讀經二立即指出耶穌乃我們的牧者和君王,祂要帶領我們邁向永生,好能與天主結合。福音教人以愛的行為作出回應,因為公義的天主會賞善罰惡。25:35-36談對身體的照顧:「我餓/我渴/我作/我赤身露/我患/我在監」,保祿格前15:42-44便談身體「復活」後的轉化。

5.        基督君王節的意義乃基督親自帶領人回到1:26-27:「26天主說:「讓我們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造人,叫他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牲畜、各種野獸、在地上爬行的各種爬蟲。27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基督把人性轉化成「照我們的肖像,按我們的模樣」,哲學上說:「The first thing thought of is the last thing to occur(最早期望的,最後才完成)」,格林多人否認有復活(格前15:12-19),保祿卻在格前15:20極力強調其真理:「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說基督是「」,表示天主也會使我們信徒成為「」,亞當帶來死亡,但基督卻帶來生命,祂能「將消滅一切率領者、一切掌權者和大能者,把自己的王權交於天主父」(格前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