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5, 2011

肋未紀 1 - 7

肋未紀 1-7
(主題:奉獻自己)


1.     讀者請先閱讀肋未紀1-7聖殿第二次被毀發生在公元70年,之前,祭獻牛犢或羔羊時,祭壇上血流如注,令人望而生畏。現在,源於猶太教的基督宗教也有祭獻,但與前不同,7:27耶穌無須像那些大司祭一樣,每日要先為自己的罪,後為人民的罪,祭獻犧牲;因為衪奉獻了自己,只一次而為永遠完成了這事」,基督加爾瓦略山上的祭獻,只有一次,我們現在的彌撒是無血的祭獻,是源於二千年前「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

2.     辣彼們不停地思考,為甚麼天主需要那麼多的血呢?他們卻找不到答案,但認為即使如此,1-7有關祭獻的規定仍需遵守。我們在424日探討3時說過:只要命令是來自天主的,人便應絕對地聽從。這樣的思維為西方人來看,簡直是無法接受,其實歸根究底乃在於「信任與否」的問題,丈夫叫妻子在銀行文件上簽署,妻子沒有詳細地閱讀整份文件,已簽了名,這是甚麼原因呢?因為對丈夫絕對地信任。猶太人也如是,天主要求他們祭獻牛和羊,他們便不問理由而照做。

3.     看看1:1-2:「1上主叫了梅瑟來,由會幕中訓示他說:2「你告訴以色列子民說:你們中若有人願意由家畜中給上主奉獻祭品應以牛羊作你們的祭品」這兩節的翻譯完全譯不出其原意來,故要看看英語版的翻譯:「1Yahweh summoned Moses and, speaking to him from the Tent of Meeting, said, 2 'Speak to the Israelites; say to them, "When any of you brings an offering of you to Yahweh, he can offer an animal either from the herd or from the flock」,何謂「an offering of you」?意思並非指「你的奉獻(your offering)」,而是指「你作為祭獻」,「你」成了祭品,所以2節應譯為:「你們中若有人願意把自己獻作祭品,便應

4.     那麼,牛或羊的祭獻是扮演甚麼角色呢?牠們不是主要的祭品,只像古時君王下葬時的陪葬物而矣,這原是基督宗教「祭獻神學」的要素。每年四旬期時,我們習慣說要捐些錢施捨窮人、減少一些娛樂或美食,但這些只等於祭獻牛羊,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奉獻自己」。看看9:3的話:「一頭公牛犢和一隻一歲的公羔羊來,都應是無瑕的,作為全燔祭。」(12:6, 14:10, 23:12, 18, 19)為何猶太人那麼重視祭獻牛和羊呢?因為連他們也誤把焦點放在牛和羊上,但最重要的還是1:2的「an offering of you」,這是一開始已作了明確的指令,祭獻的焦點是「」,不是牛或羊。

5.     1的標題是「全燔祭禮儀」,1:3-9談焚燒牛,全燔祭(holocaust)是希臘語詞彙,「holo」即「全部」,「caust」即「燒」,「holocaust」即「全部燒毀」,燒到成灰燼,祭獻者不得取回任何祭品,因為全都給上主祭獻了。外教人拜神時,喜歡祭雞隻及生果,都不會把其「全部燒毀」,祭獻完畢,便成為大家的美食來享用。猶太人則重視「全燔」,例如祭獻麵粉時,為了把其「全燔」,會先加上橄欖油,好能祭獻時把麵粉完全燒毀;同樣,祭牛或羊時,先把動物殺死和劏開,把血滴乾後,然後完全燒掉;祭獻酒時,會把酒倒在地上,目的是不可取回。

6.     1:4說:「先按手在全燔祭牲的頭上」,「按手(lay his hand on」的描述都很溫文爾雅,但一點都譯不出其原意來。原意是要盡力把牲畜的頭壓在地上,因為牠正用力掙扎,會把利角撞向人,環境險象環生,祭壇上的幾十位司祭處於高度危險中,尤其是牛犢,不把牠的頭先「壓在地上」,是無法控制牠的,可見,祭獻時是多麼暴力的!1:5續說:「在上主面前宰了那牛」,屠刀由動物下方向上用力切割,鮮血便灑出,6節說「奉獻者剝去祭牲的皮,將犧牲切成塊」,原文說司祭會把動物切成四塊。

7.     1:8說會把「頭和脂肪head & fat」拿去燒,到1:9司祭會「將內臟和小腿洗淨」才拿去燒。這樣地安排似乎與起初1:2的焦點有所抵觸,說作祭獻的應該是「」,而不是牛或羊,不過辣彼們認為其實人也是牛和羊,所以1:2說「應以牛羊作你們的祭品」也沒有錯,這話何解呢?「」象徵龐大的動物,指的是霸道的人,例如:乘坐公共汽車時必定要爭得座位者,有病到政府急症室求診時強迫醫務人員立即處理他者,只喜歡說話而永不聆聽別人者,覺得人人都很愚蠢者。「」象徵小的動物,指的是膽小如鼠,事事只跟着別人做,永遠不肯承擔起帶領任何活動或運動者,也從不表達意見者。

8.     如果我們以為「」象徵「驕傲」而「」象徵「謙遜」,這只是一半正確,因為其實兩者均象徵「驕傲」,兩者都要學習謙遜。「」象徵驕傲,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牠心中只有自己,試看看5:39為例:「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批評這樣做十分愚蠢,「」則表示沒有意見!「」的問題是不求甚解,這也是問題。人對天主的態度應該是「信」,而非「邏輯」或「算了吧」。就如梵二起主張禮儀本地化,但很多教友堅持拉丁彌撒更好,或者堅持年長的神父一定較年輕者好!

