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3, 2017

羅馬書(Romans)7:1-13


1.      在猶太教觀念中,根本不太清楚永生為何物,何謂天堂和地獄也不大清楚,只知有陰府(sheol),是個等候室,所有亡魂都等待着默西亞,他們等待默西亞來重建天國,但為保祿來說,基督已重建了天國,因為祂自己就是天國,當祂復活起來,天國便已重建了。所以,雖然猶太人仍在等待這奧蹟時,但為基督徒來說,重建天國的這恩寵已落實了,因為樂園已重新打開,我們可以進入天國,享受永生。我們要從上下文看,人如何才可獲享天的福份呢?6:1-11說是透過聖洗聖事,最重要是6:4:「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2.      3:28已強調了「成義」乃「藉信」,而不是靠遵守法律的,那麼,「法律」仍有用嗎?是否應取消一切法律?記得在結尾時,當耶穌升天後,24:53說門徒們「常在聖殿裡稱謝天」,聖殿既源於猶太教,門徒們的行為似乎沒有放棄猶太教信仰,也遵守其法律,他們全都是猶太人,是皈依成為基督徒的猶太人。可惜時至今天,居於以色列猶太裔基督徒的人數也不多,只有幾個堂區,他們繼續遵守安息日的規定,以及一些食物的禁令,他們只會在安息日(星期六)舉行主日感恩聖祭,像我們的主日提前彌撒,到主日時卻沒有彌撒舉行。最大的問題是今天的猶太人拒絕外邦的基督徒同場地參與感恩聖祭,認為後者不潔,這種的做法與共融聖事明顯有抵觸!本來Catholic一詞意即普世性」,猶太裔基督徒故步自封時,便與普世性背道而馳。我們仍會問:有了信德,仍需要法律嗎?我們仍要遵守天主十誡,這亦是慕道班所學習的四大範圍之一,至於煩複的口傳法律則可以不理,至於有了信德而不遵守法律應如何處理,保祿會在7討論。

3.      7:1-6說:1弟兄們!我現在是對明白法律的人說話:難道你們不知道:法律統治人,只是在人活著的時候嗎?2就如有丈夫的女人,當丈夫還活著的時候,是受法律束縛的;如果丈夫死了,她就不再因丈夫而受法律的束縛。3所以,當丈夫活著的時候,她若依附別(have relations with)的男人,便稱為淫婦;但如果丈夫死了,按法律她是自由的;她若依附別的男人,便不是淫婦。4所以,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已死於法律了,為使你們屬於另一位,就是屬於由死者中復活的那一位,為叫我們給天主結果實(live fruitfully for God),5因為我們還在肉性權下(natural inclinations)的時候,那藉法律而傾向於罪惡的情慾(sinful passions),在我們的肢體內活動,結出死亡的果實6但是現在,我們已死於束縛我們的勢力,脫離了法律,如此,我們不應再拘泥於舊的條文,而應以新的心神事奉天主聖宗徒說一個男人去世後其妻子再不受作為妻子的身份所限制,意謂未亡人獲得釋放,但從7:4所見,保祿藉著基督的身體已死於法律」,而我們受了洗而死於基督的人卻屬於另一位」,可見獲得釋放的是亡者。由上可見,如果我們學習聖經時不理上下文,是很危險的,因為如果把獲得釋放者弄錯了,以為受了洗便不受法律所約束,便不須遵守天主十誡了!7:1-4說信友可免受法律所束縛,7:5-6指出有更重要的情況要注意,就是「新的心神spirit事奉天主」。

4.      7:7-13的說法很重要,法律是神聖的,不可以取消。7:7說:那麼,我們能說法律本身有罪嗎?絕對不能!然而藉著法律,我纔知道罪是什麼。如果不是法律說:「不可貪戀(covet)!」我就不知道什麼是貪情。的確,耶穌5:17-18也曾說過:17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18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耶穌沒有說法律已成了過去。7:14-25談法律造成的張力耶穌強調法律仍很重要,保祿似乎不重要,那麼我們可持甚麼的態度呢?聖宗徒的話是猶太教友說的也向着外邦的教友講的。我們當然不可說自己不認識法律,也因而不受其所束縛,就如往外旅遊時,在外地仍要遵守我們不曉的當地法律。

5.      7:8:「罪惡遂乘機藉著誡命,在我內發動各種貪情(covetousness);原來若沒有法律,罪惡便是死的。這裏談的,未有某法律之前,不算犯法,可從7:9的話來闡釋:從前我沒有法律時,我是活人;但誡命一來,罪惡便活了起來。7:10-12說:10我反而死了。那本來應叫我生活的誡命,反叫我死了,11因為罪惡藉著誡命乘機誘惑(beguiled)了我,也藉著誡命殺害了我。12所以法律本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是正義和美善的用不誠實的手段來逃避遵守誡命當然是不對的,十誡中的第四誡叫人要孝順父母,15:5說有些經師和法利塞人卻聲稱:「誰若對父親或母親說:我所能供養你的,已成了獻儀。這種手段令自己沒有孝順父母,且可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仇恨,7:5說他們會結出死亡的果實我們可否說法律已不重要呢?7:7絕對不能」,7:12更說:所以法律本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是正義upright和美善的法律本來是為保護人的,不是要剝奪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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