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以善行來回應信德)
讀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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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5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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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唱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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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112:4-5, 6-7,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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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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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前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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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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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5: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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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讀經一:依58:6-10
1. 先談談守齋,可分為大齋和小齋兩種,根據天主教法典第1249-1253條,小齋意指不可吃肉,但不包括海中的魚蝦蟹等生物,又不必吃半飽。至於守大齋,當天只吃一餐飽和兩餐半飽,大齋每年有兩天要守,即聖灰瞻禮(2014-3-5)和聖週五主受難紀念(2014-4-18),凡六十歲或以上信友可免守大齋。教會為甚麼叫人守大齋呢?就是叫天主看見人多麼可憐而施以憐憫。一般猶太人每年只會守大齋一次,乃在每年的贖罪節(2014-10-4)(肋23:26-32),由日出至日落間不進食。法利塞人對自己守齋的規定嚴格得多,他們逢星期一和四都守齋。
2. 為甚麼依58:1-7批評人守齋呢?其實批評的是那些利用齋戒的苦行外貌來吸引別人讚美他們很虔誠的人,就如瑪6:16所說:「幾時你們禁食,不要如同假善人一樣,面帶愁容;因為他們苦喪著臉,是叫人看出他們禁食來。」又針對那些只為了遵守教會規定的人,就如每星期只有參與彌撒那一小時才表現像信友,其它時間與外教人無異的人。這種態度正是依58:1-7所批判的,先知譴責那些虛偽、不義和缺愛的行為。
3. 依58:2說有些人表面很熱心,依58:3-6說他們其實只是陽奉陰違之輩,不能令天主喜悅。至於依58:1-14的內容,可撮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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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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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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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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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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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叫依撒意亞去譴責虛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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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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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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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抱怨天主不理會他們守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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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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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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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方面守齋但行為卻邪惡的人,他們與天主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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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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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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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神視,聖殿的重建,但沒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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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門徒們應有的態度可從耶穌在瑪25:35-36的話得悉:「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裏,你們來探望了我。」依58:1-7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依58:1:「你大聲呼喊,不要停止,提高你的喉嚨,有如號筒,向我的百姓宣佈他們的過犯。」我們受洗加入基督建立的教會,便有作先知的職務,對於政區首長只喜歡任人唯親,或對金融機構用各式手法蠶食工人階級的公職金,卻視若無睹時,我們便應「大聲呼喊,不要停止,提高你的喉嚨,有如號筒,向我的百姓宣佈他們的過犯。」
5. 天主在依58:9斥責富人「指手畫腳的行為和虛偽的言談」,又在依58:10勸導他們「施捨給飢餓的人」,好使自己成為「神貧」,即「滿足貧窮者的心靈。」依58:11是向窮人說的:「上主必要時常引領你,在乾枯之地,使你心滿意足」,窮人能謙虛地期待上主,成了富人們的善表。如果富人和窮人均能如依58:10-11所教訓而行善,天主便能受到光榮(依58:8)。