9.     看回1:8,為何要把「頭和脂肪head & fat」拿去燒呢?「脂肪」象徵「富裕」,人人都有,「脂肪」可以指金錢、時間、智慧、喜樂,萬一有些人的「脂肪」只是愚昧、浪費、固執、仇恨等,便必須要反思和悔悟。如果我們有很多時間可作思考,這是我們的福氣,便應把「思考」獻給上主。1:9說司祭把「內臟和小腿洗淨」,然後燒給上主,在聖經裏,「內臟entrails」意指人的情緒。「」是人負責推理的器宮,「脂肪」指富裕的東西、「內臟」指情緒,均應全獻給上主。

10.   1:9把「內臟」和「小腿」雙題並論,原因何在?一個少女獨自夜深才回家,發覺後面有人跟着,十分恐慌,便快速而跑;又例如:一個婦女在擠迫的地鐵車廂內突然發現後面有人非禮她,切齒痛恨下,便費盡力用肘部撞擊侵襲者。「內臟」象徵人的情緒,情緒由四肢作出反應(逃跑、還擊),即1:9所說的「小腿」。「」即思考的部份,「脂肪」指富裕,把「頭和脂肪」都獻給上主,即豐富的思考呈獻上主。「內臟」即人的情緒,「小腿」乃因着情緒所作出的反應,也都呈獻給上主。為甚麼1:9說把「內臟和小腿」要「洗淨」呢?人的情緒有好有壞,例如嫉妒、仇恨、懶散等壞情緒,便要「洗淨」。

11.   頭和脂肪」及「內臟和小腿」也象徵兩種奉獻的層面,例如人的「思考」,即「頭和脂肪」,很多人沉迷於上網,浪費大量時間,每年四旬期時可減少上網,作為克己;「情緒」層面上,即「內臟和小腿」,一想起某很久沒見面的朋友,便考慮致電慰問。我們的奉獻很多時是麻木的,例如每年四旬期由堂區取了捐獻盒,每每到聖週五便帶返堂區捐出,感覺很麻木,只像交功課,既沒有思考為何捐錢(理性),也沒有理會為了那些人而捐獻(感性)。當自己有需要而祈求天主時,若得不到所需,便容易埋怨祂沒有念起求恩者的捐獻!

12.   1:91:13都說全燔祭是「作為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英語是「a smell pleasing to Yahweh」,究竟天主是否很喜歡嗅到焚燒動物時的味道呢?進行全燔祭時,即使身處一公里外的人士仍很清楚嗅到,味道實在很濃烈和臭氣沖天,就如在火葬場所嗅到的味道。那麼,為甚麼說能「中悅上主」呢?「中悅上主」的不是味道,而是祭獻者的行為,祭獻者對上主的心意。

13.   4談「贖罪祭」,任何人犯了罪,便要贖罪,因而需要獻上一個祭品,「贖罪」的英語名稱很有意義,「Atone(贖罪)」一詞由「at + one」組成,意思是「修和」,是要與天主修和。多數人認為「祭獻」是一種犧牲和奉獻,是一件辛苦的事,給人負面的感覺。然而,「祭獻」的希伯來語是「korban」,動詞是「kareb」,意思是「走近」,「祭獻」的原來目的是使人「走近天主」。人要「走近天主」,便要獻上全燔祭,把一切祭品燒盡,一點都不能取回。

14.   4談「贖罪祭」,而不是「全燔祭」,故所祭獻的祭品無需完全燒給天主,4:3-12說:「3如果是一位受傅的司祭犯了罪,連累了人民,他為這罪,應獻給上主一頭無瑕的公牛犢,作贖罪祭。4將牛牽到會幕門口,到上主前,先按手在牛頭上,在上主前宰了。5然後受傅的司祭取些牛血,帶進會幕,6將手指浸在牲血裏,在上主面前向聖所帳幔灑血七次;7再將一些牲血,塗在會幕內上主面前的香壇四角上;其餘的牛血,都應倒在會幕門口全燔祭壇腳旁。8以後取出作贖罪祭的公牛犢所有的脂肪:即遮蓋內臟的脂肪,貼在內臟上所有的脂肪,9左右兩腎和兩腎上靠腰部的脂肪,以及同兩腎一起取出的肝葉,10全照從和平祭犧牲的公牛內所取出的一樣;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全燔祭壇上焚燒。11至於公牛犢的皮,所有的肉、頭、腿、內臟和糞,12即整個公牛犢,應運到營外倒壇灰的清潔地方,放在木柴上用火焚燒:即在倒壇灰的地方將牠焚燒。

