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2, 2016

常年期第十六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與主相遇,同甘共苦)

日期:2016717

讀經一
18:1-10
天主在讀經一來到人間
答唱詠
15:1, 2-5
答唱詠卻相反,人是否相稱地進入天主的國度呢?基督宗教的靈修是雙向的,人神雙方均主動接觸對方。不過,天主降到人間是無條件的,但人想進入天主的殿卻是有條件的;
福 音
10:38-42
福音便把讀經一和答唱詠合併起來,耶穌乃天主,祂主動地來訪瑪爾大瑪利亞,把恩寵賜給她們。兩姊妹面對天主時,也要努力學習
讀經二
1:24-28
讀經二同意要活在團體內,只不過團體內也有痛苦,但人要彼此包容。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7 月。

Monday, July 11, 2016

對觀福音:女人以香液傅抹耶穌(二之二)


7:36-50

有個法利塞耶穌同他吃飯,他便進了那法利塞人的家中坐席。

那時,有個婦人,是城中的罪人,她一聽說耶穌法利塞人家中坐席,就帶着一玉瓶香液,

來站在他背後,靠近他的腳哭開了,用眼淚滴濕了他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熱切地口親他的腳,以後抹上香液

那請耶穌法利塞見了,就心裏想:「這人若是先知,必定知道這個摸他的是誰,是怎樣的女人:是一個罪婦。」

耶穌發言對他說:「西滿,我有一件事要向你說。」西滿說「師傅,請說罷!」

「一個債主有兩個債戶:一個欠五百德納,另一個欠五十。
因為他們都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赦免了他們二人。那麼,他們中誰更愛他呢?」
西滿答說:「我想是那多得恩赦的。」耶穌對他說:「你判斷的正對。」
他遂轉身向着那婦人,對西滿說:「你看見這個婦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她卻用眼淚滴濕了我的腳,並用頭髮擦乾。
你沒有給我行口親禮,但她自從我進來,就不斷地口親我的腳。
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她卻用香液抹了我的腳。
故此,我告訴你:她的那許多罪得了赦免,因為她愛的多;但那少得赦免的,是愛的少。」

耶穌遂對婦人說:「你的罪得了赦免。」

同席的人心中想道:「這人是誰?他竟然赦免罪過!」

耶穌對婦人說:「你的信德救了你,平安回去罷!」



1.     7:36說邀請耶穌吃飯的是「有個法利塞」,沒有說出他的名字(直至7:40才披露),所以我們切勿斷言就是「癩病人西滿」,猶如26:614:3所指;另外,只有7:37說那婦人「是城中的罪人」,都沒有這樣說。7:38的記載與完全不同,7:38說婦人「來站在他背後」,彷彿是站在前面;7:38說在祂腳上「抹上香液」,但卻說是「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14:326:7),為甚麼會有這麼多的不同呢?這是由於東西方文化的差異,為東方人來說,人的「頭」很神聖;然而,對於西方的偉人們,眾人只敢觸摸他們的腳,所以,無論是朝聖者來到梵蒂岡的聖伯多祿大殿,觸摸聖像時,或者,聖週五禮儀後親吻苦像時,信友只會接觸聖像的「腳」,不敢觸摸他們的頭或口部。不太久以前,信友們見到主教,或主教拜訪教宗,見面禮都會親吻對方的「腳」,是西方的文化。

2.     由此可見,是基於東方文化,而的讀者對象主要居於羅馬,是西方的文化,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只能根據對方的理解能力之內,否則文字便成了廢話。強調「耶穌本人」、則指出誰是罪人和誰不是;至於故事中對婦人的不滿,強調浪費的不對、則強調「罪婦」無權接近耶穌7:39)。所載中,耶穌並沒有生氣,祂由7:40起開始向宴請祂的「西滿」講了一個故事,然後要求他作出判斷(7:42-43),耶穌跟着指出祂所獲得的不同款待,「西滿」連最起碼的「給我水洗腳」也沒有(7:44),相比那婦人在7:38給與耶穌最親切的「口親他的腳」,可謂壤之別!

