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活出愛德)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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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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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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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18:2-3, 3-4, 47,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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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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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前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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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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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22: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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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福 音:瑪22:34-40
1. 天主頒布的法律本來並不複雜,主要是十誡,並可歸納成兩條大誡命,即申6:4-5的「愛天主在萬有之上」(「4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5你當全心、全靈、全力, 愛上主你的天主。」)和肋19:18的「愛人如己」(「應愛人如己」),但猶太人從梅瑟五書中選出613處定為條例,試舉例說明: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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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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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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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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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錯誤指控的妻子有權留在丈夫身邊,他不能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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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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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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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他的後代即使到了第十代,也不得進入上主的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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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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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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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給你兄弟銀錢、食物,或任何能生利之物,你不可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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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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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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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方人你可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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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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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13條條例分成兩部份,365條是「應做的(DO)」,248條是「禁止的(DONT)」,記得耶穌時代的一般百姓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無可能認識全部的法律,而且,有些條例是難以理解的,猶太人根據申22:6定出第544-545條法例,申22:6 說:「你在路上,如果發現樹上或地上有鳥窩,裏面有雛或有蛋,母鳥在伏雛或孵卵,你不可連母鳥帶幼雛一併拿去。」根據此處而定出了第544條例:「發現鳥巢,如果內有母鳥和小鳥,便只可取走小鳥。」由於法利塞人令法律越來越複雜,福音中的法學士便在瑪22:36問耶穌:「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3. 耶穌認為法律並不需那麼複雜,於是在瑪22:38-39指出了申6:5(愛主)和肋19:18(愛人)(見上A1段),然後在瑪22:40作出結論:這是「全部法律」的滿全,也是最大的誡命,信友們不但要遵照愛的誡命來生活,也要「主動」地活出愛來,才能發揮出福音的精神。
B 讀經一:出22:20-26
1. 讀經一的上文要看出19:5-6,出19:5中「遵守我的盟約」的「遵守」一詞真正的意思指「保衛(shammar)」,以民「遵守」了盟約便可作「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也可參閱伯前2:9)梅瑟在出20領取了十誡後,再上西乃山去恭聽天主的其它吩咐,包括本主日讀經一的話。福音談大誡命,但不可只是「議論」,而是要付諸「行動」,言行一致,讀經一便舉例說明:
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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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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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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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以色列人要善待難民,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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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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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不可欺負孤兒和寡婦,否則會被罰同一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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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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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貸款舒緩猶太窮人時,不可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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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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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別人把外氅抵押來借錢,債權人必須在「日落以前」把外氅退回,好能讓借戶在寒夜間保持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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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愛的真精神必須建基於以「對方」的需要為本。
C 答唱詠:詠18:2-3, 3-4, 47, 51
1. 答唱詠的答句是詠18:2:「上主,我的力量!我愛慕祢」,這話有着福音的元素,猶太人每天的祈禱都以申6:4-5作為基礎,而瑪22:37也引述了這兩節,可見福音和答唱詠的資料來源同出一轍,「愛主」的要求不是要到耶穌時代才出現,而是始於亞巴郎和梅瑟的時代。不過,愛談何容易,但詠18:2安慰我們,說有上主作為我們的「力量」,詠18:4也說上主是我們的「拯救者」,詠18:5立即指出需要「力量」和「拯救者」的原因:「死亡的狂濤環圍著我,凶惡的險波驚嚇著我」,現在有了上主的保護,足以抵禦邪惡和缺愛的世界和死亡的威脅。
2. 領經的第三段(詠18:47 和詠18:51)說:「47上主萬歲!願我的磐石備受讚頌!救我的天主備受尊崇!51你使你的君王大獲勝利,對你的受傅者:達味和他的後裔,廣施了仁愛慈惠。」詠18:47是達味感謝上主的救援,藉此而回應了詠18:32所發的問題:「除了上主以外,還有誰是天主?我們天主以外,還有誰是磐石?」整個詠18:47-51的片段都與默西亞相關,因為耶穌就是詠18:51所指的「受傅者」(意即默西亞)。
D 讀經二:得前1:5-10
1. 福傳的主要推動者是天主,只有祂才能使人的信德開花結果,天主藉着祂的愛帶動人自由地抉擇成為基督徒,就如得前1:4所說「蒙召選的」乃由於「天主所愛」,天主的聖子耶穌基督拯救我們「脫免那要來的震怒」,我們因而能「盼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前1:3),傳道的人能夠觸動人心,全賴天主聖神的德能(得前1:5),得前1:6說聽道的人即使身處「許多困難中」,仍能「懷著聖神的喜接受了聖道。」
2. 在中東文化裡,容忍痛苦能證明男人氣慨,就如加下6:28說:「我已給青年留下了一個為可敬的神聖法律,甘心慷慨犧牲的高尚榜樣。」說完這話,就立刻走上刑架。」明顯地,得城的信友也效法了「保祿和息耳瓦諾及弟茂德」為了福音而受了苦,由於忍受痛苦往往會廣泛流傳,故能「成了馬其頓和阿哈雅眾信者的模範。」(得前1:7)
3. 福傳的核心是福音,即耶穌的苦難聖死和復活,其效果就是先知們預言了的救恩,基督使之應驗。信友們會明白他們是「天主所愛」的(得前1:4),被召叫「離開偶像歸依了天主」(得前1:9),他們獲賜信望愛三達德(得前1:3)。信友們懷着信德,接受聖神的聖化,獲得天主的救贖,分享主耶穌的光榮(得前2:13-14)。
4. 四篇讀經如何串聯起來呢?福音把天主的法律撮要成兩則至寶天條 - 愛主和愛人,讀經一列出一些弱勢社群,需要我們的愛護,包括外僑,孤兒寡婦,借錢度難關者等,我們施以援手乃出於福音愛的精神。答唱詠叫人祈求天主使人心充滿愛,要依賴祂和讚美祂,讀經二說天主願意人人能參與福傳,由聖神帶領,那願意皈依的人會獲賜信望愛三達德,因而有福份分享基督的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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