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9, 2013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結合在主內,應時常祈禱)
 

讀經一
18:20-32
答唱詠
138:1-2, 2-3, 6-7, 7-8
讀經二
2:12-14
福 音
11:1-13
 

A      讀經一:創18:20-32

1.     18:20說「索多瑪哈摩辣」的「罪惡實在深重」因此,天主要懲罰全城的惡人和義人,不過,這樣做對義人並不公道,對嗎?先看上文,18:1-15談天主顯現給亞巴郎和他的妻子,並許諾恩賜他們一個兒子,夫婦兩人其實已年事已高,竟能臨老產子,這當然是上主的恩賜,因為他們善待了旅者(上主日讀經一)。

2.     亞巴郎與三位旅者的故事是一項交易,中東人相信事事皆有限,當人付出了愛,自己剩下來的愛便會減少。亞巴郎18:6-8付出了「三斗細麵」、「一頭牛」和「凝乳和牛奶」,他十分慷慨,天主便豐厚地賞報他,賜他一個兒子。18:12撒辣遂心裡竊笑,認為夫婦二人均風燭殘年,豈能產子?

3.     18:1-15亞巴郎見有三人」,片段裏三度出現的「上主」意即「雅威」,故學者認為「三人」指天主三位。上主在18:20-21說「索多瑪哈摩辣 . 罪惡實在深重」,故「要下去看看」天主既是全知的,為甚麼「要下去看看」,才能確定是真相呢?因為這是古時的文化,當時的人尚未知道上主是全知的。就如古希臘的神明喜歡下凡,誕下子女後便不顧而離開,這是當時的人思維的方式。

4.     18:22說「三人中有二人轉身向索多瑪走去」,餘下的一人究竟是誰呢?祂便是「雅威」,這是我們的靈修,三位一體的天主處處都在。上主行動時,「亞巴郎卻仍立在上主面前」,「立在」指採取被動,讓天主來主動,人才作出回應(祈禱),這就是人神的關係。值得我們反省:每當我們對堂區、僱主或家人不滿時,向天主祈求後,便應讓天主去主動(Let God be God),不應埋怨祂,甚至教祂怎樣做!

5.     18:17看,亞巴郎知道天主走往索多瑪的原因,但沒有意圖制止祂的行動。然後才開始向天主祈求,望主大發慈悲寬免人罪,天主果然俯聽了他。亞巴郎的邏輯見於18:23:「你真要將義人同惡人一起消滅嗎?」結果成功地把條件由「索多瑪城中找出了五十個義人」下降到「在那裏找到十個(義人)」,18:33說:「亞巴郎也回家去了。」這裡遺下了一個不解的迷團:為甚麼亞巴郎沒有鍥而不捨地祈求上主,把所需義人的人數繼續向下修訂呢?

6.     答案要到一千八百年後才得悉,大司祭在11:50說:「叫一個人替百姓死,以免全民族滅亡;這為你們多麼有利。」這位「替百姓死」的人就是耶穌基督,因祂的聖死,眾人的罪得到赦免。因此,我們看讀經一時,應想起救主耶穌,這義人的犧牲,帶給眾人救恩。本來,亞巴郎早已與其姪兒羅特分家,後者現遇上困難,亞巴郎便立即迎救,不但救了其姪兒,也為他所居住的索多瑪向上主祈求。反觀今天的人多麼自私自利,事事全只為私益,且把自己的錯亂合理化。

7.     回到讀經一,全知的天主也預知亞巴郎會不停地哀求把所需的義人人數下降,那麼,兩方的對話是否不必要的呢?不是的,因為人需要五官去感受,要把內心的思維表述出來,雖然6:8說:「你們的父,在你們求祂以前,已知道你們需要什麼。」然而,耶穌沒有叫人不需祈求,祂在15:7說:「你們願意什麼,求罷!必給你們成就。」所以,亞巴郎與天主對話,重點不在於對話內容,而是人神的關係,這可謂四千年前的信友禱文。

8.     有些學者認為索多瑪所犯的罪是同性戀,但從上下文看,主要的罪過是「不歡迎、不款待旅者」,同性戀也彷彿是對陌生人的拒絕。亞巴郎不但沒有拒絕陌生人,且用了他所擁有的物資來熱情款待。這乃聖本篤的精神,本篤會會士與別的修會所不同的是,他們除了要發神貧、貞潔和聽命的聖願外,還要願意留在修院內,好能款待任何來賓,認為來敲門的人就是耶穌基督
 

