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7, 2016

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寬恕與皈依)

日期:2016911

讀經一
32:7-11,
13-14
讀經一提醒人,人人都是罪人,要承認自己的罪過,並要悔改
答唱詠
15:18
51:3-4,
12-13, 7-19
答唱詠表示認錯了,求恕和求更新,並以福傳去回應天主的「寬恕」。51是「認罪」和「求恕」的聖詠,傳統說是達味祈求天主「寬恕」他,因為他為了慾念竟殺人夫和奪人妻(撒下11),天主便派遣先知納堂去譴責他,達味悔悟了而求主「寬恕」。這與讀經一串聯起來,以色列人都需要天主的「寬恕」,包括百姓拜金牛偶像、梅瑟失控而強迫百姓吞掉金粉等。領經的第一段(51:3-4)就是要求恕,配合了梅瑟向天主懇求「寬恕」拜偶像的百姓,以及他強迫「色列子民喝」去牛牘的細末
讀經二
弟前1:12-
17
讀經二叫人要堅持真正的信德,保祿對自己過往的過錯也求天主「寬恕
福 音
15:1-32
福音指出,不配的人獲得天主「寬恕」後,便要配合大誡命的教訓,並付諸實行。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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