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求主令我悔改,信從福音」)
日期:2017年10月1日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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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18: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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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一呼籲眾人要遠離犯罪,好能獲得天主恩賜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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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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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21: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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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中的幼子猶如「稅吏和娼妓」們相信了洗者若翰的宣講,故則18:28說出他們的善果:「必生存,不致喪亡。」相反地經師和法利塞人理應是「義人」,但則18:26指出他們「離棄正義而行惡,因而喪亡」,亦即瑪21:29的長子,只說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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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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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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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2:3-4教人要「不從私見 / 不求虛榮 / 不只顧自己的事」,要像耶穌地「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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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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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25:6,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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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當然做不來,故在詠25:4-5祈求天主:「使我認識你的法度
… 教訓我履行你的道路
… 引我進入真理之路」,又在詠25:7求天主勿「追念」我們過往的罪過。福音中的第二個兒子說了不想去而終於去了,保祿在斐2:7也鼓勵信友像耶穌基督「屈尊就卑」和「聽命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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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日讀經釋義的詳情:已載於本網誌 2014 年 7 月。
2. 常年期的18至24主日(甲年)的主題是「天國在人間:教會」, 25至33主日則是「天國的邀請」,甲年最後一主日(即34主日)的主題是「默西亞的滿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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