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讀者請先閱讀斐2:19-3:1。宗徒大事錄用了相當的編幅來記載聖保祿的三次往外福傳經過,但對於他在希臘東北的斐理伯城的記載並不太詳盡,僅見於宗16:11-40。斐理伯城是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所起名的,「斐理伯」是他父親的名字。希臘易手給羅馬帝國後,斐理伯城也自然成為後者的殖民地,是羅馬帝國直轄的城市,有人揣測是由於斐理伯城社會問題太多,但因為直轄關係,斐理伯人也享有羅馬公民權。
2. 宗16:14記載了一個很著名的斐理伯城的婦人,名「里狄雅(Lydia)」,是熱心的信友,但由於她經營布業而成了不潔,因為製布時需要漂染工序,紅色的顏料其實來自地中海一帶的蝸牛,每頭蝸牛的血僅得一小滴,單單染紅一小塊布已用了逾千蝸牛的血,因而十分昂貴,商人由於接觸到血,也成了不潔。宗16:15說里狄雅「同她一家領了洗」,所謂「巾幗不讓鬚眉」,藉着里狄雅,基督宗教能傳遍歐洲。值得我們反省,里狄雅的福傳由家人開始,然後走向世界,最重要的是像聖母瑪利亞作出的承諾:「願照你的話成就於我罷!」(路1:38)你也願意嗎?
3. 保祿對斐理伯人有着特別的感情,他很喜歡他們。然而,讀者切勿誤以為保祿在斐理伯的福傳一帆風順,非也,宗16:18-24說他因福傳而損害了靠占卜騙財的當地人士,結果被人陷害入獄及被毆打。保祿沒有退縮,反而在獄中深夜祈禱,終能感動獄警全家人皈依基督,請參閱宗16:30-34。至於斐理伯書,是保祿很年老而在羅馬被軟禁時寫的,當時他正等待審訊。
4. 未開始順序研讀斐理伯書之前,讓我們先認識一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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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帕洛狄托(Epaphroditus)」,他是斐理伯城的熱心教友,且被派往羅馬照顧保祿,後來也是由他把斐理伯書帶回本鄉。「厄帕洛狄托」一名要到斐2:25才首度出現。羅馬帝國是當年的超級大國,一如今天的美國,所有公民能享有的保障是其他國家人民未有的,保祿本人是羅馬公民(宗22:27),他在羅馬等待審訊期間,因未被判罪而不能被視作有罪,因此也不能被收監,只能被軟禁(house arrest),行動雖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卻不像今天鐵幕國家地禁止被軟禁人士與外界接觸。
5. 保祿不能隨意往外探訪別人,但外面的人來訪他是准許的,包括「厄帕洛狄托」,因此,斐理伯的教會安排了他去照顧年老的保祿的起居飲食,所以,一般學者都認為斐是寫於公元六十年代末,後來保祿被判有罪而被斬首。為甚麼保祿特別喜愛斐城的教友呢?因為斐理伯是他在歐洲建立的第一個教會,他在這城的福傳也十分成功,很多人也因此而相信了,斐城的教友也特別喜歡保祿,因此雙方關係很密切。
6. 斐理伯城雖屬商貿中心,但猶如香港的情況,財富並不均勻,教友主要是由中等至中下階層人士組成,即使如此,他們對教會和對保祿都非常慷慨,保祿每當需要籌款,斐城的教友都是慷慨解囊和樂善好施的,所以保祿在斐1:5說他們「協助了宣傳福音的工作(partnership in the Gospel)」,凡「協助了宣傳福音的工作」者,都堪當被稱為「共同傳教士。」甚麼原因促使保祿寫這書信呢?是他在被軟禁時聽聞斐理伯城出現了問題,於是寫畢了這信後,便委託「厄帕洛狄托」等人帶往斐城,順便也帶些金錢去援助當地的孤兒和寡婦。
7. 研讀斐理伯書,可先看看斐2:19-3:1的內容,斐2:19說:「我在主耶穌內希望不久打發弟茂德到你們那裡去,好叫我知道你們的事而放心。」斐理伯書內,斐2:19-3:1分成兩段,斐2:19-24的標題是「保祿欲派弟茂德答謝斐理伯人」,而斐2:25-29的標題是「保祿派厄帕洛狄托回去」,與英文聖經內的標題「The mission of Timothy & Epaphroditus」很吻合。斐2:19-3:1為甚麼要特別提及「弟茂德」和「厄帕洛狄托」呢?因為他們兩人一直在處理由斐理伯團體籌得的善款,同時,這書信又是由他們兩人由羅馬帶往斐城的。
8. 「弟茂德」身處羅馬的保祿那裡,他並非也被軟禁,很可能留在保祿身旁照顧他的起居飲食,保祿在斐2:19說他很希望盡快「打發弟茂德到」斐城,除為了攜帶書信外,也想看看斐城的情況如何。斐2:20說:「實在,我沒有一個像他(「弟茂德」)那樣誠心關照你們的人。」記得保祿當時年事已高,待人的態度較年青時改變了很多,現在溫和得多了。在此前約十五年,當保祿準備展開第二次往外福傳時,與恩人巴爾納伯爭議應否帶同若望馬爾谷一起同行,後者因第一次往外福傳時半途而返,以致保祿不再信任他,故在第二次往外福傳時堅決拒絕巴爾納伯的主張帶領馬爾谷同去,結果與巴爾納伯閙翻了,後者便帶了馬爾谷回鄉(塞浦路斯),從此銷聲匿跡。這就是年青保祿的作風,事事據理力爭,沒有理會別人的感受,包括大恩人巴爾納伯!
9. 反省:只重視「智力商數(intelligence
quotient)」+「自以為是」往往是青年人的特徵,說得正確些是他們的「大欠缺」,以致窒礙了很長時間的事業發展,這樣說並不意味成年人刻意阻撓青年人的晉升,而是因為青年人的那些「大欠缺」間接造成他們待人「無禮貌」+「目空一切」+「好勇鬥狠」,被上司視為「做人不成熟」,無法承擔重大事務。究竟年青人能否避免前景被自己的「大欠缺」窒礙多年呢?如果受了高等教育的青年人承認自己的知識程度仍很有限,便會較容易接受別人的意見和勸喻,曉得與人合作。
10. 有人認為:「一個青年人讀大學時,對社會正義是應該積極關注和參與的,但到了壯年或中年以後,如果仍然參與社會運動,便顯示他不成熟。」你對上述的說法有何見解呢?如果純粹計算損失或需付出多少代價來主導應採取的行動,社會和世界上便難有公義。大學生尚未全職就業,積極推動社會或學生運動時,見不到對其前途有何重大的損失;相比到了壯年或中年,多已成家立室,且已有點事業成就,推動社會運動萬一出現負面效果,可能影響家人和事業,故容易選擇袖手旁觀。懷着這種思維的人很難履行基督徒的犧牲精神,因為今天的世界裡,東方和西方的國家領袖們都多與宗教為敵,尤其是基督的宗教,因為該等領袖害怕世界和社會良心,例如超級大國意圖趕盡殺絕正義的異己時,幾乎沒有人敢譴責那些暴君或願意迎救受害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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