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 2013

四旬期第四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悔悟、成義、歡宴)
 

讀經一:
5:9, 10-12
答唱詠:
34:2-3, 4-5, 6-7
讀經二:
格後5:17-21
福 音:
15:1-3, 11-32
 

A      讀經一:5:9, 10-12

1.     以色列子民由梅瑟的承繼人若蘇厄帶領進入了福地,他在5:6向民眾說:「以色列子民在曠野裡漂泊了四十年,直到全民眾,即出離埃及能作戰的男子都去了世,因為他們沒有聽從上主的話,所以上主曾向他們起誓,決不許他們看到上主向他們的祖先起誓,要賜給我們的那流奶流蜜的地方」「沒有聽從上主的話」指5:7的「割損」,原來以民離開埃及後,四十年之久都沒有進行「割損

2.     割損」為以色列人很重要,天主與亞巴郎訂立盟約,人的一方要表示同意,就是以割損象徵,記得當時的人是沒有受教育的機會的,無法簽署盟約,而且世世代代都可藉割損而加入人神的盟約內。17:8時,天主許諾了亞巴郎客納罕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做永久的產業;我要作他們的天主。」現在以民進入了福地,便想起了那許諾,也記得自己應有的割損責任。

3.     5:8以色列人受「割損」後,便「在營中,直到痊愈」,等於今天手術後留院療養一樣。5:9說:「今天我由你們身上割去埃及的羞恥」「割去」的希伯來語是「galal」,即棄置;「埃及的羞恥」指奴隸的身份。「割去埃及的羞恥」與「那地方直到今天叫作基耳加耳」勉強地連接起來,只是修詞上的運用,因為「galal」的發音相似「基耳加耳Gilgal」。

4.     到了福地,以色列子民慶祝兩個節日,即5:10的「逾越節」和5:11的「無酵餅節」,那天(「十四日」)正是月圓之夜,勿忘記猶太人是用陰曆的。後來的法律規定,男人吃逾越晚宴者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受了割損」和「須吃羔羊」。出谷期間,以民根本並沒有慶祝逾越節,兩項條件都沒有履行,所以進入福地前僅吃過一次逾越晚宴,就是12所載離開埃及前的那次。

5.     5:12說他們「吃了當地出產的次日,「瑪納」就停止了。」然而,以色列人並非從此以後沒有機會見過瑪納,16:31-34記載:「31以色列家給這食物取名叫「瑪納」。它像胡荽的種子那樣白,滋味好似蜜餅32梅瑟說:「上主這樣吩咐說:裝滿一『曷默爾』瑪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為使他們能看到我領你們出離埃及國時,在曠野裡養活你們的食物。33梅瑟亞郎說:「拿一個罐子,裝滿一『曷默爾』瑪納,放在上主面前,留給你們的後代子孫。34亞郎就照上主吩咐梅瑟的話,將瑪納放在約版前面,保留起來」那個罐子後來放在聖殿內,直至巴比倫入侵和充軍為止(公元前587年),那罐子便再見不到了。

6.     讀經一的焦點是5:12說吃「客納罕地的出產」,由吃瑪納轉變而吃福地的出產,這與讀經二相關。
 

B      答唱詠:34:2-3, 4-5, 6-7

1.     答唱詠的答句是34:9:「請你們體驗,論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讀經一見到上主如何「和藹慈祥」,祂一直供應以民糧食和飲料,直到他們進入福地為止,即使他們四十年之久一直沒有遵守天主的命令受「割損」和慶祝逾越節(12:14),上主對他們的眷顧並沒有停止。

2.     34:2-3是作者對自己說的話,34:4-5解釋讚美上主的原因:「我尋求了上主,祂聽了我的祈求:由我受的一切驚惶中,將我救出。34:6談效果,有了上主,甚麼都無需畏懼。34:7的「卑微人」似乎是指我們,但從讀經一看,也可能指入了福地的以色列人,仍繼續享受天主所賜的「當地出產」(5:12)。反省:信仰生活猶如一個出谷歷程,期間會經歷大小風雨,包括經濟上、家庭上、健康上、人際上的都有,我們可以跪在聖體櫃前向主禱告:「請你們體驗,論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
 

C      讀經二:格後5:17-21

1.     格後5:1有兩個名稱是要比較今生和來世的:「地上帳棚式的寓所」和「天上的寓所」,看出兩個世界的不同。格後5:14-15的話很奇怪:「既然一個人替眾人死了,那麼眾人就都死了。AB死,B應無需死,如果AB都要死,那麼「替眾人死了」有何意義呢?這節不應這樣理解,正確的詮釋是「團體中的代表」,一個運動員在奧運會上贏得了獎牌,全國家都感到光榮;樂團的指揮表演完畢時向觀眾鞠躬,等於全體演出者鞠躬。保祿使用這話的象徵猶如1:18的話:「祂又是身體──教會的頭。格後5:15耶穌替眾人死了,目的是要人停止「地上寓所」的生活模式,而要度「天上寓所」的模式,透過洗禮而開展新生活,即格後5:17的「新受造物