6. 讀經一的訊息是甚麼呢?依58:6-7談應避免的事:「不義的鎖鏈」和「軛上的繩索」,以及應做的事:「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將食糧分給飢餓的人」/「將無地容身的貧窮人領到自己的屋裏」/「見到赤身露體的人給他衣穿」,能這樣做的人便能得到依58:10所許的賞報:「你的光明要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將如中午。」
B 答唱詠:詠112:4-5, 6-7, 8-9
1. 詠111與詠112相連,詠111說天主是「正義」的,詠112說天主使人成為「正義」,「正義」即谷12:17所說:「凱撒的就應歸還凱撒,天主的就應歸還天主」,人的行為是「對」與「錯」要由天主來裁判,任何政府可選擇立法批准墮胎和安樂死,但天主不同意人殺害生命;人喜歡逃稅,但天主認為這是違反天主十誡中的第四誡。
2. 再談詠111如何與詠112互相呼應,詠111讚美天主的聖蹟,詠112頌揚義人的智慧,他們會得到天主的眷顧,他們也曉得感謝上主。在結構上,詠112:1-5談「義人的福氣」,領經的第一段選用了詠112:4-5;詠112:6-10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領經的第二段和第三段是詠112:6-9。詠111最後一節說「敬畏上主,是智慧的開始」,詠112一開始便回應:「凡敬畏上主的人,真是有福。」
3. 「敬畏上主」是要聽從祂的話,詠112:2便解釋「福」能延續到「後代」,能兒孫滿堂一起享受天倫樂。詠112:3為何強調以「權勢財產」作為賞報呢?因為舊約時代的人尚未有永生的觀念,他們在現世憑肉眼能見到的財富便視為天主所賜的賞報。不過,詠112:4也指出天主的「仁愛,慈悲」和「公道」向「義人照耀」,詠112:5又說祂會「祝福」樂善好施的人。原來,舊約時代的人也稍明白精神上的賞報,主要是「平安」,「以正義處理自己的事務」意即天主賞善罰惡。
4. 詠112:6-10談「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詠112:6a說遵守天主誡命的人「永遠不會失足抖顫」,他們會「受到永遠的記念。」從詠112:8-9可見,善人會留意到「貧苦的人」的需要,便立即「散財而周濟」他們。讀經一臚列了「應做的事」和「應避免的事」,這樣便獲得天主的恩賜:「你的光明要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將如中午」,意即「生命」。答唱詠附和了讀經一,「應做的事」乃「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將食糧分給飢餓的人」/「將無地容身的貧窮人領到自己的屋裏」/「見到赤身露體的人給他衣穿」,即「樂善好施」。在賞報方面,詠112:4也與依58:10的話共鳴。
C 讀經二:格前2:1-5
1. 一連三個主日的讀經二是一個整體:
常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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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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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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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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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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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團體內分黨分派,保祿便指責信友不應分裂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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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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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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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耶穌挑選了弱者作門徒,好能提醒人不要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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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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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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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傳道者本身不是焦點所在,他們傳揚的主角是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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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格前2:1立即指出傳道者本身不太重要:「沒有用高超的言論或智慧,給你們宣講天主的奧義」,格前2:3說保祿當時來「到你們那裡的時候,又軟弱,又恐懼,又戰兢不安」(宗18:5-17:在馬其頓被猶太人反對和陷害)。信仰團體能迅速發展,全因格前2:1所說的「天主的奧義」,我們所傳的是「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表面看受着苦是軟弱的,事實卻很堅強。
3. 詠112:5說要「樂善好施」,讀經二說這些善行乃始於「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又在於「聖神和衪德能的表現。」
D 福 音:瑪5:13-16
1. 「地上的鹽」和「世界的光」有何意義呢?「鹽」是鹹味的,「光」的用途就是用來照耀,「鹽」和「光」都有其原有本質,所以,本主日的福音叫基督徒要活出他們應有的本質,而基督徒原有的本質就是要按「真福九端」(瑪5:3-12)而生活,且要喜悅地活出來。
2. 如果基督徒不能按其本質而生活,便應像「鹽」地「拋在外邊」,中文對這話的翻譯太過文雅,「外邊」的原文是「糞堆」,指的是「牛糞」或「駱駝糞」,自古至今,一些貧窮地區的人民會用囇乾了的動物糞便作為燃料,把「鹽」拋在燃燒中的乾糞便是要減低散出大量的煙霧。不過,由於「鹽」很昂貴,人們只會把失掉了大部份鹹味的鹽這樣棄置。
3. 有些人問可否改說「你們是地上的糖」呢?只要「糖」能保存其原有「甜」的本質,這話也可以使用。「世界的光」的用途是要照亮,故不應「放在斗底下」,因為這樣會埋沒其原有本質。基督徒應活出真福九端的本質,且要喜悅地活出來。「鹽」和「光」只是其中兩種物品,我們無需刻意研究他們的各種用途,否則會過度聚焦於本主日福音內較次要的物品上。
4. 讀經一的依58:6-7說「應做的事」包括「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將食糧分給飢餓的人」/「將無地容身的貧窮人領到自己的屋裏」/「見到赤身露體的人給他衣穿」,即詠112:5所述的「樂善好施」。讀經二說這些善行乃源於「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以及「聖神和衪德能的表現」。 福音把讀經一二和答唱詠的主題合併起來,一個受了洗的基督徒應有其行善的本質,好能回應信仰,故要幫助受壓迫者、飢餓的人、無地容身的貧窮人、赤身露體的人,要活出真福九端的精神。基督徒如果失去那本質,便應「拋在外邊(糞堆),任人踐踏。」
下期預告:
若蘇厄書(2014-2-5)
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讀經釋義(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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