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宗徒會議開了(宗15),解決方案提出了,也有更進的程序,但問題沒有真的解決,因為真正的問題在宗15:1:「若是你們不按梅瑟的慣例行割損,不能得救。」議決中隻字無提,明知「割損」問題一直困擾著外邦信友們,但教會領導層又怕猶太裔信友不悅,於是對問題核心不了了之,以致問題一直拖延下去,竟拖延了三十年,直至聖保祿在羅和迦中才再行處理,那種官官相護的情況也啟迪了今日的教會要警剔。堂區善會的服務經常出現類似的問題,某會員因個人理由(工作、家庭、情緒)有意退出時,其他會員竭力挽留着他,提議他暫時請假六個月、六個月後再六個月、然後改為不設時限,過了數載,他終於表明正式退出了!為了遷就猶太裔信友的思維,宗徒會議決定要求非猶太裔信友盡力遵守梅瑟法律,卻淡化了救恩來自對耶穌基督的信德!
2. 鑒於上述情況,耶京會議後,保祿無論往外到任何地方福傳,總是不停受着干擾,經常都有一群來自耶路撒冷的信友監視着他,他們堅信外邦信友不可能成為猶太人,即使受了割損,仍只能視為「表面」的猶太人,就如美國人永遠不會視入籍了美國籍的外國人為真正的美國人,一旦出現利益糾紛,只會視白人才是美國人!對於耶京派來的反對者,保祿一直在容忍,直到一天忍無可忍時,便爆發出來,他寫了迦拉達書,如果曉得古希臘原文,迦可謂充滿火藥味,保祿的說話像瘋了一樣,既暴跳如雷,說話亦出言不遜!保祿反對把默西亞帶來的救恩只屬猶太裔信友的特權,因為耶穌基督是普世人類的救主,聖言降生成人是為拯救所有的人(弟前2:4)。
3. 過了相當時日後,約主曆57年末,保祿在格林多期間才寫了羅,他平靜下來,才重新思考迦的內容,冷靜和有系統地寫了羅,看看羅15:22-26話:「22這就是我屢次被阻延,不能到你們那裡去的原故。23但如今在這一帶(at Corinth)再沒有可傳的地方了,而且多年以來,我就有到你們那裡去的心願,24所以當我往西班牙去的時候,我希望中途能見到你們,得以稍微滿足我見你們的心願,然後由你們送我上道。25不過,現在我要起身往耶路撒冷去,為供應聖徒,26因為馬其頓和阿哈雅人,甘心樂意為耶路撒冷的貧苦聖徒捐了一筆款項。」羅15:23中「如今在這一帶」後寫漏了一詞彙「格林多」,可見當時宗徒身處格林多,是他往外福傳的第三次行程,在這裡他寫了羅。
4. 羅15:23說保祿「有到你們那裡去的心願」,意即有意往羅馬,羅15:24續說他會「往西班牙去的時候,我希望中途能見到你們」,希望「稍微」逗留。論距離,當時保祿所身處的格林多離羅馬不算遠,乘船很快便抵達。不過,羅15:25說他現打算先「往耶路撒冷去」,要把慷慨信友們的捐款解往耶路撒冷。從宗19看,保祿並非取消前往羅馬的計劃,宗19:21-22說:「21這些事以後,保祿決意要經過馬其頓和阿哈雅往耶路撒冷去,說:「我在到那裡(Jerusalem)以後,也該看看羅馬。」在耶路撒冷時,保祿沒有受到當地教會領袖們友善的對待,宗23甚至說有些猶太人串謀謀殺保祿,幸好得到他妹妹的兒子相救,因為他暗中聽見那陰謀,便立即向羅馬政府報告,由於保祿是羅馬公民,千夫長竟然派出了「二百士兵,七十騎兵,二百長槍手」(宗23:23)護送保祿前往「凱撒勒雅」。
5. 羅馬的教會並非由保祿所建立的,也不是伯多祿所建立的,而是由一些居住在羅馬的猶太裔基督徒開始的,自聖神降臨後,部份猶太人和門徒們受到了感動,便往外傳揚福音,遠至羅馬。初期教會的信友受洗時,除了明白耶穌便是默西亞之外,其它的信理都所知有限,信仰上的生活方式大體上與猶太教相同。在羅馬裡,有猶太裔的信友,也有外邦信友,至於當時教會內誰擔當領袖,便不得而知。也許,我們會說:「身居羅馬的信友似乎才疏學淺,竟然推動建立當地教會嗎?」的確出人意表;反觀香港的情況卻相反,就算學習了教理或聖經多時,仍不肯擔當傳道員或教授聖經!保祿了解了羅馬信友的狀況後,便決意寫了羅馬書,給他們講授信仰上最基本和重要的教義。當然,保祿曾在不少地方建立教會,今次特意寫信給羅馬教會,全因他打算快將前往當地,希望藉此與他們建立一份關係,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保祿。當時羅馬的信友只懂猶太教的規定,對外邦裔基督徒作出一些不必要的要求,包括割損、取潔禮和安息日的規定。
6. 古代書信的格式,開始時會先寫明發信人、收信人和致候,羅馬書的開場白與眾不同,因為竟然長達十五節之多,切勿誤以為也只是些寒暄的說話,當中談及不少內容,保祿要這麼詳盡自我介紹,乃因當時羅馬的信友沒有人認識他。整卷書信中包括了很多教義,而且很可能不被認同的教義,因此保祿一開始便在羅1:1-2說:「1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祿,蒙召作宗徒,被選拔為傳天主的福音──2這福音是天主先前藉自己的先知在聖經上所預許的」,保祿刻意強調他作為「宗徒」的身份。羅整體來說是談「耶穌基督的聖死和復活」,又強調外邦信友無須先成為猶太人才得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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