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2, 2012

常年期第二十六主日(乙年)讀經釋義


(主題:信仰必須有行為作回應)
 

讀經一:
11:25-29
答唱詠:
19:8, 10, 12-13, 14
讀經二:
5:1-6
福 音:
9:38-43, 45, 47-48
 

A     簡  介

1.     戶籍紀的英文名稱是「Numbers」,意即「數目」,一開始便盤算各支派的人數,1:46說出谷人數超過六十萬人。事實上,全卷中盤算人數所佔的編幅並不太多,反而主要是記載出谷後第二年起在曠野的悠長歲月間發生的事件,故也與出谷紀的重要性等同。希伯來語是「bammidbar」,意即「曠野裡。」

2.     戶籍紀的結構如下:

(a)
1-9
西乃山(為期約十一個月);
(b)
10-21
曠野裡的旅程;
(c)
22-36
摩阿布平原。
 

B     讀經一:戶11:25-29

1.     要管理人數逾六十萬的百姓,梅瑟實在獨力難支,心力交瘁,故需要召選七十人作其助手。天主便從梅瑟身上取出他的一些神能「賦給那七十位長老」,其中兩人沒有照梅瑟的吩咐「站在會幕四周」(進行受派遣禮),即使如此,仍能像其他的助手「出神說話」。這事件上最不滿意的並非有出席的助手,而是11:27記載一位無名「少年」和11:28若蘇厄

2.     梅瑟的回應在11:29:「你為我的緣故嫉妒人麼?」這話對當時的人和今天的我們都算當頭棒喝梅瑟的這話是警戒世人切勿施行集體操控(institutional control),「我有權命令你 ….」是教會團體內經常聽見的話,尤其出自主任司鐸、堂區議會會長、讀經組組長、歌詠團團長等人口中,他們自以為有權批准或否決某人為教會服務,幾乎連天主對他們的權威也無權過問!

3.     耶穌教導人要愛,11:26中的厄耳達得Eldad)意即「天主所愛的」,默達得Medad)即「愛」,有慈悲和富於仁愛的天主派遣,誰可以反對呢?
 

C     答唱詠:詠19:9; 8, 10, 12, 13-14

1.     19分為兩部份:

     (a)    19:1-7:見到大自然的美麗而讚美天主,19:1-4是諸天讚美上主,19:5-7談太陽的軌道顯示出創造的偉大;

     (b)    19:8-15:天主的法律是完美無缺的,故應求主垂憐。19:8-11讚美法律、19:12-14是作者與法律的關係、19:15是作者求主接納他的焦慮和期望。

2.     本主日的答唱詠來自第二部份,說天主的法律(愛)是完美的,故可把19概括為「請讚美上主,因祂創造了萬有,並以法律來光照世人。」

3.     19:8-11內用了很多詞彙來形容法律:19:8法律」和「約章」,19:9有「規誡」和「命令」,19:10有「訓誨」和「判斷」,總的來說是要強調法律的寬度,為作者來看,「法律」超越梅瑟傳下來的法律條文,也包括盟約中的教訓、勸言和諾言,「法律」本來就是天主的恩寵,故19:8說:「上主的法律是完善的」。「約章」指天主的盟約,祂會言出必行。

4.     答句是「上主的規誡是正直的」,祂的規誡時常適合世人,也吻合人的需要,故19:9節:「上主的命令是光明的。19:10說「上主的訓誨是純潔」,是為了強調天主本身的至潔。19:12-14是作者與法律的關係,他在19:12說會「竭盡全力」遵守天主的法律,但人實在有限,故作者在19:13祈求上主寬恕他未能察覺的罪愆,19:14是一個寄託,作者把自己寄託於主,好能避免犯罪的機會。
 

D     讀經二:雅5:1-6

1.     常年期乙年的讀經二,由2226主日均使用,丙年不會使用,要到2014年底甲年的將臨期再被使用。由5起,教導讀者道德和自我節制,尤其強調信德應有適當的行為作回應。

