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8, 2013

玫瑰經的奧蹟(The Mysteries of Rosary)二之一


1.      玫瑰經是天主教多個世紀以來的祈禱文,教會特別鼓勵信眾在每年五月(聖母月)和十月(聖母玫瑰月)誦唸玫瑰經。「玫瑰聖母節(Feast of our Lady of Rosary」始於1573年十月七日,由在任教宗庇護五世釐訂。這慶節的頒布乃鑒於西班牙被伊斯蘭教入侵和威脅,信眾們誠心祈求聖母代禱,結果得到上主的扶助,在西班牙拉龐多Lepanto)成功擊退了入侵者,因而慶祝。其實,把每年十月定為「聖母玫瑰月」還過了三百多年後,在公元1883年才由在任教宗良十三世釐訂。

2.      很多教友會記得在慕道期時所學過的道理,教會的聖傳分為兩款,稱為「Capital T」和「small t」,前者包括教會的教義和信條,屬教會的訓導,與救恩息息相關,所以不可改變,而信友必須接受。後者「small t」也是教會的教導,但內容或字眼是可以改變的,例如「聖母經」的下款。教義(doctrines)和信條(dogmas)不同,教義強調其原則和概念,所使用的詞彙並不太重要;相比之下,信條一如法律,任何句子、片語和詞彙,包括先後次序,都是固定的,不可改變,因為稍微改變便容易扭曲其原意。

3.      誦唸玫瑰經始於約一千九百年前,可見這樣祈禱的歷史悠久,除天主教外,東正教對於誦唸玫瑰經和恭敬聖母也非常熱心,起初的唸珠只是在布條上加上結子製成,後來才用「珠」,主要來自硬的植物果子的核子,串成珠鏈。起初,隱修士們未使用唸珠,每次誦唸玫瑰經之前,會先往外拾取三百粒小石,每唸一扁經文便扔掉一粒,直至扔掉所有小石為止。隱修士們唸的不像今天的聖母經和天主經等,只會唸:「天主之子,達味之子,可憐我們罪人吧」這唸法至今仍是東正教信眾誦唸的方式。

4.      天主教教友誦唸玫瑰經,每端由「一扁天主經」+「十扁聖母經」+「聖三光榮經」組成,唸慣了便變得機械化,甚至分心。即使如此,誦唸玫瑰經期間的經文並非重心,而只是一種手法使唸者進入默想和默觀狀態,進入神聖空間與主相遇,以節奏式的祈禱較易達至這效果。一如上面第3段所述,起初誦唸的內容只是「天主之子,達味之子,可憐我們罪人吧」後來改用「天主經」來取代,當時尚未誦唸「聖母經」,直至十三世紀起才使用現行方式直至今天。

5.      十三世紀出現兩位大聖人,分別是聖道明Dominic)和聖方濟Francis)。「聖母經」的上款來自聖經,即1:28天使向瑪利亞說的話:「萬福!充滿恩寵者,上主與你同在!」當瑪利亞往見聖婦依撒伯爾時(歡喜二端),後者在1:42歡迎瑪利亞時說:「在女人中你是蒙祝福的,你的胎兒也是蒙祝福的

6.      「聖母經」的下款並非來自聖經,只屬教會傳統:「天主聖母瑪利亞,求妳現在和我們臨終時,為我們罪人祈求天主。亞孟。」屬於教會所教導的這部份是「small t」,可以更改,例如,每端玫瑰經唸畢後加入花地瑪聖母禱詞:「吾主耶穌,請寬恕我們的罪過,助我們免地獄永火。求你把眾人的靈魂,特別是那些需要你憐憫的靈魂,領到天國裡去(O my Jesus, forgive us our sins, save us from the fires of hell.  Lead all souls to heaven, especially those most in need of your mercy)。

7.      由於誦唸玫瑰經只屬教會的「small t」傳統,信友即使沒有習慣誦唸玫瑰經,也不會影響他們的救恩,事實上,聖母經的下款要到第十九屆大公會議(1545年)才作出今天的定稿,共發展了幾個世紀。至於上面第5段所述兩大聖人如此推動誦唸玫瑰經,相傳在公元1214年,聖母親自將玫瑰經和唸珠交給聖道明,乃由於出現了異端,說宇宙裡有善惡兩神,指出人的身體是邪惡的,又糊說自殺的行為是殉道!聖道明一直地誦唸玫瑰經,一晚,他來到了巴黎聖母院聖堂,在「罪人之托聖母」台前祈禱,聖母顯現給他。然而,對於此事,道明會的會章中隻字無提。

8.      中世紀時,修道人習慣以聖詠作祈禱,每星期會把150篇聖詠誦唸一次,但由於教育並未普及,很多修道人仍是文盲,不曉得誦讀聖詠,唯有以玫瑰經代替,初時只唸天主經(見上面第4段),直至引入了聖母經後,才像今天地唸。鑒於這背景,玫瑰經曾被稱為「文盲者的日課經」,這稱號令人聽來不大舒服。

9.      稱這經文為「玫瑰經」當然與「玫瑰花」有些關係,聖母德敘禱文中有稱她為「玄義玫瑰(rose garden)」,白玫瑰象徵聖母靈魂和肉身的貞潔,對於她愛主愛人的熱誠,紅玫瑰來形容最適合。紫色的玫瑰花用來顯示她的哀傷,因為她親眼目睹愛子被釘至死。

下期預告:
l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丙年)讀經釋義(2013-6-23
l  玫瑰經二之二(20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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