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22, 2011

創世紀 3

創世紀3
(主題:只要聽天主命,便有救恩)


1.     讀者請先閱讀創3全章猶太人的辣彼認為是人類文明的開始,因為人曉得如何生活和溝通,又有階級的觀念。當然,活在廿一世紀的我們未必同意辣彼們這種看法。讓我們看看31-13節的標題是「原祖違命」,一般教友都理解為蛇或魔鬼誘惑厄娃犯罪。究竟蛇有否說謊來誘騙厄娃吃禁果呢?3:3記載厄娃對蛇說:「樂園中央那棵樹上的果子,天主說過,你們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

2.     蛇在4-5節回應,指出三件事:「決不會死」、「吃了這果子,你們的眼就會開了」、「將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3:6說結果厄娃吃了那棵樹的果子,又給亞當一個(原文是「一些」),他也吃了。7節說「二人的眼立即開了」,亦即蛇在5節所說的;7節也說「發覺自己赤身露體」,意思是5節的「知道善惡」,也是蛇所說的;同時,兩人並沒有死。原來,蛇所說的都是事實,一點欺騙都沒有。

3.     厄娃究竟犯了甚麼錯呢?辣彼們認為她要推理,人一開始推理,問題便出現了。一個七歲的小孩,母親叫他一放學便要立即回家,如果小孩說:「妳可否給我兩個好的理由,解釋為何要我立即回家呢?」母親肯定目瞪口呆!人一開始推理,人性便變弱。一個青年人在家中與母親爭吵後,很不開心地走了出街,他把事情告訴了女友,女友回應說:「你的媽媽為何這樣差對待你呢?」這是不應該有的回應,是由於人開始想推理。青年反而說:「我都不明白媽媽為何這樣對我,那樣無理!或者是因為。」

4.     我們可能會問:「如果人不以理服人或據理力爭,天主要我死,我也願意死嗎?」辣彼們認為:「對,天主要你死,你便應死。」看回3:2-3:「2女人對蛇說:「樂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吃;3只有樂園中央那棵樹上的果子,天主說過,你們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天主為甚麼不准原祖父母吃那棵樹的果子呢?基督徒的想法是:天主不願意人妄自尊大,以為與天主對等。在猶太辣彼們看來,根本並不明白天主那命令的意義或動機,不過不明白也吧!命令既來自天主,便應絕對地服從。

5.     我們仍想續問:「我們要絕對服從,是否因為我們相信天主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定必為我門有益呢?」不是這樣的原因,而是因為命令來自天主,便應服從,即使認為天主要試探我們,也應接受,就如22記載天主吩咐亞巴郎把兒子依撒格獻作全燔祭,當時亞巴郎的長子依市瑪耳剛離開了他(21),亞巴郎仍遵照天主的吩咐而為,沒有向天主問過究竟。反省:如果你處身亞巴郎的境況,你會否向天主作出反建議,由十頭牛牘和十頭駱駝代替依撒格呢?勿忘記亞巴郎是個能言善辯的人,看看18:16-33描述他如何鍥而不捨地懇求天主降低義人的人數,由50人降至10人才罷休。猶太人的觀念是:當天主說那一棵樹的果子不可吃,人便應聽命。

6.     原祖父母得到知善知惡的能力後,便因「赤身露體」而感羞愧,立即「編了個裙子圍身。」知善知惡表示人能夠辨別是非好醜,當人能曉得運用理智來分析事態時,便開始質疑宗教,宗教一定是談死後的生命的,但從來沒有人死後可回來證明(除了耶穌,因為祂是天主子);又如聖經教導人要愛人如己和遵守真福九端的教訓,那樣地善度生活能否帶來天上的賞報呢?人只能憑信德才會接受,一旦人要求證明神的存在時,便難有宗教了,變了無神論。

7.     3:6說:「女人看那棵果樹實在好吃好看,令人羨慕,且能增加智慧,遂摘下一個果子吃了,又給了她的男人一個,他也吃了。好看+令人羨慕+且能增加智慧」,很有邏輯,厄娃於是便做了,也做錯了!厄娃推理後,便吃了「樂園中央那棵樹上的果子」,也「給了她的男人一個」,亞當沒有澄清而吃了。7節說他們「發覺自己赤身露體」,意思是他們一直都是「赤身露體」的,但以前根本不感到羞愧,就如一個兩歲的女孩洗澡後,赤着身體在屋內走來走去,一點羞恥之心都沒有,而事實上並不羞恥。然而,吃了禁果才曉得羞恥為何物,可見羞恥是來自知善知惡的。

8.     原祖父母認識羞恥後,便要設法掩飾,於是羞恥便進入了人間,內心感尷尬是「因」,找些樹葉來掩蓋是「果」。不過,這種解決的方法並不正確,情緒的問題理應用舒緩情緒的方法來解決,不應用物質試圖解決。就如人失了戀,決不能靠盡享美食而解決內心的困擾;又或者,中年教友失了業令生活出現困難時,找神父長談整天也無法解決。這就是所謂「心病還需心藥醫」的道理。不開心時,買個名貴手袋安慰自己也沒有幫助。