12:1-8

逾越節前六天耶穌來到伯達尼,就是耶穌從死者中喚起拉匝祿的地方。

有人在那裏為他擺設了晚宴,瑪爾大伺候,而拉匝祿也是和耶穌一起坐席的一位。

那時,瑪利亞拿了一斤極珍貴的純『拿爾多』香液,敷抹了耶穌的腳,並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屋裏便充滿了香液的氣味

那要負賣耶穌依斯加略猶達斯──即他的一個門徒──便說:

「為什麼不把這香液去賣三百塊『德納』,施捨給窮人呢?」

他說這話,並不是因為他關心窮人,只因為他是個賊,掌管錢囊,常偷取其中所存放的。

耶穌就說:「由她罷!這原是她為我安葬之日而保存的。

你們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至於我,你們卻不常有。」


3.     12:1說明事件發生在「逾越節前六天」,用現代的教會曆來說便是「基督苦難主日」,地點是「伯達尼」,只有說出帶來「極珍貴的純『拿爾多』香液」的婦女是誰,她就是「瑪利亞」(12:3),不是很多人說的瑪利亞瑪達肋納也沒有像7:37說她是個罪婦,讀者也不宜斷言她就是,只說她來歡迎耶穌。雖然「瑪利亞」用「自己的頭髮擦乾」祂的腳,但沒有先哭開(7:38)。所載的這件較平淡,有教父認為:那「極珍貴的純『拿爾多』香液」象徵了「瑪利亞」的愛德和奉獻,因着她的付出,「屋裏便充滿了香液的氣味」,的確,一個熱心教友全心全靈全力的付出,整個教會都「充滿了香液的氣味」,就如聖德蘭修女的芳表。

4.     盡管那麼芬芳,教會內仍有人不滿,而且是與耶穌日夕相對的門徒「依斯加略猶達斯」(12:4),14:4說不滿者是「彼此」、26:8說是「門徒們」、7:39說是那「法利塞」,四福音所載這故事的最大分別是投訴者,是每個信仰團體和每個堂區都出現的問題,表示信友們造成諸多問題,則說聖職人員才是問題之源,說是宴請耶穌的人,而卻說是出賣耶穌的人,多少外教人懷着熱誠來堂區門,得到的回應是:「慕道班今年已滿額,明年再來詢問吧!」多少人致電堂區找神父,電話響過不停卻沒有人接電話,或者說稍等候而終於無法聯絡上所找的神父,又或者受到毫無禮貌的對待,終於轉往別的教會,「我們有十幾億教友,少了一個也無所謂」-是否今天天主教教友的思維呢?我們必須反思,並誠心祈求上主的寬恕和扶助。

註:對觀福音到這期為止,下星期起研讀訓道篇」。

Thursday, July 7, 2016

常年期第十五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在基督內,愛主愛人)

日期:2016710

讀經一
30:10-14
讀經一的訊息是甚麼呢?讀經一教訓人要全心全靈全力愛主,教訓人有關天主的價值觀、十誡的內容和人的良知
答唱詠
69:33,
14, 17, 30-
31, 33-34,
36-37
答唱詠說這法律並不難守;福音叫人要「主動」去保護生命,只要需要我的人,我便要去幫助;
福 音
10:25-37
福音叫人要「主動」去保護生命,只要需要我的人,我便要去幫助;
讀經二
1:15-20
讀經二指出,耶穌就是「愛」的表表者,祂做了一個「主動」的角色。

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3 7 月。


Monday, July 4, 2016

對觀福音:女人以香液傅抹耶穌(二之一)


14:3-9

耶穌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家裏,正坐席的時候,來了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珍貴的純『爾多香液她打破玉瓶,就倒在耶穌頭上
有些人頗不滿意,就彼此說:「為什麼要這樣浪費香液
這香液原可以賣三百多塊銀錢,施捨給窮人!」他們對那女人很生氣。
耶穌卻說:「由她罷!你們為什麼叫她難受?她在我身上作了一件善事,
因為你們常有窮人同你們在一起,你們幾時願意,就能給他們行善;但是我,你們卻不常有。
她已做了她能做的:提前傅抹了我的身體,是為安葬之事。
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福音無論傳到全世界什麼地方,必要述說她所作的事,來記念她。」


1.      14:3看,事件的現場有「耶穌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兩人,「來了一個女人」,手中拿着香液,不是普通的香液,而是「爾多Nordos」,是阿拉伯沙漠中找到的珍貴樹液,農夫們把樹幹割開便會流出樹液來,乾風吹來,樹液很快變成小球狀,用手便可把其取下,堅硬和帶點苦味,一帶入室內,即使在清涼環境已能溶化,十分清香,所以可以想像,當那婦人「打破玉瓶,就倒在耶穌頭上」時,全屋都散發出芬芳。

