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4, 2016

對觀福音:驅逐商人:三之一


11:15-17

他們來到耶路撒冷耶穌進殿院,就開始把在殿院裏的買賣人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
也不許人帶着器皿由殿院裏經過
教訓他們說:「經上不是記載:『我的殿宇將稱為萬民的祈禱之所』麼?你們竟把它作成了賊窩!」

 
1.      對觀福音()所載耶穌在聖殿範圍驅逐商人的事件上,所載的算最長,亦僅三節而矣。11:15說:「他們來到耶路撒冷」,從上文的11:11看,他們」意指耶穌和祂的門徒們,耶穌便「進殿院」。11:15續說耶穌把在殿院裏的買賣人趕出去」,「買賣人」意謂顧客()和商人(),祂也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跟着發生了很奇怪的事,11:16耶穌也不許人帶着器皿由殿院裏經過」,須知聖殿外的廣場相當大,即今天伊斯蘭教佔據了並建了其金廟的地方,由南至北起碼要步行十五分鐘,試想耶穌一人怎能阻止「人帶着器皿由殿院裏經過」呢?的記載似乎頗誇張,尤其是11:16

2.      11:17有兩個很特別的詞彙:「教訓」和「萬民」,是其它福音沒有的。記得耶路撒冷的聖殿只容許猶太人進入,外邦人是嚴禁的,「萬民」意指外邦人,所以「稱為萬民的祈禱之所」的說法很奇怪。的確,考古學家在聖殿的遺址周圍發掘出一些兩三呎高的石頭,是用來圍繞聖殿的,上有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寫着:「非猶太人不准進入,違者處死」,那麼,11:17怎能說「稱為萬民的祈禱之所」呢?

21:12-13

耶穌進了聖殿,把一切在聖殿內的商人顧客趕出去,把錢莊的桌子和賣鴿子的凳子推翻,
向他們說:「經上記載:『我的殿宇,應稱為祈禱之所。』你們竟把它做成了賊窩。」

 
3.      21:12說「耶穌進了聖殿」、推翻了些東西、把「商人顧客趕出去」,跟11:15相同,耶穌21:13開始講話,卻沒有說11:16的話:「不許人帶着器皿由殿院裏經過」,因為瑪竇發覺很難解釋怎能阻止別人經過那麼廣大的聖殿廣場。從這角度看,的記載似乎較改善了。到21:13所載的又與11:17有點不同:沒有「教訓」一詞,這態度也很自然,並非耶穌無權「教訓」人,而是當時的氣氛不佳,一個人把周圍的物品推翻了,那時,誰也不願意聆聽他的「教訓」,所以,11:17說「教訓」似乎很矛盾,事實上,從四卷福音看,每次耶穌教訓群眾時,氣氛都是很平和的!

4.     21:13說:「我的殿宇,應稱為祈禱之所house of prayer」,瑪竇明白外邦人是不准進入聖殿的,故不像11:17有「萬民」一詞。僅用了兩節來敘述這事件,這做法怎樣解釋呢?是因為讀者對象的問題,是寫給居住在耶路撒冷猶太人,他們深明當地的文化和習俗,因而毋需詳細講述。看完了所載後,我們可否結論說:是先寫的,瑪竇看了而認為有些地方不妥,於是修正後才寫成,是嗎?這是有可能的,但卻不一定如此,瑪竇可能看了而認為不大現實,便修正後才寫成;也有可能是先寫,馬爾谷認為應加入一些重要資料,才寫成

5.      讀者會爭議:上面第一段已表示聖殿的廣場很大,11:16所述「不許人帶着器皿由殿院裏經過」並不大可能,果真如此,為甚麼明知不可能而仍這樣寫呢?原來,11:16的話與14:20-21相關:「20在那一天,馬鈴上也要刻著「祝聖與上主」;上主殿裏的鍋,也將像祭壇前的灑血盆那樣神聖;21而且在耶路撒冷猶大所有的鍋,都是祝聖與萬軍的上主的;凡願獻祭的人,必用這些鍋來煮祭肉到那一天,在萬軍上主的殿裏,必再沒有一個商人雅威透過講話:「在那一天」,人毋須到聖殿作祭獻,因為各人家中廚房內的鍋「都是祝聖與萬軍的上主的」,這是因為聖殿的器皿全被巴比倫拿步高掠奪了。因此,信眾可以使用自己的鍋和所煮的「祭肉」來獻給上主,也不須「帶着器皿由殿院裏經過」(11:16),因此可見,聖史寫11:16時,心裡定必想起14:20-21的話。

6.      至於11:17教訓」一詞,我們可以說也是預言的滿全,耶穌在這事件上的行動本身已是一個「教訓」,就如聖德蘭修女的善行,為一般信友來說已是「教訓」,先知話的應驗本身已是「教訓」。福音中,由耶穌進入聖殿起至祂受難和聖死,應驗了的先知預言主要是而不是。至論也受爭議的「萬民」一詞,這也與14:20-21相關,14:21說:「到那一天,在萬軍上主的殿裏,必再沒有一個商人」,在14:20之前已說了:全世界的人都要邁向耶路撒冷去祈禱,的作者寫11:17時,心中想着的話,相比的情況很不同,的聖史只單純地顧及現實的需要,沒有想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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