9.     在樂園時,亞當厄娃根本不認識何謂「苦與樂」,雖活在安全富足的客觀環境,卻身處「福中」而「不知福」。相比聖經最後一卷書所載,21:4說到新天新地時,「他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22:5又說:「不再有黑夜了」,當苦盡甘來時,更會喜出望外。人體驗了「苦」,才珍惜「樂」。反觀我們在世間上會經歷幾許風雨,將來回到天鄉時更感「極樂」,天國的「樂」是「完滿」的生命,是意想不到的完滿 / 神聖 / 滿足的生命。

10.   犯了罪的原祖父母曉得反省嗎?天主在3:11亞當:「誰告訴了你,赤身露體亞當回應說:「是你給作伴的那個女人給了我那樹上的果子,我才吃了。」他抱怨的不是厄娃,而是天主,彷彿如果天主沒有創造厄娃去「誘惑」他吃禁果,他便不會犯這錯!天主唯有在13節轉問厄娃:「你為什麼作了這事?」她卻把責任推在蛇身上:「是蛇哄騙了我,我才吃了。」蛇只在1節發了一個問題,又在4-5節講了三個真相,沒有「哄騙」過她,現在在13節說謊的反而是厄娃自己!

11.   天主賞罰分明,祂在3:17亞當說:「因為你聽了你妻子的話,吃了我禁止你吃的果子,為了你的緣故,成了可咒罵的;你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吃食。」天主沒有直接地懲罰亞當,反而「咒罵」了「」,亞當按原文有「紅土」之意,亞當是由土來的」(3:19),天主懲罰了生命之源的「」。我們每年聖灰瞻禮時,神父會在教友額上劃十字聖號,說:「人啊!你要記住,你原是塵土,將來還要歸於塵土。

12.   天主「咒罵」了「」,即人的生命之源,人與土也變得不和諧,因為3:23說:「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伊甸樂園,叫他耕種他所由出的土地。」為了生存,亞當便要犁耕(撞擊)土地,人打擊地,地也打擊人(地震)。話雖如此,從上主的話語中,祂是多麼的疼愛自己的子民,55:10說:譬如雨和雪從天降下,不再返回原處,只有灌溉田地,使之生長萌芽,償還播種者種子,供給吃飯者食糧」;65:10亦說天主「眷顧大地,普降甘霖,使大地豐收;天主的河水洋溢,為他們準備五穀。原來這一切都是由於你安排就緒。

13.   原祖父母犯罪後知道了羞恥,便「用無花果樹葉,編了個裙子圍身。」無花果樹葉很清香,但很快便枯乾而撕裂,於是要另編裙子圍身,屢次三番,令人煩惱。原來,人知善知惡後,並不比以前更聰明,反而變得手足無措。天主見狀而表憐憫,於是在3:21亞當和他的妻子做了件皮衣,給他們穿上」,皮來自牛或羊,為了可憐的罪人,天主要殺死一些動物,用牠們的皮來做皮衣給人。

14.   恐懼、羞愧和焦慮就是知善知惡後的情況,於是天主便在22節說:「看,人已相似我們中的一個,知道了善惡;如今不要讓他伸手再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吃了活到永遠。」以前,天主禁止亞當厄娃吃樂園中間「知善惡樹」的果子(3:3),現在的禁令是後加的,他們也不可吃「生命樹的果」,免得「吃了活到永遠。」為免原祖父母偷吃,24節說「天主將亞當逐出了以後,就在伊甸樂園的東面,派了「革魯賓」和刀光四射的火劍,防守到生命樹去的路。

15.   讀者切勿誤會天主不希望人能得永生,而是不希望人永遠地受苦,記得天主已在17節向亞當說:「你一生日日勞苦才能得到吃食。」那麼,亞當越長壽就受苦越久,何況是「永遠」呢!也許,有人會質疑這是否天主的真正意願,我們可看看22:1-3:「1天使又指示給我一條生命之水的河流,光亮有如水晶,從天主和羔羊的寶座那裏湧出,2流在城的街道中央;沿河兩岸,有生命樹,一年結十二次果子,每月結果一次,樹的葉子可治好萬民。3一切詛咒不再存在了。

16.   聖經的第一卷書不准人吃生命樹的果,最後一卷書卻相反,不但可以吃,而且「一年結十二次果子」,不分季節,時常都吃到,不是只得一棵生命樹,而是「沿河兩岸」都有。22:3說「一切詛咒不再存在了」,意思是天天都可以吃,且無需「躲藏在樂園的樹林中」了(3:8),而是在樹的前面,寓意耶穌掛在十字架前面,而非後面。聖經指向人的救恩,透過天主對人無限的愛,人方面也要回應,願意愛主愛人。

l      下期預告:4-92011-4-30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