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7, 2011

逾越節慶典之主的晚餐

逾越節慶典之主的晚餐 (甲乙丙年)
:死亡中有救恩



A    簡  介

       聖週是每年禮儀的高峰,不過,一週有七天,但我們信友所認識的聖週似乎只指聖週四才開始,這想法並不大正確,聖經對聖週每一天的記載其實都很豐富,只不過這裏只研讀從聖週四禮儀起的讀經。


B    讀經一:12:1-8, 11-14

1.    讀經一談逾越節的建立,當中的7節和13節指出免受第十災禍及的方法,就是要「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當上主「打擊埃及國的時候,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5節說用來宰殺的羔羊應是「一歲無殘疾的公羊」,意思並非指剛好一歲,而是不可以大過一歲,即使幾星期或幾個月大都可以。3節雖說「一家一隻」羔羊,但家家人數不同,羔羊大小也不一樣,故4節說:「若是小家庭,吃不了一隻」,可以「和附近的鄰居按照人數共同預備,並照每人的飯量估計當吃的羔羊。」一般來說,一歲的公羊足夠15人吃飽,半歲的羊也可餵飽一家人。

2.    天主的指令真奇怪,祂在3節叫梅瑟訓示以色列會眾,本月十日」準備一頭羊,但6節說要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即十三日傍晚)」才將牠宰殺,把羊保留三天為了甚麼呢?遲點在第6段再談。8-11節解釋為何要慶祝逾越節,當中完全沒有說要解救希伯來人脫離埃及國的奴役,而是11節所說:「這是向上主守的逾越節。」這一節的中文翻譯得不大清楚,英文譯得好得多:「it is a Passover in Yahweh's honour」,即為恭敬上主,這是首要的目的;第二目的可見於12節:「這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全國,將埃及國一切首生,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殺死,對於埃及的眾神,我也要嚴加懲罰。」就是要「嚴加懲罰埃及的眾神

3.    原來逾越節不是要紀念上主拯救以民逃離埃及,事實上當時尚未離開,而是一餐「凱旋宴」,慶祝「恭敬上主」和「嚴懲埃及的眾神」,是一場聖戰(gihar),是兩神在戰場上的比試。埃及人所拜的神與其它宗教不同,他們主要拜動物,包括Horus(鷹神)」、「Ammon-Ra(太陽神)」、「Nut(雲神)」、「Aser(死神)」、「Kom Ombo(鱷魚神)」等。然而,埃及最重要的神名叫「Khnum庫努姆神)」,是羊頭人身的,牠與逾越節有重大關係,逾越之宴就是要直接攻擊庫努姆,因為埃及人相信牠是首生者的創造神,說牠用泥土塑造了人形,然後放入婦女的胎內,造成生命。「殺長子」就是要對付誤以為能創造長子的「庫努姆」,上主要人認清,生命並非來自庫努姆,而是來自祂。「長子」一詞譯得不清楚,其實是指首生的,不論男女或年齡、人或動物,只要是首生的,便要擊殺。

4.    埃及人也相信庫努姆尼羅河之神,牠供應河水來維持生命,灌溉農作物。雅威以民知道,控制水者乃祂自己,是祂帶領他們渡過紅海埃及人所相信維持生命的庫努姆也無法拯救溺斃紅海埃及軍隊。另外,埃及人也相信庫努姆乃「光的保持者」,當日落西山後,Ammon-Ra(太陽神)便趁夜從西方跑回東方,好能翌日從東方再升起,週而復始。不過,摸黑夜行十分危險,容易受襲,幸得庫努姆保護,才能化險為夷

5.    為甚麼逾越的「凱旋宴」要在夜間進行呢?又為何要在夜間離開埃及呢?就是要證明夜間的保護者不是庫努姆,而是雅威13:21說「夜間在火柱裏光照他們」,又說「上主在他們前面行。」不要忘記,我們信友也有這經驗,就是聖週六時的新火點燃復活爉蠋後的巡遊,主禮神父會領唱:「基督的光」,周圍還是漆黑之際,「基督的光」帶領我們「出谷」,我們便一起頌唱逾越頌。