15.   4:3很重要,因為「如果是一位受傅的司祭犯了罪」,會「連累了人民」,所以要進行複雜的贖罪規定。這些情況真值得堂區各領袖反省,權力的確令人昏庸,加上左右有很多阿諛奉承的教友助紂為虐,聖召也漸漸流失!大司祭的贖罪,最強調的是「」,單看4:3-12一段中,已五度提及,「」象徵「熱情」或「熱衷」,充滿着動力,可以令人專注,例如:好吃甜品、打麻雀、科研、聖經研討等。人犯錯也經常由於熱情於某事物,小孩太喜歡吃雪糕,便到超市盜取;成年人太好色,一有機會必不放過;又或者,很不喜歡寫字樓某同事,經過他時,假裝無意轉身而用巴掌打他,這等都是罪。

16.   「熱情」於某活動不一定是罪,有些人喜歡垂釣,願意零晨三時起床,然後駕車到超過一百公里以外的地方,為的是釣得一條大魚,事後可以不停回味起碼數月,德蘭修女最「熱衷」於照顧垂危的病人。「熱情」也可能造成困難,即「善」被「惡」利用,例如:捐給隱君子作為生活費反而資助他們吸食毒品,或者雇用強姦釋囚結果侵犯了女同事。

17.   回到3,全章唯一的標題是「和平祭祭儀」,10-11節說:「10左右兩腎和兩腎上靠腰部的脂肪,以及同兩腎一起取出的肝葉。11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有如食物,作為獻與上主的火祭。」也看看16-17節:「16司祭應將這一切放在祭壇上焚燒,有如食物,作為中悅上主的馨香火祭。17一切脂肪應歸於上主凡是脂肪和血,你們都不可吃:這為你們世世代代,在你們任何所居之地,是一條永久的法令」。」對於17節說「一切脂肪應歸於上主」,這一句為現代人來說完全不成問題,因為現代的人講求健康,會盡量減少吃「脂肪」,尤其是反式脂肪。可見凡學習聖經,必須了解聖經時代的社會環境和當時文化,聖經本身不是自鳴的書籍,有些講者慣性說:「這段聖經無需解釋,因為已很清楚了」,但這樣的說法似乎簡化了學習聖經的難度。

18.   3:17也說:「凡是脂肪和血,你們都不可吃」,那麼,人可以吃甚麼部份呢?「和平祭」不同於「全燔祭」,前者不會把祭品燒盡,人可以吃的部份是「肉」,象徵富裕和熱情的「脂肪和血」均獻給上主。「肉」象徵人的身體,因為吃了動物的肉,會變成我們身體的一部份。看看9:3的話:「凡有生命的動物,都可作你們的食物;我將這一切賜給你們,有如以前賜給你們蔬菜一樣。」自此,人雖然可以吃動物的肉,但9:4續說:「凡有生命,帶血的肉,你們不可吃」,所以時至今天,猶太人吃肉之前,會把肉塊滴去所有血,起碼需時數小時,煑食時會把肉完全煑熟,不可要求五成或六成熟。

19.   吃了動物的肉,會變成我們身體的一部份,可以演化成為活力,變成我們的工作,這就是「祭獻」的神學,包括了「贖罪(atonement)」,彼此和平共處,人付出了祭品,會得到贖罪和修和。同樣,教友努力推動主日學,會得到別的教友的尊敬;努力探訪獨居老人或患病教友,可以贏得別人的信任和友誼;努力作傳道員,可贏取人的靈魂。這正是「korban(祭獻)」,能使人走近上主。教會逢星期五守小齋的規定並沒有取消,守小齋也可使人更接近天主。

20.   我們明白了需要奉獻的是「自己」,動物的祭獻只是次要的,只不過「奉獻自己」的行動往往不會立竿見影,所以,我們又怎能確定效果呢?試引例子討論,一個很晚才下班的婦女從巴士站步行五分鐘返家期間,後面聽見一個男人輕笑「哈哈哈」,婦女便加快速度,但再聽見後面「哈哈哈」的笑聲,她更加恐懼而再加速,再一次更大聲的「哈哈哈」聲,那婦女便決心反擊,於是急速轉身臉向後面的男人,原來他正持手提電話與友人說笑!這故事要指出,「祭獻」的原因猶如教會的教條,很多教友都不大明白,例如1854年天主教會所定的「聖母無染原罪」信條,既然人人都需要基督的救恩,聖母也是人,但卻沒有原罪,那麼,她是否不需要基督的救恩呢?不明白也好,教友仍有責任相信。

21.   不明白並不等於某信條沒有理由,就如遊客身處外國時,也要遵守他們所不認識當地的法律。我們不明白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我們見不到背景和理據的全部,例如「聖母無染原罪」的信條是非常複雜的,聽了真福董思高對這信條的解釋的人,大部份仍不明白!我們的起點是「信德」,而不是「理智」,人靠「口」說話,但需要「心」來聆聽,就是要絕對相信天主。

l        下期預告:5-9(包括原祖父母很長壽的原因)(2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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