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讀者請先閱讀瑪16。瑪15:1-20時,法利塞人和經師與耶穌的衝突一觸即發,還有16:1的「撒杜塞人」有意加入戰圈,他們要求耶穌「給他們顯一個來自天上的徵兆。」15:1-20的「潔淨與污穢的真諦」爭議後,耶穌還行了兩個聖蹟,即15:21-28的「治好客納罕婦人的女兒」和15:32-38的「耶穌二次增餅」,但16:1的「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在16:1向耶穌作的要求等於:「我們不相信祢的聖蹟,如果祢是天主所祝福的,祢應懇求天主為了祢行個聖蹟給我們看,我們才相信祢。」
2. 為甚麼「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主動提出這項要求呢?因為耶穌在15:3-14強烈譴責他們假仁假義,並詮釋怎樣才是「法律的真精神」,於是敵對祂的人便要求祂提出證據來,證明祂有詮釋法律的權威。所以,爭議的焦點改變了,把「潔」與「不潔」的正確意義改變為「誰有權對此作出解釋?」這種情況也經常發生在各堂區裡,神父或修女在慕道班裡教道理,無人敢提出質詢,教友身份的傳道員則不同,慕道者甚至一起合作的傳道員都隨時提出異議,甚至惡意攻擊。一個教友解釋聖經,除非他真的熟讀聖經,否則一被慕道者或別的教友發炮便難於應付:「你的講法是否有聖經根據?耶穌那裡講過這些話?」這是今天香港天主教教友的心態:「覺得自己無資格福傳」+「不相信亦不支持別的教友可以傳教」,但勿忘記,復活的主升天之前不是叫門徒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嗎?
3. 「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的無理取鬧,耶穌一口拒絕:「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讀者可能會提議:「耶穌又不是不能,只要祂願意,便能做到,不是嗎?」耶穌表示「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之前,已展示出明確的徵兆來:「天色發紅,必要放晴」/「天色又紅又黑 … 必有風雨」,由此可見,鐵證如山而人仍拒絕相信,便是無可救藥(invincibly ignorant)。
4. 耶穌只在瑪16:4承諾「約納先知的徵兆」給與「邪惡淫亂的世代」(意謂「不忠於天主的人」),雖然路加福音也談及「約納的徵兆」(11:29),但兩卷福音的神學意義並不相同,路加福音的談論是為配合其大主題「出谷」,路11:31說連「南方的女王」也遠道而來為經驗徵兆。至於瑪竇福音方面,勿忘記「約納先知徵兆」的話題兩度談論,第一次在瑪12:38-45,耶穌的回應始終如一:「除了約納先知的徵兆外,必不給它其他的徵兆。」(12:39)然而,第一次的主題是「聖死與復活」,現在第二次的主題與上文「潔」與「不潔」相關,在猶太文化中,「瘸子、殘廢、瞎子、啞吧」屬於「不潔」,但人無論如何罪大惡極,只要願意悔悟,都能獲得天主的寬恕。「約納先知」前往「不潔」的尼尼微人那裡,尼尼微人願意悔改而獲得了寬恕。耶穌也前往「不潔」的「提洛和漆冬」,治好了「客納罕婦人」的女兒,她因而成了「潔」的,乃基於耶穌的「愛」。
5. 瑪16:5-12的標題是「提防法利塞人的酵母」,事緣是16:5「忘了帶餅」的問題,原來他們正由西岸渡約但河往東岸,由於東岸是外邦人聚居的地方,猶太人視之為「不潔」,不願意在那裡購買食物,外邦人又未必賣給他們,故需要帶備食物才過河。不過,從事態發展看來,門徒們仍不明白耶穌講論關於「潔」與「不潔」的道理,耶穌在15:11說:「不是入於口的,使人污穢;而是出於口的,纔使人污穢。」那麼,就算「忘了帶餅」也無傷大雅,因為即使從外邦地買得食物吃,也只是「入於口的」,不會「使人污穢」,可惜門徒們仍不明白。耶穌在16:6的話其實與有否帶餅無關,祂在16:11說:「我不是指著餅向你們說的呢?你們應當防備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的酵母!」「酵母」意指他們的「教訓」。
6. 瑪16:13-20的標題是「立伯多祿為教會的磐石」,事件發生在巴力斯坦地東北的斐理伯凱撒勒雅,這故事與瑪14-15相關,瑪14說耶穌較厄里亞為大,瑪15亦說耶穌較梅瑟為大,瑪16:13-20概括了瑪14-15,16:14說有人認為耶穌就是厄里亞,但瑪14已表明了耶穌較厄里亞為大,故無可能同時又是厄里亞。也有人在16:14說祂是「先知中的一位」,在聖經裡,最大的先知是梅瑟(申18:15, 34:10-12)。即使如此,瑪15卻表明耶穌較梅瑟更大,於是西滿伯多祿在16:16得到了基督「在天之父」的啟示而明認耶穌是「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瑪16:17的「肉和血」意謂「法利塞人和經師的教訓」,是無法啟示人明認耶穌乃「默西亞,永生天主之子。」基督「在天之父」的啟示是要為子作證,所以,傳道員在慕道班教導兒童們有關聖體聖事和堅振聖事的道理時,啟示並非來自傳道員,而是基督「在天之父。」