2.      讀者會否感到婦人竟把香液「倒在耶穌頭上」,是否十分無禮呢?非也,因為在近東的文化中,分成五種級別的歡迎來賓的禮節:

(a)             最普通的歡迎儀式是供應清水給來賓洗腳,沙漠地區周圍沙塵,賓客遠方而來,長途跋涉下滿腳泥濘,主人家在屋前放置清水給來賓洗腳是起碼的款待,2:6加納婚宴故事中的「六口石缸」正為此用;

(b)            較富裕的主人家會供應洗手的水,這習慣流傳至今,土耳其伊朗等地的酒店,會把玖瑰花灑在清水上給客人洗手,既清涼亦芬芳;

(c)             對於好友,主人家更會提供洗頭的物資,特別是在沙漠地帶,遠道而來的人滿頭是泥塵,能有玫瑰花開的清水清洗,非常舒適;

(d)            再高一層的款待是提供外衣更換,情況猶如15:22的蕩子回頭,慈父「吩咐自己的僕人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

(e)             最高規格的款待是口親,不是像西方人士臉碰臉的做法,而是口親口,不論男女都如是,一般只會是家人間的至親才有這種款待,且看猶達斯如何「口親耶穌便知,難怪耶穌回應說:「猶達斯,你用口親來負賣人子嗎?」(22:48

3.     14:3的女人「打破玉瓶,就倒在耶穌頭上」,可算是第三級別的款待,卻令到周圍的人不滿,14:4說他們「彼此」指控那婦人:「這樣浪費香液」奇怪的是,14:3說現場原本只有「耶穌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兩人,何來一群人作出諸多批評呢?然而,馬爾谷沒有解釋他們從何而來。看看14:6-8耶穌話語的訊息是甚麼呢?訊息是:「你能做的,便做吧!」要點在14:8:「她已做了她能做的」然後,14:9是結論:「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福音無論傳到全世界什麼地方,必要述說她所作的事,來記念她」這話很奇怪,要「記念她」,卻不知她的芳名,究竟要「記念」誰呢?似乎聖史馬爾谷很不小心,是嗎?非也,如果細看,不只這故事中的人物是誰沒有披露,這也是聖史的慣常手法,因為聖史要強調的是「她所作的事」,意謂無論誰人,只要像「她所作的事」(把「香液」倒在耶穌頭上),便值得「記念」,人的「香液」就是人的德行。由此可見,聖史充滿智慧,他寫的這段聖經能跨越時間和空間,萬古常新。

26:6-13

26:6
耶穌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家裏時,
有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貴重的香液來到耶穌跟前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

門徒們見了就不滿意說:「為什麼這樣浪費?

26:9
這香液原可賣得許多錢,施捨給窮人。」

26:10
耶穌知道了,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叫這個女人難受?她在我身上原是作了一件善事。

26:11
你們常有窮人同你們在一起,至於我,你們卻不常有。

26:12
她把這香液倒在我身上,原是為安葬我而作的。

26:13
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全世界,這福音無論傳到那裏,必要述說她所作的事,來紀念她。」


4.     26:6耶穌伯達尼癩病人西滿家裏」,未有說祂應邀赴宴,26:7說「有一個女人拿着一玉瓶貴重的香液來到耶穌跟前」,沒有像14:3所說是「爾多香液」,都沒有說這女人是個罪婦,只有7:37說她「是城中的罪人。」當婦人倒出香液時,26:7 說「倒在正坐席的耶穌的頭上」,為甚麼要表明耶穌正坐席」呢?是因為起初在26:6沒有說耶穌應邀出席宴會,彷彿祂只在主人家中談天,如果賓客二人只是站着,除非該婦人個子特別高大,她怎能把香液倒在祂頭上呢?

5.     女人的行為,令人最不滿的是26:8所說的「門徒們」,而不是谷14:4所說的「有些人」,26:8似乎有向婦人直斥其非,不像14:4所說是那些人「彼此」批評而矣!如果比較一下26:10-1214:6-8是多了一句的:「你們幾時願意,就能給他們行善」(14:7),因為要強調:只要「願意」,「行善」任何時間都可以,但服事耶穌卻不常有,因為26:11表明祂離世已近了,人必須珍惜能與主仍相聚的機會;要強調的是「耶穌本身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