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盟約的內容 - 十字架上的犧牲)
讀經一: | 創22:1-2, 9-13, 15-18 |
答唱詠: | 詠116:9, 10, 15-19 |
讀經二: | 羅8:31-34 |
福 音: | 谷9:2-10 |
A 讀經一:創22:1-2, 9-13, 15-18
1. 四旬期是要人透過補贖和犧牲來加強自己的信德。讀經一談的被稱為亞巴郎的第十和最後一次受考驗,傳統說他受過以下的考驗:
(a) 亞巴郎因反對拜偶像而被尼默洛得(創10:8-9)投入火爐;
(b) 創12:1:天主叫亞巴郎離開自己的家族和故鄉往外;
(c) 創12:10:亞巴郎因飢荒而離開客納罕地往埃及,但沒有抱怨天主之前叫他移居客納罕地;
(d) 創10:15:在埃及時,他貌美的妻子撒辣被帶入宮中;
(e) 創14:1:亞巴郎為了天主和為救姪兒羅特而與四王開戰;
(f) 創16:1-3:亞巴郎因多年與撒辣未有子女,便娶了哈加爾作妾;
(g) 創17:亞巴郎年事已高,但仍接受割損;
(h) 創20:2:亞巴郎又讓革辣爾王阿彼默肋客帶了妻子入宮;
(i) 創21:9-14:亞巴郎被撒辣迫走妾哈加爾和依市瑪耳;
(j) 創22:1-19:獻獨子。
2. 亞巴郎成功面對了所有考驗,因而被視為天主的僕人和猶太人的宗師。相比之下,埃及法郎王面對十次災禍的考驗(出7:14-11:10),結果都失敗了,尤其第十災的「殺長子」。亞巴郎成功面對各考驗,為希伯來人來說,「十」象徵遵守法律和有責任心。讀經一的目的要顯示天主才是主,祂的命令必須遵守,人雖然未必明白其理據,但祂的話語是一份恩寵。亞巴郎被視為偉大,是因為他即使不明白,卻願意遵守天主的話,他對天主的信賴惠及其子孫。弗5:23說:「基督是教會的頭」,而弗1:23說:「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值得我們反省的是:聖教會對信友的訓導,如果我不大明白或同意,我仍願意聽從嗎?
3. 創22:2稱依撒格為亞巴郎「心愛的獨生子」,亞巴郎不是在生依撒格前已由婢女哈加爾生了依市瑪耳嗎(創16:15)?不錯,但後來卻被亞巴郎趕走了(創21:14),因此,現在如果把依撒格殺死,亞巴郎便會無後了。考驗完畢後,亞巴郎在創22:14稱祭獻公棉羊的地方為「上主自會照料(Yehweh yireh)」,今天稱為Jireh-shalom,即耶路撒冷。
4. 天主在創22:12制止了亞巴郎的祭獻:「不可在這孩子身上下手,不要傷害他!」取而代之的是22:13所載「兩角纏在灌木中」的「一隻公綿羊」,彷彿預示了新約時代的代罪羔羊耶穌基督,讀經二的羅8:32說天主「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我們眾人把他交出了,」不但如此,天主也恩賜了亞巴郎「聽從了我的話」(22:18),許諾給他「後裔繁多」(22:17),且要「佔領他們仇敵的城門」作為「後裔繁多」的居所,這項許諾甚至伸延到外邦人,因為天主在22:18也許諾「地上萬民要因你的後裔蒙受祝福。」
B 答唱詠:詠116:9, 10, 15-19
1. 詠116是篇感恩詩,感謝天主從死亡(3-4節)和失望中(10-11節)的拯救,116:10彷彿是亞巴郎的內心哀傷,他準備祭獻獨生子依撒格時向天主祈禱:「雖然說我已痛苦萬分,但是我仍然抱有信心。」盡管如此,他仍在116:9表示:「我要在活人的地域,在上主的面前行走。」「上主的面前」意即「聖殿」,要到那裡作祭獻。
2. 天主確實憐憫了人,他拯救了亞巴郎「心愛的獨生子」」,由「一隻公綿羊」代他犧牲,116:17似乎是亞巴郎的回應:「我我要獻給你讚美之祭,我要呼號上主的名字。」對於上主的恩賜,他也在116:18表示:「我要在眾百姓面前,向上主還我的誓願。」
