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3, 2014

民長紀(Judges)13-16


1.    讀者請繼續閱讀13-16三松再一次令人煩惱,15:1-5 說:「1過了一些日子,正是收割麥子的時期,三松帶了一隻小山羊去看他的妻子;他說:「我要到內室去親近我的妻子。」但是妻子的父親不讓他進去,2且說:「我以為你一定厭惡了她,所以我將她嫁給你的一個同伴;她的妹妹不是比她更美麗嗎?你可娶而代之。」3三松對他們說:「我若加害培肋舍特,這一次我可不負責任。」4於是三松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又拿火把來,把狐狸的尾和尾結在一起,將火把插在兩尾中間,5點著火把,將狐狸放入培肋舍特人的莊田內,把堆集的麥捆,立著的莊稼,葡萄園和橄欖園都燒了。14:19說他定的謎語被人識破後,便「回到父親家裏」,沒有完成婚禮,以致他原本妻子的父親把女兒許配了給「他伴郎的一個同伴」,現在,15:1三松又回來想迎娶那妻子,得悉他離去後事態的發展,他便大發雷霆,要去為難別人,他要「加害培肋舍特

2.    對於處於失去理智的三松培肋舍特人可如何應付呢?15:6-8這樣說:「6培肋舍特人問說:「是誰作了這事?」有人說:「是提默納人的女婿三松,因為他的岳父把他的妻子嫁給了他的一個同伴。」培肋舍特人就上去,放火燒了那女子和她的父家。7三松向他們說:「你們既然這樣作,我必向你們報復,然後纔罷休。」8三松遂打擊他們,腿腰亂砍,大殺一陣;然後下去住在厄坦的一個石穴內。」就是三松一人,竟令兩個民族發生衝突,他身為民長,不但沒有履行職務助人解決問題,反而製造出更多問題和困難來!

3.    正當三松造成滿城風雨之際,15:11-12記載了一件事:「11於是有三千猶大人到厄坦石穴那裡,對三松說:「難道你不知道培肋舍特人統治我們嗎?你為什麼作連累我們的事?」他回答說:「他們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們。」12他們就向他說:「我們下來是為拘捕你,把你交在培肋舍特人手中。」三松向他們說:「你們要對我發誓,不殺害我!」」這一回究竟是誰之過,以色列子民抑或三松本人呢?

4.    先談一項規定,7:3-4這樣吩咐:「3不可與他們通婚,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4因為他們必要使你們的子女遠離我,而去事奉別的神,致使上主向你們大發忿怒,將你們迅速消滅。20:16-18又說:「16但是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這些人民的城市內,你不可讓任何生靈生活17應將他們:即赫特人、阿摩黎人、客納罕人、培黎齊人、希威人和耶步斯人,盡行毀滅,如上主你的天主吩咐你的,18免得他們教你學習他們對自己的神所行的一切可惡之事,使你們得罪上主你們的天主。

5.    原來,天主嚴禁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祂明明吩咐他們「在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這些人民的城市內,你不可讓任何生靈生活」,但以民沒有遵照天主的這項指令,且與外邦人通婚,現更含血噴人,去怪責三松!等於一些政府迫害教會時,總有些教友指責教會,認為教會不應拒絕與不義的政權妥協,這些人可說是事非癲倒。當天主派遣某人作民長,是要幫助整個民族,以往的民長都得到人民的愛戴,現在人民卻盡力阻止三松去對付以色列的敵人!

6.    15:18三松第一次向上主禱告:「藉你僕人的手得了這次大勝利;如今我卻要渴死,陷於這些沒有割損的人手中。」他沒有感謝上主,只因幾乎「渴死」而要求天主幫忙,但天主也沒有拒絕他:「19天主遂在肋希使一窪地裂開,湧出水來;他喝了水,精神恢復,無異再生;因此那泉稱作「呼籲泉」,至今還在肋希20他在培肋舍特人統治以色列的時日內,作以色列民長二十年。」(15:19-20)「呼籲泉」的希伯來語是「En-ha-Kore」,「En= 泉、「ha= 那、「Kore= 呼叫的人,故「呼籲泉En-ha-Kore=有人呼叫那泉」或「是我大聲呼叫。」再看三松15:18的祈禱,他只稱天主為「」,喝飽後便給泉源起名,隻字沒有再提上主。

7.    一個信友如果懷着「拿着數」的態度信教,他的信德不是真的,所謂「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用這話來形容三松也甚適當。開心時不曉讚主,逆境時卻不停抱怨祂,這也是一些信友的態度。三松認為他得到水喝乃由於他曉得「呼叫那泉」的成果,故喝完水後只感謝自己!三松幾乎自視為神,可見他作為一個信友和作為人都很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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