2.     在聖經的世界裡,人犯罪等於令被得罪的人受辱,而在地中海的文化,有仇是必報的,認為藉此而恢復「榮譽」,但保祿的教訓則反對這種思維,他在格後5:17說:「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宗徒憑甚麼說出這樣權威的話呢?不是憑他自己,而是格後5:18所表示:「這一切都是出於天主。」任何人犯罪其實就是得罪了天主,所以論報復,26:25說:「我必令刀劍臨於你們,為報復違背盟約的罪;如果你們退入城市,我必使瘟疫來害你們,叫你們落在仇人手內」然而到了新約,8:3說天主「他派遣了自己的兒子,帶著罪惡肉身的形狀,當作贖罪祭,在這肉身上定了罪惡的罪案。」意謂「天主派遣聖子恢復(罪)人與神的關係。」

3.     人獲得罪赦乃出於天主的愛,格後5:18說天主「曾藉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格後5:19亦說:「天主在基督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不再追究他們的過犯。」再從地中海的文化看,主子施恩予受惠者往往是會透過中介人的,同樣,天主也透過基督將恩寵賜給罪人,而中介人也包括格後5:18所說:「並將這和好的職務賜給了我們(宗徒們)」,作為罪人的我們應作出甚麼回應呢?保祿格後5:20作出懇求說:「我們如今代基督請求你們:與天主和好罷!

4.     本主日談「吃飯」,讀經二沒有直接談吃飯,卻在格後5:21談「成為天主的正義」的效果,人得到救恩後,便能參與天上羔羊的婚宴,人藉着「基督」成為「新受造物」,與天主「和好」而得寬恕。
 

D      福  音:路15:1-3, 11-32

1.     15:12說小兒要求父親分家產,他可根據猶太人的法律分得三分之一(21:17),因為產業可「多分給他(長子)一份」,不過,兒子當父親尚在時已要求分家產,十分不孝。15:13說小兒離去後,便度着「荒淫度日」的生活,這不一定等於長兄在15:30的指控:「這兒子同娼妓耗盡了你的財產。」只有外邦人才會飼養豬隻的,所以15:15清楚顯示小兒去了不潔的外邦地方生活。15:16說他竟想「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表示不潔到極點。小兒的悔悟是當他山窮水盡時,才在15:17反躬自問」。真值得我們深思,人必須珍惜與家人的關係,不要待失去了才後悔,同樣,我們也不應只在窘迫時才想起天主,要學習歡樂時曉得讚美祂和感謝祂。

2.     15:22很重要:「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給他腳上穿上鞋」把「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是要恢復小兒的猶太人身份(全心),因為「袍子」的希臘原文指「經袍」,猶太人的經袍等於基督徒的十字架;「把戒指戴在他手上」能使小兒得到「全力」,戴着「戒指」猶如今天的信用咭;「給他腳上穿上鞋」指「全靈」,「」承托着身體。小兒本來只想成為父親僕人中的一個(15:19),但慈父卻要他恢復兒子的身份。

3.     長子見狀而大發雷霆,很多人都說他心胸很窄,不過這樣批評之前,請先想一想,根據猶太傳統,15:23說準備「吃喝歡宴」而屠宰的「那隻肥牛犢」本來是留給長子成親時才宰的,而且,小兒回來後,將來父親百年歸老時,也有機會再度分去部份家產。由此可見長子為何在15:26不願與父親對話,寧願「叫一個僕人過來」查詢究竟。讀者必須明白,在每個比喻裏,是不必把主人(「父親」)比作天主的,因為這從來都不是教會釋經的傳統,我們唯一批評長子的是他沒有珍惜自己作為長子的身份,他只把自己比作僕人,在15:29說:「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歡宴。」這等於說一個妻子每天做畢家務後都要求支付薪金一樣!小兒身體離開了父親,長子則精神上離開了!

4.     福音多處與其它讀經相連,小兒在15:18計劃說:「父親!我得罪了天,也得罪了你」,這是懇求寬恕,讀經一也要求天主寬恕,寬恕以民沒有履行受「割損」和慶祝逾越節。讀經二也強調要與天主「基督使我們與他自己和好格後5:18)」格後5:21節說當我們「成為天主的正義」,便能參與天主的盛宴,福音裏父親也以全心全靈全力愛小兒,準備盛宴來歡迎他。父親在15:23說:「我們應吃喝歡宴」,可與讀經一的逾越節和讀經二的天宴連接起來。這樣,我們便要讚美天主:「請你們體驗,論你們觀看;上主是何等和藹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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