6.    上面第2段說要把羔羊保留三天才宰殺,是要把牠捆綁在屋外,好讓鄰居的埃及人看見,看見他們的創造神被希伯來人這樣「侮辱」,不但侮辱,35-36節記載說:「以色列子民也照梅瑟所吩咐的作了,向埃及人要求金銀之物和衣服。上主使百姓在埃及人眼中蒙恩,給了他們所要求的;他們這樣劫奪了埃及人。」原來希伯來人綁架了埃及的神來進行勒索,埃及人恐怕對方會殺死其神,無法不就範,唯有完全「給了他們所要求的」昂貴贖金,否則庫努姆不再創造生命、不再維持生命等,埃及人便會絕後。

7.    希伯來人沒有取到贖金後而放人,他們殺死了庫努姆9節說:「肉切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只許吃火烤的。頭、腿和五臟都應吃盡。埃及人目睹自己的至上神如此慘死,不是把牠「煮熟」,而是「火烤」,不但「火烤」,更要「吃盡」,最終只能變成人的排泄物,無法被任何人再朝拜。7節說家家都要把「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這是要公開表明與埃及人勢不兩立。

8.    讀者以為逾越之夜多麼平安和溫馨嗎?完全相反,是充滿血腥的,要殺神和把其吃盡。5節說用來宰殺的羔羊不可超過「一歲」,因為三四歲的羔羊需時半天才烤好,埃及人會發覺事態,便會把希伯來人殺死,11節還要希伯來人「束著腰,腳上穿著鞋,手裏拿著棍杖,急速快吃」,吃畢便立即逃亡。

9.    為甚麼上主要求梅瑟領導這麼激烈和看來殘酷不仁的手法呢?因為希伯來人根本不想離開埃及40節說他們已在埃及定居了「四百三十年」了,移居外地這麼久的人對自己的文化可說十分陌生,誰會冒險逃往一個未知何處的地方呢?也許,讀者會提出說以色列人正在窮愁潦倒中,這亦非事實,他們有自己的屋和田地,日間雖作奴隸,但生活質素也算不俗,記得當他們離開埃及後,16:3記載他們懷緬說以前在埃及坐在肉鍋旁」,當時他們正在打邊爐;11:5又再投訴說:「埃及我們可隨便吃魚,還有胡瓜、西瓜、韭菜、蔥和蒜。」這樣的生活方式,不是今天西方中產人士的高級享受嗎?有誰想放棄呢?原來是上主迫使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的,方法是要他們與埃及人結怨,且結怨到無法補救,不可不走。因此,逾越節主要是慶祝真神戰勝了假神。

10.  逾越節為今天的我們有何意義呢?我們的逾越節是聖週五,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死的不是假神庫努姆,而是真的天主子。但藉着聖死,祂打敗了庫努姆,基督徒每次舉行感恩祭就是我們的逾越節,主祭會說:「請看,天主的羔羊」,祂是真的天主。值得大家反思,我所朝拜的是真天主嗎?抑或名叫各種名貴品牌的「庫努姆」呢?彌撒就是要提醒我們:只有主耶穌才是除免世罪的羔羊。


C    答唱詠:詠116:12-13, 15-18

1.    116的氣氛是哀傷的,因為15節說「上主的聖者們的去世」,聖週四是耶穌的最後晚餐,祂快將離世,但祂「在上主的眼中十分珍貴。」晚餐時,祂舉起了「救恩的杯爵」(13節),禮儀委員會選擇這篇聖詠作答唱詠,是要信友明白這逾越之宴是一個犧牲,是耶穌自願的犧牲。

2.    聖週四只揀選了116中的幾節來配合主題,但116本來的主題並非「犧牲」,而是一個患了重病的人獲治癒後而向上主感恩,聖體聖血節乙年也選了這篇聖詠作為答唱詠。116充滿哀怨、祈求、依賴和感恩,1-9節說作者患病垂危,但他在10節仍對上主表達信賴,10-19節說他獲得治癒後而向上主感謝。

3.    答句很美麗:「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爵,我要呼籲上主的名號。」作者正進行奠酒禮29:4027:7, 15:1-15),猶太人每早獻全燔祭時都有奠酒禮,早晚都會祭獻羔羊、細麵和油等。14節與18節完全相同,因為經師們抄寫錯了,故答唱詠沒有使用14節,以免重覆。這篇答唱詠十分喜悅,因為病好了,明天將是光明的,故一開始便詠唱「阿肋路亞」在靈修上,光明指的是我們將來的復活而進入永生。當我們吃主的聖體時,乃指向新的福地,我們要渡過的紅海就是死亡。

