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1, 2013

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丙年)讀經釋義


(主題:我信肉身的復活)
 

讀經一
加下7:1-2, 9-14
答唱詠
17:1, 5-6, 8, 15
讀經二
得後2:16-3:5
福 音
20:27-38
 

A     加上和加下的背景

1.     由於加上加下很少研讀,讓我們一起稍作學習。加上加下並非等同電視連續劇的上集和下集,其實兩者的背景和談論的事件(約公元前175-135年)都是相同的,只是由不同的角度來觀察。加上撒杜塞人寫的,他們十分重視聖殿,故非常反對針對聖殿的希臘統治者;加下法利塞人寫的,他們特別重視梅瑟法律,因此也很重視聖經(舊約)。

2.     當時在耶路撒冷聖殿服務的司祭超過一萬人,但工作量和工種不足,以致超過八成的司祭失了業,大司祭拚命要保護自己的利益,甚至命令聖殿警衛用武力趕走大部份司祭,猶太史學家若瑟夫記載,由於司祭是沒有田地可耕種謀生的,結果成了盜賊。不過,司祭失業是加上的問題,與加下無關。另一問題是加上加下的寫作時間,加上寫於公元前一百年,加下則約公元前124年,那麼,加下加上更早寫成。

3.     希臘亞歷山大大帝於公元前323年逝世以後,埃及敘利亞激烈地爭奪兩國中間的巴力斯坦的統治權,因為這片土地的地理位置在政治上很重要。埃及已統治了巴力斯坦逾百年,手法溫和,又准許猶太人根據自己的法律和習俗而生活,但當時的希臘文化已在上流社會廣泛地流行。到公元前198年,北方的敘利亞王佔領了巴力斯坦後,便不斷強迫猶太希臘化。他們甚至在公元前170年劫掠聖殿,兩年後更強迫猶太人遵守外邦禮儀和傳統,違命者死。又在聖殿的祭壇上暨立了希臘的至上神宙斯的神像,強迫猶太人朝拜!
 

B     讀經一:加下7:1-2, 9-14

1.     讀經一選自加下7,這一章很長,共四十二節,標題只有一個:「母子八人壯烈殉難」,因為拒絕朝拜希臘至上神宙斯。八位殉道者死前的說話很重要,均表達「殉道」和「義人復活」的神學概論:「寧死不敢犯罪」、「天主定會使他們復活」、「肉身是會復活的」、「惡人沒有復活」、「惡人會受到天主的懲罰」、「人人都因犯罪而受苦」、「聖者的死亡很有價值。」

2.     加下7:1-9敘述母子共八人如何殉道,加下7:9撒杜塞人所不相信的復活:「他在快要斷氣的一剎那,高聲說:「你這窮兇極惡的人!你使我失去現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法利塞人相信復活,也有「陰府」的概念,他們相信永生。看看加下7:14:「他臨死時這樣說:「深信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可是為你,卻沒有進入生命的復活」」,殉道者相信只有義人才得享永生。

3.     加下7:16-17談審判,加下7:18-19表示:對付猶太人等於對付天主:「你不要想你對抗天主,能僥倖免罰!」這話古往今來都值得反省,尤其反對和迫害教會的東方和西方政客們,勇敢的母親殉道前在加下7:22-23的話對兒子們充滿鼓勵性:「22我不知你們怎樣出現在我的腹中:不是我給了你們靈魂與生命,也不是我構成了你們每一個人的身體。23 世界的創造者,既然形成了人的初生,賜予萬物以起源,也必仁慈償還你們的靈魂和生命,因為你們現在為愛護他的法律捨生致命。」到新約時代,耶穌也講過類似的話:「誰若願意救自己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這人必能救得性命。」(16:25

4.     加下7:24時,幼子尚未被殺,王有意鼓動他背教保命,但幼子勇敢的母親在加下7:28-29再一次重複對復活的信仰:「28我兒,我懇求你仰視天,俯視地,觀察天地間形形色色的萬物!你該知道,這一切都是天主從無中造成的,人類也是如此造成的。29你不要怕這劊子手,反該對得起你的哥哥們,視死如歸,好叫我在天主顯示仁慈的時候,可迎接你的哥哥和你!
 

C     答唱詠:詠17:1, 5-6, 8, 15

1.     稍談17的撮要:作者身處滿佈羅網之地,周圍營私舞弊、妖言惑眾,他於是向天主祈禱,他在17:2祈求天主看看他是無辜的,17:3更提議祂「夜間來視察我」,「夜間(睡了覺)」表示自己不會舞弊犯罪,17:4說自己有遵守誡命,17:5說「雙腳緊隨了你的腳印」,意思是走在上主的足跡上。作者在17:7祈求上主「彰現你奇妙的慈愛」去拯救「投奔到你身右邊的人。17:8的「瞳仁」即人的眼珠,是身體上最寶貴的器官,17:9表示義人的「瞳仁」受到保護,又有「雙翼的庇護」,免被惡人所傷害。