7. 瑪16:18-19的話是瑪獨一無二的:「18我再給你說:你是伯多祿(磐石),在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會,陰間的門決不能戰勝她。19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兩節所談論的權是耶穌親自明確地授予西滿伯多祿的,是教宗權力的來源,是宗徒之長首席權之源。耶穌給「西滿」起名為「伯多祿(磐石)」,這是一份使命,一份終身的使命,就如每一任教宗履新時都會改一個新名字,如若望保祿二世或當今教宗本篤十六世。那麼,西滿伯多祿的使命是甚麼呢?就是要建立基督的教會,這份使命不是伯多祿自選的,而是基督指派他的。自此以後,所有教宗的使命都要建設基督的教會,因為他們均繼承伯多祿的首席權,都獲授「天國的鑰匙。」
8. 耶穌在瑪16:19說:「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這話不但指修和聖事的赦罪權,亦表示教宗有權決定教會的政策,例如:聖職人員可否結婚?如果教宗作出任何決定,耶穌也承諾天上也會認同。至於聖職人員結婚的問題,我們切勿斷言沒有聖職人員結了婚,2009年澳洲的聖公會信友連同很多已婚的牧師皈依羅馬天主教會,得到了現任教宗的批准,牧師也成了神父。究竟教會應否堅持只有獨身男性才可當聖職人員呢?這課題已討論了多時,獨身男士作為聖職人員有利有弊,教會對這議題持平,也不可否定將來會修例。
9. 基督教的信友,尤其是來自福音派和基要派的人士,很喜歡指控天主教的教宗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他們這樣誣蔑基督親自建立和「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只因為他們沒有閱讀瑪16:18-19的話,或故意避開而矣!伯多祿宣認了耶穌的身份後,耶穌便在16:24表示:「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耶穌這樣的回應是伯多祿意想不到的,因為為猶太人來說,善人在世時必獲得天賜鴻福,絕不會像耶穌在16:21所述:「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要由長老、司祭長和經師們受到許多痛苦。」對於伯多祿的不認同,耶穌沒有軟化其態度,反而在16:23說:「撒殫,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所體會的,不是天主的事,而是人的事。」」可憐的宗徒之長,轉眼間由「磐石」變身成為「絆腳石!」可見耶穌不但超越猶太人的地域去潔淨外邦人,也幫助猶太同胞明白真理。
10. 耶穌在16:24要求門徒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隨我」,這要求一直持續至今,很多勞工受到資方剝削和欺壓,單看香港的雇主,多少私人機構只有上班時間而沒有下班的時間,亦沒有支付加班時員工應得的工資,大多數員工敢怒不敢言;又或者,有心的退休人士有意到堂區做義務服務,有些善會人士會質疑這些有心人的動機,這樣地忍耐均是「背著自己的十字架。」當然,即使不是信友者也會遇到這等不義,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便應活出正義來,這亦是二次增餅的訊息(15:32-39),耶穌要求信友不可被動,祂在15:32說:「我不願遣散他們空著肚子回去,怕他們在路上暈倒。」的確,基督徒有責任減少社會的不義。
11. 瑪14-16教訓我們要「愛人如己」,且要積極和主動,16:24表示任何跟隨基督的人都會受苦,但仍要關懷別人的需要。相比之下,法利塞人和經師自以為法律本身較釐訂法律者雅威更大,耶穌既是天主,便有權詮釋法律的真義,也有權修改法律。
l 下期預告:
1. 復活期第三主日(乙年)讀經釋義(2012-4-15 )
2. 瑪竇福音17(201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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