B      答唱詠:詠138:1-2, 2-3, 6-7, 7-8

1.     138是篇感恩的聖詠,138:1-3是作者的話,138:4-6雅威講話,解釋上主應受讚美的原因,要在138:7-8所述的情況下讚美上主。138:1彷彿是亞巴郎在禱告,他要讚美和感謝說:「上主,我要全心稱謝你,因你俯聽了我的懇祈。138:2的話好像在禮儀進行中:「朝你的聖所伏地致敬。」作者要向萬民「稱謝你的聖名。

2.     答唱詠沒有使用138:4-5138:4-6雅威138:4說「地上萬君」都要來讚美天主,因為祂拯救了世界。讀經一說天主拯救了索多瑪的義人,但答唱詠說祂救的是萬民,因為他們前來讚美祂。138:5說萬民要「歌頌上主」,因為上主的「光耀偉大無比」,因為祂清楚地辨別義人和罪人。不過,138沒有說天主要懲罰罪人,彷彿說連他們也有救恩。138:7-8回到作者的境況,他正「處於困難中」,被惡人們陷害,但天主「用右手救我」,138:8說天主不會放棄祂的「作品」(指「我」)。

3.     138說天主會拯救我,也會拯救世人,不論他們是甚麼的膚色、語言、宗教、是義人或惡人。在讀經一裏,天主曾善待了亞巴郎,我也信賴天主如此待我,即使遇上了困難,我仍對祂懷着信心,因此我感到十分喜悅。
 

C      讀經二:哥2:12-14

1.     先看上文,2:1-5保祿寫信給哥羅森團體和「勞狄克雅」的話,宗徒很擔心他們的信德,因為自從保祿離開後,哥羅森的信友被人唆使和影響。宗徒因此鼓勵了他們要堅持信徳。2:6-8指出怎樣才是正確的信德,2:6說:「接受了基督耶穌為主」,使信德在生活上生根,要避免外來的干擾,特別是2:8所暗示的希臘哲學」,以免被「勾引」,這亦即23:10所說:「你們的導師只有一位,就是默西亞

2.     2:9說在耶穌內「住有整個圓滿的天主性」,非常神聖,我們也有福份參與,即藉着聖洗聖事而成為基督聖體內的肢體。教友也有責任把這訊息傳揚出去,讀經一和讀經二的目的相同:「遇上別人(如羅特)有需要時,我們有否善待他們呢?」2:10說:「衪是一切率領者和掌權者的元首」,「率領者和掌權者」指天使,因為哥羅森的信友朝拜天使,視他們如神,這思維帶引我們回到讀經一,那「三人」的確指天主,而不是天使。

3.     2:12強調信友藉着聖洗與基督同死同葬,因此現在也與祂「一同復活了」,懷着這身份的我們,便應度相稱的生活。讀經二談「割損」,但2:13說我們的身體「死了」(死於舊我),藉着洗禮,「天主卻使」我們「基督一同生活」,是與主的新關係,這份關係的維持需要人向神禱告,亦即本主日福音的內容。每次彌撒時領了主的體血,我們成了潔約之櫃,彌撒後,主仍在我內,我也應度一些相稱的生活。2:13要指出,藉着天主「赦免了我們的一切過犯」後,我們的新生命便誕生了,整個索多瑪惡貫滿盈,天主仍願意赦罪,只要人肯悔改。

4.     根據梅瑟法律,人犯了罪便應受罰,能把罪赦的方法是2:14:「塗抹了那相反我們,告發我們對誡命負債的債卷。」這樣會否放縱了人,令他們隨意犯罪呢?在這點上,讀經二沒有加以解釋,只在之後詳述「愛」的需要,在真愛內,罪惡便無處容身。

5.     讀經二說領洗後,我們的舊我不再了,每天起床都應感謝主,祂賜給我新的一天。受了洗的人會像亞巴郎地為別人祈禱,且會善用主在我內(領聖體後)。款待別人應如款待上主,一如亞巴郎般善待了陌生人,讀經二指出,任何受了洗的人都參與了復活的主的生活,我們成了珍貴的。
 

D      福  音:路11:1-13

1.     福音談主耶穌教門徒們誦唸天主經,內容是11:2-411:5-12全談「求人」,即祈禱,焦點在11:13:「你們縱然不善,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你們的兒女,何況在天之父,有不更將聖神賜與求他的人嗎?」就如在街上忽然聽見救護車警報器的響聲時,立即要為病人祈禱,不論他是義人或罪人。

2.     四篇讀經如何連接起來呢?讀經一顯示亞巴郎本來就是個祈禱的人,福音也強調祈禱的重要,讀經二解釋為何要祈求,且要為一切人祈禱,因為耶穌的聖死均為全人類。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