2.     惡人們「鐵石的心腸,口中語言盡是誇大狂妄」,認為自己根本不需要天主。作者在17:12說敵人猶如「伏在暗處的壯獅」隨時向人襲擊,所以17:13-14便祈求天主懲罰他們和其後代。17:15含有寓意:「願我醒來得能盡情欣賞你的慈面。」「醒來」暗指「死後復活」,能繼續與主共相往來,且得到祂豐富的恩寵、保護和支持。這話配合了讀經一,加下7:9說那些為「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最重要是加下7:2的話:「寧死不願背叛我們祖先的法律」,17:5也說了類似的話:「我的雙腳緊隨了你的腳印17:10-12談迫害,十分恐佈,彷彿如讀經一所載經歷的痛苦殉道故事。
 

D     讀經二:得後2:16-3:5

1.     上主日的讀經二要澄清一些人的誤會,以為末日快到,便停頓了自己在生活上的一切義務,呆等基督再來。保祿便指出這種謬誤,因為沒有人知道何時才是末日。本主日的讀經二是一篇禱文,為的是要堅強基督徒們的信德。得後2:16看似很複雜:「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和那我們,並開恩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希望,賜與我們的父天主」,意即「願耶穌和愛我們的天主白白地賜給我們恩寵」,得後2:17很直接:「鼓勵你們的心」和「在各種善工善言上,堅固你們。

2.     得後3:1很重要:「好叫主的聖道,也像在你們那裡一 樣,順利展開,並得到光榮」,「主的聖道」一詞較複雜,先看回得後2:15:「由我們的言論,或由我們的書信所學得的傳授keep the traditions that we taught you, whether by word of mouth or by letter)。」「書信所學得的」指用「寫下的話」來教訓,「言論」即口講或口傳,即「筆述」的詮釋,教會稱之為「聖傳」,得後2:15清楚地表述其價值,所以,為甚麼仍有冥頑不靈的人士堅決反對聖傳呢?有些不相信的人不停地干擾福傳,所以保祿得後3:2叫我們要「祈禱」:「也叫我們脫離壞人與惡人,因為不是人人都有信德。」天主會「保護你們免於凶惡」,即對付魔鬼,信友要以「」和「堅忍」來面對。

3.     讀經二如何與讀經一和答唱詠串聯起來呢?得後2:16說天主會賜人「永遠的安慰」,彷彿暗指加下7:9所述的「復活,獲得永生」和 17:15的「醒來」。不過,等待末日的期間,我們仍應努力福傳(「主的聖道」和聖傳),且應以祈禱和彼此代禱作為對付魔鬼的武器。本主日的福音說有些人不相信「復活」,我們卻勿被氣餒,應堅信復活的道理。讀經二提出了三個訊息與福音相連:「」、「希望」(得後2:16)和「祈禱」(得後3:2),正好配合福音的主題。
 

E      福  音:路20:27-38

1.     20:1-40雖然發生在二千年前,但古往今來,政客對付異己的手法都差不多:使你的支持者懷疑你(20:1-8)、設下陷阱使你犯上官非(20:20-26)、叫人蔑視你(20:27-38)。福音談撒杜塞人蔑視相信「復活」的人,撒杜塞人源於外邦人(耶步斯匝多克),匝多克後被達味立為大司祭,與猶太裔的大司祭「厄貝雅塔爾」同任大司祭,匝多克後更得寵於撒羅滿而成為唯一的大司祭!

2.     20:28-33談論七兄弟先後娶了一婦人為妻(3:8),在邏輯上,第一位丈夫才是正式的,其餘各人的身份只是他離世後的代理人。由於故事中的撒杜塞人來意不善,耶穌沒有浪費精神與他們周旋。20:35說:「那堪得來世,及堪當由死者中復活的人,他們也不娶,也不嫁」,表示復活後的人是永遠不死的,即20:36復活之子」的意思,無需靠婚嫁來生育繁殖生命。撒杜塞人不信「復活」,也不信天使,所以耶穌20:36談「天使」也是要挑戰他們。

3.     反省:現代的人極少讀過聖經中的多俾亞傳,經常會惡意恥笑相信肉身復活的基督徒:「遺體被火花了,將來的骨灰會變回你嗎?」或笑說:「到時你還找到你的隱形眼鏡嗎?」又或者:「到時你會行走或是隨走隨跳呢?」這些都全錯,只要看看格前15:42-44,便知道復活後的現象(神光、神速、神健、神透:可見於頌恩612首)。

4.     20:38說:「衪不是死人的,而是活人的天主」,猶太人相信死物可隸屬於某活着的人,但死物或死人都不屬於天主,故此,說「某某人的天主」意即某人仍活着。在3:6時,雅威梅瑟顯現說:「是你父親的天主,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雅各伯的天主。」當時「亞巴郎依撒格雅各伯」已離世幾百年,雅威仍說祂是他們的天主,意即他們仍活着,耶穌11:25-26清楚表達了這信條:「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下期預告:
l  斐理伯書2013-11-6
l  常年期第33主日(丙年)讀經釋義(201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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