4.    答唱詠的訊息是人人都會去世的,包括耶穌和祂的母親瑪利亞,但116說無需畏懼,因為「上主的聖者們的去世,在上主眼中十分珍貴。」(15節)犧牲會帶來美果。「黑暗」中會有「光明」,埃及人意圖殺死希伯來人,但天使會來拯救他們,被宰殺羔羊的鮮血塗在「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天主的天使便會「越過你們去」(12:13),答唱詠的主題與讀經一相同:「死亡中有救恩」。


D    讀經二:格前11:23-26

1.    彌撒中舉揚聖體聖血時的話是使用這篇聖經的,信友聽慣了便很麻木,究竟其主題是否談「死亡」呢?不是的,而是談主的晚餐的意義,「應這樣行,為記念我」這話出現了兩次,保祿沒有親耳聽過耶穌說這話,他沒有參與主的最後晚餐,因此要學習,他在23節說:「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授給你們了」,彷彿要教導人如何吃主的晚餐一樣。

2.    從上文看,背景的氣氛很不同,格前11:17-22記述團體內的嚴重紛爭,富有的信友看不起貧窮的信友,18節說團體分裂了,19節說彼此「分黨分派」,保祿20節批評他們:「你們聚集在一處,並不是為吃主的晚餐。格林多城的信友是在富有人家的家中舉行感恩祭的,之前會用彼此帶來的食物一起吃飯,但因為人太多,富有的信友吃得不飽,於是便為自己設計了一套方法:「提早吃飯」,然後才加入大團體假裝「一起」吃飯,對於貧窮信友帶來的食物不感興趣。保祿對此感到十分憤慨,認為富有信友的所為是偽善和有階級觀念。另一問題是喝醉酒,無法清醒地參與彌撒。

3.    保祿責備眾人後,便指導他們如何參與彌撒,即讀經二的內容。23節很重要:「這是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授給你們了。」彌撒的程序是耶穌親自設計的,無人有權更改,不可省略某篇讀經或不誦唸信經、不可以茶代酒來祝聖,因為均是耶穌親自決定的。有些東方地方的神職人員以本地化為藉口,使用月餅或漢堡包作麵餅來祝聖,甚至稱猶太人的逾越晚餐為「主的晚餐」,真是嚴重扭曲了耶穌所設計極神聖的感恩祭。最後晚餐時,耶穌叫人:「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祂要人「記念」祂的聖死。


E     福 音:13:1-15, 34-35

1.    聖週四的慶祝很特別,看看選用的福音便知道,13:1一開始便說「在逾越節慶日前」,對觀福音的最後晚餐是在逾越節當晚舉行,但的記載是逾越節前一晚,猶太人的逾越節是在星期五慶祝的,但星期四傍晚已算星期五的開始,故逾越節晚餐實質是在星期四傍晚進行的,但說是早一晚(即星期三晚),對觀福音的慶祝會吃無酵餅,但若望福音則無使用無酵餅。天主教和基督教用來祝聖成為基督體血的是無酵餅,但東正教則用發了酵的餅做,他們跟隨的傳統。

2.    所載的最後晚餐與對觀福音另一主要不同之處,是前者沒有記載建立聖體聖事,因為2-6等同建立聖體聖事。卻加入了耶穌為門徒們洗腳一環。的記載,到翌日逾越節晚餐時,耶穌已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了,連祂自己也沒有吃該年的逾越節晚餐。讀者對此應把焦點放在了解其神學意義,不是要尋找歷史真相,的訊息是:「那被宰殺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就是耶穌基督。」

3.    34節說:「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即「愛」的誡命,不過6:4-5早已記載了大誡命,為何仍說耶穌所給的是「新命令」呢?6:4-5叫人要全心全靈全力愛天主,而19:18則教人要愛人如己,兩者的焦點在於人神和人人間的愛,13:34的話重點在於「彼此」的愛乃以耶穌作標準,祂叫人「如同我愛了你們」,「彼此相愛」是門徒們的標誌,35節說:「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

4.    反省:甚麼才是「門徒」的標記呢?是聖經專家嗎?是有機會走遍世界各地的朝聖者嗎?是諾貝爾得獎者嗎?都不是,而是「彼此相親相愛」的信友。團體內外,事事都會聚訟紛紜,很難彼此可以和諧共處,只有「彼此相親相愛」,始能活出彩虹。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