2.     乙年最後一次使用作為讀經二的5:1-6把焦點放在5:4扣留他們(工人們)的工」和5:6定了義人的罪,殺害了」,面對這等傷天害理的遭遇時,5:7叫受害的人「應該忍」,要堅信「主的來臨已接近了」基督徒在社會上持這種態度來面對逆境,都能生效。現代西方社會對5:1所說「富有的」往往單從經濟上來評價,但這並非聖經時代單一的衡量標準,必須視乎聖經課文的上下文,一般的情況是指城市內的精英人士,這等人士多是社會內地位高、對社會有影響力和富有的人。西方人士認為有了「財富」便帶來地位和權勢,古近東的人卻強調必須先有「地位」,才能帶來權勢和財富。在聖經時代,「地位」較「財富更重要。」

3.     5:4的「莊田/」和5:5的「養肥/」顯示,古時的人擁有土地和畜也同時擁有崇高的社會地位,能帶來更多財富。5:2所說「財產腐爛了」可能由於失收、收割質素差或所儲藏的殼物變壞了。古代的文化要求,當人有社會地位時,必須要讓人看見,他們也要在各方面門當戶對,富人為了維持其社會地位,便進行「扣留他們的工」,透過剝削他人來增加自己的財富;另外,由於古中東的人以貌取人,故地位也必須重視衣飾。

4.     當人透過自己的社會地位而更加積聚財富時,便「需要」展示其社會責任,他們要照顧貧窮的人,好能贏取受惠者的讚美(完全違反19:9的教訓),從而增加其名譽。所以,被人知曉自己「扣留他們的工」會嚴重傷害自己的名聲,中東文化視之為恥辱,在天主眼中也會被咒罵。5:6可能引述34:25-56的意思:「25貧乏人的糧食,是窮人的生命;奪取他們食糧的,就是流人血的罪犯26奪取別人由血汗賺來的食糧的,就是殺人的劊子手

5.     讀經二與福音有一個略為共同的地方,就是關於「」,5:3說不義的財富「要像火一樣吞食你們的肉」,而福音中的9:43說一個罪人最終的收場是「到那不滅的火裡去」然而,更為相連之處是9:41的善行:「誰若因你們屬於基督,而給你們一杯水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失掉他的賞報」這話正好顯露「富有的人」的惡行多麼背信棄義。
 

E    福  音:谷9:38-43, 45, 47-48

1.   9耶穌離開加里肋亞耶路撒冷,之前祂先顯聖容,然後說人子會死,門徒得悉後便拼命爭權,若望十分憤怒,他尤其憂慮可能會有其他對手加人奪權的鬥爭中。值得我們反省的是,堂區裏有多少個「若望」呢?你也是其中一人嗎?

2.   勿誤以為給人「一杯水喝」是輕而易舉的事,耶穌時代每條村落僅得一口井,取水要步行很遠,故給人「一杯水喝」殊不容易。9:41就是要告訴我們,無論怎樣麻煩,仍要努力「服務」別的信友,這也是領洗時三項使命之一的君王職。9:42所述的「磨石」是很巨型的,直徑達六至七英呎,重一至兩噸;「小子」指耶穌的跟隨者。

3.   猶太人來說,9:47很重要,他們詮釋人按天主的肖像造成的意思是,當人有兩隻眼睛,天主也有兩隻眼睛,如果人失去了其中一隻眼睛,便不再有天主的肖像了,變成了魔鬼。耶穌卻說人寧願失掉手腳和眼睛,也比犯罪更好。所以,多了是否一定好呢?一切均視乎人的價值觀。

4.   讀經一裏,上主想派遣七十位助手給梅瑟,其中兩人沒有出席派遣禮,旁人便要求梅瑟否決他們的資格,但梅瑟不同意,認為實質履行職務更重要。這理念配合了福音,若望見人驅魔,認為他既不屬耶穌的團體,便無權驅魔,耶穌表明行為更重要,主動地給人一杯水喝或被動地避免令人跌倒,兩者同樣重要。讀經二強調,扣留他們(工人)的工得來的錢財讓自己享受奢華的人,聲稱自己有信德也是假的,他們到「宰殺的日子」會變成一無所有。答唱詠讚美天主的法律,也祈求祂助人去遵守祂的誡命,亦全心信賴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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