3. 答唱詠如何與讀經一串聯起來呢?讀經一裡,天主不願見到亞巴郎的「心愛的獨生子」死去,故此拯救了他,亦即領的第二段:「你將我的鎖鍊給我開釋(you have loosed my bonds):116:16」。亞巴郎於是在耶路撒冷祭獻了「一隻公綿羊」給天主。雖然有學者認為依撒格是耶穌的預象,但被宰的不是他而是「公綿羊。」
C 讀經二:羅8:31-34
1. 羅7指出,人成聖並非藉着遵守法律,而是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羅8:7強調「隨肉性」是不可能成聖的,罪惡只會被十字架所擊敗,聖徒們便能活在聖神內,到末日更能使我們的身體復活。羅8:13說:只要依賴聖神,便能打敗肉性,期間即使十分痛苦,卻與未來的光榮無法相比(羅8:18-27)。
2. 讀經二表明天主透過祂的聖子而彰顯祂的愛,8:31說「天主偕同我們」,可從上文的羅8:9-17得悉:
(a) 8:9:因着「天主的聖神住在你們內」,激發了我們更新我們的生活方式,並相信耶穌;
(b) 8:10-11:當耶穌住在我們內時,我們現在有罪的身體將來也會復活;
(c) 8:14:有著聖神的指引,我們成了天主的子女,8:15說作「義子」,8:17說可作承繼人和耶穌的「同承繼者」。
3. 在讀經一時,天主「憐借」了亞巴郎的獨生子依撒格,沒有讓亞巴郎向他下手。然而,讀經二表明:天主「沒有憐惜自己的兒子」,反而為了我們而把祂交出來。8:34說復活了的基督坐在天父的右邊,代我們轉求天主,履行了大司祭的職務 - 這等道理正是初期教會的訓誨(希1:1-4)。
D 福音:谷9:2-10
1. 谷所載的顯聖容故事較瑪和路都簡單,沒有說祂的面容如何改變,9:2說「在他們前變了容貌」原文是「He was transfigured」,沒有談其面容,僅說祂的衣服發光。馬爾谷又把厄里亞的排名置於梅瑟之前,而在場的門徒們好像甚麼都不大明白似的。重要的話是谷9:7:「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試回到亞巴郎獻子時的情況,創22:10說「亞巴郎正伸手舉刀要宰獻自己的兒子時」,他仍然留心「聽從」着天主的話(創22:11-12),否則愛子已死於他刀下了。
2. 在谷9:9,耶穌叫門徒們「非等人子從死者中復活後,不要將他們所見的告訴任何人。」之前耶穌多番叫邪魔(谷1:25)、大自然(谷4:39)、獲治癒的病人(谷1:44)勿出聲,現在連門徒們也要保持緘默。這全因為當時人人都不明白耶穌要先受苦才進入祂的光榮,沒有十字架,便沒有君王的冠冕。要明白:四旬期強調救恩來自十字架,而不是透過依撒格的犧牲。
3. 耶穌顯聖容顯示了祂的光榮,亦即信眾們在末日肉身復活時可以分享的光榮,但並不是沒有條件的,就是9:7所指:「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從他!」「聽從他」甚麼呢?就如讀經二的下文,羅8:35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是困苦嗎?是窘迫嗎?是迫害嗎?是饑餓嗎?是赤貧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概括來說,就是每個基督徒都要背負的十字架,跟着救主邁向加爾瓦略山。
4. 四旬期共五個主日,五個主題都是相關的,上主日的主題是「盟約」,而本主日的主題是「盟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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